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乃至十二年間高昂的穀價,曾使人猜疑,歐洲市場上白銀的真實價值還會繼續下落。但這種高昂的穀價,分明是天時異常不順的結果,是偶發的暫時的事故,不是恒久的事故。在最近十年乃至十二年間,歐洲大部分,都苦於天時不良。加以波蘭發生擾亂,許多在穀價高昂年度須仰賴波蘭供給的國家,於是益陷於穀物缺乏的苦境。象這樣長期的天時不順,雖不是很尋常的事故,但也決不是特殊希奇的事故。曾研究過去穀價的人,都不難舉出同種類似的其他若幹實例。此外,異常荒歉的十年,比異常豐收的十年,並不是更為稀奇的現象。從1741年到1750年的穀價低廉,與最近八年乃至十年間的穀價高昂正好是一個對照。據伊顧學院的記錄,1741年到1750年間,溫莎市場上,由九蒲式耳組成的一誇特的最好小麥,平均價格僅為一鎊十三先令九又五分之四便士。

這比本世紀最初六十四年間的平均價格,約低廉六先令三便士。依此推斷,在這十年間,由八蒲式耳組成的一誇特的中等小麥,平均價格就僅為一磅六先令八便士了。

但是,1741年與1750年間的穀物價格,一定是由於有獎勵金的緣故,才沒有在國內市場上按自然的趨勢下落。據海關統計,這十年間所輸出的各種穀物的數量,竟達到八百零二萬九千一百五十六誇特一蒲式耳。為此而支付的獎勵金達一百五十一萬四千九百六十二鎊十七先令四便士半。1749年,首相佩蘭,在下院陳述,前三年中,穀物輸出獎勵金一項支出了極巨大的金額。他所說,有很正當的理由。但如在次年,則更有充分理由。因為單是這一年,付出的獎勵金就達到三十二萬四千一百七十六鎊十六先令六便士。

這種強製的輸出,必曾使國內市場上的穀價,升漲到超過沒有獎勵金時所會有的價格,至於超過多少,無須說明。

在本章所附的統計表之末,讀者可以看到,那十年的統計,是和其他各年的統計分開的。此外,也可看到前此十年的統計。這十年的平均數,雖同樣在本世紀最初六十四年的總平均數以下,但低得不多。但1740年,實是異常歉收的年度。1750年以前那二十年間,和1770年以前那二十年,恰好是一個對照。前者雖夾有一二昂貴年度,但顯然比本世紀的總平均數低得多,後者雖夾有一二低廉年度(例如1759年),但顯然比總平均數高得多。假使前者低於總平均數以下的程度,不如後者超過總平均數以上的程度,其原因,自應歸於獎勵金製度。況且,這變動顯然很急激,非緩慢漸進的銀價變動所能解釋。結果的急激,隻能由動作急激的原因來說明。那就是天時的意外變動。

不列顛的勞動貨幣價格,在本世紀中,確是上升了。但這種上升,不是歐洲市場上銀價減低的結果,而是不列顛普通繁榮因而對勞動的需求增加的結果。法國的繁榮程度,不及英國,目前世紀中葉以來,該國勞動的貨幣價格,隨穀物的平均貨幣價格,日漸低落。在前世紀乃至本世紀中,法國普通勞動一日的工資,幾乎始終如一地等於小麥一塞蒂埃的平均價格的二十分之一,一塞蒂埃約為四溫切斯特衡蒲式耳。前麵說過,不列顛勞動的實際報酬,換言之,付給勞動者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實際量,在本世紀中,已著著增加。其貨物價格的上升,似乎不是由於歐洲一般市場上銀價的跌落,而是由於不列顛有特殊的好景況,使該國特殊市場上勞動的實際價格上升。

在美洲發現以後,在一段時期中,白銀在歐洲市場上,依舊是以原來的價格或不大低於原來的價格出賣。因而,這一期間的礦業列潤,非常可觀,大大超過自然水平。但此後不久,以銀輸入歐洲的人,漸漸發覺了,輸入額不能全部以這高價售出。銀所能交換的貨物量,逐漸減少。銀的價格,逐漸落至自然價格的限度。換言之,銀的價格,僅夠按照自然率支付其上市所須支給的勞動工資、資本利潤及土地地租了。前麵說過,秘魯大部分銀礦都須付西班牙國王所課等於總產額十分之一的賦稅。於是,使土地的地租,全無著落。這種賦稅,最初為總產額之半,不久即減低至三分之一,接著又減至五分之一,最後為十分之一,一直繼續到現在,在秘魯大部分銀礦中,這似乎就是償卻開礦家資本及支付其普通利潤後所剩下的全部了。開礦家的利潤,曾有一度非常高,但現今卻低落到僅足使他繼續開采了。這事實,是一般所承認的。

西班牙國王對於秘魯銀礦所課的礦稅,在1504年,減為等於登記的銀的五分之一。

該年即1545年波托西銀礦發現之前四十一年。在九十年中,即在1636年以前,這些對西班牙國王納稅的美洲最豐饒礦山,有足夠時間,充分發揮影響,使歐洲市場上的銀價,降低到無可再低的限度。九十年是一個足夠長的時間,使任何非獨占商品的價格,都要降落到其自然價格,或者說,降落到在它繼續繳納特種賦稅的場合下仍能長期間繼續出售的最低價格。

