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為什麽要找我?

修身上的疼痛漸漸消退了,雨勢也沒有剛才那麽大了,但他破爛的衣服牢牢地貼在他的皮膚上,冷得難受。

修挪回了自己棲身的橋洞,卻發現,自己隻不過離開了半天的時間,原本屬於自己的位置上卻已經住上了新的人。

那是個跟自己年紀差不多的男小鬼,**歲的模樣,看起來麵生,應該是新來的家夥,正裹著床竹席子睡得不知人事。

他的睡相很難看,露著粉紅色的牙床和塞滿汙垢的牙縫,扯著小呼嚕,嘴角淌下一灘口涎。原本自己鋪在地上防潮的廢報紙被踢出了橋洞,一部分已經被剛才滂沱的雨水淋成了爛泥,另一部分則被小鬼墊了腳。

修看著睡得像頭豬一樣的小鬼,沉默了一會兒,就默不作聲地走上前,動手連席子帶人卷了卷,扛出了橋洞,直接往幹涸了的河道裏一丟,拍拍手就走。

河道早就幹了,沒水,但河底的石頭很硌人,那睡死了的小鬼因為背被摔痛了才悠悠醒轉過來,齜牙咧嘴地從地上艱難地爬了起來,睜著混合著眼屎的眼睛,迷迷糊糊了半天,才發現自己是被人丟了出來。

修此時已經把剩餘的破報紙卷了卷胡亂堆在了自己身上,背對著沉沉的黑暗閉上了眼。

小鬼指著修指天畫地地罵,結果吵醒了橋洞裏的其他人。

那些脾氣比修暴躁了不知道多少倍的人被吵醒後,根本不管誰占不占理的問題,紛紛用更加下流汙穢的詞匯叫罵起來。一時間整個沉睡的橋洞又喧嘩了起來,和白天一樣熱鬧,罵得那小鬼抱頭鼠竄,轉眼就沒了影。

製造騷亂的源頭消失了。剛才才喧嘩成一片的聲音又漸次消去,最後也隻剩下了大家此起彼伏的呼嚕聲。

修在潮濕的地上根本睡不著,但並不是因為身上的傷痛。對已經被打過太多次的修來說,身上的這點兒傷根本算不得什麽,他這些年挨過的打早已經把他的皮肉筋骨磨得相當結實。

但即使如此,他還是睡不著。他在黑暗裏,默默地分析著他得出了自己為什麽挨打的原因:

自己還不夠強!

光能扛打有什麽用?早晚有一天會被人打死。要想變得更強,就得會反擊。

可是,修清楚,憑自己的力氣,頂多可以對付一些個年齡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人,一旦碰上一個在體型上和年齡上都占據優勢的人,比如說那個喝醉了酒的酒鬼,比如說那個年輕人,自己那點橫衝直撞的招數根本派不上用場!

不過。那個年輕人看樣子是有兩把刷子的。

不管是他的步法,還是出手的程度,都是淩厲而精確,他雖然瘦,可是力氣之大遠遠超乎了修的想象,修敢確定。如果自己麵對麵實打實和他較量的話,他甚至有能力在一分鍾之內把自己打死!

修想到這兒,很不開心地翻了一個身,把臉朝向了橋洞外,卻驚駭地發現,那個穿白衣的年輕人居然就正坐在他容身的橋洞邊,麵對著夜幕慢慢地抽著煙!

而在這之前,修根本沒有聽到什麽動靜!

至於那股煙味,修起先根本沒有在意到,因為在這個橋洞裏。住著的並不隻是修一個人,在修的隔壁,就住著一個老煙槍,他除了尋找果腹的吃食外,每天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到處去尋覓別人沒有吸完的煙頭。一發現便如獲至寶,吸在嘴裏貪婪地吸吮不停,所以在這個橋洞裏總是彌漫著各種劣質煙的味道,修早已習以為常了。

不過,那個老煙槍吸的煙絕沒有年輕人的這麽高級。

見修注意到了自己的存在,一骨碌爬起來,用警惕的眼神盯著他,那年輕人笑笑,撣撣煙灰,壓著嗓門開了腔:

“我就打算,如果我這根煙吸完你還沒注意到我的話,我就動手推你了。”

修不開口,直直地看著那年輕人。

橋上有幾個路燈,足以讓修把這個年輕人的麵容看清楚:

年輕人大概17、8歲的樣子,不過神情很老成,濃眉大眼,五官很俊朗,嘴角總帶著一抹笑意,脖子上掛著一個銀牌子,看樣子蠻值錢的,那身被自己的弄髒的白色運動服上衣此時已經被他脫下來係在了腰間,他現在穿的是一件黑色的運動背心,兩條胳膊**在外麵。

修驚訝地發現,他的胳膊上也和自己一樣布滿了傷痕,有刀砍的,也有火燒的,大多數都是皮肉外傷,密密麻麻地分布在他的胳膊隆起的肌肉上,看起來叫人羨慕。

看修對自己的胳膊挺感興趣的樣子,年輕人叼著煙,也看向了自己的胳膊,注意到上麵的傷痕後,他滿不在乎地笑笑,問修:

“怎麽樣?很酷吧?”

修立即收回了自己的視線,看了看橋洞裏睡著的其他的六七個人,皺了皺眉頭,想出去,卻被年輕人伸手擋住了去路:

“去哪兒?想跑?”

修的眼睛在年輕人身上上下打量了一圈,眼神中充滿了連修自己都沒察覺到的傲氣和輕蔑感:

“你想吵著別人睡覺?”

