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八章 史密斯的秘密
大廳裏一幫圍成一團噓寒問暖的富商們聲音雜亂,加上玻璃蒼穹上的雨點敲打聲,鬧得桌上幾人都沒有聽清電話裏說了些什麽,竟然會讓林子閑如此勃然大怒。但是林子閑忽然變成了說英文,在場的人中除了李明誠不懂英文,童雨楠的英文有點勉強外,其他人都聽懂了他在怒喝‘誰幹的’,似乎有人幹了讓他很憤怒的事情。
一旁的喬韻,也立刻把剛才的事情拋到了腦後,怔怔地盯著他。
就在這時,從地上爬了起來的葉曉推開一群富商,滿嘴鮮血地扛起一把椅子,瘋狂地朝林子閑衝了過來,照著林子閑的腦袋舉起便砸,沒想到哈佛高材生還挺彪悍。
不用林子閑出手,一旁的小刀已經一腳飆了出去,把葉曉連人帶椅子給踹飛了,慘叫著倒地摟著肚子掙紮。夏秋吃了一驚,葉公子這是怎麽了?他迅速跑過去扶人。
電話那邊的史密斯似乎也聽出了這邊有事,在默默聽著電話裏的動靜。林子閑再次沉聲問道:“誰幹的?”
“不知道。”史密斯緩緩說道。
林子閑不顧一桌的人,迅速轉身大步向出口走去,邊走邊問道:“你現在在什麽位置?”
他已經從來電顯示上看出來了,史密斯用的是國內的公用電話,很顯然已經到了華夏。有些話不方便在這裏說,他需要麵對麵的問問史密斯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小刀立刻追在了他屁股後麵,這家夥一向是哪裏有熱鬧,就喜歡往哪裏鑽,何況是林子閑有事。
象牙海岸的總經理黃麗娜已經聞訊趕了上來,迎麵碰上麵色陰沉的林子閑和自己擦肩而過,連聲招呼也沒和自己打,就這樣走了,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頂層的服務員立刻跑到她身邊,把剛才發生的事情講了遍,黃麗娜無語,難道這兩個家夥是因為打了人而畏罪潛逃?
喬韻他們沒心情也沒辦法再吃下去了,也都提上東西紛紛離開了。夏秋夫婦和李明誠倒是沒走,葉公子被打傷了,他們不可能不管。
停車場,小刀一鑽進副駕駛室,剛發動車子的林子閑皺眉道:“你跟來幹什麽?”
“也許有什麽我能幫上忙的。”小刀訕笑道。其實幫忙也不是最主要的,他很好奇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想要跟去看看。
林子閑略一思索,目前還不知道史密斯到底發生了事,但是能把史密斯給逼得來到華夏來找自己,恐怕事情不簡單,帶上小刀這個地頭蛇在身邊,說不定真有用處。
等喬韻他們來到停車場時,隻看到車尾燈急速拐了出去。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隻好分道揚鑣各自回家。
雨夜滴滴答答,路上行人稀少,林子閑駕車緩緩駛入了一座公園內,剛拐過一個彎,車燈立刻照射到了一個蹲在電話亭下的孤寂人影。
**雨霏霏,已經將那人渾身上下的衣服給濕透,連衣帽罩著腦袋,雙手扣在一起放在嘴邊,埋個腦袋一動不動,有車燈照著自己,他也沒有任何動作。
林子閑車一停,對小刀說道:“你就在車裏。”自己打開車門走了過去。
小刀勾下墨鏡,一臉好奇地打量,想看看蹲那的到底是什麽人。
林子閑頂著飄落的雨點大步走到那人身邊,那人鬆開雙手,也緩緩站了起來,正是史密斯。
“跟我走,我們找個地方說話。”林子閑話剛出口,史密斯突然一拳揮出,速度極快,當場將毫無戒備的林子閑給打了個措手不及,‘砰’的一聲,摔倒在一旁的積水裏麵。
“操!”車內的小刀怪叫一聲,迅速拔槍衝了出來,槍口指向了史密斯,厲聲道:“哪來的洋鬼子,敢到老子地盤上來撒野。”
史密斯根本就不理會他,隻是冷冷看著倒地的林子閑,說道:“這一拳是幫米勒打的。”
“小刀,住手。”林子閑朝小刀揮了揮手,用力甩了甩被一拳打得有點發暈的腦袋,這一拳可真夠勁,實打實的挨了一拳。他渾身濕漉漉地爬了起來,再次朝小刀揮手道:“回車裏去,沒你的事。”
“這洋鬼子是誰呀?”小刀一臉不爽道。
“回去。”林子閑摸著瞬間紅腫的臉頰喝道。
“你欠揍,那我也無話可說。”小刀聳了聳肩,轉身提把槍回了車裏。不過他也看出來了,這兩人之間應該沒什麽仇。
“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林子閑揉著臉頰問道。
史密斯轉過身去,避開了刺眼的車燈,緩緩將紅楓莊園遇襲的經過講了遍,一直說到他將米勒的屍體埋葬後,偷偷來到華夏找他。
林子閑默然無語,終於明白了史密斯為什麽要幫米勒打自己一拳,很顯然是因為自己上次去溫哥華找了米勒幫忙,結果惹得米勒麻煩不斷,最終招來了殺身之禍。
“能不能判斷出是誰幹的?”林子閑沉聲問道。
史密斯搖頭道:“你知道我和各種勢力並沒有什麽來往,所以我無法辨認出他們是誰。不過那個神秘的女人卻開口說過話,你知道我的特殊天賦,哪怕是有人咳嗽過一聲,以後無論他將聲音怎麽偽裝,我也能分辨出來。隻要我再聽到她的聲音,就能認出她,除非她對自己的聲帶進行破壞。”
林子閑眉頭皺起,連大致的目標都沒有,你能聽出對方的聲音有什麽用,總不能把全世界的女人全拉來讓你聽聽聲音吧!
