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李華拔槍(1/3)
吳桂吏他們的棍子特別有力量,隻要占著對方,要麽給打的躺在地上,要麽就給打的疼的嗷嗷叫,半天不敢還手。反正他們三個衝了過去,簡直就是如同狼入羊群一樣,很快就撂倒了一片。
因為李華和馮永勝他們帶來的人要對付小賤人帶來的人,所以顧著我這邊的人並不是很多,很快我們五個就衝到了李華他們的背後。
“草,你們怎麽防守的啊?”
李華和馮永勝轉身想嗎來著,可惜當他們轉身的時候,身後已經東倒西歪的趟了一大片,即便是仍舊能夠站立起來的人,也已經失去了戰鬥能力。
直到這個時候,李華和馮永勝才意識到,他們今天得罪了一個什麽樣的人。
“王鋒,你確定要跟我們對著幹嗎?”
李華和馮永勝知道衝不出去,所以他們看著我問,“你要知道,我們兩個在昌平區的身份地位,先不說你能不能打贏我們,隻是你把我們打了的這個後果你就承擔不起。”
“臥槽!”
我在心中冷笑著說,“嗎比的,真當老子是那麽好騙的啊,小賤人說的不錯,他們就是一群酒囊飯袋之輩,經過這麽多年的吃喝玩樂,早已消磨了他們體內的鬥誌,讓他們變得連普通的人都不行,隻是仗著往日的餘威,在昌平區囂張跋扈。”
“怎麽樣?”
見我久久不說話,李華以為有戲,就笑著說道,“隻要你答應,我保證,以後昌平區就是咱們三個人的天下,誰也沒有辦法撼動我們分毫。”
聽到這些我就在心中嗤之以鼻了,嗎比的,老子已經上過一次當了,真的以為老子是個傻帽,還會再次上當啊。
所以我仍舊沒有理會他們,而是甩起手中的棍子,衝著靠近我的一人狠狠的砸了過去。
見過動了,剛剛停手的吳桂吏他們跟著又衝了上去。
原本都停下來的戰鬥,再次打響。
“嗎比的,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信不信老子今天弄死你啊。”
李華見到我的反應,非常憤怒的咆哮道
。
我壓根不理會他,帶著我的兄弟們,狠狠的揍他們。
至於弄死我,哼,也不知道今天誰能夠弄死誰呢。
我們這邊五個人,都加入了戰場,一個比一個威猛,隻要我們去的地方,瞬間就撤開一大片,給我們讓開通道。
而對麵,小賤人帶著穀一童,江宏他們,也都是比較能打的主。
手中還有家夥,人數又多,所以基本也是一遍倒的形勢輾壓過來。
這場戰鬥速度非常快,前前後後加起來也不超過五分鍾,我就跟小賤人帶領的人匯合到了一起。而李華和馮永勝他們,隻有幾個強勁的壯漢仍舊拿著鐵棍在守護這他們。
陳佳興為了保護我,並沒有衝上去。
而吳桂吏林傑他們卻不是對方的對手,很顯然,李華和馮永勝都自己的實力下降太多,花重金雇傭了高手來當自己的保鏢呢。
我看著他們,冷笑著說,“李華,馮永勝,投降吧,投降的話,我還能夠饒你們一命。”
“讓我們投降?”
李華冷笑著說,“王鋒,你他嗎的真會想啊,真的以為把我們逼到這種地步,我們就要就範嗎?看看這是什麽?”
說話的時候,李華從懷中拿出了一把黑漆漆的手槍,槍口對著我,憤怒的咆哮道,“王鋒,本來你要離開的話,老子可以當做什麽都沒有發生,讓你以後在昌平區占領著小吃街,自給自足的生活。可是呢,你他嗎的偏偏不知趣,非要把老子逼到絕境啊。”
看到槍,我們這邊的人瞬間就躁動起來。
這玩意的殺傷力太大,而且還沒有長眼睛,誰知道這一槍下去,死的人會是誰啊。
我也沒有想到,李華竟然有槍。
這是我判斷失誤,現在麵對這種情況,我一時間竟然無語起來。
陳佳興立刻就站在我麵前,把他擋在他身後,看著李華說,“你隻有一把槍,六顆子彈,我們這麽多人,我不信你能夠殺的完,隻要殺不完,最後你一定逃脫不掉被殺的命運。”
陳佳興的聲音很冷,連我都能夠感覺到一股子的寒意,更何況站在他對麵的李華了。
可是李華聽到這些卻猖狂的笑了起來,“你他嗎的也太天真了,老子把你們五個人殺了,誰還敢動手啊?我就不相信,他們真的會為了你們這些已經死去的人,連自己的性命都不要。”
“你不信的話,可以試試,老子現在就站在最前麵,你打老子給一槍打死啊。”
讓我意外的是,下賤人卻在這個時候,第一個衝了出來,站在我跟陳佳興的前麵,擋住了槍口。
見有人帶頭,其他人也不甘示弱,一個個的衝向前麵,擋在前麵的那個人身前,打算以死來守護我這個老大。
今天在學校我就問過他們,他們都說願意為我去死。
現在,他們做到了。
“砰!”
就在這個時候,李華猛然開了一槍。
然後我就看到,那些站在我前麵的人,一個個都嚇的蹲在了地上,捂著耳朵,大聲的尖叫起來。
“哈哈,這就是你們的勇敢嗎?哈哈哈,笑死老子了。”
看到我麵前的情況,李華嘲諷道。
也難怪,剛剛一個個信誓旦旦的要為我去死,可是現在,對方隻是開了一槍,就嚇的哆嗦身子,蹲在地上,還怎麽替我擋子彈啊。
“哼!李華,要殺你就殺我一個人好了,他們都是無辜的,隻不過是聽從我的命令才來圍攻你。”我在這個時候卻衝著李華說道,“而且,今天即便是殺了我們,你們也走不掉,何不坐下來,咱們慢慢的協商呢?”
“都是一群飯桶,還是我來擋在最前麵吧。”
不等李華開口,陳佳興卻已經從我身前走開,一邊訓斥著剛剛蹲下去的那十來個人,一邊走向最前麵。
一個人大概占據五十公分的距離,十個人的話就是五米。
我跟李華之間的距離也就五六米的樣子,也就說,陳佳興此刻走過去,等於讓李華的槍口指著他的腦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