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命運與黑暗 第四百九十章 消失的腳印之迷(上)

不是現役,是退役。”問天說道:“就算少皇派的大,也可能讓他們以權謀私。現役軍人他們是不可能調動的,他們是高薪聘請了退役,並且有野外生存經驗的軍人來當荒島向導和安全顧問。就因為如此,東海政府那邊才會任由他們胡鬧。否則一天安全問題不解決,東海政府是不會鬆手的。”

“如果真的發生意外怎麽辦?”

“表麵上每個人上島之前都會被沒收所有的對外通訊工具,其實每支隊伍裏都會有一名安全向導的身上藏有通訊工具,另外還有一艘遊艇停泊在荒島附近的海麵。若是隊伍裏有意外發生,安全向導會馬上通知附近的遊艇靠岸,把傷者送往就近的沿海城市醫院急救。”

11點了點頭道:“這個團隊是什麽時候開始運作的?”

問天說道:“團隊正規模式化是近兩年的事,這個遊戲卻很久以前就有了,具體的時間沒辦法查證,而且全國各地有很多地方都有類似的野外生存遊戲。因為東海那邊的荒島最多,近兩年由少皇派出麵以地區開發名義跟當地政府租用下那片荒島並申請營業執照,慢慢演變成了今天的野外實戰生存遊戲。”

11指了指照片問道:“這件事是怎麽發生的?”

“這是上個月發生的事,據死者那隊的安全向導所說,死的一男一女兩個人是在遊戲中認識的,而且彼此互有好感。事發時是晚上,這兩個人躲在林子裏親熱,隊裏的人聽到槍聲後趕過去時,這兩個人已經死了。據現場傷口來看,襲擊他們的人使用的是真槍。事後警方調查詢問時,每一支隊伍的人都說他們中間沒人在那個時段離開過自己的隊伍。之後警方在全島展開搜捕,沒有發現島上還有別的人,也沒有搜到凶器,凶手和槍支就好像突然在島上蒸發了一樣。另外最奇怪的就是這件事。”問天指著照片說道:“安全向導把屍體放在一個地方後就帶隊離開了,可是等警方趕過接收時卻發現屍體不見了,現場隻留下這些腳印。據警方查證,這些腳印是屬於兩個死者地。”

11說道:“你們懷是屍體自己爬起來走了?”

酒鬼插嘴道:“我都說了是僵屍吧。”

問天搖搖頭道:“屍變的可能性不大,雖然不排除有這個可能,但我個人不傾向這種說法。”

11問道:“警方有沒有找到屍體?”

“沒有。”問天說道:“搜遍了整個島也沒找到屍體。而且……”

問天變戲法一樣又抽出了兩張照片遞過去,說道:“警方沿著腳印一路追蹤下去,到了距離最初棄屍地點一公裏左右的地方,兩組腳印就同時消失了。這兩張照片就是腳印最後出現的地點。”

11接過照片看了一下,照片裏也同樣是一塊草泥地,因為地處海邊,泥地有點潮濕而且土質鬆軟,所以兩組腳印都還算清晰,深深淺淺清楚的印在泥土裏。另一張照片是遠鏡斜照,從照片裏可以看到兩組鞋印到了一處後就消失了,這一塊區域的前麵和周圍的泥地再也沒有留下其它地腳印。而且附近除了樹木就是泥土,沒有岩石可攀爬,也沒有海邊可以跳水。那麽鞋印為什麽會突然消失呢?

11放下照片問道:“有沒有檢查過附近的樹木?”

問天應道:“檢查過了,沒有腳印和手印痕跡,也沒有血跡。樹枝也沒有被攀折過的跡象,兩個人不是用攀爬樹木方法離開的。”

11又拿起幾張照片仔細地觀看起來。

問天發問道:“你怎麽看?”

11不答反問道:“警方怎麽認為?”

