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
人生什麽事最苦呢?貧嗎?不是。病嗎?不是。失意嗎?不是。老嗎?死嗎?都不是。我說人生最苦的事,莫苦於身上背著一種未來的責任。
人若能知足,雖貧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雖失意不苦;老,病,死,乃人生難免的事,達觀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麽苦。獨是凡人生在世間一天,便有一天應該做的事。該做的事沒有做完,便像是有幾千斤重擔子壓在肩頭,再苦是沒有的了。為什麽呢?因為受那良心責備不過,要逃躲也沒處逃躲呀!
答應人辦一件事沒有辦,欠了人的錢沒有還,受了人家的恩典沒有報答,得罪錯了人沒有賠禮,這就連這個人的麵也幾乎不敢見他;縱然不見他麵,睡裏夢裏都像有他的影子來纏著我。為什麽呢?因為覺得對不住他呀!因為自己對於他的責任還沒有解除呀!不獨是對於一個人如此,就是對於家庭,對於社會,對於國家,乃至對於自己,都是如此。凡屬我受過他好處的人,我對於他便有了責任。(家庭、社會、國家,也可當作一個人看。我們都是曾經受過家庭、社會、國家的好處,而且現在還受著他的好處,所以對於他常常有責任。)凡屬我應該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夠做得到的,我對於這件事便有了責任。(譬如父母有病,不能讓別人伺候,這是我應該做的事,求醫覓藥,是我力量能做得到的事。我若不做,便是不盡責任。醫藥救得轉來救不轉來,這卻不是我的責任。)凡屬我自己打主意做一件事,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便是自己對於自己加一層責任。(譬如我已經定了主意,要戒煙,從此便負了有不吸煙的責任。我已經定了主意,要著一部書,從此便有著成這部書的責任。這種不是對於別人負責任,卻是現在的自己對於過去的自己負責任。)有了這責任,那良心便時時刻刻監督在後頭。一日應盡的責任沒有盡,到夜裏頭便是過的苦痛日子。一生應盡的責任沒有盡,便死也是帶著苦痛往墳墓裏去。這種苦痛卻比不得普通的貧、病、老,可以達觀排解得來。所以我說人生沒有苦痛便罷,若有苦痛,當然沒有比這個更重的了。
翻過來看,什麽事最快樂呢?自然責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樂事。古語說得好,“如釋重負”,俗語亦說是“心上一塊石頭落了地”。人到這個時候,那種輕鬆愉快,真不可以言語形容。責任越重大,負責的日子越久長,到責任完了時,海闊天空,心安理得,那快樂還要加幾倍哩!大抵天下事,從苦中得來的樂才算真樂。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這種苦樂循環,便是這有活力的人間一種趣味。卻是不盡責任,受良心責備,這些苦都是由自己找來的。一翻過來,處處盡責任,便處處快樂;時時盡責任,便時時快樂。快樂之權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說“無入而不自得”,正是這種作用哩!
然則為什麽孟子又說“君子有終身之憂”呢?因為越是聖賢豪傑,他負的責任便越是重大;而且他常要把種種責任攬在身上,肩頭的擔子從沒有放下的時節。曾子還說:“任重而道遠,死而後已,不亦遠乎!”那仁人誌士的憂民憂國,那諸聖諸佛的悲天憫人,雖說他是一輩子裏苦痛,也都可以。但是他日日在那裏盡責任,便日日在那裏得苦中真樂,所以他到底還是樂不是苦呀!
有人說:既然這苦是從負責任生來,我若是將責任卸卻,豈不就永遠沒有苦了嗎?這卻不然,責任是要解除了才沒有,並不是卸了就沒有。人生若能永遠像兩三歲小孩,本來沒有責任,那就本來沒有苦。到了長成,那責任自然壓在你頭上,如何能躲?不過有大小的分別罷了。盡得大的責任,就得大的快樂;盡得小的責任,就得小的快樂。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遠不能解除了。
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時事新報·學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