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勞動合同管理製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意義)為了規範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製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製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製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係。

第三條(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製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以書麵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製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曆、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保守秘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麵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麵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於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隻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並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並、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於停工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法律責任)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製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製度,並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製度來規範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麵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麵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麵勞動合同,並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並送達本人。

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符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可以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況進行書麵記載。

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

第二十四條(管理台賬)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賬,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係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況台賬(總賬);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台賬(個人明細賬);

3.員工培訓記錄台賬(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台賬(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

5.員工醫療期管理台賬(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間);

6.其他專項協議台賬(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製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製度,全麵正確地實施本製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製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執行。

第二節員工試用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崗位: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擔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時間:每日八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乙方月收入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收入由_________構成。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製度;

(2)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章製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3)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製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3)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製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2)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3)享有公司規章製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4)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製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

4.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5.試用期內,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3.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九、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製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處理。

十、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準,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在不說明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辭職,甲方無異議;但乙方辭職必須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適宜甲方工作等情況的,可以隨時終止試用,解除本合同,並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是否批準乙方轉正的書麵決定,若批準,則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三節員工正式聘用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1.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試用期)

3.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在受雇於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

4.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公司實行:

1.標準工時製度

2.不定時工時製度

實行標準工時製度的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如需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準。公司將按公司的規定給加班員工一定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時製度的員工,按照標準工時製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的規定。

第四條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放假三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製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1.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為試用期滿後,月收入為。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收入保密製度。

2.甲方可以根據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工資和收入。

3.隨著崗位變動,乙方根據甲方工資標準享受新崗位的薪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婚喪假、女員工孕期產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製定的規章製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公司的章程、製度,甲方將給予乙方紀律處分,嚴重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

②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製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勞動教養的;

5.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如司機喪失駕駛執照,財會人員喪失會上崗證等;

6.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後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上等損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間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後,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麵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能力的。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麵形式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在未辦妥解除合同手續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2.被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與甲方出資培訓、購房補貼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後,查實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或在辦理解聘手續期間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製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二十一條甲方商業秘密包括:

1.計劃、項目,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的信息。

2.甲方人力資源方麵信息,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3.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

第二十二條乙方不得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的任何時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於甲方的財產、文件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文件、資料、圖紙、磁帶、磁盤、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毀、帶出。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間獲得的商業秘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顧問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請求並得到甲方的書麵認可。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勞動法規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第三十條雙方確認依照下列通訊地址互相送達有關文書。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時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則責任自負。

甲方:__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聯係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係地址:

戶籍地址:

電話(宅)

電話(戶籍地址)

緊急情況聯係電話:

第四節員工短期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為。

三、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製度,並為乙方投保。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麵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務: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第五節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係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製,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製,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製,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製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製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製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於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並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麵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係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第六節勞務承包分包合同書

編號: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縣)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監理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作業人員

承包人根據工程需要向發包人提供作業人員共_______名。

第三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為______天。

第四條合同價款

4.1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4.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在確認的方式前劃√):

經過招投標確定或雖未經招投標程序,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確認:

()4.2.1本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

()4.2.2以()年施工預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額為依據:

①定額工資單價為:

瓦工_____元/工日;結構木工______元/工日;裝修木工_____元/工日;鋼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電工______元/工日;壯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築麵積確定承包價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結構:_____元/平方米;地下結構:_____元/平方米;初裝修:_____元/平方米;水電: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項工程承包:

外牆麵磚:_______元/平方米;屋麵防水:______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麵:_______元/平方米;水泥砂漿:_______元/平方米;

內牆普通抹灰: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3定額工以外發生的零星用工單價_______元/工日;(以實際發生,書麵簽證資料為準)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安排任務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累計超過八小時的按__________標準補償。

4.3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5.1結算、決算資料:

5.1.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圖或工程量清單,承包人依據上述書麵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製的施工預算書。

5.1.2承包人根據發包人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完成作業內容,並取得有效的書麵簽證單據編製人工結算書。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結算資料及書麵洽商變更、現場簽認資料等。

