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客篇第七十一
屬性:諸本無篇字。
\x目不瞑不臥出者\x 甲乙。作目不得眠者五字。考下文答語。甲乙為是。馬雲。邪之感於人身。
令人目不得瞑。或不臥而出於外者。張雲。令人寐無從生。故雲不臥出也。
\x五穀入於胃也\x(止)\x行呼吸焉\x 甲乙。心脈、作心肺。張雲。宗氣、大氣也。隊、道也。糟粕之道。
出於下焦。津液之道。出於中焦。宗氣之道。出於上焦。故分為三隧。喉嚨為肺之係。而下貫於心。故通宗氣而行呼吸。(營氣營運見營氣篇五十營篇衛氣之義見痹論及經脈篇)\x夜行於陰\x 甲乙。陰下有其入於陰也一句。馬雲。大義見衛氣行篇。
\x厥氣客於五髒六腑\x 甲乙。厥、作邪。無六腑二字。
\x陽氣盛則陽蹺陷\x 甲乙。陷、作滿。樓氏雲。陷、當作滿。汪雲。大惑論作陽氣滿則陽蹺盛。
盛字是。又曰。衛氣盛於陰。不得行於陽則陰氣盛。陰氣盛。則陰蹺滿。陽氣虛。故目閉也。(徐振公引大惑論亦雲此章陷字疑誤)簡案、張雲。陷者受傷之謂。非也。
\x補其不足 瀉其有餘\x 張雲。此刺治之補瀉也。補其不足。即陰蹺所出足少陰之照海也。瀉其有餘。
即陽蹺所出足太陽之申脈也。若陰盛陽虛而多臥者。自當補陽瀉陰矣。
\x飲以半夏湯\x 張雲。謂既刺之後。仍當用藥以治之。凡不臥之證。有邪實者。多屬外因。有營虛者。多屬內因。此半夏湯一法。蓋專為去邪者設耳。樓氏雲。半夏湯去飲之劑也。
\x所謂\x 甲乙。謂、作以。簡案、壅塞。蓋水飲也。故以半夏湯決瀆之。
\x陰陽和得\x 甲乙作得和。
\x其湯方\x(止)\x三飲而已也\x 置、甲乙作煮。李雲。千裏流水。取其流長源遠。有疏通下達之義也。揚之萬遍。令水珠盈溢。為甘瀾水。可以調和陰陽。炊以葦薪者。取其火烈也。治半夏猶言製過半夏也。味辛性溫。能下氣化痰。用以為臣。張雲。古今量數不同。大約古之黍量一鬥。合今之鐵斛數三升二合。然則雲八升者。即今之二升五合六勺。雲五升者。即今之一升六合許耳。(簡案物氏度量考雲明一合今五勺七撮明一升今五合七勺一撮)火沸者先以火沸其水。而後置藥於中也。秫米、糯小米也。即黍米之類。而粒小於黍。可以作酒。北人呼為小黃米。其性味甘粘微涼。能養營補陰。半夏味辛性溫。能和胃散邪。除腹脹目不得瞑。故並用之。秫米一升。約今之三合二勺。半夏五合。約今之一合六勺。炊至一升半。約今之四合八勺也。滓、音子。
也。汪雲。半夏能和胃而通陰陽。今人率以為燥而不敢用。誤矣。本草以秫為糯粟。疑是糯稻。樓氏雲。按本草秫米。即所謂糯米也。王子接雲。北地之膏粱茄粟也。李時珍雲。火用陳蘆枯竹。取其不強。不損藥力也。
(出蘆火條)又雲。秫即粱米之粘者。靈樞經。岐伯治陽盛陰虛。夜不得瞑。半夏湯中用之。取其益陰氣而利大腸也。大腸利則陽不盛矣。簡案、爾雅。秫、粘粟也。一名糯粟。一名黃糯。樓說非也。千金方治虛煩不眠。
千裏流水湯。三因方治膽寒。溫膽湯。俱祖世方耳。
\x天圓地方\x 張雲。圓者徑一圍三。陽奇之數。方者徑一圍四。陰偶之數。人首屬陽居上。故圓而應天。人足屬陰居下。故方而應地。
\x地有九州\x 張雲。九州者。荊、梁、雍、豫、徐、揚、青、兗、冀、也。簡案、此本於禹貢。詳見素問識生氣通天論。
\x天有風雨\x 張雲。和風甘雨。天之喜。摧拉霖潰。天之怒。