歐洲市場上的銀價,本有可能進一步跌落,使得稅率,也許不但必須減低至十分之一,象1736年那樣,而且還必須象金稅一樣,減低至二十分之一,甚至使得現今尚繼續開采的大部分美洲礦山,有停止開采之必要。這些情況之所以沒有發生,是由於銀的需求亦在逐漸增加,美洲銀礦出產物的市場亦在逐漸擴大,不僅維持住了歐洲市場上的銀價,而且還把銀價抬高到稍稍超過前世紀中葉的水平。

自美洲發現以來,一直到現今,其銀礦出產物的市場,都在逐漸擴大。

第一,歐洲市場已逐漸擴大。美洲發現後,歐洲大部分都有很大進步。英格蘭,荷蘭,法蘭西,德意誌,瑞典,丹麥,甚至俄羅斯,都在農業及製造業上著著向前發展。

意大利似乎也不曾退步。它的沒落,是在秘魯被征服以前,此後,則漸有起色。西班牙及葡萄牙,據說是退步了。可是,葡萄牙隻占歐洲的極小一部分;西班牙的衰退,亦沒有達到一般想象的程度。在十六世紀初葉,西班牙即與法國比較,也是一個極貧窮的國家。法國從那時以來已有很大改進。所以,常常巡遊這兩國的查現五世,曾有這樣有名的評語:在法國一切物資都是豐富的,但在西班牙一切物資都是缺乏的。歐洲農業和製造業的生產額既然增大了,其流通所需的銀幣量自須逐漸增加;富翁的人數,既然加多了,銀製器皿和銀製飾物的數量,也必須逐漸增加。

第二,美洲本地,是它的銀礦產物的新市場。這地方農業、工業及人口的進步,比歐洲最繁榮國家也快得多,因此對銀的需求的增加也自然快得多。英領殖民地,完全是一個新市場。那裏,以前一向對銀沒有需求,規則一部分因為鑄幣,一部分因打製器皿,而不斷增大銀的需求了。大部分西班牙領和葡萄牙領殖民地,也全為新市場。新格倫納達、尤卡登、巴拉圭、巴西等地,在未被歐洲人發現以前,其居民純為不知工藝不知農業的野蠻民族。可是,他們到現在,大部分都有了相當的工藝與農業了。墨西哥與秘魯兩國,雖不能全然視為新市場,但確是比過去擴大了的市場。記述這兩國古代壯麗狀態的奇異故事,不論如何掩飾誇張,凡讀它們的發現史及征服史的人,隻要具有沉著的眼光,就會看出,當時居民在農工商業上比今日烏克蘭的韃靼人更為無知。即兩國中比較進步的秘魯人,也隻知道以金銀作裝飾品,而不知鑄金銀為貨幣。他們的商業,完全以物物交換的方式進行,所以,幾乎沒有分工這回事。耕作土地的人,同時不得不建築自己的住宅,製造自己的家具、衣物、鞋及農具等。他們之間,雖有若幹工匠,但是據說都是由君王貴族僧侶維持的,實際上恐怕就是這般人的仆役或奴隸。墨西哥和秘魯所有的古代工藝,從來沒有以任何製造品供給過歐洲市場。西班牙的軍隊,不過五百人,甚至往往不到二百五十人,卻幾乎到處覺得不易獲得食物。據說這般軍人足跡所至,就連人口極稠密、耕作極發達的地方,也常常發生饑荒。這種事實足以證明,記述這些國家人口稠密、耕作發達的故事,大部分是虛構的。西班牙殖民地的統治方式,在許多方麵沒有象英國殖民地那樣有利於農業的發展、技術的改良及人口的增長,但西班牙殖民地在所有這幾方麵,卻比歐洲任何國家都進步得快。其原因是土壤肥沃、氣候宜人,以及土地廣大低廉。這是一切新殖民地共有的優點。有了這些優點,就足以補償其政治上的許多缺點。弗雷齊埃曾於1713年觀光秘魯,他說,利馬市人口在二萬五千至二萬八千人之間。但1740年到1746年間,居住此地的烏洛阿卻說,這市人口超過了五萬。這兩位著者,關於智利及秘魯其他許多主要都市人口的計算的差異,與此略同。他們兩人報告的正確,是無可置疑的。其計算的差異,正可表示當地人口的增加,並不遜於英領殖民地。

