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到了十五歲才開始認識一些字,但隻會讀寫一些簡單的字詞。1824年秋天,有個邊遠山區的老師遊曆到了這裏,在鴿子溪沿岸辦了一所學校,後來便定居下來。林肯和他的妹妹薩拉早出晚歸,每天步行四英裏來到這所學校,拜這位新老師阿澤爾·多斯裏為師。多斯裏使這所學校因吵鬧而出名,在這裏學生們要大聲朗讀,那樣老師就能判斷學生是否在全身心地學習。他在教室裏徘徊,會突然用樹條抽一下那些不張口朗讀的學生。正是這種“激勵吵鬧”的機製,使得學生們都努力地大聲朗讀,讓別人能夠聽得見,甚至四分之一英裏外的地方都能聽見琅琅的讀書聲。

剛進這所學校時,林肯戴著一頂鬆鼠皮帽,褲子是由鹿皮做的,可惜太短,離鞋有好幾英寸的高度,以至於脛骨不能抵擋風雪侵襲。所謂的學校也就是個簡陋的小木屋,高度僅供老師站直,房子沒有窗戶,每側都擺放著一根圓木,房子的縫隙被紙糊著,這樣可以讓光線照進來,地板和桌椅都是用零碎的木頭做的。林肯的閱讀課教材出自《聖經》裏的章節,他還模仿華盛頓和傑斐遜的筆跡,所以人們都說他的筆跡跟他們類似,輪廓分明,富有特色。目不識丁的鄰居步行數英裏來找他代筆寫信,這樣亞伯拉罕·林肯從學習中得到了極大的樂趣,在校學習短短幾個小時對他來說已遠遠不夠了,他開始在家學習。紙在當時是稀有之物,於是林肯用炭條在木頭上寫字,有時他把字寫在小木屋相對平坦的木板上,隻要發現木板上再沒有地方可寫,他會用刮刀把寫滿字的木板刮去一層,這樣木板就煥然一新,他就可以重新寫字了。因為太窮買不起算術書,他就借來一本,將上麵的內容抄在與普通信箋差不多大小的紙張上,然後用細繩將紙張釘在一起,這樣他就有了自己的算術書。林肯死時,他繼母手上依然保留著部分林肯自製的算術書。

現在,林肯開始展現出與其他鄉村學者截然不同的一麵,他想針對不同的主題寫出自己的觀點,有時甚至寫起詩歌來。林肯將自己寫的詩和散文帶去給他的鄰居威廉·伍德看,並希望得到評論。威廉對他的一些詩文記憶深刻並能背誦。他的文章引起了人們的關注,一名律師曾經對林肯寫的國家政治大事方麵的文章記憶頗深,並拿去出版了。俄亥俄州的一份報紙曾經把他寫的一篇關於節欲的文章作為頭版頭條出版。這都是後來的事了,亞伯拉罕·林肯的第一篇文章是從他的玩伴殘忍對待動物一事中得到靈感的:他們抓了一隻鱉,把燃得正旺的煤塊放在它的背上,林肯懇求他們停止虐待,跑過去赤腳踢開了那塊煤。

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呼籲仁慈地對待動物,顯然這個男孩已表現出對苦難者深深的同情,這成為日後這個男人特有的一麵。五年後,他去了另外一所學校。用他自己的話說,他隻是零碎地在那裏學習,這樣他結束了自己全部的正規教育過程,上學時間加起來還不到一年。1847年他去了國會,他在填簡曆的時候遇到這樣一個問題:你受過多少教育?對此他隻用了一個詞回答:“欠缺”。後來他被提名為總統候選人時他說道:“不知怎麽的,我成年以後對很多事情都還不甚了解,我會做的就三件事:讀書、寫字、計算比例。以前我沒有正規地上過學,我在教育上取得的一點點進步,都是在生活所迫的壓力下偶爾獲得的。”

那個直到天黑都還在四處流浪的鄉村教師便是林肯的老師,他相信巫術,堅信地球是方的。然而就在那段不尋常的時期,林肯積累了其他人在大學才能接受到的最有價值的財富,那就是對知識的熱愛,對學習的渴望。閱讀將他帶進了一個全新的充滿幻想的世界,這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在以後二十幾年中,閱讀成了他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能力改變了他,開闊了他的視野。他的繼母曾經擁有一個藏書室,裏麵藏有五冊書,分別是:《聖經》、《伊索寓言》、《魯濱孫漂流記》、《天路曆程》和《水手辛巴德》。這個孩子凝視這些無價珍寶,尤其是《聖經》和《伊索寓言》,他經常讀。這影響了他的談吐風格和辯論方法。

但是這些書對他來說是遠遠不夠的,林肯渴望閱讀更多的東西,但他沒有錢,於是他開始借書、借報、借一切有印刷字的東西去看。他還從俄亥俄州外的一個律師手中借來一本修訂版的印第安納州法律書。於是他第一次有機會閱讀到了《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他曾經為附近的農場主幹活,挖樹樁,在玉米地除草。他從那裏借來兩三本傳記,其中一本是牧師威姆斯寫的《華盛頓生平》。這本書深深地吸引了他。晚上隻要還有一絲光線,他就如癡如醉地讀,睡覺時他就把它塞進圓木做的牆的縫隙裏,這樣天亮後他就可以繼續。一天夜裏下了暴雨,書被雨水浸透了,農場主要林肯賠償,林肯不得不免費為他切了三天的草料作為賠償。

