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一個人渾身是鐵也打不出幾顆釘。”同理,一個領導幹部精力再充沛、能耐再高強,也管不了一個地方、一個單位所有的事情。這就要求必須采用合理而有效的領導方式。
荀子曰:“主好要則百事詳,主好祥則百事荒。”意思是說君主善於抓要領,那麽各種事情都會被處理得細密完備;如果君主喜歡樣樣都抓,那麽事情就會荒廢。荀子又說:“明主好要,暗主好詳”,即聰明的君主喜歡抓要領,愚昧的君主喜歡樣樣都抓。《史記》中有這樣一則故事:一天漢文帝問右丞相周勃,全國一年“決獄”多少,周答不出,又問全國一年“錢穀出入”多少,周也答不出。文帝又問左丞相陳平。陳平回答,“決獄”的事去問廷尉,錢穀的事去問治粟內史。文帝問,什麽事都有人管,你這個丞相幹什麽呢?陳說,我管公卿們。文帝聽了非常高興,而周勃也自愧不如。
荀子的話和陳平這種不謀下政的做法,說的都是領導者的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問題。然而遺憾的是今天有一些領導幹部不取古賢之道,往往奉行的是“上問國家大事,下管雞毛蒜皮”的工作原則,把“無事不問,事事處理”看作是對工作的“負責”;把整天忙得暈頭轉向當作自己的“幹勁”。下級明明有權處理的事情他非要提個“領導意見”,發個“指示”才放心,似乎這樣就顯得自己“高明”、“有本事”。而需要他們解決的事情往往又以“正在研究”、“在辦”為托詞,推而不辦、拖而不決。結果呢,該管的管不好,不該管的偏要管,既誤了事又挫傷了下級的積極性,叫做吃力不討好。
領導幹部在其位,固然要謀其政。但謀其政並非要事必躬親,而應實行層級管理,分而治之;應“不謀下政”,讓下級“各得任其職”,處理他們職權範圍內的事情,發揮出下級的聰明才智。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上下級機關和領導人要明確劃分職權和責任範圍,實行分級責任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解決越權指揮、越級報告等弊端。實踐證明,隻有加強分級責任製,才能分權分工,分級治事,分層負責,才能發揮各級幹部的主觀能動作用和創造性。
堅持層級管理,是提高行政效率,指揮得力的重要保證。大家知道,軍隊為了強化戰鬥力,采用的是嚴格而科學的層級管理、分而治之的帶兵辦法,軍下轄幾個師,師下轄幾個團,團下有營,營下有連,連下有排,排下有班,班下有兵,一個龐大的軍事組織,便是用這種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辦法,從而形成一個嚴密的層級管理體係。在這樣一個體係中,他們既可分而各自為戰,也可聚而集體行動,每一個兵都置於一個係統之中,每一個小係統又都置於一個大係統之中,有了這套健全而嚴格的管理機製,加上各級軍事首長管理有方,這個軍事組織便會充滿生機和活力。軍隊如此,非軍事組織也是如此。要實現有效的領導,領導幹部就應不謀下政,實行層級管理。當然,按層管理原則,不等於不可過問下屬的情況,領導可越級調查但不可越級指揮,部屬可以越級匯報但不可越級請示。因為,越級指揮是致亂之本,越級請示是失和之源。
總之,各有各的崗位,各有各的事情,各有各的責任。任何人都無法做到事無巨細、包辦一切。當一切都由上級包辦時,作為部屬誰還有主動性和責任心呢?這就要求領導幹部要相信群眾、相信下屬,善於用人,善於調動部屬和員工的積極性,也隻有把大家的積極性都調動起來的領導,才是高明的領導,才能做到事半功倍、忙而有序,才能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