總之,這一切,都表明美洲即是該地銀礦產物的新市場。那裏對於白銀的需求的增加,必定比歐洲最繁榮國家還快得多。

第三,東印度為美洲銀礦產物的另一市場。自這些礦山開采以來,該市場所吸收的銀量,日有增加。從這時起,依賴亞卡普科船舶而進行的美洲和東印度間的直接貿易,繼續增大,而同時經由歐洲的間接交易,增加得尤其多。十六世紀中,與東印度進行正規貿易的歐洲民族,隻有葡萄牙人。但同世紀末,荷蘭人起來競爭。不及數年,就把葡萄牙人趕走,使不能再在印度的主要殖民地上立足。在前世紀的大部分時間,東印度貿易的最大部分,由這兩國分占。葡萄牙人貿易日見衰退,而荷蘭人的貿易,卻以比這衰退更快的速度不斷增長。英國人和法國人在前世紀即與印度進行交易,到這一世紀,他們間的貿易大大擴大了。瑞典人及丹麥人的東印度貿易,開始於本世紀。俄羅斯人,最近也組織所謂商隊,取道西伯利亞及韃靼,徑赴北京,與中國進行正規的交易。總之,除法國東方貿易因最近的戰爭而被毀滅了以外,其餘各國對東方的貿易,幾乎無不在繼續擴大。歐洲所消費的東印度貨物日益增多。其消費額之大,似乎曾使印度各種業務逐漸增大。例如,十六世紀中葉以前,歐洲用茶,極其有限,不過把它用作藥品。然而現在,英國東印度公司為本國國民當作飲料而輸入的,每年計達一百五十萬磅。但這還不夠滿足需耍,又由荷蘭各港和瑞典的哥登堡,不斷秘密輸入。而且,在法國東印度公司繁榮時代,又常由法國海岸秘密輸入。此外,對於中國的瓷器,馬魯古群島的香料,孟加拉的布匹,以及其他無數貨物,歐洲的消費額也隻幾乎同樣的比例增加。所以,就用在東印度貿易上的船舶說,前世紀任何時候全歐洲所用的船舶,比最近航運銳減,以前的英國東印度公司一家所用的船舶,以噸數計,怕多不了許多。

但當歐亞初通貿易時,亞洲各國尤其是中國與印度的金錢的價值,卻比歐洲高得多。

迄今仍是如此。此種差別,是因前者多為產米國,其稻田大抵每年能收獲兩次甚或三次,而每次收獲的產量,又比小麥普通的收獲多。所以,產米國與產麥國比較,即使麵積相同,產米國的糧食,亦必較更為豐富。這些國家的人口,因此多得多。此外,這些國家的富人,持有自身淚費不了的大量剩餘,可以出賣,於是掌握著可購買多得多的他人勞動量的手段。因此,征之任何記載,中國和印度斯坦的高官巨豪,比歐洲最富裕的人,都有多得多的隸役。而且,這些大官富豪,持有過剩食物,於是能夠支付較大數量的糧食來交換那些產額甚少的珍奇物品,例如富翁競求的金銀寶石。所以,供給印度市場的銀礦,和供給歐洲市場的銀礦相比,即使同樣豐饒,其產物在印度所能換得的糧食,亦必較多。可是,以貴金屬供給印度市場的礦山,似乎遠較以貴金屬供給歐洲市場的礦山貧瘠,而以寶石供給印度市場的礦山,卻遠較以寶石供給歐洲市場的礦山豐饒,所以,貴金屬在印度,自然比在歐洲能換得更多的寶石,並能換得多得多的糧食。象金剛石那樣非必要物品,其貨幣價格,在印度比在歐洲要低些,而象糧食這樣最重要必需品的貨幣價格,在印度要比在歐洲低得多。但前麵說過,在中國和印度斯坦這兩個印度大市場,勞動的真實價格,即勞動者得到的生活必需品的真實量,卻不如歐洲勞動者。這些勞動者的工資,因此隻能購到較少量的食物,食物在印度既比歐洲低廉,所以,與歐洲比較,印度勞動的貨幣價格,就加倍低廉,因為一方麵它隻能購到少量的糧食,一方麵糧食的價格又便宜。在技術相同勤勞相同的場合,各國製造品,必有大部分的貨幣價格,與其勞動的貨幣價格成比例。中國和印度斯坦製造業上的技術和勤勞,雖不及歐洲各地,但似乎相差不遠。它們勞動的貨幣價格,既如此低廉,其製造品的貨幣價格,自然要比歐洲任何地方低。加之,歐洲大部分地方輸送貨物,多由陸運。先把原料由產地運往製造所,再由製造所運往市場,其間所消費的勞動既多,製造品的真實價格及名義價格,就因而增大。反之,在中國和印度斯坦,則因內地河港縱橫,貨物常由水運。所需運費,既較歐洲為少,其大部分製造品的真實價格與名義價格,就更加降低。綜合這些理由,貴金屬由歐洲運往印度,從前極有利,現今仍極有利。在印度能夠獲得好價的物品,沒有什麽能與貴金屬相比擬,就是說,在歐洲產製花費一定數量的勞動和商品的商品,沒有一個在印度能比貴金屬換得更多數量的勞動和商品。貴金屬中,以金運往印度,又不如以銀運往印度為有利,因為在中國及其他大部分印度市場上,純銀與純金的比率,通常為十對一,至多亦不過十二對一。而在歐洲,則為十四或十五對一。在前者方麵,雖能以銀十盎斯至多十二盎斯購得金一盎斯,在後者方麵,則需銀十四盎斯乃至十五盎斯。

團此,對於航行印度的歐洲船舶,一般地說,銀是最有價值的輸運品。對於向馬尼拉航行的亞卡普科船舶來說,也是如此。新大陸的銀,實際就是依著這種種關係,而成為舊大陸兩端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把世界各處相隔遙遠的地區聯絡起來的,大體上也以銀的賣買為媒介。