年輕人一愣,修也不管他,從他架起的胳膊縫隙之間爬了出去,來到了寬敞的空曠的河道上,就站住腳不動了。

修其實是個特別矛盾的人,他很暴躁,為了滿足自己的鬥毆**不惜向別人挑釁,但有的時候,他又表現得異常有原則。

他的宗旨就是,要打架的話也隻找那些故意尋釁的人,比如說今天碰上的酒鬼,那些和自己身份差不多的人,比如說一些小混混,或是那些他認為該教訓的人,比如今天碰上的那個女變態。至於那些正常人和普通人,他從來不去找他們的茬。

在日常生活方麵,他也有自己堅持的原則,比如說別人給自己錢或吃的的時候要說謝謝。比如說自己惹出來禍事後要道歉,比如說不能妨礙到人們的正常作息。

那年輕人顯然沒料到修會說出那句話,愣了一會兒後,自言自語地“嘿”了一聲,似乎對修更感興趣了,隨著修來到了河道上。

他的嘴上還叼著煙。叉著雙手,先是環視了一下空曠的河道,繼而饒有興趣地打量著修,問:

“要和我約架?”

修搖搖頭,說:

“你的衣服是我弄髒的,當時我沒說對不起,是我的錯。你可以打我一頓,但是聲音小點兒,別吵著別人。”

年輕人沒想到修居然會這麽說,而且修的聲音非常認真。一板一眼的,口吻根本不像是個孩子,倒像是個囉囉嗦嗦的老年人,險些笑出聲來,但他還是很好地忍住了,反問他:

“你既然知道把我的衣服弄髒不對。那為什麽那個時候還要踹我?”

修很直接地道:

“那個時候我心情不好,你又直接來抓我,我是自衛。”

年輕人搔搔頭皮,覺得這個孩子說話挺有趣的。剛才還悶聲不吭,弄得自己還以為他是個啞巴,現在他說了話,不僅不結結巴巴,還挺有邏輯,甚至懂得用“自衛”這種質彬彬的詞兒,他覺得新鮮。

於是年輕人索性追根究底道:

“你上過學?”

修不知道年輕人為什麽問得這麽細。不過既然對方問了,就得回答。

老人教過他,對於別人的問題,能夠回答的要盡量回答,這是對待別人的禮節。而禮節對於人來講。是很重要的。

所以,修很認真地回答道:

“我沒有上過學。不過有人教過我認字。”

年輕人“哦”了一聲,繼續打量著修,開玩笑似地問他:

“我打你一頓,你保證不叫?你能保證?”

天又開始淅淅瀝瀝地下起小雨來,修摸了一把臉,抹掉落在鼻尖上的一兩滴雨水,覺得這個年輕人真是個怪人,同時說:

“我不會叫的。”

年輕人卻沒有任何動手的意思,繼續興致勃勃地問:

“你覺得我大老遠的跟著你過來,就是因為一件衣服?就是因為我打算揍你一頓?”

修畢竟還是個孩子,不明白年輕人的弦外之音,再加上他的思維也是單線的,直接反問道:

“難道不是嗎?”

年輕人一下子翻了個白眼,有點兒哭笑不得。

這家夥還真的以為自己冒著雨跑了這麽遠,就為了一件破衣服?

不過年輕人也意識到,這個孩子的腦子看起來不是特別好使,是個挺一根筋的主兒。

既然是這樣的話,那就好辦了。太聰明的孩子不好掌控,就是這樣一根筋的孩子才比較好玩,弄不好,自己用不著花太多時間和功夫,就能把他哄到自己這邊來。

年輕人忍著笑,把臉色盡量變得嚴肅起來,問道:

“想不想跟我學打架?”

修一怔,皺著眉打量著年輕人,不說話了。

年輕人看到修這個樣子,笑得更燦爛了:

“有沒有人告訴過你,你看人的眼神特別欠扁?”

修仍不講話,低下了眼睛,用仍未脫童稚的聲音問:

“你是幹什麽的?”

年輕人蹲下神來,一把摁住修的頭,把嘴湊到他耳邊,快速而輕鬆地說:

“你先別管。你回答我,你想不想跟著我走?我可以教你打架,而且,你可以憑借打架賺錢,賺到很多很多的錢。你願意嗎?”

修起初被年輕人按住腦袋的時候,強大的手勁弄得修十分反感,他掙紮了起來,但隨著年輕人的說話聲,他漸漸安靜了下來。

盡管不知道年輕人所指的那份工作是什麽,修還是不可避免地動了心。

至少,他聽明白了兩個關鍵詞:

賺錢,打架。

前者可以滿足他的生理需求,後者可以滿足他的精神需求。

這正是修理想中的工作。

不過,這麽好的事情,他為什麽要找自己?

修抬起眼睛來,直視著年輕人的眼睛,問:

“為什麽要找我?”

年輕人答道:

“不為什麽,覺得你合眼緣唄。怎麽樣,跟不跟我走?”

年輕人口頭上這麽問,心裏已經十拿九穩了:

這孩子絕對是動心了!

修確實是動心了,但他覺得自己還是有必要把那項工作是什麽問清楚:

“那到底是幹什麽的?你是什麽人?”

年輕人笑笑,答道:

“嗯……你看過電視上打拳擊沒有?我們的工作性質,和那個差不多,隻不過得涉及到一點點的金錢交易。至於我嘛……我是個拳師,叫方寧。你可以叫我方寧叔。”

說到這兒,年輕人微眯起眼睛,打量著修,笑意盎然地道:

“話說到這兒也差不多了吧?你,答不答應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