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門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二章 死生契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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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誰的?原來那個淩雪痕的,還是我的。

我昨天才說要把這身體保管的完好,怎麽今天就多出來一顆痣。

這要是在現代,我還能去醫院用激光打掉它,在古代不知道有沒有專門“去痣”的郎中。

這痣紅的似血,不是個好兆頭。

推開窗子,狐狸正好路過,他回頭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的眼角,然後僵硬。

這痣果然不是好東西。

狐狸皺了皺眉,隔著窗子,淡定的眼神,有點驚慌。

我頓時嫉妒起以前的淩雪痕來。

狐狸說:“有沒有覺得不舒服?”

長顆痣而已有什麽不舒服的,隻是心裏有鬼作祟,每當想到狐狸可能跟以前的淩雪痕有過什麽,我心裏的就不難受,他越在乎,我就越難受,於是悶悶說:“沒有。”

狐狸像是鬆了一口氣,可是眼神越發深諳,盯著我的痣看了半天,才像往常一樣離去。

這個人怪異的很,如果我告訴他,我是穿越來的,說不定和淩雪痕互換了靈魂,他會命令我想辦法回去,還是怪我把淩雪痕的身體弄難看了。

早上吃飯的時候,我第一次感覺到沒有胃口。

藍玉問我怎麽了,我苦著臉指指眼角的痣。

藍玉仔細看了看,長長的睫毛忽閃忽閃地,然後溫柔地說:“沒事,不仔細看看不大出來。你要是不喜歡,有空我打聽一下哪個郎中去痣的手藝好,把它拾了就是。”

還是藍玉最好,一下子就能看出我心裏想的是什麽。

我用眼角撇一下狐狸,他在想什麽出神,從早上到現在都是眉頭緊鎖。

長痣的是我,又不是他,怎麽看起來他比我更上心。

吃完飯,朝廷的間諜又向我報告,說是所有的新弟子都已經安排好了,還缺一些生活用品啥的,向我請示讓誰去。

我頓時大樂,當然是讓丫頭去,這種肥差幹嘛假手別人。

我裝模作樣想了想,深沉地說:“往常都是丫頭去,她比較熟,還是讓她去吧!”

間諜沒有驚訝,一副早已經知曉,隻是走過場的樣子,這個人一點都不敬業,表現的也太明顯了。

間諜走以後,我開始教丫頭怎麽殺價,我說:“如果賣貨那人是被雇用的,你就跟她說,給我最低價,我讓你吃回扣。”

丫頭衝我眨眨眼,然後問:“回扣是什麽意思。”

我想了想“就是她給你便宜,你就適當給她些賞錢,給她的數目,按她給你便宜多少來定。”

丫頭眼睛一亮,算是聽懂了,土撥鼠還蹲著,傻傻地看著我。

狐狸看書,藍玉練武這都是他們的習慣。

昨天我打發丫鬟給我買了東西,本來像早上就給藍玉,沒想到被那顆新長出來的痣給折騰忘了。

一晃神,藍玉好像又悟出什麽,手比劃著練武去了。

我在旁邊等著,等著,忽然沒有了耐心。

於是轉悠到狐狸的門口,伸頭一看,狐狸正在寫字。

我小時候最討厭練字,特別是毛筆字,光抓筆就覺得難受,更別說去寫了,練半天從手腕到手指,沒有一處不疼。

那些喜歡練毛筆字的人說,練這東西,能讓人聰明,鍛煉手腕和手指的靈活性,培養耐心,心亂了最好去寫毛筆字,這樣可以靜心。

狐狸平時不都是靠在椅子上看書嗎?今天怎麽練起字來了。

我悄悄走過去看。

寫的都是繁體字,連我這種外行人都覺得狐狸寫的好,字跡雅致整潔,一看就是經常練字。

字體清俊秀拔,筆畫連貫一氣,綿綿不斷,又有一股雄辯有力的感覺。

有人說看一個人的字,能看出一個人的性格,可惜我不大懂書法。

狐狸寫了好多字,我一張張望過去,好看是好看,但是總覺得看著不舒服。

狐狸對我笑笑,繼續寫,毛筆沾著黑黑的墨汁剛要下筆,我急忙說:“等等。”

幾步到他身邊。

狐狸奇怪地看著我。

我翻開墨硯旁邊的青色顏料盒,裏麵是紅紅的朱砂,我說:“用這個試試。”

狐狸的眼睛緊緊盯著我,好像想從我臉上看出什麽來,然後眼角一晃,掃了眼我的滴淚痣,笑了笑說:“好。”

取了一枝沒有被墨汙染的毛筆,輕輕在沾了朱砂,在紙上寫了起來。

紅紅的字,透著股子尊貴,好像高於一切,果然看著順眼多了。

就是有些繁體字加上是毛筆寫的有些難辨。

我一個字一個字看過去,狐狸寫的是:死生……,與子成說。

死生……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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