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

代表工作是人大的重要工作。但長期以來缺少專門的論述與研究,是個薄弱環節。這個狀況與這項工作所具有的分量是不相稱的。本人嚐試就這方麵有關問題做點研究和論述。由於其中的代表選舉工作是一個專門領域,涉及的問題很多也很專業,需要專門論述,故此這裏的論述沒有把它包括在內。講六個問題。

一、代表工作的定位

(一)何謂代表工作?

我們現在各級人大常委會都有代表聯絡機構,是常委會負責代表工作的部門。也就是說,人大常委會有一個重要任務,那就是要做好代表工作。什麽是代表工作?所謂代表工作,簡單說,就是為代表履職進行服務和保障的工作。代表工作的核心內容是“支持和保證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充分發揮作用”。(參見《中共中央轉發〈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製度建設的若幹意見〉的通知》即2005年第9號文件)

顯然,這個代表工作與代表履職是有著密切關係的,就是說,代表履職的好壞雖然不完全決定於我們代表工作的好壞,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代表履職的好壞。我們知道,代表履職狀況如何關係重大,因此,代表工作狀況如何也同樣關係重大。因為,代表履職不僅僅與代表個人履職意識和履職能力有關,也與我們代表工作做得好壞有關。用我們出色的代表工作把代表履職的積極性、創造性調動起來,把代表履職的聰明才智發揮出來,就是我們代表工作的任務所在。

人大的代表工作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應該說,從廣義上講,代表工作的曆史是與人民代表大會的曆史同時開始的,也就是說我們國家有了人大代表,有了人民代表大會,也就有了代表工作。因為,要召開代表大會就得有為代表提供服務和保障的各種工作。我們現在所說的作為地方人大常委會工作的一部分的代表工作,是從地方人大常委會建立之初開始的,可以稱為狹義上的代表工作。如果從1979年算起的話,大概經曆了探索創新(1979—2005)和健全規範(2005—現在)兩個階段,大致上可以2005年5月中共中央9號文件出台為劃分標誌。我們今天要講的主要是指作為人大常委會工作組成部分和重要內容的人大代表工作。

(二)代表工作的性質

1.代表工作是黨的工作

為什麽這麽說?因為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是黨領導人民建立的國家根本政治製度,是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的最高實現形式,也是黨的群眾路線的最好實現形式(劉少奇、彭真、胡錦濤語意),還是群眾路線的製度形態。而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建立的基礎,是人民代表大會履職的主體,從而也是我們黨聯係群眾的紐帶和橋梁、動員群

眾的傳送帶和放大器、領導群眾的國家體製和製度保證。千工作萬工作,群眾工作是我們黨的第一工作,而代表工作從某種意義上又可以說是群眾工作中的第一位的工作。這樣,代表工作也就名正言順地成為黨的工作。

2.代表工作是國家政權工作

為什麽這麽說?因為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就是我們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是黨進行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製度載體,而人民代表大會則是黨實現治國理政的操作平台。也可以這樣說,人民代表大會製度作為我們國家的根本政治製度,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統一的製度安排(見2015年3月5日《人民日報》社論),是實現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製度保證,而這一切都離不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離不開代表履職和代表作用的充分發揮。所以,把代表工作做好,使每位代表都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這對於人民當家作主的有效實現,對於國家權力機關的正常運轉,對於國家政權的長治久安具有基礎性的意義。這樣,代表工作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國家政權工作。

(三)代表工作的地位

1.代表是人大的基礎,代表工作是人大的基礎性工作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而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就是人民代表大會。也就是說,在這樣一個龐大的國家裏,人民怎樣行使自己的權力呢?就是人民依法選舉自己的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代表大會來行使國家權力。從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來看,它的基礎是人大代表,沒有人大代表,就沒有人民代表大會。無論是從人民代表大會的最初組建來說,還是從每五年一次的國家機關換屆來說,都是先從選舉代表開始的。所以我們說,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基礎,而代表工作也就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基礎性工作。

2.代表是人大的主體,代表工作是人大的主體性工作

代表不但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基礎,而且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這從人民代表大會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責角度看得最清楚。我們知道,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是集體履職、會議履職,就是說人民代表大會各項權力的行使,完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由每位代表履行職務進行表決決定,不論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選任與罷免,也不論是憲法法律的製定與修改,還是國家重大事項的決議與決定,都是由人大代表履職並構成多數讚成的情況下,才能形成國家權力的有效行使。也就是說,從人民代表大會這個國家權力機關運轉的角度看,正是人大代表構成了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所以我們說,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而代表工作也就是人民代表的主體性的工作。

3.代表履職關係到人大履職的全局,代表工作是人大的全局性工作

從我們前

麵的論述來看,代表既是基礎也是主體,當然,代表履職也就不僅僅是個人行為了,而是成為人民代表大會全局性的事情。代表與人民群眾的關係如何,在一定意義上也反映著人民代表大會與人民群眾的關係如何;代表履職意識和履職能力的高低,在一定意義上也反映著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行使的好壞和運轉效率的高低。正是從這個角度,我們說,代表工作是人民代表大會具有全局性意義的工作。它在人大工作中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義。

如果我們把這個意思再引申一下,那麽,代表工作就不僅僅是代表工作部門的事情,而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事情,是全部人大機關的事情,從一定意義上也是全部國家機關的事情。因為它關係到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的功能健全和優勢發揮,關係到人民代表大會運轉的正常與否和效率高低。當然,這個工作說到底,它首先是我們作為代表工作部門的事情,是我們從事代表工作的人員的事情,因為我們是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委托,也承受著廣大代表選舉人的委托,來從事代表工作的。既然代表工作是這樣一項意義重大的工作,我們就應該千方百計地把它做好,讓它在我們手裏成為人大工作中第一流的工作。

(四)提高認識,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

我覺得,要做好代表工作,需要解決三個層次的認識問題。不論是黨的負責同誌,人大工作的負責同誌,還是具體代表工作部門的同誌,以及鄉街人大的同誌,要做好代表工作,都有這樣三個層次的認識問題需要解決。

一是充分認識人大製度的重要性。這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政治製度,我們對這個製度得有自覺自信,得有敬畏之心,這是一個製度意識問題。沒有這個製度意識,我們自己的認識上不去,代表工作不可能做好。

二是充分認識人大工作的重要性。製度重要,得落實到工作上,是否重視人大製度,很重要的一條要看是否重視人大工作。因為人大工作的好壞,在老百姓眼裏,就表現為人大製度的優劣;人大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的高低,在人民群眾眼裏,就表現為人大製度的合理性與優越性的有無。所以,我們一定要圍繞人大職權的依法行使,圍繞本區域內的中心任務,科學合理地安排好人大的各項工作,然後認認真真地去落實。這一點對於黨的領導同誌就尤其更重要。

三是充分認識代表作用的重要性。有了前麵兩條,立足於對人大製度的高度認識,立足於人大工作的高度認識,然後才談得上代表工作的合理布局與具體安排,這樣才能保證把代表工作做好。所以,代表工作不是一件孤立的工作,得把它與人大製度聯係起來、與人大工作整體聯係起來,才有可能做好。當然,這裏說的內容不僅適用於區縣鄉鎮街道代表工作,也適用於其他各級代表工作。

下麵我們從四個方麵分別講述代表工作的具體內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