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第十七章 咖啡店
第二天一早,包大同就開始在南區“閑逛”。
南區說大不大,但畢竟是大都市的一個區,有一百多萬人口,當包大同用腿衡量這片土地時。那範圍就相當不小了。
他當然不能像警方那樣細致的排查,也不能進行地毯式搜索,他隻是帶著被迫養的那隻狗“廢物”沿街行走,仔細感知著哪個地方有邪氣滲出。
一早一晚,他就偽裝成溜狗的人,在大街小巷中遊**,雖然這個城市內,私人不能豢養大型犬,但海三涯神通廣大,居然把廢物這隻除了吃、睡、咬壞東西外,沒有任何本領的雜毛狗辦了個退役警犬的狗證,可以讓包大同大搖大擺的領著它四處走。
有時候他也半夜出動。那他就直接偽裝成巡警。雖然本市並沒有帶狗的巡警。
帶著廢物,是因為它除了能掩護行動外,還有一個平常很討厭,但這時候非常有用的特性——那就是它追逐一切覺得好玩的東西,四處逛竄,這樣包大同就可以借機深入於許多不方便進入的隱秘地方。
而他之所以在正午時分回家休息,其他時間才進行調查,是因為正午時陽氣旺,在熙攘人群中,邪氣被壓製到不易覺察的微弱,另之所以他比較注意陰暗的和風水不好的地方,是因為那裏容易藏汙納垢。
不過這樣三天下來,他沒有收獲,從石界那得知的消息是,警方也沒收獲。
難道他又陷入了誤區?那凶手,也可能就是小七。其實是呆在一個光明的地方。而被他忽略了嗎?最危險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這是個淺顯的道理,人人都懂,可是人人仍然被騙。
但話說回來。凶手敢呆在光明的地方,膽色和能力也不是一般的大。或者它有一個非常強大的,卻又容易被人們視而不見的偽裝。
他待在哪兒呢?他的偽裝又是什麽呢?
回想起來。在凶宅案中。小七幫助了血嬰,最後卻臨陣脫越,這是為什麽呢?假如當時小七和血嬰聯手。他未必是對手。小七是膽小,還是根本想利用他的手除掉血嬰?
想來想去。小七不像是膽小,如果膽小,不會做了靈殺人的惡事後還給他留言來炫耀,怎麽說他也是法師。天生正道就是鎮小七那樣的惡靈的。那麽,小七就是要他除掉血嬰嘍?這又是為什麽?如果小七本事這樣大。為什麽自己不動手?
血嬰說自己不會死。小七會知道,難道小七是吸收了血嬰之力嗎?這是他要除掉血嬰的原因嗎?假設當時小七沒有血嬰的能力大。卻又覬覦這邪靈之力,想收為已用。那麽他先幫血嬰。而後利用人類之手除掉它就說得通了。
但是小七是怎麽從古槐的鎮壓之下跑出來的?他和血嬰是什麽關係?從現在的情況看,他的能力突飛猛進,難道真的隻是吸收了血嬰之力嗎?是不是還有隱藏在背後的其他原因。或者其他“人”?
無論結果是怎樣的,謎底隻有抓到小七後才能解開。現在一切隻是推測。可如何抓住他是個難題。
大學城七號路那邊不怕打草驚蛇,南區敢不必提防。因為他在明,小七在暗,隱藏不易。其實這幾天他連續尋找邪地,雖然遇到有邪氣的地方,隻是暗中記下地點。並沒有馬上驅除。就是怕驚動小七。但說不定小七早就知道了,正在一邊暗笑。
從小七的行為上來看。他現在狂妄之極,不會退縮。這一方麵說明他的實力驟然變得非常強大,另一方麵也說明他不怕與任何要滅他的人正麵對壘。
那麽,也許等天黑後,他就去南區一些一直沒注意過、所謂光明的、人來人往的地方去看看,說不定會有收獲,假如之前他的推斷是正確的話。
有了打算,他的心就安定了,拿出抽屜裏的信紙,把今天所做的事,一個女孩怎麽上來和他搭訕,廢物怎麽追一隻貓的可笑情況寫了下來。他希望花蕾看到這些的時候,會有身臨其境的感覺,好像一直和他在一起,這樣的話,她就會安心呆在家裏,暫時避開這些危險。
這一次的事太複雜也太凶險,她還是不要介入的好。
晚上隨便吃了點東西,包大同獨自出了門。既然不到那些陰暗的角落去。就沒必要帶著廢物做路引,而小夏為了第五期雜誌忙暈了。把工作全搬去家裏做了。
他很久沒有這種清靜的感覺了,孤單讓他的神經更為敏銳。
廢物見包大同不帶它出去,發出生氣的抗議,然後跑到角落去拱酒瓶發泄。現在包大同每天都喝“三種不同的紅色”,那對解開他的封印非常有幫助,目前已經解開大半了,讓他對自己實力更有信心,隻希望不要為此染上酒癮就好。
夜已經深了,為了速度快些,他開車出門。這時候,都市的喧囂盡去,浮躁的空氣開始沉澱,邪異之氣濃重了起來,在車上感覺也沒關係。
車子是阮瞻的,他已經打算這件事結束後去買一輛。現在的車子又不貴,他隻是一直怕麻煩。
以車代步自然快了許多,他先是圍著南區開了幾圈,又逛了一遍三天來曾經去過的街道。入夜後這些地方當然有不太平的地方,但威脅非常小,人類聚居的地方陽氣旺盛,屬於陰間的東西不容易存留。
這樣說來,他沒有去過的南區的那幾條有名街道更不可能有問題才對,那些地方白天人來人往,夜間萬家燈火。就算是深更半夜也有夜店和便利店徹夜開業,融於空氣中的、烈火般的氣息實在不適合“好兄弟”們閑逛甚至安居。
可是話雖如此,凡事總有萬一,否則也不會有那麽多意外了。
他開車慢慢“經過”那幾條從未到過的街,連續走了好幾遍。然後把車停在了喜榮道和鴻裕路交口處的巨大樹蔭裏,任一閃一閃的紅綠燈映得他的臉變幻著顏色。
城市的街道分為東西向和南北向,東西向的街道稱為“道”,南北向的稱為“路”,就像地球的經線和緯線,交錯出一個個區域。在喜榮道鴻裕路上,多為寫字樓或者普通餐館、便利店什麽的,而在兩街橫縱交口處的四個角,有一間快餐店、一間夜校、一間小型電影院和一個小小的咖啡店。
這附近綠化很好,但風水不好。是聚散無形之地。街道也古怪,一邊寬一邊窄,鴻裕路的盡頭處居然被一片新建大廈擋死。想必這裏雖然地點不錯。但做起生意來隻怕不會發大財。
而且,路邊的那些高大蔥鬱的樹木、隱身在樹影間孤零閃爍的紅綠燈,路兩邊聳立的陳舊建築。共同交織出一種不良氣息,讓包大同覺得很不舒服。
他打開車窗。習慣性的吸吸鼻子,沒感覺出有邪氣,被路燈照得亮晃晃的街上也沒有不屬於人世間的東西在遊**。可是他總感覺這地方有些不對。
凝視靜氣的感覺了半天,雖然還是沒發現異常氣息,心神卻被那間咖啡店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