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膈篇第六十八

屬性:諸本無篇字。

\x氣為上膈者\x 甲乙。上膈下更有上膈二字。馬雲。此言膈證。有上下之分。而尤詳下膈之義也。

膈者。膈膜也。前齊鳩尾。後齊十一椎。所以遮隔濁氣。不使上熏心肺也。然有為膈上之病者。乃氣使然。食飲一入。實時還出。有為膈下之證者。乃蟲使然。食飲周時。始複外出。但帝明於上膈向昧於下膈。張雲。

時、周時也。愚按、上膈下膈。即隔食證也。

\x喜怒不適\x(止)\x邪氣居之\x 甲乙二流字俱作留。張雲。凡傷胃氣。則陽虛而寒。汁流於腸中。蟲寒不行。

則聚於下管。而腸胃充滿也。衛氣、脾氣也。脾氣不能營運。故邪得聚而居之。

\x人食則蟲上食\x(止)\x癰上皮熱\x 甲乙。即而、作沉而。其癰在外。作其癰在脘外者。並是。張雲。癰、壅同。如論疾診尺篇曰。目窠微癰者。義亦猶此。蟲寒聞食。則喜而上求之。上則邪氣居之。而乘虛留聚。以致癰於下脘。要約不行。故食入 時複出也。管之內外。即言下脘也。邪伏於中。故熱見於皮肉之上。

\x微按其癰\x(止)\x穀乃下矣\x 甲乙。伍、作互。鹹、作酸。乃下下有鬲字。張雲。察其氣所必由以刺之也。

先淺刺其旁氣所及之處。稍納其針而漸深之。以泄其流行之邪。然後還刺其所病之正穴。以拔其積聚之本。但宜至再三而止。不可過也。邪沉者深刺之。邪浮者淺刺之。刺後必熨以火。而日使之熱。則氣溫於內。而邪自潰散也。三相參為參。五相伍為伍。凡食息起居。必參伍宜否。守其禁以除內之。再傷。又必恬 無為。以養其氣。則正氣乃行。而邪氣庶乎可散。蓋膈證最為難愈。故當切戒如此。鹹從水化。可以潤下軟堅。苦從火化。

可以溫胃。故皆能下穀也。簡案、甲乙以本篇為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次篇以胃脘癰之診。誌注。亦以癰如字釋之。今據其有癰上皮熱。及大癰乃潰等語而推之。則似因內癰而膈食者。蓋上文所謂上膈者。巢源諸書所論五膈之屬。(病源五膈憂膈恚膈氣膈寒膈熱膈外台集驗五膈憂膈氣膈食膈寒膈飲膈)所謂下膈食。 時乃出。

(邪氣髒腑病形篇雲脾脈急甚為膈中食飲入而還出後沃沫今膈證不必如此蓋古該翻胃而謂之膈故虞摶雲膈亦曰反胃豈本此歟再案食已而吐者龔氏回春謂之回食病即本經所謂膈中上膈也)因蟲與癰者。五膈等外。別是一種之膈證也。馬張癰讀為壅。雖義稍通。其旨趣終未明晰。且張記治驗一則。乃尋常膈證。非本篇所載下膈證自別。誌以癰為內癰。然注文亦糊塗。故不可從也。醫說引雞峰方雲。噎膈病乃神意間氣也。勸令淨觀內外。將一切用心力事。委之他人。服藥方見效。即本節恬 無為之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