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佛陀天下 五

一旁的郎布插口道:“我們這裏的人就算想做神佛的仆人,也不一定會被接納,就算被接納了也要拿出無數的供奉,如果拿不出來,還不如不拜在神佛的腳下,隻是這樣一來,你的族人就永遠也別想在旁人麵前抬起頭來,誰都可以來欺負你,而佛的使者卻不會為你說話。( 800)[燃^文^書庫].[774][buy].樂+文+小說w.xs520.”老者點了點頭,向方仲道:“如果你去那個地方,一定要小心,人和人是不一樣的,高貴的人做高貴的事,卑賤的人做卑賤的事,隻有符合自己身份的事,你才能做,否則就會得罪神佛。”方仲不禁感慨這裏的佛門勢力之大,比之東土任何一個門派都要強大的多。方仲又道:“老人家,你既然走過了那麽多路,我問你一件事。”“什麽事?”“不知你有沒有聽說過菩提樹?”“菩提樹?這是什麽樹?我還真不知道。”老人搖了搖頭,不過又十分肯定的道:“如果這樹十分寶貴,那一定是在佛祖的庇護之下,早就有人看護著。”“的確有人看守,而且神通廣大。”方仲想起那個可以施展詭異神通,在千萬裏之外一下打死倉堂主的人來。“那就沒有錯的了,任何寶貴的東西都是佛祖所有,越珍貴的就越是如此。我從西到東,一路之上見過無數的人把自己最珍貴的東西獻給佛祖,而佛祖把這些東西分別賞賜給他座下的那些法王、佛母還有無數的法師。”方仲心中一動,問道:“佛祖座下有很多的法王和佛母嗎?”“這個我也不知道,但是每一座恢弘的佛城都有一位法王坐鎮,那肯定是不會錯的。”“佛城?”郎布道:“就是十分巨大的寺院,大到和無數的城池一樣大,就叫做佛城。”方仲道:“那和我們即將去的哲貝寺相比,差距有多大?”郎布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說道:“哲貝寺就像一隻螞蟻,而法王坐鎮的佛城,便如同大象,根本不好相提並論。最新章節全文閱讀”方仲道:“離我們最近的佛城在哪裏,叫什麽名字?”郎布搶著道:“這個我知道,不用老大爺說。離我們最近的佛城叫做拘屍城,雖然我沒去過,但是聽說十分巨大,隻是繞著城走,三天都走不完。”那老者也點了點頭,說道:“拘屍城是佛祖最靠近東方的佛城。除此之外,我在這些年的東奔西走中,還遇到過兩座這麽大的佛城,一座叫做度國城,另一座叫做海野城,另外還有沒有佛城,我便不知道了。”方仲隨口問道:“如果這些佛城就已經是最大的寺院,由法王坐鎮的話,佛祖在哪裏?”郎布和那老者麵麵相覷,都搖了搖頭。方仲心忖他們到底不是寺廟裏的人,能告訴自己這麽多已經不錯了,也許從哪些和尚口中可以知道的更詳細一些。既然自己和郎布接下來就要去那哲貝寺救人,不妨順手抓一兩個來問一問。老者問道:“你們要去哲貝寺?”方仲道:“是的,老人家也去過嗎?”“嗬嗬,那個哲貝寺在我的眼中根本不算什麽,不但無法和佛城相比,就是和一般的寺院比起來,也大大的不如,隻是最普通的寺廟而已,也許連一個上師都沒有。這佛城裏住著法王,而比佛城差一些的宏大寺院,就會有上師坐鎮,隻有連這些宏大寺院都比不上的,才隻有法師在裏麵主持。”方仲聽了反而心中一鬆,笑道:“等我拜過了哲貝寺的法師,再去拜會那些上師、法王,若是能知道佛祖的所在,去看一看也無妨。”方仲隻是隨口說笑,那老者卻以為方仲真的虔心向佛,對之更是恭敬。當晚住在那帳篷內,一夜無話,第二天天一亮,那老者便熱了茶,烤了兩隻羊腿,香噴噴送給方仲和郎布二人。方仲千恩萬謝,與郎布向那老牧民告辭。