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福眼中同樣流露著迷茫之色,卻比張氏要好很多,畢竟他可是認得很多字的。不過十三寫的這些字,他也隻是看出了一些端倪,他指著一個字道:“小燕兒,這個是‘繁’字嗎?”

十三瞅了瞅後點點頭,卻隻是笑吟吟的不作答。

這個世界,或者說這個帝國使用的文字都是一筆一劃的寫,筆畫少的字看起來瘦不拉幾的,而筆畫多就如同一棵大樹一樣枝椏四處伸展,看起來好像霸氣外露,有種四處擴張的感覺。

然而在他眼中就是淩亂,像某個姑娘被一群男人撕爛了衣物一樣。女人隻有衣物完整的時候才能盡顯美妙玲瓏,字也是一樣。他所書寫的字筆畫有力,但結構緊湊優美,就像一個美人站立在白紙之中一般。

筆畫少的字仍然清瘦,卻不再直來直去,而是配合著其它大字適當呈現曲線,盡顯優美之感。而筆畫多的字也不再臃腫淩亂,八爪魚該收的爪子都適當收攏,厚實而不張揚。

字如劍,鋒利卻寒芒內斂。劍不出,則不傷人。劍一出,必直擊要害。

李大福有些擔憂,他看著十三的小臉:“寫得不錯,不過太清秀了,如同女人一般。女人太過柔弱會被他人欺負,字太清秀能否經得起敲打?”

張氏看不懂字,卻聽明白了自己相公的話,不過她可不同意這樣的說法:“清秀有什麽不好,女孩子就應該長得清清秀秀的,如此才會招人喜歡。小燕兒,別聽你爹的,就這樣練。”

此時此刻,張氏似乎已經忘記她早上“女娃識字無用”的說法,也許是因為剛才那兩塊肉的關係,在不知不覺間她突然覺得小燕兒學學字也好,至少不會像她一樣“字認得她,她不認得字”。

十三臉上依然掛著甜甜的笑容,點頭應承著:“嗯,我聽娘的,不聽爹的。人家是女孩子,寫字清秀很正常的嘛。”

嘴上雖然這麽說,但其實十三的心裏還是有些觸動。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如果他前世不是皇子殿下,如果他不是一個揚名江湖的劍客,自己又怎麽連累娘親?

不過他現在卻扮成了女兒身,就算字寫得異於常人一些,這個世界的大文豪們難道還能跟他一個小女子計較?況且就算想要找他麻煩,那也還得掂量掂量一下才行,他現在已經摸到了一點劍術至理的痕跡,隻要多給他一些時間摸索,那麽他的劍道就會上升到另外一個高度。

外人看他是女兒打扮會覺得柔弱可欺,但誰又能知道他身懷高明武功?

前世為了把劍道修到大成,他在內功和輕功上的修煉可也沒有半點偷懶。而來到這個地方後他也一直在偷偷修煉內功和輕功,隻不過沒有再被任何一個人知道,連李大福都完全被蒙在鼓裏。

李大福看著她們“母女”兩一唱一和的,心中微歎的同時也隻能安慰自己:字而已,應該不會吸引太多人注意吧。

雖然十三不是他的兒子,更不是女兒。但自從把十三救回來之後到現在,他一直都把十三當成自己的親人,這也許是因為他頗為想念自己失散的女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