“因為腳印沿路都有斷斷續續留下血跡,經過采樣比對確認血液屬於兩名死者的。所以警方懷疑是凶手換上了兩個死者地鞋子,然後背著屍體一路過去,在消失點上空有直升機接應,他們應該攀上了直升機直接飛走了。所以警方判斷凶手至少有兩名以上,而且還有空中交通工具做接應。”

“不可能。”11搖搖頭否決道:“雖然從照片裏看不出泥土具體的鬆軟程度和潮濕程度,但是從大致上來判斷,如果背負著一個人留下的腳印是不會這麽淺的。按照腳印深淺的程度和尺寸計算,兩個留下鞋印的人,一個體重應該在四十五到五十公斤左右,另一個大致在六十三到六十八公斤左右,應該是一男一女。具體的重量,要看過現場泥土的土質和潮濕程度才能計算。但是單從這點來看,不可能是有人背負屍體走過去造成的,除非凶手自己沒有體重,或者他們背負地屍體沒有重量。”

問天露出讚許的眼神,11表現出的觀察力、判斷力和精確計算能力都非同常人,僅從幾張照片中就推斷出這麽多事,甚至能把人的體重都計算出來。如果能好好培養的話,11將來的成就不可限量。

實際情況確實如同他所說的,兩名死者為一男一女,男的生前體重在一百三十一斤,女的生前體重是九十三斤,跟11所說的十分吻合。而且這還僅僅隻是11看了照片後地計算,照片拍攝時由於角度位置和折射光度會造成少許扭曲,再加上現場土質程度不同,僅從照片判斷跟現場實地采證是無法比擬的。如果真讓11到了現場,恐怕他還能把他們地體重精確計算到分毫不差的程度。這樣地觀察和計算能力,隻能以恐怖來形容。

“你是怎麽認為的?”問天問道。

“目前判斷暫時隻有兩種可能,一是在棄屍地點,屍體就被人換走了。有兩個人換上死者地鞋子,抽取了死者的血液後一路走到消失點,沿路灑下點血跡來誤導追蹤的人。到了消失點後,再被接應的人用空中交通工具或者其它工具接走。另一種可能是死者自己爬起來走到消失點,然後被人接走。”

酒鬼拍了拍腦袋說

我覺得應該還有另一種可能。”

“哦?”問天饒有興趣的看著他,真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酒鬼居然頭一次沒搗亂,還正經八百的提出自己的看法。

酒鬼說道:“如果那兩個人是踩著自己一路過來的鞋印倒回來再被接走呢?”

“不可能。”11毫不給麵子地否決道。

酒鬼毫不介意11的態度,笑嘻嘻的問道:“怎麽不可能啦?我以前看過有部偵探片,裏麵就有這麽一段,凶手穿上死者的鞋子走了一段路又倒回來,造成原地消失的假象。”

11指著照片裏的鞋印說道:“這些鞋印都很清楚,鞋底的紋路都沒有淩亂或被壓踩過,是一次性踩踏後造成地。如果踩著鞋印再倒回來,不可能有人能做到落腳時分毫也不差,連鞋底的紋路都準確對上。你能做到嗎?”

酒鬼想了想,往前走了兩步,又計算著腳步往後退了兩步,苦笑著搖了搖頭。雖說高手能準確控製自己的落腳點,可是真能做到每一步都毫厘不差的踩著自己地腳印再倒回來的就不是人了,因為人根本就做不到。

問天見11還在盯著照片看,問道:“還有什麽發現嗎?”

11問道:“僵屍是怎麽移動地?”

“跳唄。”酒鬼在原地並腳跳了一下說道。

問天接道:“僵屍是受神經觸動控製,不可能跟人一樣行走,神經每觸動一次,他們的雙腳就無目地的會用力彈跳一下。他們跳動的頻率是依據神經收縮速度和觸發頻率推動的,時急時緩並不特定。”

“你看照片。”11敲了敲照片上的兩組鞋印說道:“兩個人的左右腳都是分開一定距離,他們不是一路跳過去的,而是一路走過去的。”

問天抽過一張照片看了看,點頭道:“你說地沒錯,他們是一路走過去的。”

酒鬼也拿過照片看了看,撓撓頭道:“奇怪,我怎麽沒注意到。”

11又問道:“僵屍會不會往固定的方向跳動?又或者兩個僵屍一起往一個方向移動?”