在林肯借來的所有書中,一本名為《斯科特課程》的書最讓他受益匪淺。這本書講述的是公共演講,並介紹了古羅馬政治家西塞羅、古希臘雄辯家德摩斯梯尼等人的著名演說。他在樹下來回踱步,手裏拿著這本書,嘴裏朗讀著哈姆雷特向對手說的台詞,還有安東尼對著凱撒屍體的獨白:“朋友們,羅馬的同胞們,鄉親們,請聽我說,我是來埋葬凱撒的,不是來歌頌他的!”當林肯遇到自己特別感興趣的章節,但又沒有紙張可寫時,他會用粉筆記在木板上。後來他製作了一個剪貼簿,他以羽毛代筆,以美洲商陸果汁液代替墨水,在上麵記載了喜歡的內容。他隨身攜帶這個本子以便隨時學習,直到他能夠背誦很多長詩和演說。他到地裏幹活時仍然不忘求知。

當馬兒在玉米地旁休息時,他就坐在籬笆圍欄上學習。中午的時候他不是和其他家庭成員坐在一起共進午餐,而是一手拿著玉米餅一手拿書,在一旁躺下蹺起二郎腿,在書本的海洋裏自由馳騁。每當法院開庭時,他會走上十五英裏到鎮上去聆聽律師的辯論。而後,當他與其他人一起在田間勞作時,他會時而停下手中的活,站上圍欄,演繹他在洛克波特或波利瓦爾聽到的律師辯論。還有時候他會模仿施洗禮的傳教士周日在鴿子溪小教堂施禮的腔調。亞伯拉罕·林肯經常會帶著一本《齊林笑話》到地裏,閑時跨在圓木上大聲給人講笑話,樹林裏回響起聽眾們的大笑聲。而玉米地裏卻是雜草叢生,麥田裏的麥子也黃了。雇用林肯的農場主抱怨林肯太懶惰,用他的話說是“極度懶惰”。對此林肯也承認,他說道:“我的父親教我幹活但沒有教我去熱愛它。”

他的父親老林肯給他下了強製命令:一切愚蠢行為該停止了。但是沒有用,亞伯拉罕繼續講他的笑話,發表自己的演說。一天,當著眾人的麵,老林肯給了自己兒子狠狠一耳光,林肯摔倒在地,眼裏含著淚,卻什麽也沒有說。這使得這對父子在以後的人生中變得疏遠。雖然林肯在父親年老時候給予他經濟上的照顧,但是1851年父親臨終時他卻沒有去。他說:“如果我們現在見麵,恐怕是悲傷多過愉悅。”

1830年的冬天,“牛奶病”再次蔓延,死亡再一次威脅到印第安納州的鹿角穀。帶著恐懼和挫折,林肯的父親處理了自己的豬和糧食,八十美元賣掉了滿是樹樁的農場。他第一次自製了一輛四輪馬車,載上家人和行李,把鞭子遞給兒子讓其指揮公牛,向著伊利諾斯州的一個名叫桑加蒙的山穀出發了,印第安人稱那裏為“食物豐饒之地”。公牛呻吟著拉著沉重的馬車吱吱作響地走了兩周了,翻過重山,穿過印第安納的森林,來到了荒無人煙的平原,腳下的枯草足有六英尺高,此時正值夏天。在文森尼斯,林肯第一次見到了印刷機,那時他二十一歲。在德卡特爾,林肯一家在法院的前坪露營,二十六年以後,林肯指出當時馬車停的準確位置。他不知道自己有當律師的意識,赫爾頓告訴我們說:

林肯曾經向我描述過他的那段旅程。時至冬日,白天地表的霜會融化,夜晚地麵又會重新結出一層霜。不等霜融,又得繼續趕路,而且是牛拉車,慢得煩人。那時沒有橋,遇到灘塗得趟過去,要想避開除非繞道經過。每天清晨時河水可能還會輕微結冰,水牛每走一步都會在薄冰上留下一個小方坑。與這群人同行的還有一條寵物狗,它跟著牛車一路小跑。有一天這個小家夥掉隊了,而其他人員均已過溪。發現它掉隊以後眾人往回看,此時它正站在對岸,急得痛苦地直跳。河水在破裂的冰麵上流淌,可憐的家夥無法過河。為了它眾人趕著牛車再返回對岸顯然是不值得的。因此大多數人帶著焦慮繼續前進,決定拋棄它繼續趕路。“我不忍拋棄它,哪怕它隻是一條狗,”林肯這樣表示,“於是我脫掉鞋襪蹚水返回對麵,抱起發抖的家夥。它高興地亂跳,對我的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水牛帶著林肯一家穿過平原,此時國會正對各州是否有權退出聯邦國家展開激烈深入的辯論,並有一絲不祥的預兆。在那場辯論中丹尼爾·韋伯斯特在美國上議院脫穎而出。他用金子般清脆的嗓音發表了深遠的演說,被認為是“韋伯斯特對海恩的反擊”。日後林肯稱之為美國演說史上的典範,後來林肯在自己的政治信仰中引用了其結尾部分。那就是“自由、聯邦,無論現在還是將來,始終合而為一,不可分割”。關於國家是否分離的這場辯論在經曆了後來的三分之一個世紀後,最終落下帷幕,最後蓋棺的人不是位高權重的韋伯斯特,不是天才的克萊,也不是名人卡洪,而是身無分文,看上去笨拙不起眼的趕牛人——亞伯拉罕·林肯。此時他頭戴浣熊皮帽,身穿鹿皮褲,正在趕往伊利諾斯的途中,嘴裏還哼唱著粗俗的小曲:

嘿!哥倫比亞,歡樂之地,

你要是不喝酒,

我就要被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