為供給如此廣大的市場,每年由各礦山掘取的銀量,不但要足夠供應一切繁榮國家不斷增加的鑄幣需求和器皿需求,還必須足夠彌補一切用銀國家銀幣銀器皿的不斷毀損和消磨。

貴金屬用作鑄幣的不斷消耗,用作器皿由於磨損與洗擦的不斷消耗,隻及用作使用範圍非常廣泛的各種商品的不斷消耗,是極其可觀的。單就這些消耗來說,每年就必須有極大數量的供給。某些製造業中所消費的這些金屬,從全體來看,或許不比這逐漸的消費來得多,但由於消費快得多,所以特別感到顯著。據說,單單伯明翰某些製造品,為鍍金包金而使用的金銀量,每年計達英幣五萬鎊,這五萬鎊金銀,一經移作此種用途,就絕對無恢複原狀之可能。從這事實,我們更可以想到,世界各地,在與伯明翰這些製造品相類似的製造品上,或在鑲邊、彩飾、金銀器、書邊鍍金及家具等物上,每年所消費的金銀,不知多少。而且金銀每年由一地運往他地,在海陸途中失去的分量,也一定不在少數。加之,掘地埋藏寶物,為亞洲各國幾乎普遍的習俗。埋藏的場所,在埋藏者死亡以後,往往無人知道。這種習俗;必然增加金銀的損失量。

根據極可靠的記錄,由卡迪茲及裏斯本輸入的金銀量(包括明輸密輸),每年約值六百萬鎊。

據麥格斯氏說,1748年到1753年這六年期間,西班牙每年輸入的平均量,和1747年到1753年這七年期間,葡萄牙每年輸入的平均量,合計銀一百一十萬零一千一百零七磅,金四萬九千九百四十磅。銀每金衡磅值六十二先令,計值三百四十一萬三千四百三十一鎊十先令。金每金衡磅值四十四幾尼半,計值二百三十三萬三千四百四十六鎊十四先令。

兩者共值五百七十四萬六千八百七十八鎊四先令。麥根斯認為這些登記的進口數字是正確的。關於輸出金銀的各地點以及從每一地點輸入金銀量,他都根據登記簿,詳為揭示。

關於他認為可能秘密輸入的金銀量,他也作了估計。這位慎重商人的豐富經驗,使他的意見,顯得十分有力。

《歐洲人在東西印度創業的哲學史及政治史》一書作者,以能辯而見聞廣博著名於世。據他說,自1754年到1764年輸入西班牙的金銀量,平均以十裏爾銀幣為一皮亞斯特計算,計達一千三百九十八萬四千一百八十五又五分之三皮亞斯特。但這隻就登記過的輸入量而言,若把秘密輸入量加入,每年總輸入恐不下一千七百萬皮亞斯特。一皮亞斯特如按四先令六便士換算,全額即等於英幣三百八十二萬五千鎊。這位作者,曾詳細列舉金銀輸出各地點,並參考登記錄,詳細記載各該地輸出的金銀量。據他報告,每年由巴西輸入裏斯本的金量,若就葡萄牙國王所征稅額判斷(稅率似為標準金屬的五分之一),共價值當為葡幣一千八百萬克魯查多,即法幣四千五百萬利佛,約合英幣二百萬鎊。關於秘密輸入部分,他說,如果作為公開輸入部分的八分之一計算,準沒有錯,這樣又可加上二十五萬鎊,合計共二百二十五萬鎊。依據這種計算,西班牙葡萄牙兩國每年輸入的貴金屬,總額就達到六百零七萬五千鎊。

此外,我曾查閱若幹其他確實可靠的記述,盡管隻是抄本,對於這每年平均總輸入量所估計的數字,都在六百萬鎊左右,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

每年輸入卡迪茲及裏斯本的貴金屬量,不等於美洲各礦山至年產量的全部。全年產額中有一部分往往由亞卡普科船舶運往馬尼拉;有一部分在西班牙殖民地和其他歐洲各國殖民地間進行秘密賣買;還有一部分無疑是留在出產地。此外,美洲礦山,並非沒界唯一的金銀礦山。但是,它們是世界最豐饒的礦山。人們公認,今日已發現的其他各礦山產出額和美洲礦山比較,是微不足道的。人們也公認,美洲產出額的大部分,每年都向卡迪茲和裏斯本兩地輸入。但是,單是伯明翰一年消費的五萬鎊,已相當於這每年六百萬鎊輸入的一百二十分之一。從這看來,計界各地每年消費的金銀總額,也許與其產出的總額相等。即有剩餘,亦不過足供給一切繁榮國家的繼續增加的需求。有時,甚或不夠滿足此需求,這樣就使歐洲市場上的金銀價格提高若幹。

每年由礦山提供市場的銅鐵量,絕非金銀所可比較。但我們決不能因此就想象,這些賤金屬供給的增大,有超過共需求的傾向,或者說,有使其價格逐漸趨於低廉的傾向。

那末,我們為什麽想象貴金屬有這傾向呢,不錯,賤金屬比較堅固,但用於比較容易磨損的用途,而且因其價值較輕,人們對其保存也不象對貴金屬那麽留心。但是,貴金屬並不一定比賤金屬更能久存。貴金屬亦常在各方麵損失、消磨和耗費。

一切金屬價格,雖都有緩慢的逐漸的變動,但與其他土地原生產物比較,則逐年的變動,確是比較小。而貴金屬價格與賤金屬價格比較,則突然變動的可能性還要小。原來,金屬價格不易變動的原因,就在於它的耐久性。去年上市的穀物,在今年年終將全部或幾乎全部消費幹淨,但二三百年前由礦山采取的鐵,可能一部分現在還在使用,二三千年前由礦山采取的金,也可能有一部分現在還在使用。各年度被消費的穀物量,與各年生產的穀物量,常常保持相當的比例。但甲年度與乙年度所使用的鐵量間的比例,幾乎不大會受這兩年度鐵礦產出額偶然差異的影響。所使用的金量間的比例,更不會受金礦出產額變動的影響。所以,大部分金屬礦山逐年的生產額,雖比大部分穀田逐年的生產額,也許有更大的變動,但生產額的變動,對這兩種不同生產物價格的影響,是不一樣的。

