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番外 之紙鶴
在他的記憶裏,總是有模模糊糊的人來來去去。
他記不住他們的臉,卻能記住每個人的手。
男人的手、女人的手、細長的手指、粗壯的手指、明顯的靜脈血管、不明顯的靜脈血管、長的指甲、短的指甲、灰的指甲、手背光滑的、手背長金毛的……
從五歲七個月零兩天開始,他就不怎麽說話。從六歲生日開始,不是有人來看他,就是他被送去見人。
自從見了那些人後,他的話更少了,外公常摸著他的頭歎氣:“大人造孽,苦的是我外孫。”
外公是他極少能記得的人之一,另外一個是大他五歲的張超。
六歲半的時候,他被送去學校。他不記得老師和同學說了什麽,隻記得從黑板上掉下來的粉筆灰。
一粒一粒,讓他不能忍受。
半年後,他被外公派人從學校接回家,身後是同學們的“小啞巴跑啦”的口哨聲。
那一年外公親自教他認字,他開始愛上了讀書,常常把自己關在洗手間,每看兩小時書就去衝個澡,不然渾身不舒服。
專家們來了又走,他從他們的長篇大論裏零星捕捉到幾個詞。
阿斯伯格綜合症、沒有遺傳史、無法確診……
那時候網絡還不發達,他磕磕巴巴地叫張超替他買書,然後一本本地啃。
讀完了幾本心理學著作,他不覺得自己有病,他隻是不想浪費時間說話。
他喜歡冥想,去形象化四維空間,去想象量子的排位,去計算咖啡濺出時在杯子裏的加速度。
王凱行給他請來許多老師,其中不乏頭發花白的退休教授。他會偶爾聽他們講話,卻極少發表意見,久而久之,老師們都搖著頭辭去。
就這麽在書堆裏長到了十七歲,無論如何也生不出繼承人的外公把他送回了萊茵學校。
高中部的同學自然要懂事一些,就是不懂事的那些,礙於他的身份,也不敢太造次。
他默默把自己的桌子連腿擦了三遍,在最中間的位置坐了下來。
就這麽相安無事地坐了三個月,他的視線裏開始出現一些擾人的東西。
粉紅的信封、用番茄醬擠出愛心的午餐、女孩子擦著唇彩的嘴唇、和會不經意貼上來的□□。
十七八歲,正是少年人春心萌動的年齡。他不常照鏡子,還不了解自己的模樣是多麽讓人遐想,更不明白那一絲內向靦腆的禁欲氣質,是讓多少女同學心跳加速的□□。
終於有一天,他受不了同桌身上開始散發的化學氣味,背起書包走出教室。
就是在那時碰見了那雙手。
他不記得那孩子的臉,隻記得那雙手比他見過的任何一雙都靈巧。他的目光隨著她手上的硬幣移動,腦中算著她施力的方向和大小。
眼看著那硬幣朝自己飛來,他卻仍在計算金屬下落的位置,完全沒有躲閃。
他去包裏摸消毒紙巾,自己的手卻被握住。她說了什麽他完全記不清,隻記得那雙手接連塞給他兩張一定經過許多人手的紙幣。
極髒。
十七年來,除了表姐和外公,他從沒和任何恒溫動物有過這麽親密的肢體接觸,一時不知所措,除了跑什麽也不知道。
那之後的幾個月,他每每想把已經消過毒的鈔票物歸原主,就會被對方拉住塞進更多,他又總是沒出息地掉頭就跑。
他想叫張超幫他,卻不知如何組織語言開口,結果到了退學,也沒能把錢還上。
他讀過近千本書,卻還是不知如何與人相處。
到了十八歲,他的一張設計圖被國外某高校看中,他收到了大學的通知書。
得知外公給那學校捐了一座圖書館後,他將通知書剪成一厘米見方的紙片。
同年,他去參加了滿是汗味的高考,其他部分輕而易舉,作文寫出來慘不忍睹,最後他去了本市一所大學。
在大學裏,他漸漸學著和人交流。不住宿舍,晚上躺在**,他會努力去複述同學們講過的笑話。
兩年後,他考過所有專業課考試,拿著畢業證逃了回來。
讓他呆不下去的,是大學裏混亂的男女關係,和隨處可見的作弊現象。
就這樣蹉跎到了快三十歲。
期間外公曾丟給他一筆錢,讓他自己學著投資。
幾年間他把股市和投資心理研究得仿若一張白紙,卻仍舊無法正常與人交流。
第一次聽說她的名字,是外公在飯後歎氣:“可憐了金靜的女兒,叫林輕是吧?小小年紀背上上一輩兒的爛事,和你一樣倒黴。”
