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第三卷 第七十六節 哈薩克氈房

曾經的記憶也開始漸漸模糊起來,半夢半醒的恍惚狀態下,林默分辨不出到底哪一個才是真實的,哪一個才是夢。

林默從水壺裏倒出一點水在手心裏,抹在臉上一激,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臉,迷離的目光迅速凝聚、閃亮起來,重新煥發出如鷹一般的銳利,夢依舊是夢,自己生活在現實之中,和平的生活不知不覺地消磨他的警惕心。

他需要重新接受挑戰,磨礪自己,使自己永遠保持著戰士所擁有的一顆時刻警醒的心,因此他來了,來到這片危機四伏的草原。

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內的草原和中國內陸的蒙古草原沒什麽區別。

有了馬匹代步,林默這一路悠哉悠哉,才真正像個旅行的遊人,偶爾也會遇上狼群,也許是懾於林默身上令人恐懼的龍威,遠遠地嚎叫一聲,主動避開了。

說到底現在能充當GPS衛星定位的金幣還是給林默提供了很大幫助,脫離了公路,幾乎是衝的目標的直線前進。

遠處傳來悠揚的牧歌聲,還有淡淡升向天空的炊煙,林默微微一笑,今晚不必再睡在荒郊野外,也有口熱食可以墊肚子。

這幾天林默在旅途中,沒少遇見過遊牧的牧民。

雖然獨身一人,又語言不通,可是看到林默和善的談吐,又沒有任何武器,極為好客的牧民極為熱情的接待了林默,牧民的氈房成了林默臨時的旅館,手抓羊肉,油果子,熏馬腸,讓林默遍嚐了哈薩克的美食。

哈薩克有一句古老的諺語,“如果在太陽下山時放走了客人,就是跳到水裏也洗不清這個恥辱”,他們認為客人是安拉賜予的,不可稍有怠慢。

每次受到熱情的款待後,要臨走時林默都會留下一小疊美元,感謝牧民們的淳樸好客。

林默駕馭著**的棗紅馬向炊煙升起的地方一路小跑而去,在草原上,哈薩克人中流傳說:“隻要沿途有哈薩克,哪怕你走一年,也不用帶一粒糧、一分錢。”

隻要看到氈房,林默就算找到了今晚的落腳點。

離得越近,前方人與牲畜的聲音就越清晰,可以清楚的聽見有小孩子的打鬧聲音。

伴隨著馬蹄輕響,幾個小孩騎著小馬出現在林默的視線裏,互相追逐著,嬉笑著,不愧是馬背上的民族,年紀不大卻是騎術精湛,在馬背上穩若泰山,甚至有時還會做一兩高難度動作。

這才是真正的騎馬打仗遊戲,農耕地區孩子們手裏的竹馬與牧民們孩子**的那些駿馬比起來,可真是寒磣多了。

不一會兒騎似乎看到有陌生人從遠方漸漸接近,好奇的停止了追逐,放緩了馬速向林默靠近過來。

林默這一身打扮和草原上的牧民和格格不入,極為招眼,不過好奇的同時,也更容易受牧民的歡迎,與那些草原上的馬賊和野獸比起來,林默這個異國遊客更加可愛的多。

孩子們臨近了幾乎隻有十幾步的距離,笑嘻嘻的打量著林默,說著林默聽不懂的哈薩克語,不時爆發出一陣哄笑。

忽然其中一個孩子臉色變得有些凝重起來,瞪大了眼睛看向林默騎著的馬,似乎在確認著什麽,突然臉色一變,驚慌失錯的大喊了起來。

林默剛想揮揮手打招呼,卻看到這些孩子就像見到了鬼似的,扭著馬頭,轉身向氈房的方向跑去,把林默丟在原地。

“怎麽了?!”林默左瞧瞧,右看看,附近沒有壞人啊,再看自己,自己也沒變妖怪啊!

林默滿頭的問號,“這是發生了什麽事啊?”

不一會兒,好幾個壯實的成年人拎著槍和馬刀衝著林默駕馬衝過來,直接把他包圍了一起來,槍口對準著他,臉色不善。

林默還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讓對方這麽誤會自己,老實地舉起手來,情況還沒有弄清楚前,並不會向平民動手。

對方看到林默一臉茫然,似乎更加生氣了,槍指著林默,馬刀一揮一揮的,似乎隨時會衝上來砍他。

這個時候,一個套著袷袢,腰間纏著寬牛皮帶,頭戴色黑色絨邊白氈帽,赤紅色臉龐,須發花白的老者打馬衝進圈子,手一揮,製止了包圍著林默的衝動行為,對著林默說了幾句話。

還是聽不懂,林默攤開雙手,無可奈何,瞎貓碰死耗子似的,碰運氣似地說道:“不好意思,我不會哈薩克語和俄羅斯語,你們說的什麽,我都聽不懂!”

