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的時候,我們最羨慕的、最恭敬的就是老師。許多人立誌將來做一個老師,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是多令人稱羨的事情。身為教育家應當深思,教育並不隻是拿個粉筆,站在講台上傳授知識便罷了。教育家可以分成幾等:

一、上等的教育家:教導學生如何做人,才算盡到教育的本分、老師的責任。

二、中等的教育家:教學生如何做事,如何經營,如何生活,如何管理策劃,這是中等的教育家。

三、下等的教育家:隻是教授學生知識,可能塑造的學生,是洋洋灑灑寫一大篇的文章,能言善道,但心裏全是貪瞋、愚癡、邪見,利己損人,行為不合道德,對人不尊重,甚至知識很高,卻極端自私,吝嗇與人。

有些人擁有高等學曆,知識淵博,卻在私人利益上斤斤計較,即使一點點的利益都不願與人分享,這般胸懷,書讀得再多又有什麽用呢?所以教育孩子,除了讀書以外,更重要的是教導孩子學習做人,人做好了再做事,才真正稱得上是“讀書”,因此我提出“讀做一個人,讀明一點理,讀悟一點緣,讀懂一顆心”,才是真會“讀書”。

為人師者,應該抱持正確的心態與觀念,發願做個上等的教育家,教導學生如何做人,做個好人、善人、慈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