他現在深思的是史密斯形容的那些能放電的高科技武器,利用電能當武器並不稀奇,關鍵是能不通過媒介定向攻擊指定的人,就像魔法師能操控霹靂閃電一樣,那就非常不簡單了。
這種東西想想都恐怖,用科學邏輯來推算的話,林子閑還想不出誰的速度能快過閃電,怪不得能將史密斯給打得毫無還手之力落荒而逃,連他都是頭次聽說還有這種鬼東西,想想都讓人頭皮發麻。
林子閑微微歎了口氣,那位老夥計人已經死了,悲傷已經沒有了意義,唯一能做的就是幫他報仇。既然從史密斯嘴裏得不到其他有用的線索,那現在隻能把那神秘的高科技武器當做突破方向了。
然而現在還有件讓他更頭疼的事情,林子閑呲了呲牙道:“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暴露了你‘血族’的身份?”
“是的,不激化‘血族’的力量,我根本無法從他們手中逃出來。如果不是暴露了身份,我也不會來麻煩你。你說過,如果有需要,讓我來華夏找你。”史密斯淡淡說道。
“你這朋友真夠意思,有困難第一個就想到了我。”林子閑哭笑不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可謂是一個腦袋兩個大。
如果這家夥是純粹意義上的‘血族’中人也還罷了,畢竟背後還有強大的血族撐腰,倒也沒什麽好怕的。可這家夥被稱為血族中覺醒的‘血祖’,生於黑暗,卻不懼怕光明,和一般的血族不一樣,竟然能像普通人一樣在陽光下行走。
他的異常被血族發現後,立刻震驚了整個血族,被血族長老會尊稱為‘血族’中的聖靈,在整個血族中擁有著無比崇高的地位。但是那幫血族頭頭們也不是白把史密斯當祖宗一樣供著,習慣了權力的人,誰會沒事搞個小祖宗出來供奉,若是沒好處的話,早就把史密斯給宰了。
之所以好吃好喝的當大爺一樣養著史密斯,最終目的是要史密斯為整個血族獻身。說白了,就是拿史密斯做科學研究,今天抽點血,明天抽點骨髓,沒事掃描掃描,需要的時候還切點肉下來。
那幫血族頭頭們都想解開史密斯在陽光下行走的秘密,如果能破解這個謎團,讓血族都能在陽光下行走,那對整個血族來說,意義簡直太重大了。
史密斯又不是白癡,那種非人的生活簡直像噩夢一樣糟糕,終於有一天,他趁機逃了出來,再也不做那狗屁聖靈了。
血族自然不會放過他,一直在到處尋找他。於是史密斯成了黑暗的棄徒。
而代表光明的全世界最龐大組織——基督教教廷,千百年來一直以鏟除血族為己任,一旦知道史密斯是血族,肯定也不會放過史密斯,何況史密斯對血族有那麽重大的意義,自然更不會放過。
史密斯原本是一個同時得到了黑暗和光明之神眷顧的人,是個幸運的人。可是上天的眷顧反而讓他同時成為了黑暗和光明的棄徒,黑暗和光明都容不下他,因為他是個異類。
試想為了這麽個人,竟然要同時得罪血族和教廷兩個龐大的勢力,林子閑想想都頭皮發麻,這根本不是他能抗衡的事情。
但是有些時候命運就是喜歡捉弄人,也許用夜路走多了總會碰上‘鬼’來形容更合適。
因為某一年的某一天,史密斯竟然發揚雷鋒精神救了‘蜂後’一命,於是林子閑和他成了朋友。曾經還為了他和血族幹過一架,不過僥幸沒有暴露自己身份,否則血族不會放過他。
也就是那一次,他知道了史密斯的身份。帶著一身的傷,僥幸把史密斯給救了出來後,才把他安排在了米勒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