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劇組上門
兩位少男少女安靜的漫步在繁華的紐約第五大道上,都沒有說話,他們很享受這種兩人間獨一無二的默契,享受此刻僻靜的小巷的靜謐與安逸。他們多麽希望這段小巷能夠再長一點。
“額,我到了”走過小巷,兩人來到一間很華麗的酒店門前,接著泰拉戀戀不舍的提出了道別,她微微一笑,說:“很高興再見到你,路易斯,謝謝你,我今天晚上很開心。”[搜索最新更新盡在
路易斯還沒有適應突如其來的分別,他自重生以來還是第一次遇見一個與之相處,令他忘記憂愁,快快樂樂的人,或許以後會有,但現在隻有泰拉一個。
路易斯愣愣的說了聲,“再見”一副呆呆傻傻的樣子。
女孩甜甜一笑,突然湊到路易斯的麵前,柔軟的唇印上了他的臉頰,隨後帶著輕靈的笑聲,一蹦一跳的跑進了酒店大門。
路易斯呆呆的摸著自己的臉,怔怔的望著少女離開的身影,嘴角漸漸咧開一個癡癡的憨笑。
嘿,朱麗葉
嘿,朱麗葉
我一直留意著你
注視著你的一舉一動
每次你在我教室裏翩翩起舞
我便怦然心動
我想再次約你
可你卻不屑一顧
我希望能美夢成真
可你卻雙唇緊閉,讓我心願難遂
*我知道你對我的確有意思
我聽見你的朋友談論起我
為什麽你假裝對我視而不見
當你贏得了我的心
當你需要我時
我隻是想讓你知道我想成為你的羅密歐
路易斯輕哼著《嘿,朱麗葉》,吊兒郎當的一步一跳的走在昏暗的街道上,興致所至,他突然大叫一聲,“我又戀愛了”
“那個王八蛋晚上不睡覺,鬼叫鬼叫的”旁邊居民樓頓時頓時亮起了燈,窗子被打開來了,破鞋子,破瓶子的通通朝下扔了過來。
路易斯機敏的躲過,看著地上狼藉一片的碎玻璃,心中一陣後怕,暗叫,“幸好我閃的快,此地不宜久留,我閃”路易斯撒腿腳跑。
與此同時,酒店中,“你們是怎麽做事的,怎麽還沒有找到小姐,一群飯桶”大廳中,一個穿著西施禮服的白胡子老頭正對著先前在石溪中學出現的幾個黑衣人厲聲嗬斥。
先前冷厲挺拔的幾個身軀現在被老人訓得頭都不噶敢不抬起來。“如果小姐出了什麽意外,你們一群廢物就給我吃不了兜著走”老頭氣的站都站不穩了,幾個黑衣人連忙慌張的扶住他。
老人撥開他們,叫道:“還站在這幹什麽,快去給我找啊”來人隨手拿起拐杖就要朝他們打去。
就在這時,泰拉走進了大廳,見到老頭後,立馬甜甜的的叫道:“安德魯爺爺。”
“啊,小姐,小姐你回來了”老頭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對,是小姐,我沒看錯”安德魯不禁老淚縱橫的抓著泰拉的手,來回的撫摸“回來就好,回來就好”
“咳嗽”一聲,泰拉說:“安德魯爺爺,我累了,我回房休息了”
“好,好,我帶你回房間”老頭瞪了一眼還低著頭的領頭的黑衣人,心道,“一會再收拾你”接著笑嗬嗬的拉著泰拉進了電梯。
美國紐約,東島石溪高中校園內的一個籃球場中,幾個黑人,白人男生正汗流浹背的在球場中激烈拚搶,隻見那個穿著白色球衣的矮個後衛,一個**運球繞過防守球員,再一個假動作,假投實傳,一個高吊球傳到內線,一個身高接近兩米的大塊頭接住了球,大個子毫不遲疑,轉生扛過對方中鋒,就是一記勢大力沉的暴扣。頓時場邊傳來了幾聲尖叫“布蘭德,你真帥!布蘭德,你是最棒的!”
