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是進入花石公寓的時候,還算順利。夢綺跟著李默到了羅伯茨家裏時,已經是十一點多了。

這天晚上,李默在羅伯茨的書房裏,將這些事情的來龍去脈原原本本地告訴了夢綺。夢綺聽著事情的前因後果,眼睛越睜越大,直到後來,聽李默說羅伯茨,也就是這間房子的主人在療養院裏隻是念著童謠,她忽地抓過沙發上的墊子,結結巴巴地說:“你是說,就是湯普森唱給我聽的那首?”

李默點了點頭,疲倦地說:“而且,湯普森死前,手裏抓著的紙上,也寫著這首童謠。”

“這首童謠難道有什麽秘密?”夢綺雙手抱著沙發上的靠墊。此時,她已經把高跟鞋踢掉了,厚呢大衣掛在衣架上,身上隻穿著月牙白織錦緞繡銀絲蝴蝶的旗袍。她將身子靠在書房的皮沙發上,舒服地歎了一口氣。

房間裏的熱水汀燒得暖暖的,沙發小茶幾前,還放了一杯喝了一半的咖啡,杯子口上,留下一小圈淡淡的口紅印。

“童謠裏有什麽秘密。”李默重複了一遍夢綺說的話。他凝視著放在書桌上的信箋紙,這紙上,還印刷著恒申洋行的落款,看起來,是湯普森在辦公室裏寫下的童謠。

還記得自己去找湯普森的時候,他還非常期待和夢綺的約會。而自己走以後,湯普森那邊發生了什麽事情,導致他和夢綺的約會草草了事?

湯普森拿著寫了童謠的紙,死在了偵探所,這是為了什麽?

明亮的台燈光線下,這張強行從湯普森手中拉出來的紙,皺皺巴巴地擺放著。李默雙手枕在腦後,靠在椅子後背上,長久地注釋著這張信箋紙。

夢綺走到李默身邊,拿起了這張紙。她不認識英文,因而這滿紙的蝌蚪文在她看來,就跟天書差不多。她翻來覆去看了看,將信箋紙放回了書桌。

夜已經深了。李默毫無睡意,隻是沉沉地看著眼前這一切。

房間裏靜得很,窗外,傳來車子疾馳而過的聲音。夢綺走到窗前,撩開窗簾往外看了看,昏黃的路燈下,馬路上空無一人。

不知什麽時候,天下起了細雨,路麵上都是潮濕的,而馬路兩邊成排的梧桐樹,每一棵的枝幹上,都隻是零零落落地掛著幾片葉子,搖搖欲墜。

夢綺不覺打了個哈欠。

李默頭也不抬地說:“你先去房間睡吧。”

“那你呢?你睡哪裏?”夢綺倒是有點不好意思。自己死纏爛打說著要幫他破案,結果全然沒有半點貢獻。而羅伯茨的屋子,隻有一張床,她睡了,他怎麽辦呢?

“我睡書房沙發也是可以的。”說著話的時候,李默嗓子啞啞的。他想到了那些年,自己和羅伯茨通宵查案的時候,有時困了,誰也不願意去睡床,而是輪流在沙發上躺一會。他不由歎了一口氣。

這樣的日子,再也不會有了。

而此時,夢綺也實在支撐不住了。本來這天,她已經連續表演了五場,身子就非常乏了,晚上又經曆這許多事情。現在她隻想找張柔軟的床,暖暖地睡上一覺。

但是夢綺並不想睡在羅伯茨的**。她還是有點怕。於是,她睡到了客廳沙發上,身上蓋著自己的大衣。正當她快要睡著時,忽地聽到書房裏傳出壓低聲音的叫聲。

夢綺猛地睜開眼,赤著腳,推開書房門。

此時李默已經脫下了棉袍,穿著裏麵的白色短衣。夢綺一見之下,雖然有點害羞,但隨即就定了定神,走了進去。她見李默站在書桌前,神情陰晴不定。而他手上,還是隻捏著那張信箋紙呀。

“怎麽了?有新發現嗎?”夢綺湊到李默身邊,見信箋紙的邊緣濕了,桌上也有咖啡潑出來的痕跡。

所以,隻是咖啡潑翻了?這也不值得如此驚懼。

李默一掃剛才的沉鬱,神采奕奕地重新坐回椅子上,指著信箋紙邊緣說:“你看到了嗎?這裏有個字。我之前根本沒注意到,光注意那段童謠了。”

沿著李默手指所指的地方,夢綺見那信箋紙的下端,隱隱綽綽的,似乎是有用鉛筆寫的一個單詞。隻是字母寫的並不是很清楚,而且還若有似無。

“這是什麽意思?”夢綺指著那幾個鉛筆寫的字母問道。

“Tooth。”李默低聲念道。

“什麽意思?”夢綺推了推李默身子,著急地說,“這寫的是什麽啊,我聽不懂洋文。”