那故事的前因後果他也聽過一些,卻對此不太感興趣。隻是聽說一個人為了自己沒犯過的罪坐牢,心裏極其不舒服。
那是他銷毀通知書後第一次和外公吵架。
吵到最後,王凱行用拐杖敲他:“你書讀得太多,心又太小。阿宏,你迄今為止對世界的認識都是從書裏來的,書裏說的,不一定都是對的,可能大部分都是錯的。”
自那以後,他再不開口。
那一天他偶然聽到外公對秘書說:“金靜的女兒出獄,李洐許還有動作。趁著他抓那小丫頭不放,你們多找機會打探宏基情況。”
那天,他查出那個女孩兒的名字和監獄地址,甩開張超和一眾跟班,獨自一人去了第七監獄門口。
那個女孩子,和他在書裏讀過的人不一樣。
那個女孩子,和他三十二年間接觸過的人都不一樣。
雖然他在這方麵的閱曆實在少得可憐。
她讓一個男人在他麵前脫褲子,她在雨夜裏不要命地把他壓在泥地裏打,她用好聽的聲音給他講故事,又在下一秒卸了他一邊胳膊。
不知道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她的臉漸漸不再模糊。不知道是從什麽時候開始,他可以記住她的話。
他就像一個摔碎了眼鏡的近視患者,周圍的世界都是朦朧一片,唯獨那個人越來越清晰。
就好像工蟻對蟻後那樣,他不自覺地接近,不自覺搜集她的信息,不自覺地去討好。
他買來大量的戀愛教程,卻讀得一頭霧水。他主動給張超等人寫字,向他們請教追女孩子的訣竅。
“烈女怕纏郎。”張軍師獻計。
“我追我女朋友那會子,一天發幾百條短信咧。”小胡子軍師獻策。
於是他開始學著發短信,開始一次次走出他的小屋子,像個變態跟蹤狂一樣跟著她。
他沒談過戀愛,也沒讀過什麽戀愛故事,他不明白戀愛裏該有的那些驚心動魄和欲拒還迎,隻是用追求真理的態度,很認真且直白地去追求那個女孩兒。
他從未想過,自己為什麽會對一個幾麵之緣的人動心,隻是覺得如果非要找個人說話,他樂意和她說。
哪怕隻是她說,他聽。
他對那個玩硬幣的小姑娘其實並沒太大印象,隻是一心想把錢還清,卻沒想到她會那麽生氣。
他不懂她為什麽生氣,想問又不知如何開口,就這麽失魂落魄走了出去,等發現時,手機已經不在。
她找到公司門口,他其實是有點高興的,卻不知道怎麽表達,隻是他還沒來得及表達,她就在眼前被撞飛出去,生死不明。
他從前在書裏讀到過一些古怪的句子。
比如說這一句,“疼得心跳都停止了”,他不明白神經反應怎麽會導致心髒驟停。
再比如說那一句,“悔得腸子都青了”,他不懂一個人的心理活動是怎麽讓消化係統變色。
直到那一天的那一刻,他聲音顫抖地開口,才隱約明白了那些話的意思。
等她醒來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他坐在床邊,覺得她一定還在生氣,心裏想的隻是怎麽向她道歉。
張超說,女人喜歡有本事的男人。
他想了想,覺得自己最大的本事的就是折紙。
於是他折出了玫瑰花,又按她的要求連夜折出小桌子、小椅子、電冰箱、□□……
他折得很開心,比一個人關在屋子裏沒人打擾時還開心。
就好像回到了很小的時候,他坐在永遠走不出去的客廳,折出一隻紙鶴,給總是皺著眉頭的母親。
那時候母親會親一親他。
他天真地期待她也能親一親他。
他知道自己有三個弟弟,除了偶爾會幫最小的弟弟打遊戲通關,他對他們沒什麽印象。
他的大弟弟好像總是和他不對付,他外公又總是勸:“那也是個可憐的孩子,你好歹還有外公,他才真正算沒人疼沒人愛,有些小事你不要太放在心上。”
他點頭答應,回去後仔細想一想,他其實從未注意過那個弟弟都和自己說過什麽,更不要說放在心上。
真正開始注意,是在他發現她好像喜歡自己的大弟弟之後。
他第一次主動靠近女孩子,過程不太順利。
她的行事風格時常讓他無法讚同,他想勸說她,不知如何開口,想幫她,又被拒絕,最後隻能自己暗暗使勁兒,卻總是趕不上她折騰的步伐。
她平時話多,看到那個人時卻會性情大變,不是特別強硬就是特別軟弱,總之和他看到的樣子不太一樣。他不懂那代表什麽,隻知道每次看到他們在一起,自己都無法集中注意力。
