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中間有個不大不小的誤會。

張子墨認為,莊芊要求在他身邊的工作,是因為追星,或者是對這方麵的工作感興趣,所以才把‘救命恩人’直接安排在了身邊。

而事實上,莊芊不過是因為最近找工作受挫太多,下意識的直接問了一句而已……

莊芊離開不久,張子墨也隨即離開酒店,他其實本來應該今天早上就進組的,隻不過是正好接到了湯友明的邀請,再加上的確很久沒有回到家鄉,這才特地跑了一趟。

幸虧他也不算白跑,居然找到了當年那個傻乎乎的女孩,也算了了一個心願。

這次的這個劇組裏,他接的角色說的好聽點叫男配,說的難聽點,其實也就是個跑龍套的,戲份兒並不多,但以他現在的知名度,能接到也算是不錯的了。

而莊芊,在終於找到了工作之後,隔天也開始著手處理眼下的事情。首先就是婆家那一堆亂攤子,不過說到底也就是就是離婚罷了,倒是沒想象中那麽複雜。

以前的她蠢,都重生一次了,若是這些都還看不穿,那還不如找個地方一了百了來的痛快。

回想過去的總總,莊芊竟然開始慶幸,生不了孩子,對她而言,也許是件好事來著。

莊芊現在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不諳世事的女人,當年被趕出吳家後,她經曆過太多,也讓她學會了許多。所以沒什麽好猶豫的,去銀行打印了一些憑證後,她便直奔律師事務所。

她以前沒接觸過律師,這幾天倒是在網上查了不少,按著地址找過去,倒也沒有太大周折。

不過第一家的開價太貴,她目前是肯定負擔不起的,第二家一直說她這個情況很難,畢竟房產證上的確沒她的名字,根本也不問問莊芊手裏有什麽證據之類的,可見沒放心思在她這個小案子上,pass不解釋。

後來她終於找了一家很小的律師事務所,並聲明,如果官司打贏了,按律師幫她討回的財產百分之二十收費,若是什麽都拿不到,那律師這邊也收不到任何費用,這才算落實了請律師的事情。

接收她這個案子的律師姓唐,細細的把她的情況問了一遍以後,才幫她寫了一份離婚協議書。

上麵的內容很簡單,因為不涉及到孩子,所以她幫莊芊要求了二十四萬的補償,按照結婚三年,每年八萬來計算的。

而房子,車子,存款,則明確的注明了,歸男方所有。

“嗬,他家怕是有的鬧了。”

莊芊看了下協議書,感慨的說道。她太了解吳昊和他的家人了,讓他家出二十四萬,簡直和割他家的肉沒什麽兩樣。不過這樣也好,她就想看他們痛心的樣子!

唐律師細心的把其中的關鍵點講給她聽:“房子雖說還在還貸款,但這三年,升值都最少升了十來萬,再加上車,存款……可惜了,現在房產證上沒有莊芊的名字,不然想拿到這樣厚道的離婚協議根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