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社會本體論

書籍簡介

馬克思的社會本體論

馬克思的社會本體論

作者:

類別: 其它

狀態: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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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介紹:《馬克思的社會本體論》的核心論證是馬克思對於個人主義主題與社群主義主題的獨特綜合。我將這種綜合稱為“關係中的個人”,而“關係中的個人”是構成社會生活的基本要素。從規範的意義來說,馬克思的解釋賦予了強調平等性和社會相關性的自由以解釋特權,在那裏,對於個人的平等自由的承認也引起了對於正義的含蓄的解釋。盡管馬克思將這些規範看作是在一個曆史過程中形成的(或許馬克思對這個曆史給予了一種過於狹窄的“西方的”解釋),但我同樣將馬克思歸於強調人的自我改變(不管是個人還是集體)的創造性潛能的人道主義傳統。然而,馬克思又不同於傳統的人道主義進路,他強調社會經濟條件(以及基本的自由和政治權利)於個人和共同體興盛的必要性。隨後我指出,這些不同的能動性條件可以根據一個被擴展的人權(盡管馬克思本人批判權利)觀念而得到具體說明。簡言之,馬克思十分堅定地信奉個人的平等自由。當然,個人被理解為需要某種社會的、經濟的、政治的發展和免於一切壓迫和剝削形式的自由。作者介紹:卡羅爾·C·古爾德(CarolC.Gould):1946年出生於美國紐約,耶魯大學博士,現為美國費城天普大學(TempleUniversity)哲學係哲學和政治學教授、全球倫理學和政治學研究中心主任、《社會哲學》雜誌主編、國際法哲學和社會哲學協會(IVR)美國分會前任主席、哲學和公共事務協會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