第471章 七年光陰
我說:我叫劉明布,大家都叫我阿布,你也叫我阿布吧。
梅花搖頭,很怯的說:你是我的恩公,我不能直呼你的名字,我叫你少爺吧。
我差點趴在地上。這個年代,少爺的意思應該是大戶人家,比較有資本,有地位的人。但在二十一世紀,少爺這個名詞,一般都是鴨子的代稱。
我說:你還是叫我公子算了。
梅花想了想,這才點頭。
翌日清晨,我們重新上路,過了張家口,用不了多久就會到達京城了,屆時會遇上什麽事。誰也不清楚。
在繼續趕路了一個星期之後,我們終於踏上了所謂的京城,而到了這裏之後,我他媽才徹底傻眼。
此時的北京,還不能算是首都,因為此時的首都,還是在南京,我一拍腦袋忽然想起,公元1420年,朱棣才遷都北京的,現在是1413年,也就是說,7年之後,北京才是首都,故宮和天壇這一會估計才剛剛修建。
我拍著額頭,隻覺得蛋疼無比。這一路走的太急了,也根本沒多想別的,跑到了這裏才忽然想起這件事,真是後悔萬分。
不過轉念一想,鬼王我倆曾經聊天的時候,他是說過的,文刀淩雲得勢的時候,已經是明成祖中葉了,而且是在紫禁城裏比較有地位。
也就是說,我特麽來早了,我整整早來了7年!
現在的我,完全不用擔心文刀淩雲會駕馭在我之上。但解除這個擔心的同時,我又擔心二十一世紀的家庭,如果7年不回家,我的父母親戚,以及鬼王他們。又會發生什麽樣的變化?
我不確定我現在過的時間,會不會跟二十一世紀是平衡的,也就是說,這裏渡過一秒,二十一世紀也渡過一秒。
梅花問我怎麽回事,像是很生氣的樣子,我歎了口氣,說:來錯地方了,這一會,我們應該先去南京。
但是我轉念一想,不管我去哪,文刀淩雲得勢的曆史是不會變的,他一定會在紫禁城裏當上錦衣衛指揮使,所以。我不需要那麽勞累的主動找他,我隻需要想辦法當上錦衣衛,那就行了。
如果我當上了錦衣衛,等到文刀淩雲也被選拔為錦衣衛的時候,不等他發展起來自己的勢力,我就直接幹掉他,這不就最好了?
想明白了這個道理,我直接帶著梅花在北京定居了下來,這種事先不急,等到遷都的後兩年,或者遷都之後再說。現在的文刀淩雲,估計還是一個沒斷奶的娃娃呢。
住在北京的小街道上,我就想這麽安居下來,靜靜的等候七年,而在此期間,我也一直打聽著鐵塔和蘇楨的消息,由於街道上貼著通緝我的畫像,我不敢太聲張,所謂財不露白,我也不敢再大手花錢,讓別人幫我尋找鐵塔和蘇楨了。
至於我穿的衣服,從最開始的華貴,一直到現在的樸素,我已經學會了低調。低爪場圾。
平靜的生活了五年,梅花也從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姑娘,出落成一個十七八歲婀娜多姿的少女。
而這五年,我也始終沒有找到鐵塔和蘇楨,我甚至在想,他倆會不會壓根就沒有跟我傳送到同一時間段?
會不會有可能是我先到,他們兩個以後才會到?
又或者我身上擁有鬼眼力量,我可以順利到達,但他們兩個身上可是不具備鬼眼力量的,而在穿梭時空的時候,發生了什麽異常情況,跑到別的朝代去了?