說實在的,林默有點後悔在來之前沒有做足功課,至少簡單的哈薩克語打招呼怎麽說都不知道,也不知是情報組那對雙子星雙胞胎姐妹忘了培訓,還是故意沒準備。

出乎林默的預料,老者卻聽懂了,而且還用著比較流利的普通話說道:“你好,遠方的客人,很抱歉我的孩子們對你如此無禮!”

林默一開口,老者就知道肯定是誤會了,板著臉對邊上的那些揮刀執槍的哈薩克漢子訓斥了幾句,這些漢子悻悻地收起了武器。

“這究竟是怎麽回事?”林默終於鬆了一口氣,能不動手就盡量不動手,與巨龍搏鬥的龍騎士的力量可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他當然不可能任由這些人對自己開槍刀砍吧。

“請問,您的這匹馬是從哪裏來的?”老者的目光移向林默**的那頭棗紅馬,這匹馬是林默的戰利品,強壯有力,也很馴服聽話,草原上帶著也很方便,省腳力還不燒油,是最環保的交通工具。

“馬?!”林默拍了拍棗紅馬的腦袋,棗紅馬親昵地轉過頭蹭蹭林默的手,林默怎麽也想不出問題會出現馬身上,這馬可是自己騎了好幾天了。

“您看,馬屁股上是不是有個圖案,這是我們馬群裏特有的標誌,半年前被人偷了去,本以為找不著了,今天又被客人您騎著,所以”

不言而喻,那群騎馬的小孩子和成年漢子把林默當成盜馬賊了,在草原上偷馬是很重的罪,如果被失主抓到,甚至直接被失主處死都有可能。

林默看向這些人的馬屁股,再看看自己頭匹棗紅馬,果然,兩方馬屁股上用烙鐵燒印的圖案完全一模一樣,這些人對林默表示出憤怒和威脅,這才有理由說的過去,“哦!原來是這麽回事!”林默恍然大悟,立刻表示理解,“這馬可不是我偷的,而是從一夥強盜手裏奪來的。”

“強盜?該死的盜馬賊!他們逃到哪裏去了,太謝謝你能給我們這個消息了,我要通知其他牧民,一定要消滅這夥害人精。”老者忿忿不平地揮了揮馬鞭,在空氣中甩了個響,仿佛抽在了那些該死的強盜身上。

“嗬嗬,他們不知道往哪個方向逃了,反正搶我沒搶成功,反倒被我搶了!”林默嗬嗬笑了起來,半真半假的說道。

反正這夥劫匪這會兒也差不多喂了狼,屍骨無存,任林默說什麽就是什麽。

“反正今天正好遇上失主,這馬就當物歸原主好了!”林默跳下馬來,拍拍馬脖子,他也大度,畢竟一匹馬也有著牧馬人的心血,任誰被偷了東西都不會高興。

既然碰上原主了,還是成人之美的好,大不了自己再走幾天路,反正離接頭地點不遠了,否則這馬還得找地方處理。

“不不不!”老者連忙跳下馬來,極為驚訝地搖搖手後握住林默的手說道:“這馬被盜馬賊偷走,又能載著遠方的客人來到我們麵前,這一定是真主的意誌,您一定是我們的貴客,這匹馬就作為感謝您替我們教訓了這夥強盜的禮物,我們可不能收回。”

冥冥之中也許真有真主安拉的意誌存在,老者哪裏敢收回林默的馬,就當完全送給林默了。

“不必了,我快到目的地了,也不可能隨時帶著這匹馬,這段時間的借用我已經很滿意了。”林默搖了搖頭,出行任務中,這馬臨時代代步還行,如果沒遇上原主人,林默甚至打算直接放生,雖然很馴服,腳力也不錯,但也沒辦法帶著回國。

難道戰鬥機在天上飛啊飛,地上的馬兒在地上追啊追,基地裏也沒騎兵的說法啊!

哈薩克的俗話中,祖先遺產中的一部分是留給客人的,如此巧遇,老者本欲堅決不收,不過林默說的也是實話,一個中國的客人獨身一人在大草原上行走,借匹馬臨時代代步雖然可以,當然也不可能把馬帶回國,就算帶回去可是怎麽養啊,又不是小貓小狗,隨便哪個超市裏都有貓糧狗糧賣。

“那好吧!如果以後如果有什麽需要,盡管提,哈薩克人對朋友一定是竭盡所能。”老者忽然轉過頭對那些壯漢們瞪眼怒道:“楞著幹什麽,還不去準備準備,宰一頭最肥的羊!把最好的馬奶酒拿出來!”

那夥蠻撞的漢子們哪敢裏說什麽,連忙作鳥獸散,趕緊去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