5.2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決算:

5.2.1發包人應於每月____日對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給予核實、確認並共同履行書麵結算手續。

5.2.2工程交工後28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決算資料,發包人在收到決算資料後28日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並辦理分包工程決算手續。

5.3合同價款的支付:

5.3.1合同價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分期支付勞務費的,每期支付的勞務費數額不得少於己辦理結算額的80%,餘款在發包人對決算資料予以確認後28日內付清。

5.3.3合同價款的支付必須以銀行轉賬的形式辦理,付款時發包人不得以現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勞務費。

5.3.4辦理支付的手續為:承包人為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應向發包人出據“北京市外地進京施工企業專用發票”作為收款憑證,發包人須將填寫齊全的、票據收款人為承包人全稱的支票或匯票交付給承包人指定的人員。

第六條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6.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麵記錄或拍照。

6.2.2按照有關規定,發包人承包人應分清責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6.3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7.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麵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7.2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發包人予以經濟補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後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麵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後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b.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c.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勞務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承包人以書麵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發包方獲得施工必須的指示、工程材料、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e.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機具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累計超過8小時;

f.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麵報告,發包人應於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麵答複。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麵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複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8.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

第九條文明施工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9.2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如發包人不能提供現場食宿條件或雙方約定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食宿的,由發包人按照標準予以補償。

9.3對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材料機具供應

10.1本工程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備的工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確認防護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擔。

10.2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由發包人采購並供應到施工現場(400米內)。

10.3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發包人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發包人共同清點,履行書麵領、還手續,對借用的發包人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10.4對本工程材料機具的使用、維護,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文物保護

對施工中發現的文物,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麵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應於收到書麵通知24小時內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發現文物後隱瞞不報的,由責任人依法承擔行政的、法律的責任。因保護文物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二條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2.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麵的交底。

12.2負責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12.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12.4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12.5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編製施工組織設計及總的工期控製計劃,審查承包人編製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

12.6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麵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發包人應書麵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政。

12.7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12.8本工程發包人施工代表為__________,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發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現場簽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3.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周歲,不得超過60周歲。

13.2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13.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於___%,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3.4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麵通知,並辦理變更手續。

13.5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發包人同意,並辦理書麵洽商變更手續後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

13.6承包人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麵的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發包人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13.7承包人確認_______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4.1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麵洽商,方作為決算依據。發包人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後可提前終止合同。

14.1.2由於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4.1.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有權書麵告知發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員,並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14.1.4發包人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違約支付勞務費的,除糾正違約支付行為外,還應當在違約支付的額度範圍內與過錯方對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14.2承包人違約責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麵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簽認。

14.2.2承包人未按發包人選定的施工隊伍進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負),並書麵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

14.2.3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在選定的方式前劃“√”):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法定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應出示委托證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決算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抵觸者無效。

第七節停薪留職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單位)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1983〕61號“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準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於社會的勞動。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職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

二、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並連續計算其工齡。

三、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後,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後的工資級別執行。

四、停薪留職後,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五、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六、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七、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八、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九、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十、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抵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十一、其它: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部門,(如經公證,應交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第八節就業推薦協議書

為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置要求安排課程,並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三個月或畢業後三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製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3.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費用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於__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者,優先推薦就業並免交就業推薦費,其餘學生在最後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麵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四、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並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鬥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1)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麵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2)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3)就業後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五、其它約定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九節人才中介協議書

甲方:______人才服務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乙方委托甲方招聘企業____________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人才中介協議書。

一、乙方委托甲方向全社會招聘____________,人數______名。

二、乙方要求____________資質、能力、條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須完全依照乙方上述用人條件要求招聘人才;同時,甲方必須對招聘到的人才的資質、能力、條件的真實性承擔保證責任。否則,如發現虛假,甲方必須承擔一切損失賠償責任。