\x天有六律\x 張雲。六律者。黃鍾、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為六陽律。大呂、夾鍾、仲呂、林鍾、南呂、應鍾、為六陰律。
\x天有十日\x 張雲。十日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謂天幹。陰陽係日月篇雲。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天為陽。地為陰。故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二月。月生於水。故在下者為陰。手之十指以應十日。
日主火。故在上者為陽。
\x辰有十二\x(止)\x以抱人形\x 張雲。十二辰者。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是謂地支。故應人之足趾。
足趾惟十。並莖垂為十二。莖者宗筋也。垂者睾丸也。女子少此二節。故能以抱人形。抱者懷胎之義。如西北稱伏雞為抱者是也。(見楊氏方言)\x人有肩膝\x 張雲。肩膝骨大而高。故以應山。
\x人有腋 \x 張雲。腋 深陷。故以應穀。
\x地有泉脈\x 張雲。泉脈出於地下。衛氣行於肉中。
\x地有草 \x 張雲。 莢、瑞草也。堯時生於庭。隨月雕榮。朔後一日莢生。望後一日莢落。曆得其分度則 莢生。簡案、張注本於帝王世紀。然無毫毛獨應瑞草之理。爾雅。菥 大薺。郭注。薺葉細。俗呼之曰老薺。李時珍雲。薺與菥 一物也。但分大小二種耳。由此考之。蓋薺之為草。隨在易生。故草 乃對下文林木。謂地上眾草也。( 莢之 音冥菥 之 音覓)集注。仇汝霖亦以上古 草釋之。不可從。
\x人有牙齒\x 張雲。齒牙疏朗。故象似列星。說文雲。牙、牡齒也。一曰銳者為牙。齊者為齒。上古天真論。以女子三七。男子三八。則真牙生而長極。是以後生之大者為牙也。女子七歲。男子八歲齒更。是以前生之小者為齒也。故男子八月生齒。八歲而齔。女子七月生齒。七歲而齔。齔、毀齒也。
\x高骨\x 張雲。顴肩膝踝之類。
\x募筋\x 張雲。募者筋脈聚蓄之處。募、音暮。簡案、募、當作幕。幕、膜同。痿論。肝主身之筋膜。
全元起注雲。膜者人皮下肉上筋膜也。可以證矣。詳見素問識瘧論。
\x人有 肉\x 張雲。 肉者。肉脂之聚處也。簡案、聚邑者。聚落邑裏也。
\x十二筋\x 張雲。四肢各三節。是為十二節。簡案、陰陽別論雲。十二月應十二脈。本篇上文雲。十二脈應十二經水。
\x地有四時不生草\x 張雲。地有不毛之地。人有不育之人。徐振公雲。男子衝任不盛。宗筋不成。則須不生。是以四時之草不生。以應人之無子。
\x縱舍\x 馬雲。或縱針而不必持。或舍針而不複用。張雲。縱、言從緩。舍、言弗用也。
\x捍皮\x 馬雲。捍分其皮。以開其腠理。而入刺之也。張雲。捍、說文忮也。謂恐刺傷其皮。而開腠理。
則奈之何也。簡案、捍、為捍禦之義。於本文難通。張注亦迂。考集韻與 同。以手伸物也。馬捍分之解。似略通。
\x焉至而出\x(止)\x聞其方\x 張雲。出止徐疾入。即五輸之義。別離之處。言經絡之支別離合也。
