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問於少師曰:餘聞人之生也,有剛有柔,有弱有強,有短有長,有陰有陽,願聞其方。
少師答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審知陰陽,刺之有方。得病所始,刺之有理。謹度病端,與時相應。內合於五髒六腑,外合於筋骨皮膚。是故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在內者,五髒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故曰,病在陰之陰者,刺陰之滎俞,病在陽之陽者,刺陽之合,病在陽之陰者,刺陰之經,病在陰之陽者,刺絡脈。故曰,病在陽者名曰風,病在陰者名曰痹,陰陽俱病名曰風痹。病有形而不痛者,陽之類也;無形而痛者,陰之類也。無形而痛者,其陽完而陰傷之也。急治其陰,無攻其陽。有形而不痛者,其陰完而陽傷之也。急治其陽,無攻其陰。陰陽俱動,乍有形,乍無形,加以煩心,命曰陰勝其陽。此謂不表不裏,其形不久。
黃帝問於伯高曰:餘聞形氣之病先後,外內之應奈何?伯高答曰: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氣傷髒,乃病髒,寒傷形,乃應形;風傷筋脈,筋脈乃應。此形氣外內之相應也。
黃帝曰:刺之奈何?伯高答曰:病九日者,三刺而已;病一月者,十刺而已;多少遠近,以此衰之。久痹不去身者,視其血絡,盡出其血。
黃帝曰:外內之病,難易之治奈何?伯高答曰:形先病而未入髒者,刺之半其日。髒先病而形乃應者,刺之倍其日。此月內難易之應也。
黃帝問於伯高曰:餘聞形有緩急,氣有盛衰,骨有大小,肉有堅脆,皮有厚薄,其以立壽夭奈何?伯高答曰:形與氣相任則壽,不相任則夭。皮與肉相果則壽,不相果則夭,血氣經絡勝形則壽,不勝形則夭。
黃帝曰:何謂形之緩急?伯高答曰:形充而皮膚緩者則壽,形充而皮膚急者則夭,形充而脈堅大者順也,形充而脈小以弱者氣衰,衰則危矣。若形充而顴不起者骨小,骨小則夭矣。形充而大肉胭堅而有分者肉堅,肉堅則壽矣;形充而大肉無分理不堅者肉脆,肉脆則夭矣。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氣而視壽夭者,必明乎此立形定氣,而後以臨病人,決生死。
黃帝曰:餘聞壽夭,無以度之。伯高答曰:牆基卑,高不及其地者,不滿三十而死。其有因加疾者,不及二十而死也。
黃帝曰:形氣之相勝,以立壽夭奈何?伯高答曰:平人而氣勝形者壽;病而形肉脫,氣勝形者死,形勝氣者危矣。
黃帝曰:餘聞刺有三變,何謂三變?伯高答曰:有刺營者,有刺衛者,有刺寒痹之留經者。
黃帝曰:刺三變者奈何?伯高答曰:刺營者出血,刺衛者出氣,刺寒痹者內熱。
黃帝曰:營衛寒痹之為病奈何?伯高答曰:營之生病也,寒熱少氣,血上下行。衛之生病也,氣痛時來時去,怫愾賁響,風寒客於腸胃之中。寒痹之為病也,留而不去,時痛而皮不仁。
黃帝曰:刺寒痹內熱奈何?伯高答曰:刺布衣者,以火焠之;刺大人者,以藥熨之。
黃帝曰:藥熨奈何?伯高答曰:用淳酒二十斤,蜀椒一斤,幹薑一斤,桂心一斤,凡四種,皆嚼咀,漬酒中,用綿絮一斤,細白布四丈,並內酒中,置酒馬矢熅中,封塗封,勿使泄。五日五夜,出綿絮曝幹之,幹複潰,以盡其汁。每漬必晬其日,乃出幹。幹,並用滓與綿絮,複布為複巾,長六七尺,為六七巾,則用之生桑炭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處,令熱入至於病所,寒複炙巾以熨之,三十遍而止。汗出以巾拭身,亦三十遍而止。起步內中,無見風。每刺必熨,如此病已矣。
官針第七法星
凡刺之要,官針最妙。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病深針淺,病氣不瀉,支為大膿。病小針大,氣瀉太甚,疾必為害;病大針小,氣不泄瀉,亦複為敗。失針之宜。大者瀉,小者不移。已言其過,請言其所施。
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镵針於病所,膚白勿取。病在分肉間,取以圓針於病所。病在經絡痼痹者,取以鋒針。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以鍉針於井滎分俞。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針。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圓利針。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針。病在中者,取以長針。病水腫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針。病在五髒固居者,取以鋒針,瀉於井滎分俞,取以四時。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一曰俞刺,俞刺者,刺諸經滎俞髒俞也;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俞也;三曰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四曰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六曰大瀉刺,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鈹針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膚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焠刺,焠刺者,刺燔針則取痹也。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痹。刺此者,傍針之也。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上下行者,直內無拔針,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針,複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也。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氣小深者也。五曰揚刺,揚刺者,正內一,傍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搏大者也。六曰直針刺,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七曰輸針,輸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搖而深之,致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十一曰傍針刺,傍針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讚刺,讚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針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已入分肉之間,則穀氣出。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氣,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穀氣。此之謂也。
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也。
凡刺有五,以應五髒,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發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
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
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曰淵刺;一曰豈刺。
四曰合穀刺,合穀刺者,左右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
五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