如果真是這樣,那玩笑就開大了。
我確定鐵塔和蘇楨肯定是不在我這個時代,反正目前沒有跟我生活在同一空間裏。別的不說,如果他倆跟我一起傳送了過來,時間和地點都對的話,那他們一定會快速的尋找另外兩個人。
五年時間,我們肯定能找到對方,如今鄭和都三下西洋了,我們三個卻遲遲未能找到對方。
不過還有一點讓我不解的是,這五年裏,我的長相竟然一點沒變,甚至連胡子都沒長出來分毫,好像我根本就沒有真正穿越過來,這就像是我的一場夢一樣。
梅花出落的大方有致,而我仍然沒有任何變化,又過了兩年,終於迎來了隆重的遷都儀式。
明成祖朱棣力排眾議,堅決要遷都北京,防止北方蒙古敵軍的叛亂和騷擾,當都城遷過來的時候,故宮,天壇等一係列建築早已修建完畢。
而我也真正的,第一次看到這極具象征意義的紫禁城。
我一介平民,不知道想當錦衣衛的話,該如何做事,又該找哪些熟人,我隻能想辦法進宮。
可最關鍵的問題是,我現在是殺人犯啊,雖然時間過去了7年,估計已經沒人記得我是誰了,也估計沒人記得那件殺縣令的事件了。但保不定遇上個記憶力變態的,那我可就真的玩完了。
這天,我和梅花正在大街上閑逛,由於如今的梅花,早已發育成了一個亭亭玉立的少女,不免也就為我招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我在這個街道上住了7年了,基本上所有的人也都認識了,左鄰右舍都知道我,不光知道我這個人,更知道我的脾氣性格,但他們都很清楚,我這個人性格溫和,從來不與人計較,不與人爭吵。
而那些伴隨著梅花一起長大的小痞子,慢慢的就不一樣了,他們勾結在一起,形成了當地的惡勢力,經常是十幾個人一起上街,一臉囂張的樣子。
剛開始我沒在意,後來他們明目張膽的堵截梅花,調戲梅花,這就讓我不能忍了。嘴上調戲兩句,我就不說了,但他們竟然敢下手去摸梅花的臉蛋,這個在古代對於女子來說,可是一件丟人的事。
我揪住那幾個小痞子狠狠的打了一頓,他們當中,有一部分人從小是孤兒,從小就野,沒人管。現在更是不知道在哪裏認識了一幫惡棍,竟然帶著這幫惡棍來找我報仇了。
這惡棍我見過,在我住的這塊區域裏,是出了名的惡棍,雖然還沒犯過什麽太大的罪狀,但十裏八鄉,他基本上是橫著走的,看誰不順眼就收拾誰。
如今的北京城,那已是天子腳下,誰也不敢輕易犯事的,尤其是我7年前還殺過一個縣令,雖然這兩年的通緝令已經不像前幾年貼的滿大街都是了,但我還是怕被別人認出來。
等那惡霸找到我家裏的時候,梅花正坐在院子裏幫我縫補衣服,她趕緊喊我:公子,公子,你快出來。
我正在屋子裏邊研究帝王之氣,這是皇極術這本書燃燒之後所遺留下來的一篇金紙,上邊記載有帝王之氣的修煉方法。
而我這7年來,苦心鑽研帝王之氣,如今已有小成,在與平凡人過招的時候,我是不會受到任何傷害的,雖然我還比不上老祖那種眼皮夾子彈的功夫,但至少比普通人強百倍了。
收好了帝王之氣,我走出房門,笑著說:狗哥,找我有什麽事?
我發現古代這些惡霸,好像都喜歡叫個狗字,真不知道這個字究竟為什麽這麽受歡迎。
這惡霸叫土狗,長相和氣勢也確實很土,但這個人夠狠,打人舍得下手。
土狗盯著我,輕蔑的說:就是你打了我的兄弟?
我一愣,還沒來得及說話,身後那幾個鼻青臉腫的小痞子,就指著我說:狗哥,就是他!哎喲……
話還沒說完,那個叫囂的小痞子就捂住了發青的嘴角。
土狗大拇指朝後指了一下,說:打了我的兄弟,這事你說怎麽辦?
我正不知道想說什麽,卻忽然看到土狗腰上掛著一件東西,而這東西,極大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