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達族長說話時,是蒙古族的口音。
他很慈祥的拍了拍坐在地上的赫連澤的肩膀,然後就走了,畢竟還有很多事要忙。
牧民們也都聽話的散開了。
赫連澤麵如死灰,拍拍身邊四仰八叉躺著的墨麟。
“沒死?沒死就起來,咱們得去捉羊了。”
“......”
——
寬闊的草原上。
有好心的牧民送來兩匹馬,還有兩根鞭子。
於是墨麟和赫連澤一人一匹馬,手裏都拎著鞭子。
開始滿草原的去追羊。
可羊是活的,又不是死的,一趕它它就會亂跑。
其實這件事,如果他們兩個有生活經驗的話,隻要找到那隻領頭羊,把領頭羊趕進羊圈裏。
剩下的羊慢慢的也都會回到羊圈裏去。
但怨就怨他倆沒什麽生活經驗,更沒有趕過羊。
於是就滿草原的一頓亂跑!
湛藍天空下,就看草原上遠遠的兩道黑衣身影,騎在馬上,追著滿地亂跑的牛羊。
像老鷹抓小雞一樣,永遠抓不到。
赫連澤很快就發現了不對勁兒,氣急敗壞的喊:“你過來啊,這是趕羊,不是讓你追著羊抽!”
墨麟跟撒歡兒的野狗一樣,騎在馬上跑的大汗淋漓。
這會兒根本不理會赫連澤說什麽,自顧自地縱馬衝進羊群。
似乎是在嚇唬羊們,報剛才被羊蹄踩了的仇。
“......”
赫連澤氣得咬牙切齒,額角直跳。
現在的心情就是後悔!
他當時是腦子被屎糊住了嗎,竟然要跟這條龍一起來人間!
————
赫連澤和墨麟在草原上追牛趕羊,十分激烈。
沈欒風和鍾燼正酣暢淋漓的比武,十分激烈。
他們正在南越國的伏龍山上,沒錯,進了江湖門派。
到南越國之後,他們一直的計劃就是找一個門派,進去玩一玩。
也當一回武林中人,體驗一下縱橫江湖的俠客身份。
於是打聽了一圈,很多人都說這個伏龍教,是南越國最厲害的門派。
於是他們就來了。
經曆一番拳腳試煉後,又接受了身份背景什麽的盤問。
兩人捧著兩張入教契約,這就算是成了伏龍教的弟子。
沒想到剛在伏龍山上住了兩天,就收到消息。
說是宮裏要從教中挑選貼身侍衛,就在門下弟子中開啟選拔賽。
場麵那叫一個群雄爭霸!
......
伏龍山上的寬闊武場裏,搭起一座木台,總高七層。
周圍空地上站著約一千名弟子,被分成了各組。
比武的方式簡單粗暴,誰能一路打到最後,成功站上最高頂的木台。
誰就能獲得去皇宮裏當貼身侍衛的資格,此次選拔隻要兩人。
高台上坐著兩個裁判。
一個是伏龍教裏的總教頭林長風。
另一個是渾身氣勢有些冷冰冰的美豔婦人,鍾淩芳。
眾弟子都把劍抽出來,丟在地上,隻拎著劍鞘上去比試。
由於這次參加武試的都是自家弟子,為防止誤傷。
他們都在劍鞘上塗抹鍋爐灰,隻要黑灰沾染到對手的衣裳,那就算是對手輸了。
弟子們都穿著白衣白靴,粘上鍋爐灰會很明顯。
此刻比試已經過半了。
參與比試的弟子們,隻剩下不到二百人。
武場上亂亂哄哄的,有人喊著加油,還有人喝倒彩,被淘汰的弟子們都盤腿坐在地上看熱鬧。
沈欒風和鍾燼一直都是背靠背的站在一起,應對著周圍打上來的弟子們。
兩人這回算是大動筋骨,打的酣暢淋漓!
沈欒風拳腳功夫不算高明,但勝在體內還有一點點的仙氣加持。
讓他身姿尤為清靈飄逸,隻守住自身躲過別人的進攻,就能在一群人裏麵撐到最後。
而鍾燼的拳腳,那是跟赫連澤對打幾千年練出來的,早就練得爐火純青!
雖然隻拿著劍鞘,但也能看出來劍法超群。
就連木台上的林長風,都把目光投向了他們兩人,頻頻關注著。
整個後山氣氛都是火爆熱烈的,終於迸發一陣歡呼聲。
“贏了!!”
“那是誰啊?這人從來沒見過!”
“哇,身法也太厲害了吧!”
“......”
最後名次出來,鍾燼毫不意外的得了第一名。
而沈欒風是第三名。
但由於第二名被人發現腳後跟沾了鍋爐灰,所以被一群弟子們質疑說他腳上沾了鍋爐灰,就等於是腳後跟中劍了。
一群人就開始討論,腳後跟中劍會不會死。
沈欒風哭笑不得的看著大家爭得麵紅耳赤,但也被這種氣氛感染的熱血澎拜。
最後還是由高台上那位美豔的女長老站出來,為弟子們解答疑惑,作出了公正的判決。
鍾淩芳擺手示意弟子們安靜,朗聲說:“腳後中劍可大可小,如果是普通的劍傷也能治愈,但要是敵人的劍上塗有毒藥,或者感染炎症,那也是會出人命的。”
這話的意思是,得了第二名的那位弟子,得被取消名次。
那位弟子顯然年齡也不大,麵紅耳赤的喊:“也未必敵人剛好劍上就能有毒藥,長老,我......”
鍾淩芳很淩厲的看著他,訓斥:“敵人不會按照你的心意來進攻,輸了就是輸了,得輸得起!比武有比武的規矩,文無第一武無第二,輸了不怕,你得認。”
這個女長老是個淩厲的性子,但教訓的對。
就這樣,沈欒風得了第二名,跟鍾燼一起被送往南越國的皇城裏。
去皇城的一路上,趕路嘛,都是平平無奇的。
隻是有兩個人不能不提。
這兩個人是從別的地方趕到伏龍山下,跟他們一起往皇宮去的。
準確的說,這是一家三口,兩個大人和一個五六歲的小娃娃。
聽說是武林盟主,以及他們的孩子。
沈欒風也不知道為什麽兩個大男人會有孩子,但他就是聽見那個小男孩問兩個人都喊爹爹。
這一家三口,分別是黎梵,夜銘,以及他們的兒子黎肉丸。
沈欒風覺得那個叫夜銘的男子,挺有意思,咳。
某個夜晚,他和鍾燼的馬車突然被敲響,開門之後,對方丟過來一個孩子。
“我跟夫君有事要忙,孩子你們帶一會兒,他要是哭鬧就直接打暈,別來打擾我們。”
“......”
這一帶,就帶了三天。
而前麵馬車也晃了三天。
車夫倒是一臉平平無奇,似乎這樣的‘馬車晃動’,已經不是第一次經曆了。
不過鍾燼豎著耳朵聽了三天,倒是一點動靜都沒聽見。
捂嘴捂的真嚴實啊。
黎肉丸小朋友還是比較乖的,吃飯喝水都很獨立,想尿尿也會提前說,還能自己洗臉洗腳。
沈欒風一看就知道,平日裏這些也都是孩子自己獨立完成的。
真乖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