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服人?要以身作則,所謂“上為之,下效之”在上位的人行得正、做得好,還怕下麵的人邪曲,任意胡為嗎?

如何領導人?要躬身實踐。倘若規矩、道德說得口沫橫飛,表現出來的行為卻難以教人敬重,要不都是“隻準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又該如何領眾?

要能取信於人、讓人折服,需以“同事”攝之。口說千言萬言,還不如從自己做起;訂定出堆積如山高的規矩,更是要從自身落實起。宋朝諫議大夫陳省華,在這方麵便做得讓人佩服。

陳省華有三個兒子,長子堯叟當了宰相,二子堯谘及三子堯佐也在當朝為官,一家都非常顯貴。縱使身處高位,一家顯赫,陳省華仍要妻子每天帶著兒媳婦下廚做飯,他的治家信條是:“官職越高越要嚴以律己,才能取信於民。”

大兒媳常向丈夫堯叟訴苦:“你當宰相,我是宰相夫人,為什麽還要天天下廚房?可不可以請父親免了這條規矩。”堯叟總是搖頭不語,大兒媳隻好回娘家哭訴。

有一天,馬尚亮在上朝途中遇見陳省華,試圖為女兒說情:“親家!我女兒從小沒下過廚房,你就別讓她天天做飯,更何況她現在是宰相夫人!”陳省華不悅道:“誰讓她一個人做全家的飯?她隻是跟著我那笨拙的妻子在廚房打雜,她連打雜也不做,難道讓她婆婆自己做嗎?”馬尚亮聽說做飯的人是陳省華的妻子,很是感動:“親家!這就是我的不是了,小女就煩您多多教育吧。”

陳省華的恭謹、嚴己,馬尚亮的明理,實為最佳的領導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