問天搖頭道:“這個可能性不大,僵屍沒有自主的思想和意識,他們跳動的方向是不固定的。可能是一直在原地跳,也可能是往後跳。”

頓了一下,問天說道:“你的意思是,這兩個人很明顯是有目地性的移動?”

“你再看這兩張。

”11將鞋印消失的兩張照片推過去。

酒鬼和問天兩個頭湊到一起看著照片,看了半天也不明白11要他們看什麽,酒鬼抬頭問道:“看什麽?”

11指了指草坪,又指了指樹木,說道:“如果是直升機來接運,那麽直升機在上方盤旋的時候會造成巨大地強風往下壓。地上的草就應該會有規則地以中心點往四周傾斜,還有樹上的枝葉應該會被吹下來,而這一圈地地上的所有落下地樹葉都會被大風吹飛,這一塊應該會變的很幹淨才對,可是這裏周圍卻還有許多落葉。”

問天點了點頭讚同道:“所以不可能會有直升機來接應,空中交通工具這一點就可以排除了。”

“讚啊!”酒鬼探出大拇指誇讚道:“小混蛋,你真行啊,三下兩下就把他們逃走的最大可能性排除了。可是,沒有直升機他們又是怎麽消失的?難道真的變成了飛僵?”

問天出聲反駁道:“酒鬼,不可能會變飛僵屍。就算是飛僵,也不是真的就會飛。”

酒鬼抓抓頭發道:“稀奇古怪的事,我們碰到過的還少嗎?”可能是很不習慣頭發梳的這麽整齊,酒鬼一晚上都在抓頭皮,難得幹淨一次的頭發這會兒又被他抓的亂糟糟的像團雞窩。

11問道:“什麽是飛僵?”

問天解釋道:“飛僵是屍變過程中的一種,比較複雜,如果要說清楚的話得從頭開始說起了。一般人死後一到兩個小時是肌肉鬆馳期,之後就進入屍僵期。正常情況下,屍僵會持續到一到兩天後開始緩解,三到七天之內完全緩解屍僵症狀。但是,下葬到養屍地的屍體就不同,由於泥土中化學成份的侵蝕,屍身的腐爛會加快,同時屍僵也會一直保持,所以僵屍的關節都是繃的筆直沒辦法彎曲。在下葬後五到七天時間裏屍體會開始產生屍變過程,這裏,我所說的這個過程是屍身直接接觸泥土的情況下,如果下葬時是入棺安葬的話就另當別論,有棺材的保護屍變的過程就會延長。至於延長到什麽時候,就要看棺材的質量。養屍地的泥土腐蝕度很高,差的木質棺材很容易就會腐蝕進去,時間從數月到一年不等,最差的薄棺隻用一兩個星期就能完全被腐蝕。而在古代社會結構中是以窮苦人家占多數,這些貧苦家庭買不起棺材或者舍不得買,大多是以草席包裹下葬,再蓋上淺淺的一層泥土了事,才造成古代的僵屍數量偏多,其中以明末和清中末出現僵屍的事最多。在下葬時如果用好的棺材,比如金絲楠木棺時間就更久更耐蝕。如果外麵再包著石槨的話,幾乎是不可能會產生屍變的。養屍地是很神奇的地方,如果讓屍身接觸到泥土會加速腐化甚至產生屍變。如果屍體被保護的很好,養屍地在不能傷害到屍身的情況下反而會變成了保護屍身的絕佳之地。在玄學中稱養屍地為兩個極端的**地,所以古代很多達官貴族皇親國戚都喜歡葬在養屍地,因為隻有他們才有能力用最好的棺材保護好屍身。在龍國許多地方挖出的屍體經過千年還能不腐,甚至有些在出土時還保持著死時的容貌就是養屍地的功效。”

“咕嚕咕嚕……”酒鬼忍不住酒蟲發作,端起桌上的第二瓶啤酒又開始痛飲,仿佛已經忘記了這種啤酒對他來說就像喝白開水一樣無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