慢慢地,他明白,那是嫉妒。
他前三十二年過得無欲無求,卻在第三十三個年頭嚐到了嫉妒的滋味。
他不常說話,卻對人的情緒敏感。他漸漸明白了她的那些喜怒哀樂都是因為誰,也漸漸明白了她喜歡誰。
可他還是忍不住去表達,忍不住發笑話引起她的注意,忍不住坐在門外等著,忍不住做些小東西給她。
他學不會那些愛情裏的技巧,隻能像個十幾歲的少年人一樣毫無遮掩地表達。
他想,就算她不喜歡他,他至少也應該讓她知道,他至少也應該努力。
聽說女人喜歡有事業的男人,他走出自己的小世界,坐到了全是人的董事會上。
聽說女人喜歡給她們花錢的男人,他當了真地去為她湊十億。
聽說女人喜歡能說會道得男人,他開始參加一些自己曾經不屑一顧的社交活動,試著與人攀談。
他知道自己每一天都在改變,又覺得這也很好。
那個男人的結局,他其實早有預料。
外公沒有讓他牽扯進那件事。
他不是傻子,一直都知道信宏內部的動作,犯罪伏法,他覺得這沒什麽不對。
他不知道的是,那個弟弟會在最後提出那個請求。
不擇手段。
他在這個詞上沉默了十二秒,說了好。
他沒想到她求死的意誌那樣決絕。
當看到她把碎玻璃比在脖子上時,他是不解的。
他想不通一個人為什麽要殉情。
張超解釋:假設你特別稀罕一個人,她死了,你什麽感覺?
他坐在沙發上思考許久,想象如果她死了……
五秒後,他艱難地掏出紙巾,擦掉了額頭上的汗珠。
他不能讓她死!
那一天,他走進洗手間,站在淋浴下衝了好久。
穿好衣服,他吃下了盥洗台上的藥片。
強-暴女人……這種事情他從前連聽都不想聽,現在卻要身體力行地去做。
他在鏡子前站了很久,漸漸明白了外公的話。
他讀書千本,聽過上萬的道理,卻還是心甘情願一腳踩進麵前的汙水。
那是他的第一次,他完全不知道應該如何讓她高興,他甚至不敢看她的眼睛、不敢聽她說話,隻能忍著生澀的疼痛,在心裏默算自己的頻率。
完事之後,他坐在床邊,想安慰她幾句,卻恨自己笨嘴拙舌,最後隻能逃進洗手間,對著鏡子裏的裸-體發呆。
他並不是聖人,卻一直嚴格地沿著自認為正確的道路前行,從未偏差。
他知道,這一段過去,會變成白衣服上的墨點,跟著他走過這一生,時刻提醒自己犯過的罪。
隻要她活著。
如果這樣留不住,他願意就這麽囚禁她一輩子。
總有一天她會想明白的,他心裏的魔鬼這樣說。
打斷他的是鐵鏈撞擊床柱的聲響。
王董睜開眼,發現自己被銬在**,全身上下給剝得像個雞蛋一樣幹淨。
他紅了臉。
身上的女人和七年前相比,少了一分決絕,多了一絲沉穩,隻總是掛在嘴角的壞笑仍舊一成不變。
她穿著柔軟的睡袍,托著隻蠟燭騎在他小腹上,大腿內側的嫩肉刮得他喉嚨有些幹。
“喲,燙醒啦?”她俯下身,蠟油一滴滴掉在他胸口,不太燙,有點暖。
他和他的淚痣害羞地偏過臉去,被她單手掰回來。
“王小黑?你裝啊?你再裝啊?昨天壓了我三個小時的是誰?今天裝出一副處-男樣兒給誰看?”
昨天太過投入完全沒注意時間的王小黑羞愧地閉上了眼。
兩小時後……
在羞愧中半推半就最後又沒控製住的王公子身體強健地把人從浴室裏抱出來,開了小風慢慢給累得睜不開眼的那個吹頭發。
呼~呼~呼~
她發絲飛揚,宛如回到第一次見麵的那個大風天。
呼~呼~呼~
她臉上有水珠,宛如回到泥地裏打滾的那個雨夜。
呼~呼~呼~
她神情慵懶迷糊,宛如回到初次親吻的那個雪天。
他遞上一枚消過毒的硬幣,被細軟纖長的手指夾起,在指尖翻弄著。
他從未想過她就是自己找了十五年的女孩兒,他其實對那個女孩兒沒有太多的印象。
可發現的那一天,他竟有些欣喜。
也許書上說的緣分,就是這個樣子。
他隻想做一座山,她來,他在,她走,他等。
關掉吹風機,他從床頭拿起一隻紙鶴,輕輕塞進她手中。
她困得不行,迷迷糊糊中把紙鶴湊到唇邊親了一口,又伸臂勾住他脖子,在臉頰上也親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