站在場外的幾個身穿超短裙的拉拉隊員歡呼雀躍起來。布蘭德見此也麵對她們擺出一個炫耀肌肉的姿勢,頓時有引起一陣尖叫。
“看,那布蘭德又在賣弄他那白癡一樣的肌肉了,真搞不懂那些胸大無腦的拉拉隊員怎麽會看上那個遲鈍的大塊頭呢!”同樣站在場外的紮克小聲的對站在他旁邊的路易斯抱怨道。
對此,路易斯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沒有回答,轉身就準備離開。見此,紮克也不在廢話,連忙跟了上去。經過兩個月的相處,紮克也漸漸清楚了路易斯的性格,他總是保持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處世態度,隻要你不招惹他,他就是總是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常掛在臉上一塵不變的微笑,看不出他心裏在想什麽,但如果你以為他好欺負,那你就大錯特錯了,別看他一副瘦瘦弱弱的樣子,他發起怒來,紮克感覺比輸了球的布蘭德要可怕得多,紮克就對那次聽到自己的過去,聽到比爾的卑劣和對自己做的事後,路易斯一臉陰沉的樣子,那仿佛是一幅火山爆發之前的平靜的情景。紮克想到這就是一陣欣慰,當時頓時有一種視為知己者死的衝動。不僅如此,路易斯的成熟穩重同樣令紮克欽佩不已。
“最起碼自己是不可能像路易斯一樣沉得住氣”紮克心中念叨。
總之,紮克認為他很酷,也很神秘,既會寫小說又會彈吉他,在紮克這個四體不全的資深宅男心中,好像自己會的路易斯都會,自己不會的,他也會。或許現在即使有人說路易斯是火星人他都會選擇相信吧。
如果路易斯知道紮克對他的評價不知道會做何感想,此時的路易斯腦中正全心的回憶構思他的新劇本,偶不,應該說是新小說。
這部小說就是後世全美最暢銷的玄幻愛情小說可以說整整影響了美國一代人,不同於《哈利波特》,全劇是由人類少女貝拉和吸血鬼少年愛德華的愛情故事為主要線索。同時它也是極具影響力的一部小說,其原作者斯蒂芬妮.梅爾僅憑這部小說,就在2008年5月,被《時代》周刊評為全球最具影響力的一百人之一。一千個讀者心中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同樣的,由於小說中塑造的人類少女貝拉和魅力無限的吸血鬼愛德華太過受歡迎,盡管評論不一,但還是一手捧紅了貝拉和愛德華的扮演者,克裏斯汀.斯圖爾特和羅伯特.帕丁森兩位好萊塢超級新星,風頭一時無二。值得一提的是克裏斯汀和羅伯特在現實中同樣成為了情侶,也算是為小說的結尾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路易斯在寫之前也是有一番考量的,首先,他對小說的劇情非常熟悉,《暮光之城》是他為數不多的看過原著的小說,這還要歸功於前世他的女朋友非常迷戀愛德華,連帶著路易斯以前也看過。其次,小說出版以後可以賺取一大筆錢,現在的路易斯就非常資金極缺,推廣FACBOOK需要錢,建立服務器需要錢,公關招標也需要錢,錢錢錢,路易斯頭都大了,有人說的好啊,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況且以後路易斯自己投資出專輯,拍電影也是燒錢的行業。最次的,還有一個小說的劇本改編權,少說也可以大賺一筆,任務好歹也可以完成一兩個。
路易斯還就不相信了,前世的《暮光》那麽成功,難道到他手上就廢了。“有了重生的福利,預知未來十年的能力怎麽能不好好利用呢”這可不是路易斯的風格,所以,斯蒂芬妮大媽,對不起了!路易斯肆無忌憚的開始了他的剽竊大計。
回到宿舍,路易斯不理會紮克的無聊吐槽,繼續埋頭寫作。
時間在忙碌中飛快的流逝,很快路易斯花了一個多小時把序章給弄出來來,別看這效率慢,說實話,不慢了,要知道回憶也不可能完全一致,他總是要好好推敲一番才能接下去,萬裏長城不是一天堆成的,慢工出細活嘛。路易斯可不想好好一部經典毀在他手上,要不然斯蒂芬妮還不從未來坐時光機跑過來掐死他。
路易斯經過一個小時的寫作,手都有些酸了,就站起來伸了伸懶腰,他捧著杯咖啡,悠閑的站在窗口,看著窗外花園鳥語花香,蟲兒癡叫。
這時一陣敲門聲響起,紮克搶先去開了門,隻見一個穿著西裝留著絡腮胡子的中年人微笑著看著紮克站在那。
紮克好奇的問到,“你找誰啊”
“請問路易斯.金,就住在這嗎”中年人眯起笑眼,恭敬的問道。
隱約聽到有人來找自己,路易斯循聲看向了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