四、乙方必須支付甲方工作報酬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為:______。

A、合同簽訂時支付甲方全部工作報酬的1/4,人才報到時支付甲方工作報酬全部的2/4,人才過試用期與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後30天內付清餘款,

資料共享平台《人才中介協議書》(https://www.unjs.com)。

B、人才在乙方工作超過30天或人才過試用期與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後10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報酬。

五、甲方為乙方招聘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達三次,乙方必須接受,否則,視甲方已經履行了合同。

六、乙方因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如經營方向、宗旨變化),造成乙方客觀上不需要招聘人力資源管理經理和營銷經理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甲方在招聘中必須保護乙方的商業秘密,也保護招聘員工的個人隱私及資料,同時,必須保證招聘不損害其他企業的商業利益。

八、其他責任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____進行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並蓋章):乙方(簽字並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十節出國勞務用工合同書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二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三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製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幹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製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保密和競業限製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製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麵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麵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製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勞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製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況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布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以上4、5款情形,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情況下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提前十天書麵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不同意續簽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甲方: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建立業績檔案;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就業手續;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晉升檔案工資手續;

4.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定職手續;

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集體戶口落戶手續;

6.按照政策規定,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的證明。

7.合同期限屆滿後,根據社會需求為乙方進行就業推薦,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

乙方: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有權查詢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3.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專業水平,按時完成甲方及用工單位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4.根據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專項培訓,具體培訓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沒有約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字時,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進行告知,乙方簽字視為確認。

甲方(章)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地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傳真:

傳真:

郵箱:

郵箱:

第十一節公司保密管理製度

一、總則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係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隻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麵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公司秘密包括本製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第七條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範圍的人員.

第九條屬於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製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條屬於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第十一條對於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特別授權人員批準,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於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並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具有屬於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第十五條不準在私人書信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或相關領導,由其及時作出處理.

四、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警告並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製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並罰款五千元並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製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製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則

第十九條本製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第十二節員工培訓協議書

在員工需要進行培訓時需要寫好相關的協議,那麽協議書的內容應該怎麽寫呢?下麵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員工培訓協議書範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本著共同發展、共同進步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實施培訓等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培訓內容、時間、地點以及方式

1.課程題目:《____________》

2.課程時間: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天

3.授課講師: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講師”)

4.課程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課程地點:具體地點甲方在開課前5天通知乙方。

第二條報酬、費用及支付方式

1.課酬:甲方支付乙方培訓費用共計__________元整。

2.差旅交通費:乙方講師培訓期間的食宿及與培訓相關的交通費,由甲方負責安排。

3.支付方式:甲方與乙方簽訂協議後3日內預付第一次培訓費80%________元整,尾款______元整於課程結束當日一次性進行全額支付(現金或支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講師負責根據甲方客戶確認的課程題目,準備充分的課程內容,備課和授課。

2.乙方負責將課程的課件至少講課前3個工作日內提供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整理。

3.乙方講師授課所用講義資料如有修改或增補,乙方應將修改後版本在課前2天內提供給甲方。

4.乙方講師應當按照雙方事先安排的時間、地點準時授課。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將確認的需求提供給乙方,同時提供公司及受訓學員的相關信息及要求,以保證課程內容更加有針對性和授課講師有充分的時間準備課件。

2.甲方負責提供培訓地點及培訓設施的準備,一般包括多媒體投影儀、麥克風、白板、白板筆、白紙等教學設施。

3.甲方負責對乙方講師提供PPT課件的印刷及印刷前的排版,並將課件印刷稿在課前交給乙方,以便乙方講師授課時用印刷稿展示課件,印刷費用由甲方負責。

4.甲方未經乙方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課程現場進行錄音、錄像,並有義務及時製止學員現場錄音錄像的行為。

5.培訓結束後,甲方向乙方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講師課酬餘款,以及交通費(乙方老師提供交通票據),以轉賬的形式存入乙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的形式給乙方。

6.甲方必須在培訓結束一日內將培訓所有費用轉賬到乙方的現金賬號(如下):乙方開戶行:中國_____銀行乙方戶名: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賬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講師培訓期間的食宿及與培訓相關的交通費,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關於後續合作