經過一夜的安歇,不但郎布的傷勢大見好轉,便是那匹瘦馬在好吃好睡之後,也重新煥發出它那千裏馬的英姿,迎風疾馳下,速度快了不少,轉眼就奔出數十裏地,把無數山巒拋在身後。到了午後時分,二人奔上一處高坡,郎布指著遠處山穀露出的一大片黃色屋瓦,說道:“那裏就是哲貝寺。”方仲舉目一看,見那裏屋脊無數,經幡招展,一座座造型各異的佛塔聳立在黃牆碧瓦之間,看規模頗大,雖然無法和慈雲寺相比,但比一般的寺廟不知要宏大多少,可是在那老者和郎布的口中,這竟然是一處極普通的寺廟,真不知那些大一些的寺院要多麽宏偉。同時也可知此地佛門勢力之大,無可比擬。在寺廟周圍,還建有許多民居,這些民居低矮灰暗,顯然無法和寺廟建築的宏大輝煌相比。郎布道:“這外麵的房子都是些依附寺廟為生的人建的,有客棧和商鋪,隻因為哲貝寺較小,所以人並不多,如果是大一些的寺院,那就要熱鬧許多了。”方仲道:“果然和我中原之地的不同,寺院一向都建在風景幽靜之地,以求脫離紅塵,哪有聚眾成市的道理。僧人清修,豈非受擾?”郎布一把抓住腰間的刀柄,問道:“方公子,我們現在就衝進去救人麽?”方仲搖頭道:“不急,先尋一個地方住下,到了晚上我們再進去不遲。”心想這郎布的性子可真夠急的,哲貝寺裏肯定人不少,自己就算打得過,難道把這些人都殺了,也無這樣的道理。郎布:“好,我們先去尋個住的地方。”方仲看了看座下猙獰獸,皺眉道:“隻怕我不方便進去。”郎布愕然道:“為什麽?”“我的坐騎有些凶,容易驚嚇到人家。”郎布似乎遇見了什麽好笑的事情,訝然道:“方公子你不知道麽,在我們這裏,越是能夠降服猛獸的人,就越受到尊敬,像你這樣的人帶著它進去,隻能讓人仰慕你的威武無敵。我若有這樣一條坐騎,不知道該有多高興,一定拉著它四處讓人瞧一瞧,讓誰也不敢欺負我。”方仲笑道:“如你這麽說,我帶著它進去一點事都不會有?”“當然,帶著千奇百怪的猛獸讓人看的多了去了,隻有越不認識的猛獸,才越容易讓人畏懼。除了佛祖的仆人之外,大家最尊崇的就是如你這樣的勇士。”方仲終於明白,這裏根本就是個弱肉強食的世界,隻有讓人畏懼和敬仰才是許多人生存的唯一目標,而不是去做一個謙謙君子。有誰若真的在這裏謙讓和客氣,等待他的隻有鄙視和欺淩。什麽樣的生存環境,決定了選擇什麽樣的行為,千古不破的道理。想通了這一節,方仲灑然一笑道:“我們走。”當先衝下山坡。猙獰獸奔跑揚起的狂風分外引人注目,方仲還未走進那條集市,便已被人注意到了,無數人探頭探腦的往這邊瞧來,包括很多姿色不錯的異域女子。方仲跳下猙獰獸,他那年輕英俊的相貌立刻引得低矮的屋舍下麵幾個梳著長辮子的女子依在窗台媚眼飛拋,掩口而笑,大膽些的已經在向方仲招手了。還有一些衣裳襤褸的男人本在大街上行走,見到方仲和猙獰獸站在街心,眼中露出畏懼的目光,急忙閃到街旁。郎布從身後趕來,向方仲道:“方公子,這外麵的客棧都不怎麽樣,隻有最靠近寺院的才是最奢華。”方仲搖頭道:“隨便一些好了。”郎布心中覺得奇怪,他當初可是看見方仲隻為了求住一晚,就把幾張極名貴的白狼狼皮拱手相送,這等闊氣又怎麽能在乎一點錢財呢。他可不知方仲身上並無多少金銀,而且方仲也不知他手上的狼皮價值連城,一向樸素慣了的人,想奢華也奢華不起來。不過他如今唯方仲馬首是瞻,方仲怎麽說他就這麽做,迅速挑了一間並不怎麽樣的小客棧住下,負責客棧的是一對中年夫婦,也養了一對兒女,兒子尚小,隻女兒已出落的較為水靈,幫忙端茶燒水。這女兒的一雙眼隻在方仲身上看來看去,對他十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