金銀價值比例的變動

美洲礦山發現以前,歐洲各造幣廠規定純金對純銀的價值比例,為一比十隻至一比十二。即一盎斯純金被認為值十盎斯乃至十二盎斯的純銀。到前世紀中葉,其比例改變為一比十四乃至一比十五,即一盎斯純金被認為值十四盎斯乃至十五盎斯的純銀。這樣,金的名義價值增大了,換言之,金所能交換的銀量加多了。金銀兩金屬的真實價值,換言之,它們所能購得的勞動量,雖一同下落,但銀比金落得更低。美洲金礦銀礦的豐饒程度,比以前任何已發現礦山都大,但銀礦的豐饒程度,比金礦似乎更大。

每年由歐洲運往印度的銀量很大,使得英國一部分殖民地的銀價和金對比漸趨低落。

加爾各答的造幣廠,與歐洲一樣,認為一盎斯純金值十五盎斯純銀。可是,這評價和金在孟加拉市場上的價值相比,似覺太高。中國金銀之比,依然為一對十,或一對十二,日本據說是一對八。

據麥根斯氏的計算,每年輸入歐洲的金銀數量之間的比例,將近一對二十二,即金輸入一盎斯,銀輸入二十二盎斯。可是,銀輸入歐洲後,又有一部分轉運東印度,結果,留在歐洲的金銀數量之間的比例,他以為,約與其價值比例相同,即一對十四或十五。

他似乎以為,這兩金屬價值間的比例,必然與其數量間的比例一致。所以,在他想來,如果波有這麽多銀輸出,則它們價值的比例,當為一對二十二。

但兩種商品的普通價值比例,與其在市場上普通存量的比例,不必一致。一頭值十幾尼的牛的價格,約為一頭值三先令六便士的羊的價格六十倍。如果我們依此推想,通常市場上有牛一頭,即有羊六十頭,那是可笑的。隻根據一般以金一盎斯可購銀十四乃至十五盎斯的事實,就推論通常市場上有金一盎斯,即有銀十四至十五盎斯,也是同樣荒唐可笑的。

通常市場上銀的數量對金的數量的比例,比一定數量金的價值對同一數量銀的價值的比例,大抵大得多。市上廉價商品與市上高價商品相比較,往往不但前者的總量更大,而且前者的總價值也更大。每年上市的麵包,不僅總量比家畜肉大,價值也比家畜肉大。

家畜肉的總量和總價值,大於家禽的總量和總價值;家禽的總量和總價值,大於野禽的總量和總價值。廉價商品的顧客,通常化高價商品的顧客多得多,廉價商品因此能在市上售去更大的數量,售去更大的價值。所以,廉價商品總量對高價商品總量的比例,通常必大於一定數量高價商品價值對同量廉價商品價值的比例。就貴金屬說,銀為廉價商品,金為高價商品。因此,通常市場上,銀不僅在總量上比金大,而且在總價值上也比金大,這是我們可以預斷的。凡持有少量金銀器物的人,隻要把自己的銀器和金器比較一下,就會發覺,銀器在數量上,在價值上,都大於金器,而且,還有許多人,持有不少的銀器,卻毫無金器。即使有之,亦不過限於表殼,鼻煙盒,隻及諸如此類的小玩意兒,其總額的價值,極為有限。不錯,就英國鑄幣說,所有金幣的價值,大於所有銀幣的價值,但在其他各國,情況並非如此。有些國家的鑄幣,其所有銀幣的價值,差不多與所有金幣的價值相等。據造幣廠統計,蘇格蘭在未與英格蘭合並以前,金幣雖略多於銀幣,但相差不多。其他許多國家的鑄幣,則占多數的不是金幣而是銀幣。法國一切巨額的支付,通常都用銀幣。至於金幣,則隻限於隨身攜帶的小額,此外即不容易得到。

但是,一切國家的銀器價值,總必大於其金器價值,而隻有少數國家,金幣占鑄幣的大部分,所以,從前一種優勢來抵償後一種比勢,實綽有餘裕。

在一種意義上,銀在過去,總比金低廉得多,而在將來,恐也不免如此。但在另一種意義上,照今日西班牙市場上的情況,也許可說金較廉於銀。一種商品,不但可按照其平常價格的絕對大小,而說它是昂貴的或低廉的,同時,並可按照其價格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超過其長時期供應市場所可能的最低價格,說它是昂貴的或低廉的。這所謂最低價格,是指隻足夠補償這商品上市所必需的資本及其普通利潤的價格,也就是對地主不能提供任何報酬而全部由工資及利潤二者構成的價格。現在在西班牙市場上,金確實比銀更接近於這最低價格。西班牙所課的金稅,不過合標準金二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五,而銀稅則為十分之一或百分之十。前麵說過,美洲西班牙屬地的大部分金銀礦山,其地租全都作為賦稅供給國王。國王的收入,在金的方麵還不及銀的方麵。經營金礦發財的,也比經營銀礦發財的少。可見金礦的利潤,一定低於銀礦的利潤。這樣,西班牙市場上金的價格,既隻提供較少的地租和利潤,所以與銀比較,就一定多少更接近於這最低價格了。把一切費用都列入計算,在西班牙市場上,全部黃金,似乎不能象全部白銀那樣有利出售。但是,葡萄牙在巴西所收的金稅,與西班牙往昔在墨西哥和秘魯所收的銀稅,同為標準金屬的五分之一。這樣,美洲的全部黃金是否比美洲的全部白銀,以更接近這可能的最低價格的價格供應歐洲一般市場,就很難說了。