“湯普森是來偵探所找寶珠的。”李默緩緩地說。此時,他的臉上已經沒有任何表情,一雙眼睛隻是冷冷地看著桌上的信簽。

“什麽!”夢綺失聲叫道。她頓時反應過來,怪不得湯普森說是要去拿一個很值錢的東西,原來是指寶珠。

湯普森說,他不知道羅伯茨從太乙齋裏弄來的寶貝是什麽。但其實他是知道的,是寶珠;甚至,羅伯茨桌上被撕掉的日曆,也很有可能是他撕掉的。因為他知道,這本書裏有提到寶珠。而他不希望任何人知道這個事情。

所以湯普森才會說寶珠已經落入他人手裏。其實他隻是為了阻止包括李默在內的任何人去尋找寶珠。

又及,湯普森說,他進了偵探所的時候,就看到羅伯茨倒在地上——現在這句話的真實性,實在是需要重新考慮。

羅伯茨究竟是被誰害死的?不排除是湯普森幹的。

李默緊緊地閉上了眼睛,腦袋裏各種信息都聚攏在一起,漸漸地,形成了一幅畫麵。

雖然洋行開給湯普森的薪水很不錯,他腦袋也夠靈活,在外麵撈了不少好處,但是,他花錢的大手大腳是人所皆知的。湯普森經濟狀況一直很差,不但是入不敷出,還鬧了大虧空,而他舅舅威爾遜是如此的摳門和精明,幾乎很難從威爾遜手裏騙到錢。

後來,他得知羅伯茨手上有一枚很值錢的寶珠,於是動了歪念,想要偷走,結果被羅伯茨發現。爭執中,湯普森失手將羅伯茨推在桌角上。最後,湯普森發現,羅伯茨其實是把寶珠藏了起來。但是藏在了哪裏卻不得而知。

為了自保,他對巡捕房說,自己到了偵探所時,看到羅伯茨倒在地上——他多少是使用了點手段,再加上英國人的身份,所以,巡捕房的人不會太認真去查羅伯茨為什麽會摔倒。

畢竟意外無處不在,不是嗎?

而且湯普森又四處張羅著給羅伯茨找醫生,送他去療養院等一係列的行動,在外人看來,有這份心的人,一定是極好的朋友了。

雖然這些錢,其實花的都是羅伯茨的。

總之,湯普森通過各種手段洗去了嫌疑,但是他畢竟害怕被其他英國人發現貓膩,所以在有人提出要看望羅伯茨的時候,他總是找了各種借口推脫的。

因而周護士才會說,沒有人來看望羅伯茨。而李默之所以能探望到他,說到底,其實也更接近於誤打誤撞。

湯普森是知道李默的身份的,他也知道李默是羅伯茨破案時不可或缺的助手。所以,這寶珠的事情瞞不住他。於是湯普森索性說被人偷走了。他想爭取時間自己尋找。為了不讓李默起疑心,他在大部分的真話裏,加了幾句關鍵部分的假話。這種真話多於假話的說謊形式,曆來是屢試不爽的,甚至能騙過威爾遜。

對於湯普森來說,他才不管什麽破案,他需要的隻是找到寶珠,並轉手換錢而已。

而眼下湯普森死在偵探所,是因為他發現這寶珠是藏在偵探所,以及他手中的信箋紙、唱給夢綺聽的童謠都和寶珠藏匿的地方有關?

一時間,李默想起從前總是看到湯普森做著報紙最後的謎語題目,他似乎一向很喜歡做這種智力題……

想到這裏,李默長籲了一口氣,將兩腿伸直,伸了個懶腰。他不知道自己的這份推理,到底能還原幾分事實。畢竟當事人都已經死了,這也就成了無從考證的公案。

但是,李默心裏也覺得自己的這份推理有點說不通。

在和湯普森的接觸中,他並不是一個有著如此城府的男人。毫不客氣地說,他那腦袋裏,裝得最多的是酒和女人。

李默對自己所做的這份猜想,重重打上了一個問號。

可眼下,會是誰殺死了湯普森?這寶珠最終被湯普森找到了嗎?他低下頭,將胳膊肘支撐在書桌上,拇指按著太陽穴不斷揉著。

很明顯,殺死湯普森的人,勢必也是給自己下套的人。

李默想的入了神,全然忘記夢綺還在身邊。而夢綺見他也不理自己,自覺無趣,她走到小書房的沙發上,呆呆地坐了一會後,沉沉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