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味論篇第六十三

屬性:趙府正脈道藏熊本無篇字。誌本無論篇二字。

\x酸入於胃\x(止)\x故癃\x 甲乙無以收上之兩焦六字。**下有之胞二字。馬雲。酸之氣味。滯澀而收斂。

既入於胃之中脘。則上兩焦。即上中二焦也。其氣味弗遽能出入。乃留於胃中。久則胃中和溫而下注**。**為胞之室。胞在其中。其體薄。其氣懦。得此酸味。則縮而且綣。所以約而不通。水道不行而為癃也。張雲。

綣、不分也。約、束也。癃、小水不利也。味過於酸。則上之兩焦。弗能出入。若留於胃中。則為吞酸等疾。

若胃中溫和不留。則下注**。**得酸則縮。故為癃也。愚按、胞、溲脬也。類纂曰。**者。胞之室。王安道又有胞居**之室之說。甚屬不經。夫胞即**。**即胞也。焉得複有一物耶。簡案、懦、音儒。說文。

駑弱也。又音軟。又作 。玉篇。弱也。縮綣。馬雲。連讀為是。說文。新附字。繾綣不相離也。又釋名。繾綣束縛也。張注。縮下為句。非。

\x陰者\x(止)\x走筋矣\x 甲乙終下有聚字。張雲。陰者。陰器也。積筋者。宗筋之所聚也。肝主筋。

其味酸。故內為**之癃。而外走肝經之筋也。又宣明五氣篇曰。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x鹹入於胃\x(止)\x走血矣\x 甲乙注於脈則血氣走之。作注於諸脈。脈者血之所走也。十一字。則凝凝則作則血 則胃中汁以下八字。無。又走血矣下。有腎合三焦。血脈雖屬肝心。而為中焦之道。故鹹入而走血矣。四句。張雲。血為水化。鹹亦屬水。鹹與血相得。故走注血脈。

若味過於鹹。則血凝而結。水液注之。則津竭而渴。然血脈必化於中焦。故鹹入中焦而走血。又宣明五氣篇曰。

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簡案、鹹入於胃。其氣上走中焦。又上文雲。酸入於胃雲雲。上之兩焦。弗能出入。

此似胃與中焦。所指各異。然考下文辛入於胃。苦入於胃。甘入於胃。每章必有此一句。則殆似章首標識。故雲胃。雲中焦。雲兩焦。宜無異義。前注未疑及之。錄以俟考。

\x辛入於胃\x(止)\x與汗俱出\x 甲乙。熏之、作熏至營衛四字。洞心、注雲洞。一作 。馬雲。辛入於胃。

其氣必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而運諸陽者也。故辛味既走於上焦。則不得不走於氣耳。如薑韭者。氣味之辛者也。衛氣由下焦而生。亦必出而行於分肉之間。所以不時受此辛味之氣也。惟此薑韭之氣。久留心下。則物在心下。而氣熏於上焦。上焦氣湊。心內似空。故多食辛者。必洞心也。且此辛氣與心中之氣。相得而俱行。

辛入則汗必出。汗之出者。以氣之出也。其心安得而不洞。宣明五氣篇雲。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張雲。洞心。透心若空也。甲乙注千金雲。辛入胃而走氣。與氣俱出。故氣盛。

\x苦入於胃\x(止)\x知其走骨也\x 甲乙下脘下有下脘者三字。變上有氣字。複出下有必黧疏三字。馬雲。苦入於胃。而胃中五穀之氣。皆不能勝此苦味。故苦入下脘。則上中下焦之氣皆閉而不通。遂使五穀在胃者。氣味不知所以變而為嘔也。況齒者。乃骨之所終。故苦入則走骨。走骨則走齒。今入而複出者。即從齒出也。宣明五氣篇雲。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誌雲。苦乃火味。故入於下而複出於上。以其性下泄而上湧也。簡案、變嘔即嘔變。佛典有變吐之文。可以證焉。張雲。其變為嘔。非也。入而複出未詳。

據甲乙乃似苦味之氣入而複出。為齒黧黑疏豁之義。

\x甘入於胃\x(止)\x故甘走肉\x 甲乙。弱小、作弱少。留於胃中者。者上有甘字。潤下無者字。 作悶。其氣外通於肉以下。作其氣通於皮。故曰甘走皮。皮者肉之餘。蓋皮雖屬肺。與肉連體。故甘潤肌肉並皮也三十二字。蟲、馬本作蠱。注。蠱、作蟲。張雲。甘性柔緩。故其氣弱小。不能至於上焦。味過於甘。則與穀氣留於胃中。令人柔潤而緩。久則甘從濕化。致生諸蟲。蟲動於胃。甘緩於中。心當 矣。 、悶也。甘入脾。脾主肉。故甘走肉。宣明五氣篇曰。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