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的內涵與外延
武大郎是賣什麽的?不同時期有過不同的回答。在中央電視台電視連續劇《水滸傳》播出前,很多人說:“這還用問?誰不知道武大郎賣燒餅呢?在電視連續劇《武鬆》和其他許多戲曲裏不都說武大郎賣燒餅嗎?”
翻一翻施耐庵的小說《水滸傳》,那上麵明明寫的是賣“炊餅”,而不是賣燒餅。把賣炊餅說成賣燒餅,那是想當然。要知道,在上世紀70年代末複旦大學的教授在上古代漢語課時就曾認認真真地講解:“炊餅者,饅頭也。”
《水滸傳》作者施耐庵是明朝人。有的文章考證說,明朝有本書把麵食分成三種:煮的麵食如切麵叫湯餅;蒸籠裏蒸出來的叫籠餅,又叫炊餅,就是今天的饅頭;爐子上烤出來的麵食叫胡餅,也就是燒餅。可見,武大郎賣的是饅頭而不是燒餅。《水滸傳》電視連續劇播出後,這才成了現代人的常識。
使用一個概念,就要弄明白這個概念的意思,它有哪些含義,適用於哪些對象。從邏輯上來說,就是要掌握概念的內涵和外延。
概念的內涵是指概念對事物的本質屬性的反映。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質屬性的那些事物。例如,“人”這個概念的內涵是會製造生產工具的動物。它的外延是指古今中外的所有的人。又如,“語言”這個概念的內涵是指由詞匯和語法構成的係統,是人類交流思想的工具,它的外延是包括漢語在內的世界上的一切語言。
瓜田在《新聞出版報》上撰文指出,1993年年底,紀念毛澤東誕辰一百周年的時候,有幾家報刊竟先後出現“毛澤東百年祭”字樣的文章。作者指出“紀念誕辰百年”不是“百年祭”。
什麽是“百年祭”?所謂“百年祭”是指一個人生命終止滿百年之後的祭祀。郭沫若先生1944年在延安時曾寫過《甲申三百年祭》,是為總結三百年前李自成農民起義失敗的曆史教訓而寫的。毛澤東主席的“百年祭”應在2076年。如果1993年就搞“百年祭”,意味著1893年生的人於出生之日就被“祭”起來了。這既荒謬也不敬。
造成這一錯誤的原因是混淆了“誕辰百年”與“百年祭”中的兩個“百年”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當一個人活著的時候,談論他今後的去世往往用委婉語詞“百年”,如說“某人百年後怎樣”;一個人沒有活到百歲,從出生時算起滿百年,於是有“紀念誕辰百年”一說,但是在“百年祭”中的“百年”則約定俗成地解釋為“去世後百年”。同一語詞在不同的語境中往往表達不同的概念,有不同的內涵和外延。
《新民晚報》2005年2月23日A版夜光杯欄目刊載題為《彭文應先生百年祭》的文章,文章說到“看過《彭文應先生百年誕辰紀念冊》全文”。可見是彭文應先生誕辰已滿百年,而不是謝世已經百年。
毛澤東主席的兒子毛岸青去世後,中央電視台一位著名主持人采訪毛岸青之子毛新宇,對毛岸青去世表示哀悼說:“家父去世,深表哀悼。”《揚子晚報》說,這一口誤“被傳遍全世界”。也許是情急之下,央視主持人把“令尊”說成了“家父”。
不了解某一個概念的內涵與外延而盲目地使用,難免要鬧笑話。
山東軍閥韓複榘不學無術,又好附庸風雅。據說,有一次他到某大學作演講,信口開河說:“今天到會的人十分茂盛,敝人實在很感冒,你們都是大學生,懂得七八國的英文,我不懂這些,今天真是鶴立雞群了。”這是編出來的笑話還是實有其事,筆者無從考證。
“茂盛”指植物長得多而好,怎麽能用來形容人呢?“感冒”是疾病,並非表示情緒的概念,縱使算作修辭學上的借代,也是詞不達意,它表示“反感”而不是“感動”。“英文”作為語種,世界上隻有一種。雖說美國英語與英國英語大同小異,也不至於有“七八國”之多。這個大老粗既要硬充“謙謙君子”,又以“鶴立雞群”自詡,真是語無倫次!
