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細打量一番江榆楷的扮相,總覺得過分裝點。盡管他平時出門也會在幾件衣服裏來回挑選,甚至哪怕是最悶的時節也不惜在短袖襯衫裏疊穿黑色打底,又厚又吸熱,隻為了搭配某雙新買的限量球鞋。但比起那些來,還是更精細些。
沈未晴摸向他的耳骨釘:“什麽時候打的,不疼?”
“剛剛和朋友順道買的。”江榆楷卻當著她的麵摘下來,“就是一個環,沒打孔。”
她“噢”一聲,和耳夾一個道理,複問:“你和朋友出去玩了?”
“是啊,散夥沒多久。”江榆楷將她的手拿起,放到自己的臂彎內,帶沈未晴邊聊邊往外走,“總不能整個假期都待在家裏麵吧,而且我也沒有旅遊的計劃。他們叫我,我就去了。後來又說要去夜店,我一聽就趕緊撤。”
這樣說得倒好像是順路來找她的。
江榆楷連忙補充:“不過就算他們晚上不去夜店,我也肯定會走,畢竟早就打算好來接你下班的。你沒開車?”
從這裏步行回住處就幾分鍾腳程,沈未晴道:“給許星轍用了。”
“哦。”他還是不愛聽這個名字。那天她好不容易來家裏坐坐,身後跟個多餘的人就算了,沈未晴走後江榆楷才發現,其實他們相處的時間合計下來不過幾分鍾,大部分機會不是被許星轍打攪,就是稀裏糊塗地在遛狗中消耗。
與他們同路離開大廈的人眾多,大多數背著不大的包,步履匆匆。這棟樓裏主要入駐的都是化妝品或者時尚消費類企業,無論收入如何,員工們個個穿得光鮮亮麗,挎包全是他們叫得出名字的奢侈品牌。
哪怕是男生,江榆楷的眼神在地麵掃來掃去,光是“爛大街”的網紅限量鞋就看到好幾雙。
聽他無話可說,沈未晴跳回剛才的問題:“你不想去夜店嗎?”
“我可不是那種人——”語畢,感覺這話說得有些以偏概全,江榆楷又補充,“我倒也不是說喜歡去夜店的人就怎麽樣,但是他們都開始特意叫女生了,那意思也挺明顯的。他們玩歸玩,我既然沒有這個打算,還是趕緊溜最好。”
至於他準備告辭時,那些朋友流露出的遺憾,江榆楷便沒打算告訴沈未晴。
“你怎麽就走了?我搖人的時候可專門說了江榆楷也來,這不成騙人了嗎?”
“那又不是我讓你騙人的。”江榆楷瞪著雙圓溜溜的眼睛答。拿他當招牌,他還沒同意呢。
有人猜出他的動向,搭著江榆楷的肩膀,篤定道:“這麽著急,怎麽,去找你的那個……嗯?”關於江榆楷的心儀之人,朋友圈子裏不算秘密。雖然大家都知道有這麽一號人存在,但苦於江榆楷從沒介紹過,連個照片都看不到,其他信息更是一無所知,所以關於那個神秘女人,隻能用“那個”指代。
出國一年時間,江榆楷憑借大方和豪爽的性格結識了不少人,可惜大多都不在同市,所以他的假期還是和以前的高中同學與國際部的朋友度過。將他們互相介紹到一起認識,相處還算愉快。
江榆楷挑朋友不過分計較,在大事上卻還是小心斟酌。知曉沈未晴的人嘴巴很嚴實,像粘了膠水,至今未曾吐露出任何情報,令他很是放心。這個毅力,該引薦他們去當間諜。
他既決定要走,誰也攔不住,隻囑咐他打扮得好看點。
江榆楷把耳骨環拿過來,塞到沈未晴耳朵上。男款尺寸略大,戴著還有些沉甸甸的,她微微一晃,便掉回手心。
“算了。”江榆楷聳肩,抬手放回原位,“看起來也不太適合你。”
沈未晴穿他的衣服,特別是以前的籃球隊服時,江榆楷總覺得性感無比,忍不住想東想西,戴上他的耳骨環,卻覺得除了違和就是違和。他瞄向她光禿禿的耳垂,發現兩個細微的小孔。上次在她家其實就注意到了,一直沒問。
“什麽時候打的?”江榆楷捏住那裏,柔軟的觸感,令他沒忍住揉兩圈。
“大一剛入學。”沈未晴未曾躲避,說。
夏天打耳洞怕流汗,冬天太冷怕生瘡,趁秋天溫度合適,她便尋個機會,去醫院的美容科穿了孔。
“現在好看的耳夾那麽多,你不怕疼呀,還特意去打。”江榆楷的語氣竟能聽出幾分心疼。
沈未晴直言:“當時沒想那麽多,而且有耳洞能戴的款式更多。那段時間正好流行耳線,沒孔戴不了。”偶爾她也會做個普通的、追逐流行的人。
“我還以為你不在乎這些呢。”
“誰不喜歡漂亮的東西。”她瞥到他的銀色耳釘,男生能戴的款式更加受限,基本上不是一個點就是一個環,論性價比還不如她,“你不是也打了嗎,而且比我還早。”
江榆楷強詞奪理:“那我不一樣啊,男子漢大丈夫,為了好看受這點皮肉之苦算什麽。而且,我好不好看,我自己又看不到,還不是照顧你。”
“打個孔的事,說得好像受了多大的傷一樣。”
他卻堅守自己的立場:“隻要是發生在你身上的事,就算是掉了一根頭發,我也很心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