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高者恥於同流合汙
勇任者先民而後教民
[原文]
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橫政之所出①,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與鄉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於塗炭也。當紂之時,居北海之濱,以待天下之清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誌。
“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此道覺此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柳下惠不羞汙君,不辭小官。進不隱賢,必以其道。遺佚而不怨,厄窮而不憫。與鄉人處,由由然不忍去也。‘爾為爾,我為我,雖袒裼裸裎於我側,爾焉能浼我哉?’故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寬,薄夫敦。
“孔子之去齊,接淅②而行;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孟子曰:“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孔子之謂集大成③。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智,譬則巧也;聖,譬則力也。由射於百步之外,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
[注解]
①橫政:不守法度的暴政。②淅(xī):把米浸在水中,準備做飯。③集大成:古稱樂曲—終為一成。孔子集三聖之事而為一大聖之事,猶如作樂者集眾音之小成而為一大成。”
[譯文]
孟子說:“伯夷,眼睛不看不好的景色,耳朵不聽不好的聲音。不是他理想中的君主,不去侍奉;不是他理想中的百姓,不去役使。天下太平就出來做官,天下混亂就退隱山林;施行暴政的地方,居住暴民的地方,他都不忍心去居住。他認為同鄉下人相處,就如同穿著朝服戴著朝冠坐在泥路、炭灰上。殷紂王的時候,他居住在北海的海邊,來等待天下變得清平。所以,聽說伯夷風尚的人,貪婪的人變得廉潔,懦弱的人也有遠大的誌向。
“伊尹說:‘哪個君主不可以侍奉呢?哪個百姓不可以使喚呢?’因此,天下太平他也出來做官,天下混亂也出來做官,並且說:‘上天生育這些百姓,就是要先知的人來開導後知的人,先覺的人來開導後覺的人。我呢,就是這些百姓之中的先覺的人,我將用堯舜之道來開導這些民眾。’他這樣想:在天下的百姓當中,隻要還有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沒有得到堯舜那樣盛世的恩惠,就好像是自己把他推進深溝裏一樣,他就這樣,把天下的重任擔在自己肩上。
“柳下惠不以侍奉壞君為可恥,也不因官職小而辭掉。立身於朝廷,不隱藏自己的才能,但一定按他的原則辦事。自己被遺棄也不怨恨,窮困也不憂愁。和鄉下人相處,高興地不忍離開。他很自信,說:‘你是你,我是我,即使你在我旁邊赤身露體,哪能沾染著我呢?’所以聽到柳下惠的風節的人,心胸狹小的人也變得心胸開闊了,刻薄的人也變得厚道起來了。
“孔子離開齊國,不等把米淘完,漉幹就走;離開魯國,卻說,‘我們慢慢走吧,這是離開祖國呀。’應該馬上走就馬上走,應該繼續幹就繼續幹;應該不做官就不做官,應該做官就做官,這便是孔子。”
孟子說:“伯夷是聖人中以清高自持的人;伊尹是聖人中特別富於責任感的人;柳下惠是聖人中比較隨和的人;孔子是聖人中能相機行事的人。孔子可說是集大成的了。所謂集大成的意思,(就像奏樂,)先敲金屬樂器鍾開頭,後擊玉製的特磬收尾一樣。先敲金屬樂器鍾,是表示節奏條理的開端;後用玉製的特磬收尾,是表示節奏條理的終結。掌握奏樂條理的開始,得靠人的智力;堅持奏樂條理的終結,得靠人的聖功。智,就好比是技巧;聖,就好比是力氣。就如同在百步距離以外射箭一樣,射到目的地,是靠你的力量;射中靶子,就不是單靠你的力量,(還得靠你的智慧和技巧)。”
[品評]
孟子列舉了伯夷、伊尹、柳下惠、孔子四個人,對他們做了評價。孟子對這四個人的評價都不低,認為他們都是賢人,隻是各自的性格使然。在這些人中,孟子最推崇孔子,因為孔子既能夠堅持自己的理想,又能夠變通;既不流於清高,又不陷於汙濁;既不為利祿所困,又有正常人的情感,可謂集大成者。
2,天子所轄地方不過千裏
諸侯所轄地方不過百裏
[原文]
北宮犄問曰①:“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
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軻也嚐聞其略也。
“天子—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製,地方千裏,公侯皆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凡四等。不能五十裏②,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③、男。
“大國地方百裏,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
“次國地方七十裏,君十卿祿,卿祿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
“小國地方五十裏,君十卿祿,卿祿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
“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
[注解]
①北宮犄:人名,衛國人。②不能:不足。③元士:上士。糞:施肥耕種的意思。
[譯文]
北宮犄問道:“周朝王室的爵位和俸祿的等級製度怎樣?”
