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我不相信宿命
那天說好了要做飯給她吃的,所以今天我很早就爬了起來,天色才微微亮。忙活了1個多小時,我做了一個愛心便當,我煎了一個蛋,把它刻成愛心狀放在飯的上麵,希望能給她一個驚喜。我早早就到了學校,心情愉悅。等到她看到她時候,竟緊張的把便當忘她懷裏塞,掉頭跑了。說真的,第一次做飯給女生吃,而且是自己喜歡的人,難免有些羞澀。可是當我收到她的信時,開心把緊張取而代之了。她說好感動,很謝謝我,說我體貼。總之說我很好很好。其實說真的,我是那種會花心思搞浪漫的男生,總是想一些別人意想不到的,送上驚喜。
時間過得好快,一眨眼我和她交往一個星期了。交往的這幾天,我對她的喜歡,隻增不減。朋友說我被迷住了,整天就隻想著和她的事。其實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不就會想和她在一起,隻要有她,就會很開心很開心嗎?
日子一天天的過,我卻一隻抱怨時間的流逝太快了。我和她,隻是通過寫信的方式來交談,就算寫了好多張紙,可是遠不夠。關於她,我總是會有說不完的話。她的一舉一動對於我來說都是指揮棒,指揮著我的心情和生活。我想每一秒,都會有她在身邊,有她的氣息,她的歡笑。她沒有用手機,我把我的手拿給了她,我希望晚上的時候,能聽到她的聲音。我用家裏的電話打給她,我和她一直說,我有說不完的話。可是她卻時常沉沒不語,所有的話題,都是我開。我不在乎,隻要她能和我說話,我會很滿足。我就不用再把想念寄托給北極星了,我可以親口對你說:IMISSYOU。
我們談到了夜深,談著談著她卻睡著了,我有些失落,同時也責怪自己。那麽晚了還不掛電話,興許她是累了吧。我才掛了電話,關上燈睡覺了。半夜我在噩夢中驚醒了,我夢到她離開了我,隻是看到了她的背影,頭也不回
今天是青年節,是我們少年的節日。學校裏舉行了演講比賽,主題是“青少年應該怎樣對待早戀”。她代表了班級參加了演講,我很認真的聽著她出色的演講。在她口中,早戀是絕對不允許的!可是那僅僅是演講不是嗎?那不是她心裏所想的,不是麽?最後她拿到了一等獎,而我卻有說不出的疼。生怕她那演講的內容會成為現實,然後離開我。之後我告訴了她我的想法,她說不會的。就如我所說的,那隻是演講,隻是一種形式而已。
青少年,是不是真的應該拒絕早戀呢?我有些迷茫,可是不是隻要過得開心就好了嗎?所以我應該放下心中的憂慮,做自己想做的事,和我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
這是我和她交往的第九天了,我跟她說,晚上我們去約會吧?她很幹脆的答應了我。因為我跟她說,“九”是個很好的數字,它代表長長久久,我們會的愛情也會很長久的哦。
我們約定在江邊,江邊晚上行人很少很少。江的對麵,霓虹閃爍,很美。是情人約會的好去處。我提前到了江邊,我不希望我和她約會的時候,讓她等我,而是我等她。我坐在河堤上,風很涼,讓我有些顫抖。我隻是穿了一件T恤,人總是愛風度,拋棄溫度。看到她的時候,我眼睛一直停留在她身上,她真的好美,讓我有些陶醉了。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在我旁邊坐下。
“這裏的景色好美哦,你看那裏,那隻船好漂亮哦。”她像是發現了新生物般,驚訝的說。
“嗬嗬,你這個傻瓜。”
“什麽嘛,你才傻瓜勒!”她賭氣的樣子,真的很可愛。
“是拉是拉,我是傻瓜,才會喜歡你這個傻瓜拉。”
“討厭。”她打了我一下,我抓住她的手,把她拉進懷裏。
“你知道嗎?我對北極星說過哦,如果你看到它的時候,它就會把我對你的思念帶給你哦。”我很深情的說著,看著那顆宇宙最亮的星星。
“知道拉,以後看到它,我也會想你的哦。”她給了我一個很燦爛的笑臉。
我輕輕的把唇印在了她的臉上,然後我們擁抱著,沉默不語。
回到家的時候,11點了,爸媽都睡了。我到房間裏,拿起我的日記,紀錄我們今天發生的事。羞澀的,幸福的,純情的,一點一滴。都是我和她的記憶,我希望能一直這樣,擁有幸福。
前一夜的心情,總會牽動著我第二天的情緒。重要早上的情緒無比的好,原來人們有了愛情的滋潤,是如此的美好的。今天還是依舊如往日般,到學校就拿到了她回的信了。我期待她會說昨晚很開心,和我在一起很開心或者什麽的。可是看完信後,我的心像落地的玻璃瓶,支離破碎。
某某:
我還是直接稱呼你的名字吧,因為等你看完這封信後,我們就不會在有任何關係了。很抱歉,雖然在一起還不久,可是我真的假裝不了了。
還是和你說清楚吧,你知道嗎?你真的很傻,其實我根本不喜歡你!你還真的以為我真的會喜歡你,經過昨晚後,我想我還是和你說白了比較好,因為我還是不想讓你太傷心,我會和你在一起,隻是因為剛和男朋友分手不久,你卻剛好說想和我交往,我就順水推舟了。本以為你和那些男人一樣,沒想到你這麽傻。你真的以為有愛的存在嗎?那隻是虛偽的東西,愛是什麽?那隻是寂寞的借口!