金剛鑽及其他寶石的價格,恐怕比金的價格,更接近這可能的最低價格。

銀稅不僅和奢侈品稅一樣,是最適當的稅目,而且,在當時,又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泉源。所以,這種課稅,在有征收可能的時候,是難於放棄的。但完稅的不可能,已在1736年使銀稅由五分之一減至十分之一,也許有一天,同一的不可能將使其不得不再減,正象金稅不得不減到二十分之一那樣。美洲西班牙屬地的銀礦,也象其他各礦山一樣,由於采掘較從前深入,由於排出這些深處的積水以及供給這些深處以新鮮空氣等費用較大,開采費用逐漸增大。這種情形,曾經調查過這些礦山狀況的人,都是承認的。

這些等於增大銀的稀少性(因為一種商品的獲得,如果困難加甚了,費用增加了,就可說它是益形稀少)的原因,一定會引起以下三種現象之一。這種費用的增加,第一,一定會由於銀價的按正比例增加而取得補償;或是第二,一定會由於銀稅按正比例減少而取得補償;或是第三,一定會一部分通過這種方法,另一部分通過另一種方法而取得補償。三者必居其一,但以第三種現象為最可能。正如金稅盡管大減,但和銀相比的金價仍然上升一樣,銀稅盡管大減,但和勞動及其他商品相比的銀價,也可能仍然上升。

但是,銀稅的遞減,縱然不能全然防止歐洲市場上銀價的上升,至少,總會多少推遲其上升。減稅的結果,以前因不堪重稅而中止開采的礦山,現在也許會再行采掘。這樣,每年上市的銀量,一定要加多若幹,而一定數量銀的價值,也一定要低落若幹。

1736年西班牙國王減低銀稅的結果,歐洲市場上的銀價,比較以前雖不曾實際減落,但與在銀說不減場合所會有的銀價比較,大概至少要低百分之十。

上述各事實和議論,使我相信,或者更切當地說,使我揣測,銀機雖減,銀價卻在現世紀的歐洲市場上,上升若幹。我所以說揣測,是因為我對於這問題,雖竭盡了力量,但我的意見仍夠不上叫做信念。的確,假定銀價果有上升,其上升程度,到目前為止也是很有限的。所以盡管說了上麵這些話,恐怕還有許多人,不但對銀價實際上曾否上升,而且對相反現象有否發生,即銀價在今日歐洲市場上是否仍舊在下落,仍然拿不定主意。

不過,以下的事件,是必須注意的。不論金銀的被假定的年輸入量是多是少,其年消費量終歸有一個時期會與其年輸入量相一致。金銀的總量愈多,其消費亦必增大,有時還比總量增加得多得多。總量增多,其價值必因而減少。於是用途增多,人們使用時也不那麽慎重愛護,結果,金銀的消費量必以比其總量的增加更大的比例增大。所以,經過一定時期後,金銀的每年消費量,在輸入不繼續增加的條件下,一定會與其每年輸入量趨於一致。可是,今日的輸入,依舊在繼續增加。

如果使金銀每年消費量達到與每年輸入量相等以後,每年輸入逐漸減少,那末,每年消費量也許有一段時間會超過每年輸入量。於是,金銀的總量可能逐漸不知不覺地減少,金銀的價值逐漸不知不覺地上升,一直到每年輸入量不增不減之時為止。這時候,金銀每年消費量,將逐漸不知不覺地適應每年輸入量所能支持的數額。

懷疑銀價仍在繼續跌落的根據

歐洲財富日益增加,以及認為由於貴金屬量自隨財富增加而增加,貴金屬價值因此自隨貴金屬數量增加而減少這個俗見,可能使許多人相信,歐洲市場上金銀價值迄今還在跌落。而許多土地原生產物還在逐漸騰貴這個事實,也許使這班人越發確信這種見解。

我已在前麵說過,一國隨財富增加而增加的貴金屬量,絕沒有減低其價值的傾向。

一切種類的奢侈品和珍奇品,當然都蝟集富國,由於同一原因,金銀也自然蝟集富國。

這不是因為這些物品,在富國比在貧國低廉,卻是因為它們在富國比在貧國昂貴,即在富國可得更好的價格。優越的價格,吸引了這些物品,這優越性一旦消減,這些物品就不會向這方麵蝟集。

除了穀物及其他全靠人類勤勞而生產的各種植物,一切種類的原生產物,如家畜、家禽,如各種獵獲物,如地中有用的化石和礦物等,都隨社會財富增長和技術改進而自然趨於昂貴,這也是我已經努力說明過的。所隻,縱使這些商品能換得比以前多的白銀,我們仍不能因此便說,銀價實際上已較前低落,換言之,銀隻能購買比以前少的勞動量。