孟子說:“它的詳細情況已不可能知道了,諸侯們因為討厭它妨礙自己擴充土地和財富,把那些可作根據的文獻全都銷毀了;不過我曾聽聞它的大概情況。
“(當時班爵的製度是:)天子是一級,公是一級,侯是一級,伯是一級,子、男同為一級,總共是五等。(在朝廷中,)天子是一級,卿是一級,大夫是一級,上士是一級,中士是一級,下士是一級,總共分六等。(當時班祿的製度是:)天子親自管轄的土地是見方千裏,公和侯都是見方百裏,伯爵七十裏,子、男各五十裏,總共是四等。土地不到五十裏的,不能直接通名到天子那裏去,附屬在其他諸侯大國,叫作附庸。天子朝中的卿所受的封地比照侯爵,大夫受地比照伯爵,上士受地比照子爵和男爵。
“大國的土地縱橫百裏,國君的田祿是卿的十倍,卿的田祿是大夫的四倍,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和普通人在官府任職的田祿相同,他們的田祿足夠取代他們耕種的所得。
“次一等的國家土地縱橫七十裏,國君的田祿是卿的十倍,卿的田祿是大夫的三倍,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和普通人在官府供職的田祿相同,他們的田祿都足夠取代他們耕種的所得。
“小國的土地縱橫五十裏,國君的田祿是卿的十倍,卿的田祿是大夫的二倍,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和普通人在官府任職的田祿相同,他們的田祿足夠取代他們耕種的所得。
“耕種的收入百畝,一夫,一婦,分田一百畝土地施肥耕種,上等的農夫可以養活九個人,次一點的農夫可以養活八個人;中等的農夫可以養活七個人,次一點的農夫可以養活六個人;下等農夫可以養活五個人。庶民在官府當差的,他們的俸祿也參照這個等級。”
[品評]
這一章是孟子講述周王朝的行政區域和貴族的地位劃分,周天子直接管轄周王城周邊千裏的土地,也就是京畿之地。然後將有功之臣和宗室貴族分封到全國各地為諸侯,諸侯的爵位按照公、侯、伯、子、男分為不同的級別,級別高,封地就大;級別低,封地就小。周天子管理諸侯,諸侯管理自己的封地。也就是說,周天子施行的是間接統治,他並不幹涉諸侯封地內的事務,而是以天子之名受天下各國所尊奉。
西周的分封製度在早期頗為有效,但是到春秋戰國時期逐漸崩潰,天子權威掃地,甚至周天子衣食用度要想諸侯討要,形同乞丐。諸侯們不但不顧周天子,有時候甚至還侵淩周天子的領地,最終周天子被秦國所廢,它所依賴的製度也全部廢除。
3,下敬上此尊敬貴人者
上敬下此尊敬賢人者
[原文]
萬章問曰:“敢問友?”
