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於個人品牌的構建,綜合描述起來,你會發現它主要有三個部分:性格、能力和形象。好的性格會給你帶來動態增長的能力,就如同“性格決定命運”那句名言;出眾的形象設計則會讓你的個人魅力有無限釋放的可能;基本的能力當然也不可或缺,如果你隻能誇誇其談而不做實事,也無法形成自己的品牌。

這三個方麵融合在一起,又將一個人分為了兩個差異較大的部分。

1.實體的範圍

如果嚴格地區分,實體範圍可以包括能力在內。但更明顯地來看,形象在其中占了很大一部分,也就是你的外觀組成特征,是人們用肉眼可以在第一時間看到的。比如,頭發的顏色,是否戴眼鏡,臉型,身高,胖瘦,身材和五官的比例。依次看下去,它還包括你的服裝與服飾(由內及外的)、妝容、指甲的形狀與顏色等各個不可忽視的細節。

實體的表現形式總體來說,就是我們對一個人能看得到和摸得著的一切細節的總和。你做事的基本能力也可以包含在內,因為人們對於業績和事業的關注度往往比較直接,總會有強烈的感知度。

從魅力的角度來說,實體的部分可以稱為一個人的“硬實力”。

2.氣質的範圍

氣質部分也非常容易理解,但是它所包含的範圍就廣得多。在我們的初步定義中,就是人們常說的一些性格因素,像文靜、成熟、淑女、性感、幼稚、衝動等,不一而足。延伸出來,則包括一個人的做事風格,氣質是動態的可以變化的品牌因素。

對於形象來說,我們的服飾是自身獨特氣質的一種關鍵性的延伸,除了人的身材無法改變外,衣服的穿著和搭配都是能夠改善和創新的。魅力出眾的人,對於自己外在的服裝一般都有追求和愛好。他們並不盲從於流行和時尚,而是深深地懂得,任何服裝的表現都是自身內在氣質的延伸。

同時,他們當然也明白,一個作為個體的人,本身是具備變化性的,有時需要一種淑女或紳士的形象,有時又要讓自己顯得幹練。因此,不同的需求決定了不同的選擇,從而影響了自己最終體現出來的形象。

當你經過上述分析,確定了自身的品牌風格和對於魅力的需求之後,你需要決定的就是如何延伸你的氣質。你要將形象的載體(氣質與服裝)準備得妥善與得體。我們必須為自己準備合適的衣服——出席不同的場合,同時對於自身氣質的把握駕輕就熟。後者是難點,因為如果你不能從容地表現內在的自我,即便你穿上全世界最好的衣服也無濟於事,隻會貽笑大方。

曾經有位談判專家就在這方麵鬧了笑話。他白天參加了一場銀行搶劫案的談判,回家的途中接到赴宴的電話,於是拐彎去了飯店。他過於嚴肅的工作裝扮出現在朋友聚會的場合上,人們的反應讓他直接傻眼。

朋友們都穿著十分休閑的衣服,隻有他是西裝革履,還戴著墨鏡。他隻好自嘲地說:“看來我要回去換衣服了。”雖然在朋友的諒解下,他沒有真的回家去,但這場聚會對他來說,剩下的時間隻能用煎熬來形容了。

可以告訴你一個殘酷而不講情理的原則:即便人們對你仰慕已久,你已名聲在外,可是有一天如果你不注意自己形象的話,不倫不類的衣著對於你的內在氣質的不良影響,其破壞力也會超出你的想象。無論什麽時候,外在形象都是一項必須謹記的原則和自我要求。

最後,不得不提的是,在個人品牌的形成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的往往不是外在的個人魅力,而是內在的個人修養與文化素質。我們可以多讀一些書,增加知識儲備,來修煉內在的魅力。這本來不應成為問題,無奈我們看到的種種現象已經向我們多次證實了這樣一種現狀:人們經常誤以為魅力就是穿幾件好衣服,做一個好造型。

自身的獨特氣質和良好的公眾品牌,一定是由內在的修養和文化以及它對外釋放的力度來表現和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