1.培訓結束後,雙方建立長期合作關係,雙方有維護對方知名度的責任,並允許對方在對外宣傳報道中提名。

2.甲乙雙方將恪守職業道德,保護雙方的商業秘密。特別地,未經甲、乙雙方許可,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提供給受訓學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3.在甲乙兩方簽訂合同起至合同結束期間,乙方講師不得私自與企業進行合作以維護甲方的權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講師不按時授課的,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支付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應當按時向乙方支付培訓費用,逾期未支付的,應當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標準為每延期一日,支付培訓費用的0.5%。同時,乙方將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3.本協議一經簽訂,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本協議,否則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培訓費用的10%為違約金。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於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任何一方違約,均不在賠償責任之列。

第七條保密條款

1.本協議中的協議條款均屬商業秘密,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透露。如違反此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此條款為長期有效。

第八條爭議處理

1.如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內容的理解產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雙方應本著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關於本協議

1.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取消或者推遲培訓項目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協議有效期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執行結束當天。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署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用表格】

試用員工考核表

姓名

崗位名稱

部門

直屬上級

員工自評

(來公司後在遵守公司規章製度、工作適用程度、工作態度等方麵表現,今後的打算)

員工(簽字)日期:年月日

主管領導

評語

主管(簽字)日期:年月日

試用期

得分

行為得分

出勤得分

業績得分

總分

35分

15分

50分

人力資源部

意見

總經理

意見

聘約人員任用核定表

年月日填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學曆

專長描述

部門

職位

工作職責

擬支薪資

批示

總經理:經理:人事主管:填表:

員工到職單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到職日期

應交驗文件

保證書學曆證件體檢表簡曆照片張

應辦物品

職工手冊工作卡片衣櫃號碼出入證衣櫃號碼卡

領取人簽名

應辦事項

呈閱主管

經理

科長

承辦人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到職日期

所屬部門

應領物品

工作衣帽工作(文具)

工作分配

□日□夜□大

夜班部科

呈閱主管

經理

科長

科長

辭職申請表

申請人

姓名

部門主管

部門

職務

辭職日期

入司日期

辭職

原因

上級

主管

意見

簽字________

人事

主管

意見

簽字________

人力資源總監意見

簽字________

離職通知書

部門

姓名

職位

編號

已獲準於年月日離職,請依下列所載項目辦理離職手續

序號

應辦事項

經辦單位

經辦人

蓋章

扣款

金額

1

經辦工作交接(業務人員應列清單)

部門

2

退回有關職工證件等

行政部

3

住宿人員辦理退宿

4

繳回製服、鑰匙等

5

繳回個人領用的文化用具

6

繳回員工手冊,辦理退保退會,填寫離職人員有關表格

人力資源部

7

填寫停薪單送會計科

8

填人員變動登記表,取消插條、人員名冊等

9

審查上列事項

人力資源部

10

有無欠賬,有無財務未清事項

財務部

11

發薪審核

會計主管

1.

上述事項必須完全辦理清楚,方可離職。

2.

財務科憑本單核發離職人員薪金後轉回人事科存查。

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

離職人

職別

姓名

離職事由

會簽單位

單位

記事

主管簽章

總務科

移交物品文件

由直屬主管指定:

1、

2、

3、

4、

5、

6、

7、

簽章:

人事科

倉庫

工具室

夥食

會計室

服務單位

警衛室

接交人

說明

1、

各單位對離職人員的離職手續請予即刻辦理。

2、

本單辦妥後交警衛室收回後交回人事室。

員工離職單

部門

姓名

職位

到職日期

離職日期

離職

原因

所屬

部門

工作交接:

交接物品

(1)工具

(2)手冊

人力

資源部

(1)出入證(2)員工手冊(4)勞保

(5)電腦(6)圖書(7)其他

財務部

(1)應領薪資

(2)扣繳金額

(3)實發薪資

總經理批示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