\x手太陰之脈\x(止)\x屈折也\x 甲乙。內屈、作內側。留、作溜。外屈上於本節之下、作外屈本指以下。注雲。一作本於上節。陰諸絡、作諸陰絡數脈。並注雲。疑此處有缺文。馬雲。屈、讀為曲。壅骨、即掌後高骨也。張雲。此下二節。皆言五 之屈折也。大指之端。少商井也。
內屈循白肉際。至本節之後。大淵 也。凡人身經脈陰陽。以紫白肉際為界。紫者在外屬陽分。白者在內屬陰分。大概皆然。澹、水搖貌。脈至大淵而動。故曰留以澹也。從此外屈上於本節之下。內屈與諸陰絡會於魚際滎也。諸陰皆會於此。故數脈並注。其氣滑利。伏行掌後高骨之下。外屈出寸口而行經渠經也。上至肘內廉。
入於大筋之下。尺澤合也。乃由此內屈 陰入腋走肺。然肺經之脈。從髒走手為順。此則從手數至髒。故為順行逆數之屈折。簡案、澹、馬誌並為澹滲諸經之義。恐非也。數脈並注。義自分明。甲乙注為有缺文。誤。沈彤釋骨雲。手大指本節後。起骨曰壅骨。邪客篇雲。雲是壅骨。固在魚際旁寸口前。舊說謂即掌後高骨。誤。
\x心主之脈\x(止)\x絡於心脈\x 甲乙。心脈、作心胞。馬誌作心肺。非。張雲。中指之端。中、衝井也。內屈循中指以上掌中勞宮。滎也。伏行兩骨之間。外屈出兩筋之間。骨肉之際。大陵 也。其氣滑利上二寸外屈出行兩筋之間。間使經也。上至肘內廉。入於小筋之下留兩骨之會者。曲澤合也。由此上入胸中。內絡於心脈。
乃手厥陰經。順行逆數之屈折。按本篇於十二經之屈折。獨言手太陰心主二經者。蓋欲引止下文少陰無 之義。
故單以膈上二經為言耳。諸經屈折詳義。已具經脈本輸等篇。故此不必詳也。
\x少陰心脈也\x(止)\x故獨無 焉\x 甲乙。大主也下。有為帝王三字。張雲。手少陰心經也。手厥陰心包絡經也。經雖分二。髒實一原。但包絡在外為心之衛。心為五髒六腑之大主。
乃精神之所居。其髒堅固。邪不可傷。傷及於心無不死者。故凡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外之包絡耳。然心為居主之官。而包絡亦心所主。故稱為心主。凡治病者。但治包絡之 。即所以治心也。故少陰一經。所以獨無焉。詳義出本輸篇。
\x少陰獨無 者\x(止)\x因天之序\x 甲乙。不病上有心字。外經下有脈字。張雲。凡髒腑經絡。有是髒則有是經。髒居於內。經行於外。心髒堅固居內。邪弗能容。而經則不能無病。故少陰經病者。當取掌後銳骨之端。
即神門 也。其餘脈之出入。屈折餘疾。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脈行者。言少陰心主之 。其行相似。故曰本 者。
言少陰本經之 。非上文皆在心包之謂也。然則邪在心包髒者。當治心主之 。邪在少陰經者。當治本經之 。
因其虛實以取之。則邪氣去而真氣固。乃不失諸經天道之序也。按本 篇。所載五髒五 。六腑六 。獨手少陰經無 。故此篇特以為問。正欲明心為大主。無客邪傷之義。然既曰無 。而此節複言取其經於掌後銳骨之端。及如心主脈行本輸等義。可見心髒無病。則治髒無 。少陰經有病。則治經有 。故甲乙經備載少陰之雲。少衝為井。少府為滎。神門為 。靈道為經。少海為合。於十二經之 。始全其義。蓋本諸此。馬雲。外經有病。獨取其掌後銳骨之端神門穴耳。其餘脈之出入曲折。所行之徐疾。皆如手厥陰心包絡之脈行也。故本經本輸篇。謂治手少陰者。即治心包絡經。皆調其氣之虛實。疾徐以取之。是謂因邪氣所衝而瀉之。真氣衰而補之。如是者。則邪去而真固。有以循天道四時之序。簡案、少陰無 雲雲。王冰三部九候論注引之雲。靈樞經持針縱舍。論曰乃知古篇名。與今本不同。
