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解釋:“抱歉女士,這是華國政策。”

“為了防止你們衝動性離婚,所以,我們有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

陸明珠:“不是這樣的啊。我之前結婚的時候沒有這個政策,你看世界上哪個國家有這個啊?”

工作人員笑著解答:“抱歉女士,身份上,您的華國人,您的婚約也在華國,請您遵守華國法律。”

“如果有其他問題,您也可以提起訴訟,以訟訴的途徑離婚,可以免除冷靜期。”

傅臻勸解陸明珠:“媽,沒事的,你就當在華國三十天度假。”

陸明珠:“行。”

跟傅權的婚約關係又要被迫延長三十天。

華國現在的政策,真是一點也不友好。

誰不是冷靜完了再離婚的?

傅權拿起拐杖:“既然如此,送我回養老院吧。”

他知道,這個婚離不了。

陸明珠現在,最起碼要在華國呆上三十天。

這三十天,有的是機會。

——

回了傅家,已經八點了。

宋錦璃打了個哈切,剛剛醒來,劉管家就做好了飯菜,離婚的事情,陸明珠特意讓傅臻避著宋錦璃一點。

她一點也想宋錦璃看見傅權這個老東西。

多晦氣啊!

“小錦鯉啊,我看網上說,你們古邂馬上要拍第二期了?”

“媽咪剛好要在這逗留一段時間,媽咪能去現場看看你們麽?”

陸明珠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傅臻。

明明臻兒已經長大了,她的生命也度過一半了。

人啊,越老就越有一種孤獨感。

“好啊。”

飯桌上,宋錦璃夾了一個灌湯包給陸明珠:“我讓導演給你安排vip觀看席好不好?”

陸明珠:“好。”

多看看他們倆,也是好的。

日後,就再也見不到了。

早飯後。

宋錦璃收到了院長的消息。

【田思:阿璃,我來a大附近了。】

【我想在這邊給法院申請,重新辦理案件。】

【阿璃,我什麽都不懂,什麽也不會,你幫我一下嗎?】

巧的是,傅臻出門去公司,陸明珠好似也有些事情。

不過,既然院長有事兒。

孤兒院不能就這麽放著,萬一出意外呢?

【宋錦璃:大哥,有事兒找你,你最近是不是很閑?喜歡帶小孩兒?】

【宋時琛:?】

【宋錦璃:你手裏最近好像又撿了一個叫淼淼的小孩兒。】

【宋時琛:有什麽屁快放!】

粗鄙!

大哥你什麽時候變得這麽粗鄙了!

【宋錦璃:這不是為了大哥你的喜歡嗎?我這裏有一家不錯的孤兒院,大哥願意當院長嗎?】

【宋時琛:......】

宋時琛心動嗎?

自然是心動的。

可是他不想直接答應。

宋家長公子,去做孤兒院院長,豈不是很丟人?

【宋錦璃:其實這是一個很偉大的使命,你想那些孤兒院的嬰孩,多麽可憐。大哥,如果你願意做這種工作,真的很偉大。】

【宋時琛:我也覺得很偉大。】

宋錦璃懂他啊!

【宋時琛:孤兒院發我,明天就上任。】

宋錦璃勾起笑容,小小宋時琛,輕輕鬆鬆拿捏。

宋時琛看見陽光孤兒院幾個字的時候,意外詫異,這不是宋錦璃的孤兒院嗎?

艸?

怎麽有種被宋錦璃坑了的錯覺?

【宋錦璃:大哥,你不要對這家孤兒院有什麽誤會。院長這麽偉大的職位,就是在燃燒自己,溫暖他人。不管是哪家孤兒院,這家孤兒院,曾經就是我夢想的燈塔。】

【如果不是這家孤兒院,你們根本不能見到今天的我。】

【大哥,你願意把人類文明傳承的燈塔撐起來嗎?】

宋錦璃說話,雖然有點離譜。

但是宋時琛覺得,每一句都是在戳他的心窩子。

宋錦璃居然把這種職業,稱之為“人類文明傳承的燈塔。”宋錦璃真的懂他啊!!!

宋時琛內心淚流滿麵。

打字依然孤傲。

【宋時琛:既然你都這麽說了,我就勉為其難答應下來了。】

宋錦璃放下手機,指尖磨了下指甲,帥氣的吹了一口氣。

小小宋時琛,直接拿下!

現在,該去找院長了。

——

田思已經在等宋錦璃了。

這是她十幾年來,第一次離開居住的小縣城,來到一個陌生的大城市。

想給愛人翻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小縣城的警官她也聯係過了,都推薦她去大城市裏麵找律師,去法院申訴。

對於一個四十多歲的婦女來說,無異於是艱難的。

唯有,阿璃。

阿璃出息了,也是豪門的閨女,或許阿璃能幫她一下。

隻是,田思還是很緊張。

阿璃會不會嫌棄自己麻煩,這麽大年紀了還要麻煩她?

壞人總喜歡給別人添麻煩,善良的人總怕給別人添麻煩。

宋錦璃找了許久,才找到了田思約她的那家店。

店鋪不大,位置偏僻,田思點了兩杯喝的,一杯是白水,一杯是宋錦璃比較喜歡喝的檸檬茶。

“院長,你來怎麽也不跟我說啊?”宋錦璃十分擔心。

田思:“不過幾個小時的高鐵,用不著。”

“阿璃,麻煩你了。”

“我,不知道怎麽聯係律師,所以隻能請你幫忙。”

宋錦璃握住田思的手,給予她勇氣:“院長,麻煩我,是你應該的。”

“如果不是你,宋錦璃早就死在了小時候。”

田思:“阿璃,我知道你是個好孩子。”

打官司這種事情。

其實宋錦璃也算是得心應手。

打官司不難,懂法律且腦子通透,條理清晰的都能做到。

關鍵是證據。

華國為什麽這麽多案件推遲,這麽多正義遲到,這麽多人受害人等不到一個滿意的結局。

不是律師沒用,是證據不足。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當年的事情,真的沒有外人在場了嗎?”

人證物證,是定罪的關鍵。

當初不僅沒有人證,物證也不足。

田思雙眼疲憊:“隻有鄭葉。也是鄭葉找上老薛,讓老薛給她評評理。”

宋錦璃聲音抬高:“什麽?”

不是薛叔叔意外發現女童被猥褻,而是鄭葉親口說出,她被猥褻?

那這樣,這件事情的判斷又不一樣了。

“鄭葉有拿出什麽證據嗎?”

田思搖搖頭:“那天鄭葉說,有男人對她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還一直哭,哭得我都心疼。”

“小孩子,怎麽會撒謊呢?”

那個人是否真的構成猥褻,也成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