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胃篇第三十一
屬性:諸本無篇字。簡案、內言腸胃長短大小。紆曲屈伸之度。故名篇。疑與後絕穀篇為一篇。後人分為二篇也。
\x長九分 口廣二寸半\x 張雲。長、深也。廣、闊也。
\x會厭\x 張雲。會厭在咽喉之上。乃所以分水穀。司呼吸。而不容其相混者也。憂恚無言雲。會厭者。
音聲之戶也。
\x咽門重十兩\x 張雲。咽門、即食喉也。其名曰咽。至長一尺六寸。乃並胃脘而言。四十二難楊注。
咽、 也。言司以咽物也。又謂之嗌。言氣之流通厄要之處也。咽、為胃之係也。本義十兩作十二兩。簡案、一尺六寸下。難經有喉嚨重十二兩。廣二寸。長一尺二寸九節。十六字。恐本經脫之也。楊注。喉嚨空虛也。
言其中空虛。可以通氣息焉。即肺之係也。呼吸之道路。
\x胃紆曲屈伸之\x 張雲。紆曲、曲折也。大、言周遭之數。經、言直過之數。餘準此。平人絕穀篇曰。其中之穀常留二鬥。水一鬥五升而滿。
\x小腸\x(止)\x長三丈三尺\x 難經、甲乙。作二尺。馬雲。小腸上口。胃之下口。小腸後附於脊。從左環回周疊。積其所注之物。以入於回腸者。外附於臍上。回運計環十六曲。大四寸。徑口八分分之小半。即半分也。
其長三丈三尺。張雲。其下口注於回腸者。外附近於臍上一寸。當水分穴處是也。
八分分之小半。言八分之外。尚有如一分之少半也。餘仿此。誌雲。小半者。七分半也。簡案、史項羽紀。漢有天下大半。韋昭注雲。凡數三分者二為太半。一為小半。四十二難楊注亦雲。三分有二為太半。有一為小半。
由此推之。分之少半者三厘三毫有奇。寸小半者。三分三厘三毫不盡。寸之太半者。六分六厘六毫不盡也。則張注似是。
\x回腸當臍\x(止)\x長二丈一尺\x 張雲。回腸、大腸也。葉積、如葉之積。亦疊積之義。大腸上口。即小腸下口。當臍左旋而下積廣腸也。四十二難楊注雲。大腸即回腸也。以其回曲。因以名之。簡案、誌雲。徑一寸。寸之少半者。徑一寸五分也。恐非。
\x廣腸傅脊\x(止)\x長二尺八寸\x 馬雲。廣腸者。直腸也。廣腸附脊以受回腸之物。左環葉在脊之上下盤。
辟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太半。則是二寸七分也。張雲。廣腸、大腸下節也。亦名直腸。直腸居後。繞脊而下。
故曰傅脊。傅、布也。葉脊上下言。疊於脊之上下而至尾 也。辟、 同。以其最廣。故雲辟大八寸。誌雲。
廣腸、肛門內之直腸。徑二寸寸之太半者。徑二寸七分半也。簡案、傅脊。馬釋附脊。乃傅字之訛。張注難通。
\x腸胃所入至所出\x 張本。所、作初。張雲。此總結上文自口而入。自便而出之全數。三十二曲。合小腸大腸而言也。四十二難楊注雲。據甲乙經言。腸胃凡長六丈四寸四分。所以與此不同。難經雲。腸胃凡長五丈八尺四寸者。甲乙經從口至回腸而數之。故長。此經從胃至腸而數之。故短。亦所以互相發明。非有謬也。
丁曰。前腸胃徑圍大小不同。其言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者。即是圍徑一也。小腸徑八分。大二寸四分則是也。
今言二寸半。即分之少半。回腸徑一寸半。即大四寸五分。今言大四寸。即少五分也。廣腸徑一寸半。即大七寸五分。今言八寸。即有剩五分也。其升鬥寸尺者。先立其尺。然後造其升鬥秤兩。皆以同身寸之為法。以尺造鬥。鬥麵闊一尺。底闊七寸。高四寸。
俱濃三分。可容十升。凡以寸為指節者。方一寸為兩。十六兩為斤。此製同身寸尺升鬥之度。為人之腸胃斤重長短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