你見過會爆炸的副食品嗎?也許你會覺得問得很奇怪,會爆炸的東西怎麽能成為副食品呢?要知道還真有過專賣這種東西的副食品商店哩!
1956年,在海南島某城鎮,所有店鋪都沒有字號,一律掛上“副食商品第×門市部”招牌。“副食商品門市部”,顧名思義是賣食品的。顧客們走進副食商店第三門市部,竟是個藥鋪。走進第二門市部,除了副食品外,還有草帽、木屐、鐵絲、炮仗等,是個雜貨鋪。這種名不副實的招牌,弄得顧客啼笑皆非,也給門市部本身增添了不少的麻煩。《人民日報》為此專門寫了一篇短文,以糾正這種名不副實的現象。
20世紀80年代初,在宣傳婚事新辦時,有的報刊卻把“集體婚禮”寫成了“集體結婚”,這就差之毫厘,謬以千裏了。結婚,是男女兩方結為夫妻的行為。婚禮是為這種行為舉行的儀式。所謂“集體結婚”有它的特定意義,就是指十幾個以至幾十個青年男女群居。把“集體婚禮”誤寫成“集體結婚”,不是與西方某些頹廢青年的荒唐行為混為一談了嗎?當時《人民日報》專為此發表讀者來信加以糾正。
可是,最近幾年“集體結婚”的提法又開始流傳起來。某報轉載馬來西亞一則《五兄弟同時取五姐妹》的消息說,“難得的是五對戀人均讚成集體結婚”。
1994年,上海舉辦了離婚的集體儀式,可是某文摘報的標題竟然是《閘北區法院舉行別開生麵的集體離婚》。
報載“集體結婚”的始作俑者要追溯到上世紀30年代中期。為了變革中國傳統的婚嫁儀式,提倡節儉,某報說南京市政府共舉辦過八屆“集團結婚”。
“征婚”不等於“結婚”,本來是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事。可是,有位19歲的農村男青年在某雜誌上發表“征婚啟事”,沒料到引來當頭棒喝。有篇文章批評說:“不管這個小夥子各方麵的條件如何出眾,替他覓妻子卻實在要不得”,因為“我國現行婚姻法明文規定了男性公民的法定結婚年齡不得低於22周歲”。類似的批評早已有之。端木昌撰文《征婚不等於結婚》,標題就點明了“征婚”與“結婚”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婚姻法規定了結婚年齡,而沒有規定征婚年齡,19歲的男青年征婚雖說早了點,但與違法還是八竿子都打不著的。
在中學生的作文中,混用“發現”與“發明”的錯誤曾經不少見。有的學生在作文中寫道:“我國古代數學家祖衝之比歐洲人早一千多年發明了圓周率。”圓周率是客觀存在的數,它是不能“發明”的,用“發現”就準確了。
關於“發現”與“發明”,還有個魯迅嘲笑論敵的故事。魯迅在一篇文章中曾批判一班“最恨科學”而又“好講鬼話”的人。他們故意搗亂,把科學東拉西扯,羼進鬼話,弄得是非不明,使科學也帶了妖氣。他們說:“精神能影響於血液,昔日科希博士發明霍亂(虎力拉)病菌,有某某二位博士反對之,取其所培養之病菌,一口吞入,而竟不病。”
魯迅揭露他們連基本的事實也搞錯了:是“發現”而非“發明”了真霍亂菌的科希,為了證明別人發現的是假菌,而毫不畏懼地把對方的菌吞了。魯迅還特地指出,“查出了前人未知的事物叫發現,創出了前人未知的器具和方法叫發明”。魯迅通過闡明概念的內涵,嘲諷了論敵的無知可笑。
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相互對對方有所規定,一定的內涵有一定的外延與之相應,因為隻有具有內涵所反映的本質屬性的事物才屬於這一概念的外延。反過來也可說概念的外延也決定了概念的內涵,因為內涵是外延所指的事物所共有的本質屬性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