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一些本來很優秀的人、本來是教育別人的人、本來是懲辦罪犯的人,為什麽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有的人回答:“我犯錯誤首先是從錢開始的。”

有的人則說:“自己受黨教育多年,位尊望重時,放縱了自己。”

總之,追根究底,禍根是私欲,是放縱了私欲。

私欲這種東西,能否連根鏟除呢?不能。世界上還沒有這種一勞永逸的良方。

那麽,如何防止私欲的發作呢?林則徐有一段很精彩的話:“防欲如挽逆水之舟,才歇力便下流;從善如緣無枝之木,才住腳便下墜。”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防止私欲的發作,是艱難的,是長期的。

蘇東坡給自己立下一條規矩:“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要有這種明確的法律觀念,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分文不取。有了這一條,就能遏止私欲發展、防止其泛濫。

當然,除了主觀的努力以外,最重要的還是要建立一些規章製度,依靠人民群眾來監督,從客觀上來加以約束。小平同誌說過:“共產黨人需要監督。”“沒有好的製度,好人也會變壞。”

對我們個人來說,要像蘇東坡那樣,給自己立個規矩:“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

保羅在聖誕節前夕收到了一輛新轎車。是他哥哥送給他的聖誕禮物。聖誕前夜,他從辦公室裏出來,看見一個小淘氣正在看他的新車,小男孩問道:“先生,這是你的車嗎?”

保羅點點頭:“我哥哥送給我的聖誕禮物。”小男孩吃驚地瞪大了眼睛,“你是說這車是你哥哥白白送給你的,你一分錢都沒花?天嗬!我希望……”他猶豫了一下。

保羅想,這個小男孩會希望他也有一個這樣的哥哥。但是那小男孩接下去說的話卻讓他對這小男孩刮目相看。

“我希望,”小男孩接著說:“我將來能像你哥那樣。”

保羅吃驚地看著這個小男孩,不由自主地問了一句:“你願意坐我的車兜一圈嗎?”

“當然,我非常願意。”

車開了一段路,小男孩轉過身來,眼裏閃著亮光,說道:“先生,你能把車開到我家門口嗎?”

保羅笑了,這回他想他知道這小男孩想幹什麽,這小男孩想在鄰居們麵前炫耀一下他是坐新轎車回家的。但是保羅又錯了。小男孩請求他:“你能把車停到那兩個台階那兒嗎?”

車停後,小男孩順著台階跑進了屋,不一會兒,保羅聽到小男孩又返回來了,不過這次他回來很快。他背著他腳有殘疾的弟弟,把弟弟放在最下麵的台階上,然後扶著弟弟,指著車說:“夥計,看那新車,是不是跟我在樓上告訴你的一樣。他哥哥送給他的聖誕禮物,他一分錢也沒花,你等著,有一天我也會送你一輛車。那樣你就可以坐在車裏親眼看一看聖誕節商店櫥窗裏那些好東西!”

保羅下了車,把那個小男孩抱進了車裏,那位小哥哥也坐進了車裏,他們3個人一起度過了一個難忘的夜晚。

從那天起,保羅真正懂得了“給予是快樂的”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