孟子曰:“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孟獻子,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予忘之矣。獻子之與此五人者友也,無獻子之家者也。此五人者,亦有獻子之家,則不與之友矣。非惟百乘之家為然也,雖小國之君亦有之。費惠公曰,‘吾於子思,則師之矣;吾於顏般,則友之矣;王順、長息,則事我者也。’非惟小國之君為然也,雖大國之君亦有之。
“晉平公之於亥唐也,入雲則入,坐雲則坐,食雲則食;雖蔬食菜羹,未嚐不飽,蓋不敢不飽也。然終於此而已矣。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弗與食天祿也,壬之尊賢者也,非王公之尊賢也。舜尚見帝,帝館甥於貳室,亦饗舜,迭為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用下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
[注解]
①敢:古代人所用謙詞,有冒昧的意思。②挾:倚仗,倚以自重。③孟獻子:即魯國大夫仲孫蔑。④費惠公:費,小國名。惠公,即其國君。⑤顏般:人名。⑥亥唐:晉平公時的賢人。⑦尚:同“上”。⑧甥:此處指女婿。貳室:宮邸。⑩用:以。
[譯文]
萬章問道:“請問交朋友的原則。”
孟子答道:“不倚仗自己年紀大,不倚仗自己地位高,不倚仗自己兄弟的富貴而交朋友。交朋友,因為朋友的品德而去交他,因此心目中不能存在任何有所倚仗的觀念。孟獻子是位具有一百輛車馬的大夫,他有五位朋友,樂正裘,牧仲,其餘三位,我忘記了。獻子同這五位相交,自己心目中並不存有自己是大夫的觀念。這五位,如果也存在著獻子是位大夫的觀念,也就不會同他交友了。不僅具有一百輛車馬的大夫是如此,縱使小國的君主也有朋友。費惠公說,‘我對於子思,則以為老師;對於顏般,則以為朋友;至於王順和長息,那不過是替我辦事的人罷了。’不僅小國的君主是如此,縱使大國之君也有朋友。
“晉平公對於亥唐,亥唐叫他進去,便進去;叫他坐,便坐;叫他吃飯,便吃飯。縱使糙米飯小菜湯,不曾不飽,因為不敢不飽。然而晉平公也隻是做到這一點罷了。不同他一起共有官位,不同他一起治理政事,不同他一起享受俸祿,這隻是一般士人尊敬賢者的態度,不是王公尊敬賢者所應有的態度。舜謁見堯,堯請他這位女婿住在另一處官邸中,也請他吃飯,舜有時也作東道,互為客人和主人,這是以天子的高位同老百姓交友的範例。以職位卑下的人尊敬高貴的人,叫做尊重貴人;以高貴的人尊敬職位卑下的人,叫做尊敬賢者。尊重貴人和尊敬賢者,道理是相同的。”
[品評]
儒家的倫理觀念雖然是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為核心構建的等級秩序,但孟子的這段談話卻頗有“名士”的風采。孟子對朋友關係的闡述盡管未擺脫等級觀念,但卻出現了一些超越。尤其是晉平公和亥唐的關係,頗有點打破君臣界限的意味,不過亥唐並非臣子,也不為晉平公提供政治上的協助,二人的關係是一種超越於禮教的君子之交。當然,孟子對這種朋友關係的評價並不高。在孟子的觀念裏,以下敬上是尊重高貴的人,以下敬上則是禮賢下士。一旦以上下論交,則朋友之間的平等**然無存。
4,君子交以義不義為繩
夫子仕以仁不仁為衡
[原文]
萬章問曰:“敢問交際何心也?”
孟子曰:“恭也。”
曰:“‘卻之卻之為不恭’,何哉?”
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後受之,以是為不恭,故弗卻也。”
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
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
萬章曰:“今有禦人於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饋也以禮,斯可受禦與?”
曰:“不可,《康誥》曰①:‘殺越人於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誅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於今為烈,如之何其受之?”
曰:“今之諸侯取之於民也,猶禦也。苟善其禮際矣,斯君子受之,敢問何說也?”
曰:“子以為有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之盡也。孔子之仕於魯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
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與?”
曰:“事道也。”
“事道奚獵較也?”
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
曰:“奚不去也?”