能由此引出的結論隻是,這些商品的價格實際上已經提高,換言之,能購得比以前多的勞動量。隨著財富的增長和技術的改進,這些商品,不但名義價格上升了,其真實價格也上升了。名義價格的上升,並非銀價下落的結果,而是該商品自身具實價值上升的結果。

社會進步對三種原生產物的不同影響原生產物,可隻分作三類。第一類產物幾乎全然不能由人類勞力使之增加;第二類產物能適應需耍而增加;第三類產物雖能由人類勤勞而增加,但人類勤勞的實效是有限的或靠不住的。第一類產物的真實價格可隨財富的增長和技術的改進而無限製地上升。

第二類產物的真實價格,有時雖可大大上升,但決不能長久超越一定限度。第三類產物的真實價格,在自然傾向上,雖依改良程度的增進而增高,不過在同一改良程度下,其價格有時甚至反而下落,有時保持原狀,有時或多或少地上升,要看偶然事變使人類勤勞的努力,在增加此等產物時所收實效如何而定。

第一類

隨社會進步而價格提高的第一類產物,是幾乎完全不能由人類勤勞增加的。它們的產額既不能超過自然生產的一定分量,它們的性質又非常容易腐敗,所以,想把各季節生產的這類產物,全部蓄積起來,勢不可能。大部分稀少特異的鳥類魚類,各種野禽野獸,各種候鳥,都屬於此類。隨著財富的增進以及隨財富的增進而發生的奢侈的增進,對此等產物的需求多半會增加,但其供給卻不能由人力使其大量增加。所以,這等商品的價格,就可隨購買者競爭的不斷擴大而無限製地上升。例如山鷸,即使成為時尚品,價格上升到二十幾尼一隻,人類也不能由勤勞而使市上的山鷸增加到大大超過現有的隻數。古羅馬人最隆盛時代,為何對珍貴魚類鳥類支付極高價格,正可用這理由來說明。

這種高價,確非當時銀價低落的結果,而是不能隨人意增加的這些稀有珍品本身價值上升的結果。在羅馬共和國沒落前後若幹年內,銀的真實價值比今日大部分的歐洲都高。

羅馬共和國對西西裏所繳納什一稅的小麥,每一莫迪斯或一配克付價三塞斯特斯,約合英幣六便士。但這價格大概要比平均的市價低,西西裏農民有義務按這價格交售他們的小麥,他們認為是一種課稅。所以,羅馬人若需從西西裏輸入什一稅以外的穀物,他們就須依照契約,對於超過量每一配克付給四塞斯特斯,約合英幣八便士。這價格,想即當時認為適當而合理的價格,也就是當時視為平均或普通的契約價格,換算起來,每誇特約值二十一先令。英國小麥,就品質而言,較西西裏小麥為劣,而就歐洲市場上售價而言,通常較西西裏小麥為低。但在最近荒歉年度以前,其普通契約價格,卻為每誇特二十八先令。因此,把往古時代的銀價,與現在的銀價相比,一定為三對四之反比例,即當時報三盎斯,與現在銀四盎斯比較,能購得同量的勞動或商品。曆史學家普林尼記載,塞伊阿斯以六千塞斯特斯(合英幣五十鎊)購一隻白夜鶯,獻給女王阿格利皮納;阿西尼阿斯·塞納以八千塞斯特斯(合今日英幣六十六鎊十三先令四便士)購紅魚一尾。

當我們讀到這種記載時,這些奇貴的價格,雖夠使我們驚絕,但這些價格以我們看來,似還比實價少三分之一。這兩件東西的真實價格,換言之,它們所能交換的勞動及食品量,比其名義價格在今日給我們表示的數量,約多三分之一。這就是說,塞伊阿斯為一隻白夜鶯而付出的勞動和食品的支配權,等於現今六十六鎊十三先令四便士才能購得的勞動和食品的支配權;阿西尼阿斯·塞納為一尾紅魚而付出的勞動及食品的支配權,等於現今八十八鎊十七先令九又三分之一便士才得購得的勞動和食品的支配權。引起這種過分價格的原因,與其說是銀量充斥,以致銀價低廉,倒不如說是羅馬人的剩餘勞動剩餘食品過於豐盈,以致珍奇品爭購者多。當時羅馬人所持有的銀量,比同一勞動量及食品量的支配權在今日所能獲得的銀量要小得多。

第二類

價格隨社會進步而騰貴的第二類原生產物,其數量能應人類需要而增加。它們包括那些有用的動植物,當土地未開辟時,自然生產物很多,以致無價值可言,到了耕作進步,就不得不讓位給那些更為有利的別種產物。在社會日益進步的長期過程中,此類產物的數量日益減少,而同時,其需要卻繼續增加。於是,其真實價值,換言之,它所能購入或支配的真實勞動量,逐漸增加,終而增加得這麽多,以致與他種由人力在土壤最肥沃、耕作最完善的土地上產出的任何物品比較,也不相上下。但是,一旦達到這高度,就不能再增高了。如果竟超過這限度,那馬上就會有更多土地和勞動,用到這方麵來生產此等物品。

