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文公問守原議

晉文公既受原於王,難其守。問寺人孛攵鞮,以畀趙衰。餘謂守原,政之大者也,所以承天子,樹霸功,致命諸侯,不宜謀及媟近,以忝王命。而晉君擇大任,不公議於朝,而私議於宮;不博謀於卿相,而獨謀於寺人。雖或衰之賢足以守,國之政不為敗,而賊賢失政之端,由是滋矣。況當其時不乏言議之臣乎?狐偃為謀臣,先軫將中軍,晉君疏而不谘,外而不求,乃卒定於內豎,其可以為法乎?且晉君將襲齊桓之業,以翼天子,乃大誌也。然而齊桓任管仲以興,進豎刁以敗。則獲原啟疆,適其始政,所以觀視諸侯也,而乃背其所以興,跡其所以敗。然而能霸諸侯者,以土則大,以力則強,以義則天子之冊也。誠畏之矣,烏能得其心服哉!其後景監得以相衛鞅,弘、石得以殺望之,誤之者晉文公也。

嗚呼!得賢臣以守大邑,則問非失舉也,蓋失問也。然猶羞當時。陷後代若此,況於問與舉又兩失者,其何以救之哉?餘故著晉君之罪,以附《春秋》許世子止、趙盾之義。

駁複仇議

臣伏見天後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子者殺無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理者殺無赦。其本則合,其用則異,旌與誅莫得而並焉。誅其可旌,茲謂濫,黷刑甚矣;旌其可誅,茲謂僭,壞禮甚矣。果以是示於天下,傳於後代,趨義者不知所向,違害者不知所立,以是為典可乎?

蓋聖人之製,窮理以定賞罰,本情以正褒貶,統於一而已矣。向使刺讞其誠偽,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則刑禮之用,判然離矣。何者?若元慶之父不陷於公罪,師韞之誅獨以其私怨,奮其吏氣,虐於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籲號不聞;而元慶能以戴天為大恥,枕戈為得禮,處心積慮,以衝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無憾,是守禮而行義也。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其或元慶之父,不免於罪,師韞之誅,不愆於法,是非死於吏也,是死於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驁而淩上也。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議曰:“人必有子,子必有親,親親相仇,其亂誰救?”是惑於禮也甚矣。禮之所謂仇者,蓋以冤抑沉痛而號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陷於大戮。而曰“彼殺之,我乃殺之”,不議曲直,暴寡脅弱而已。其非經背聖,不以甚哉!《周禮》:“調人掌司萬人之仇。”凡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有反殺者,邦國交仇之。”又安得親親相仇也?《春秋公羊傳》曰:“父不受誅,子複仇可也。父受誅,子複仇,此推刃之道。複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則合於禮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愛死,義也。元慶能不越於禮,服孝死義,是必達理而聞道者也。夫達理聞道之人,豈其以王法為敵仇者哉?議者反以為戮,黷刑壞禮,其不可以為典明矣。

請下臣議,附於令,有斷斯獄者,不宜以前議從事。謹議。

桐葉封弟辯

古之傳者有言,成王以桐葉與小弱弟,戲曰:“以封汝。”周公入賀。王曰:“戲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戲。”乃封小弱弟於唐。

吾意不然:王之弟當封耶?周公宜以時言於王,不待其戲而賀以成之也;不當封耶?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戲,以地以人與小弱者為之主,其得為聖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從而成之耶?設有不幸,王以桐葉戲婦寺,亦將舉而從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設未得其當,雖十易之不為病;要於其當,不可使易也,而況以其戲乎?若戲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過也。

吾意周公輔成王,宜以道,從容優樂,要歸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為之辭。又不當束縛之,馳驟之,使若牛馬然,急則敗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況號為君臣者耶?是直小丈夫垂夬垂夬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

辯列子

劉向古稱博極群書,然其錄《列子》,獨日鄭穆公時人。穆公在孔子前幾百歲,《列子》書言鄭國,皆雲子產、鄧析,不知向何以言之如此?

《史記》:鄭繻公二十四年,楚悼王四年圍鄭,鄭殺其相駟子陽。子陽正與列子同時。是歲周安王三年,秦惠王、韓烈侯、趙武侯二年,魏文侯二十七年,燕厘公五年,齊康公七年,宋悼公六年,魯穆公十年。不知向言魯穆公時遂誤為鄭耶?不然,何乖錯至如是?