\x陰陽如一者病難治\x 馬雲。人迎氣口若一。則脈為關格。病當難治。張雲。表裏俱傷。血氣皆散者。
是為陰陽如一。刺之必反甚。當舍而勿針也。誌雲。皮膚筋骨之淺深。皆病也。
\x其本末尚熱者病尚在\x 甲乙。作察其本末上下。有熱者病常在。馬雲。胸腹為本。四肢為末。凡本末尚熱者。其病尚在。張雲。胸腹髒腑為本。經絡四肢為末。尚熱者。餘邪未盡也。宜從緩治。其病亦去者。
可舍針也。
\x持其尺\x(止)\x寒熱痛痹\x 誌雲。邪氣髒腑病形篇曰。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故持其尺。察其尺膚之堅脆大小滑澀。以知皮膚分肉之寒熱燥濕也。五髒之血色見於目。因視目之五色。以知五髒。而決死生。蓋病在髒者。半死半生也。視其血絡。察其皮毛。以知痛痹之寒熱也。皮部論曰。凡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
\x餘未得其意也\x 張雲。不惟病形輕重有縱舍。而持針之際。其進止退留。亦有縱舍。未得其詳。因而複問。
\x持針之道\x(止)\x真氣得居\x 甲乙。左指作左手。(趙熊道髒正脈張同)果、作裹。(馬同)輔、作轉。邪下有氣不二字。張雲。持針之道。宜審而慎。必從和緩從容。庶可無誤。故欲端以正。安以靜。先知病之虛實。以施疾徐之法。左手執之。右手循之。必中其穴。無中其肉。而與肉果。果、即裹也。瀉者欲端以正。補者必閉其膚。以手輔針。導引其氣。必使邪氣潰決而散。真氣得複而居。然後可以去針。此持針縱舍之道也。誌雲。無與肉果者。刺脈無傷肉也。簡案、甲乙改字。似是。
\x因其分肉\x(止)\x邪氣得去\x 馬雲。所謂 皮開腠理者。因其分肉之在何經而捍分其皮。以開其腠理而入刺之也。先以左手別其皮膚。然後右手微納其針。而徐徐端正其針以入之。斯乃捍皮開腠理之法。其神氣自然不散。而邪氣乃得以去矣。
\x八虛\x 張雲。即五髒生成篇。所謂八溪也。是皆筋骨之隙。氣血之所流注者。故曰八虛。
\x肺心有邪\x 張雲。人之五髒。惟肺與心居於膈上。其經屬手。脾肝腎俱在膈下。其經屬足。故肺心有邪。乘虛而聚。其氣必留於兩肘。在肺則尺澤。在心則少海之次。
\x肝有邪\x 張雲。肝與膽合。其經自足而上。皆行脅腋之間。故肝邪乘虛而聚者。其氣當流於兩腋。即期門、淵腋、等穴之次。
\x脾有邪\x 張雲。脾與胃合。其脈皆自脛股上出衝門、氣衝之間。故邪氣留髀 間者。知為脾經之病。
\x腎有邪\x 張雲。腎與**為表裏。其經皆出膝後陰穀、委中、之間。故邪氣留於兩 者。知為腎經之病。馬雲。前四留字。俱當作流。簡案、肝獨作流。餘並作留。義俱通。
\x凡此八虛者\x(止)\x病攣也\x 甲乙。趙本。張本。病、作 。是。張雲。機、樞機也。關、要會處也。
室、猶房室也。凡此八者。皆氣血之所由行也。正氣居之則為用。邪氣居之則傷經絡機關。而屈伸為之不利。
此八虛可候五髒也。簡案、 、說文。曲脊也。即拘攣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