例如,牲畜價格的騰貴程度,如果使人們覺得,開墾土地以生產牲畜牧草,和開墾土地以生產人類食物,有同等利益,那就不能再進一步上漲了,如果更上漲,馬上就會有更多的穀田轉化為牧場。耕地擴大的結果,一方麵,野生牧草的數量減少了,以致不依勞動培畜而自然生長的家畜的肉減少;另一方麵,持有交換家畜肉的穀物或穀物代價的人數又增加了,以致家畜肉的需求增加。於是,家畜肉價格,繼之。牲畜價格必逐漸騰貴,終使人覺得,以土壤最肥沃、耕作最完善的土地,生產牲畜的牧草,和生產人類的食物,有同等利益。但一定要到社會進步的後期,耕作事業才舍如此擴大,使牲畜價格抬高到這種程度。要是國家還向前進步,牲畜價格不高到此等程度,一定會繼續騰貴。

在今日歐洲,恐怕還有一部分地方牲畜價格,未增到這個極限。即合並以前的蘇格蘭某地方,亦屬如此。蘇格蘭的地方,宜於畜牧的多,宜於其他用途的少。所以,那裏的牲畜,如隻行銷於內地市場,則牲畜價格,恐怕不會達到這樣的高,以致把土地生產牧草成為有利。前麵說過,英格蘭的牲畜價格,在倫敦附近,雖似於前世紀初期達到了這極限,但較僻遠地方,大概很久以後才達到這限度。也許至今還有少數地方,尚未達到這限度。但是,在第二類原生產物中,價格首先隨社會進步而升至極限的,恐怕要算牲畜。

在牲畜價格尚未達到這高度以前,就是適於深耕細作的土地,也必有大部分不能完全耕作。在土地廣大的國家,常有大部分農地,位於僻遠地方,其肥料不易仰給幹都市,因此,耕作優良的土地其數量一定和農地自能生產的肥料量成比例;而農地自產肥料量,又一定和農地所維持的牲畜數成比例。土地施加肥料,不外二途:其一,放畜於田,因而得糞;其二,飼畜於廄,出糞肥田。但牲畜價格如不夠支付耕地的地租和利潤,農民就不願在土地上放牧牲畜,更不願設廄飼養牲畜。因為,設廄飼養牲畜所需牧草,勢須仰給於肥沃而已經墾治的土地,如從荒蕪未曾墾治的土地刈取那裏所生的零落的牧草,所需勞動和費用,一定非常的大。這樣,如果牲畜放牧於已經墾治的土地,其價格已不夠償付該地產草的費用,那末發廄飼養,牧草的刈取搬運,要增加相當的勞動和費用,其價格必定更不夠償付產草的費用。在這種情形下,想設廄飼養耕作所必需的牲畜,尚無所謂,若要多養,決無利潤可言。但如果隻飼養耕作所必需的牲畜,則所得肥料,決不夠供給可耕土地的全部,使其不斷保持良好狀態。肥料既不夠供給全部農地,農民自然會揀最有利最便當,即最豐饒而位於農家庭院附近的土地,進行施肥,結果,全部農地中,常保持良好耕作狀態的,就單是一部分土地,而其餘大部分土地,則惟有任其荒蕪,至多不過任其生產若幹瘠弱小草,似苟延少許奄奄待斃的牲畜的殘生。所養的牲畜,與土地完全加入耕作所需的數額比較,雖嫌太少,但與土地實際產出的牧草比較,卻又往往嫌其過多。這荒蕪地的一部分,在這樣繼續放牧六七年後,可能加以墾治,也許可產出一兩季粗劣的燕麥或其他粗劣的穀類。過此以往,則地力消耗淨盡,又須回複以前的休耕放牧狀態。於是,又進而墾治其他部分,這些新墾地,也產出一兩季粗劣穀物,以後也地力耗竭,回複休耕原狀。蘇格蘭在未與英格蘭合並以前,其低地一帶的土地,大都在這方式下經營。當時能夠不斷靠肥料而維持良好狀態的土地,常常僅占全農地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有時,甚且不到五分之一、六分之一。其餘土地,則全無肥料可施;不過其中還有若幹部分,係依上述方式,挨次墾治,挨次休耕。所以,在蘇格蘭,本可耕作的應好土地,亦因依照此種方式經營,以致其生產額比其生產力所能生產的低得多。此種經營方式,當然是不利的。但蘇格蘭在合並以前,似因牲畜過於低廉,不得不采取此種不利的經營方式。至於牲畜大大騰貴之後,該國大部分地方,何以依然沿用舊法,那是因為在若幹地方。人民愚昧拘泥古習,而在大多數地方,又由於事理之自然,不容即時或急速采用優良方法。其中障礙,可大別為二:第一,租地人貧困,還波有足夠時間來取得足夠的牲畜,使他們能更完全地耕作其土地。他們資力有限,牲畜騰貴,飼養更多牲畜雖對他們有利,但也使他們難於多購。第二,縱使租地人具有此等資力,而牧草地的辟治,亦非一蹴可幾。總之,牲畜增加和土地改良這兩者,勢須同時進行,不能分先後。牲畜沒有增加,土地便無法改進;土地要不是大大改進,牲畜又不會顯著增加,因為不大大改進土地,就不能維持大大增加的牲畜。象這種革故圖新過程中的自然障礙,非有長時期的勤勉節約,那是無法鏟除的。現今,舊方式雖在逐漸衰落,但要國內各地全盤廢除,恐怕還要經過半世紀或一世紀的時間。蘇格蘭從與英格蘭合並所得到的一切商業利益,也許隻牲畜價格騰貴為最大利益。牲畜的騰貴,不但提高了高地一帶地產的價值,同時,又成為低地一帶改進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