其後張湛徒知怪《列子》書言穆公後事,亦不能推知其時。然其書亦多增竄,非其實。要之,莊周為放依其辭,其稱夏棘、狙公、紀渻子、季鹹等,皆出《列子》,不可盡紀。雖不概於孔子道,然其虛泊寥闊,居亂世,遠於利,禍不得逮乎身,而其心不窮。《易》之“遁世無悶”者,其近是歟?餘故取焉。

其文辭類莊子,而尤質厚,少為作,好文者可廢耶?其《楊朱》、《力命》,疑其楊子書。其言魏牟、孔穿,皆出列子後,不可信。然觀其辭,亦足通知古之多異術也,讀焉者慎取之而已矣。

辯文子

《文子》書十二篇,其傳曰老子弟子。其辭時有若可取,其指意皆本老子。然考其書,蓋駁書也。其渾而類者少,竊取他書以合之者多。凡孟、管輩數家,皆見剽竊,嶢然而出其類。其意緒文辭叉牙相抵而不合,不知人之增益之歟?或者眾為聚斂以成其書歟?然觀其往往有可立者,又頗惜之,憫其為之也勞。今刊去謬惡亂雜者,取其似是者,又頗為發其意,藏於家。論語辯二篇

上篇

或問曰:“儒者稱《論語》孔子弟子所記,信乎?”曰:未然也。孔子弟子,曾參最少,少孔子四十六歲。曾子老而死。是書記曾子之死,則去孔子也遠矣。曾子之死,孔子弟子略無存者矣。吾意曾子弟子之為之也。何哉?且是書載弟子必以字,獨曾子、有子不然。由是言之,弟子之號之也。

“然則有子何以稱子?”曰:孔子之歿也,諸弟子以有子為似夫子,立而師之。其後不能對諸子之問,乃叱避而退,則固嚐有師之號矣。今所記獨曾子最後死,餘是以知之。蓋樂正子春、子思之徒,與為之爾。或曰:孔子弟子嚐雜記其言,然而卒成其書者,曾氏之徒也。

下篇

堯曰:“谘,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曰:“餘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天後土,有罪不敢赦。萬方有罪,罪在朕躬。朕躬有罪,無以爾萬方。”

或問之曰:《論語》書記問對之辭爾,今卒篇之首,章然有是,何也?

柳先生曰:《論語》之大,莫大乎是也。是乃孔子常常諷道之辭雲爾。彼孔子者,覆生人之器者也。上之堯、舜之不遭,而禪不及己;下之無湯之勢,而己不得為天吏。生人無以澤其德,日視聞其勞死怨呼,而己之德涸然無所依而施,故於常常諷道雲爾而止也。此聖人之大誌也,無容問對於其間。弟子或知之,或疑之不能明,相與傳之。故於其為書也,卒篇之首,嚴而立之。

辯鬼穀子

元冀好讀古書,然甚賢《鬼穀子》,為其《指要》幾千言。

《鬼穀子》要為無取,漢時劉向、班固錄書無《鬼穀子》。《鬼穀子》後出,而險盭峭薄,恐其妄言亂世,難信,學者宜其不道。而世之言縱橫者,時葆其書。尤者,晚乃益出七術,怪謬異甚,不可考校,其言益奇,而道益狹,使人狙狂失守,而易於陷墜。幸矣,人之葆之者少。今元子又文之以《指要》,嗚呼,其為好術也過矣!

辯晏子春秋

司馬遷讀《晏子春秋》,高之,而莫知其所以為書。或曰晏子為之,而人接焉;或曰晏子之後為之,皆非也。吾疑其墨子之徒有齊人者為之。

墨好儉,晏子以儉名於世,故墨子之徒尊著其事,以增高為己術者。且其旨多尚同、兼愛、非樂、節用、非厚葬久喪者,是皆出墨子。又非孔子,好言鬼事,非儒、明鬼,又出墨子。其言問棗及古冶子等,尤怪誕;又往往言墨子聞其道而稱之,此甚顯白者。

自劉向、歆、班彪、固父子,皆錄之儒家中。甚矣,數子之不詳也。蓋非齊人不能具其事,非墨子之徒,則其言不若是。後之錄諸子書者,宜列之墨家。非晏子為墨也,為是書者,墨之道也。

辯亢倉子

太史公為《莊周列傳》,稱其為書《畏累》、《亢桑子》,皆空言無事實。今世有《亢桑子》書,其首篇出《莊子》,而益以庸言。蓋周所雲者尚不能有事實,又況取其語而益之者,其為空言尤也。劉向、班固錄書無《亢倉子》,而今之為術者,乃始為之傳注,以教於世,不亦惑乎!

辯鶡冠子

餘讀賈誼《鵩賦》,嘉其辭,而學者以為盡出《鶡冠子》。餘往來京師,求《鶡冠子》,無所見。至長沙,始得其書,讀之,盡鄙淺言也。唯誼所引用為美,餘無可者。吾意好事者偽為其書,反用《鵩賦》以文飾之,非誼有所取之,決也。

太史公《伯夷列傳》稱賈子曰:“貪夫殉財,烈士殉名,誇者死權”,不稱《鶡冠子》。遷號為博極群書,假令當時有其書,遷豈不見耶!假令真有《鶡冠子》書,亦必不取《鵩賦》以充入之者。何以知其然耶?曰:不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