我不想和你說太多了,現在你知道了,所以我們以後沒有關係了!
某某親筆。
其實她說的對,我真的是很傻,人真的是戴著麵具的,愛也是虛偽!我把信撕了,掉下了一滴淚水。思緒混亂,我不知道該怎麽形容我的心情。可是,我終究還是要麵對現實。她是她,我是我,我們以後沒有任何瓜葛。說的好容易,可是沒有人知道我內心的痛楚。隻維持了十天的愛情,就像是一場夢,永遠抹不去的傷
後來的後來,我們再沒有遇見了。而我漸漸的放下了這段感情,對於愛情,我再也不想與它有任何關係了。愛來時,真的很美好。愛去時,卻隻是滿地憂傷。它似毒藥,一旦觸及,你很難戒掉。一旦戒掉,卻不想再與它有任何關聯。愛情亦是如此,愛到盡頭,傷痕累累。
2010年,不再愛,不再悲傷。
我不是藍天唱晴的鴿哨
你不要徒勞去尋找
我不是衍生的佛光
你不必回眸眺望――
熱烈的夏天不屬於我
富庶的金秋不屬於我
倘若有一天,你有步入
乍寒乍暖的風雨小道
透過溟蒙的雨霧
會傳來我嘶啞的呼叫
――摘自《知音》。
當你轉身離開時,是否會有莫名的悲傷與煩惱?
當你揮手告別時,是否會有茫然的惆悵與感傷?
如果是,那麽請不要悲傷!因為告別是成長,是蛻變,不是悲傷。
曾幾何時,我總是在等待著每個黎明的到來,期盼著享受陽光般的沐浴。喜歡在蒙蒙細雨中尋找生命的源泉。喜歡仰望著天空,搜尋昔日的足跡。喜歡在空****的地方呼喊,在回響中聹聽自己的內心,五味陳雜。喜歡在落葉繽紛的季節,用文字懷念過去。喜歡在寂靜的空氣中,哼著不成調的兒歌。喜歡在草坪上翻滾,以為那樣就可以找回童年的感覺。
想念,再想念,一昧的想念。
曾幾何時,我喜歡上了《童年》這首歌。歡快的曲調,洋溢著童年裏那讓人快樂的味道。有些時候,總有些許失落,些許懷念。童年生活與我慢慢脫離,漸行漸遠。兒時那老鷹捉小雞的遊戲,在腦海中反複練習,生怕會忘記;兒時那雨後的池塘,總會留下我們班駁的痕跡;兒時那在黃昏裏飛翔的蜻蜓,我們總是隨它們一起奔跑,然後它們成為我們的獵物小時候的黃昏,總是特別美麗,一個個身影,被光線拉得很長很長。路上有我們的走過的痕跡。
曾幾何時,我們不管父母的攔阻,叛逆的前進,做我們喜歡做的事。不管別人異樣的眼光,朝著我們的目標前進。“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成為了我們唯一的信念。現在想想,天真得可以。那時的我們,是懵懂的,總是把所有人或事簡單化了。思想簡單,平平凡凡,自然也開心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