曰:“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是以未嚐有所終三年淹也。孔子有見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於衛靈公,際可之仕也;於衛孝公,公養之仕也。”
[注解]
①《康誥》:《尚書》篇名。②譈:同“憝”(duì),怨憤。獵較:田獵時爭奪獵物。較能“角”。季桓子:名斯,職掌魯國大權季氏家族的成員。衛靈公:衛襄公的庶子。衛孝公:即衛出公輒。
[譯文]
萬章問:“請問,交際的時候,應該存什麽樣的心理呢?”
孟子回答說:“應該存有恭敬心。”
萬章問:“俗話說,‘一再拒絕人家的禮物,就是不恭敬。’為什麽呢?”
孟子說:“要是一位有地位的人贈送東西,自己先這麽考慮道,‘他所取得的這些東西是合乎義呢,還是不合於義呢?’然後才接受,因為這樣做不恭敬,所以就不拒絕接受了。”
萬章說:“我的意思是:拒絕他的禮物,不明白地說出來,隻是心裏不接受罷了。心裏說:‘這是他取自百姓的不義之財呀!’而用其他借口來拒絕,這樣難道不行嗎?”
孟子說:“如果他是按照規矩和我交往,按照禮節和我接觸,這樣,連孔子都會接受禮物的。”
萬章說:“假如現今有個在都城郊外打劫殺人奪財的人,他的交往遵循正道,他的饋贈遵循禮節。這樣能接受他搶來的橫財嗎?”
孟子說:“不行,《康誥》說:‘殺害行人,搶劫財物,強橫不怕死,對這種人百姓沒有不憎恨的。’這種打劫的人不必等待教育就該處罰誅殺他。殷代繼承夏代這條法規,周代又繼承了殷代這條法規,這是兩代所不願更改的,現今這種殺人搶劫財物的犯罪就更厲害了,怎麽能接受這種饋贈呢?”
萬章說:“現在的諸侯榨取百姓血汗,如同打劫。如果他們好好地以禮儀相待,君子就接受他們的饋贈,請問這怎樣解釋呢?”
孟子說:“你以為如果有聖王興起,將會對現在的諸侯一律加以誅殺呢?還是先教育他們,如不悔改才誅殺呢?再所謂不是自己所有的東西卻要去謀取它到手就是盜賊,那隻是類推提高到最高原則上來說的,並不是把他就看做是真的盜賊。孔子在魯國為官時,魯國人開展爭奪獵物的競賽活動,孔子也參加這種競賽。參加爭奪獵物尚且可以,何況接受他們贈送的禮物呢?”
萬章說:“那麽,孔子做官,不正是為了實行聖賢之道嗎?”
孟子說:“是為了實行聖賢之道。”
萬章說:“既然是為了實行聖賢之道,為什麽還去爭奪獵物呢?”
孟子答道:“孔子先用文書規定祭器的數目,並且規定不得用四方難以獲得的食物盛在文書規定的祭器中充祭品。(這樣,為了獲得獵物供祭祀的‘獵較’活動久而久之,便會自動廢止了。)”
萬章說:“孔子為什麽不辭官而去呢?”
孟子說:“孔子做官,先得試行一下。如果試行的結果證明他的主張可以推行,但君主卻不肯推行下去,然後離開,所以,孔子不曾在一個朝廷停留整整三年的。孔子有的是因為可以推行聖賢之道而去做官,有的是因為君主對他個人禮遇而做官,有是因為國君能養賢而做了官。對於魯國的季桓子,是因為可以推行聖賢之道,所以在魯國做了官;對於衛靈公,是因為對他禮遇不錯,所以做了官;對於衛孝公,是因為國君能夠養賢,所以做了官。”
[品評]
萬章是孟子弟子中最擅長提問的,他提出的問題往往具有強烈的思辨性。此章中,孟子提出了兩個問題,一個是什麽情況下可接受朋友的禮物,一個是在什麽境況下可以出仕做官。孟子以“殺人越貨者”為例,把接受饋贈的界線定為“不違禮”,也就是說禮物的來源必須合乎禮儀道德。又以孔子在各國做官的例子來說明出仕的目的,出仕是否有助於推行仁道,否則就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