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格最深的根基是什麽?如果我們想做一個最簡單的概括的話,可以一言以蔽之曰:“誠”。誠就是誠實無欺的意思,它表達出中國傳統“人之鏡”的根本屬性:人心中的鏡子可以忠實地反映出實實在在的“天道”。我們中國人一般都認為,人的能力可以有大小,處境可以有差別,但一個人對自己“本心”的誠實無欺(“不欺心”),總是一件隨時可以做到的事,隻要他願意。不但如此,一般講道德的人還認為,這種“返身而誠”正因為其容易,它就是一種最大的快樂(“樂莫大焉”),因為它最自然,最不必耗費心機,最合乎人的天性或天道,所以孟子又說:“誠者天之道也。”《中庸》裏也講:“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又說:“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做“聖人”既然這麽容易、這麽快樂,然而為什麽中國曆史上並沒有出幾個“聖人”,更不像王陽明所說的“滿街皆聖人”呢?對於這一點,人們的解釋很簡單:“迷了本性了。”就是說,一般人雖然有聖人的本性,但他們並不知道,因為他們受到外來的各種不良影響和汙染,使“誠”的本性越來越暗淡無光,甚至完全被蒙蔽了。所以人生的第一要務,在哲學家、道德家們看來就是“複性”。儒家的返身而誠,道家的“能嬰兒”(即回到嬰兒時代的淳樸天真狀態),佛家(神秀)的“勤拂拭”,理學與心學的“良知”,明清之際的“童心”、“真人”(李贄等),都是這個意思。
總之,中國人認為人的本性總是天生善良的,因此每個人的人格都隻能建立在對這善良本性的誠實無欺之上,否則就是自甘墮落為禽獸。中國哲人中隻有荀子明確提出過“人之性本惡,其善者偽也”,偽,在這裏是“人為”的意思。但荀子這裏講的“人之性”,其實是指人身上的動物性(本能衝動、欲望),而不是指人身上的人性,否則“人為”為什麽可以造成善就不好理解了,因為本性惡的人用他的本性隻能“為”惡,是不可能用他的“人”性來“為”善的。實際上,荀子認為人身上真正的人性是“能群”,即能和別人結成和睦的社會群體關係,這與持“人性本善”論的孟子等人把人性歸結為“惻隱之心”“羞惡之心”“不忍人之心”等本質上是一致的。
與此相反,西方人格最深的根基卻並不是“誠”,而是“真”或求真。真實與誠實不同,它不是“不勉而中,不思而得”的直接呈現,而是一個不斷認識和追求的過程。宋代李翱在《複性書》中曾說:“知本無有思,動靜皆離,寂然不動者,是至誠也”;但西方人格卻是在不斷的**、緊張的思索和外向的追尋中體現出來的一種動態人格,它不是一件當下即得的事,而是要經曆茫然、動搖、懷疑和痛苦的曆程,因此談不上有什麽快樂,反而“苦莫大焉”。
顯然,一個人要求得關於自身的“真實”的知識,這已經假定了他在此之前不可能對自己的本性有所知悉,假定了他對自己的許多看法都是值得懷疑的、膚淺而不確定的,就連他的人性是“本惡”還是“本善”的問題,他都不可能預先知道,因為很可能,追求真實的結果,竟會發現人性根本上是虛偽的、惡劣的。
所以,西方人對待人性的觀點,既不是人性本善,也不是人性本惡,而是人性“自由”,即是說,人的本性就在於人本來既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沒有任何外來的或先天的東西可以決定它的善惡。人性不是一麵靜躺在那裏的平麵的鏡子,而是一個動態的、不確定的、可以無限深入的內在世界,而在它深入的每一個階段或層次後麵,都還隱藏著一個幽深莫測的黑洞,或如奧古斯丁所感歎的:“人心真是一個無底的深淵!”人心的不可窮盡性注定了人的虛偽性,人就是“能作偽的動物”。
於是,就連西方那些主張“人性本善”的人,在我們中國人看來實際上也不是指道德上的“善”,而是指人懂得什麽對自己更“好”,更有利,這並非真的“本善”,恰好是“本惡”的表現。西方人的善首先是指事物客觀上合乎目的性(好),是從技術上來考慮的,這種理解也滲進了他們的倫理學的“善”之中;中國人的“善”雖也有這種含義(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但卻與道德和人性學說不相幹,它一開始就通過儒家的“君子言義不言利”而從倫理學的“善”中被清除掉了。
例如,古希臘的蘇格拉底(“西方的孔夫子”)認為人性本善的理由是:一個有理性的人會看到,做壞事最終必然會對自己不利,就像酗酒必然導致頭痛一樣;因此,有理性的人會自願地結合起來,製定法律來約束自己,按相互的道德規律去生活,才能獲取自己最大的利益。近代法國啟蒙學者們也認為,道德情感、同情心或“惻隱之心”都出於人的自保本能,理性會告訴人們選擇利他的方式來利己,因此人具有“善”的本性。
在中國人看來,這樣理解的“善”是極其虛偽的,它表麵上是為別人好,骨子裏是為自己謀利。中國人講誠實的生活可以帶來快樂,但決不能反過來,認為快樂是誠實生活的最終目的,而西方人恰好就是這樣認為的。盡管後來偉大的德國哲學家康德反對這種道德觀,看出了它的虛偽性,認為隻有不計功利、不講快樂的道德才是真道德,但他畢竟也承認,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實際上都是以這種虛偽的方式做道德所要求於他的事,而這本身還是有意義的,它至少把人從野蠻提升到文明,使人一步步接近真道德。
總之,在西方人眼裏,一個人在采取行動之前,不論他的目的、動機如何,他的善、惡是未定的;人是自己把自己造成了善人或惡人,因此根本就沒有人性“本來”是善還是惡的問題,人性首先是人自己的作品,即人自由創造的結果。因此,人想一開始就做到徹底的“誠”,或是想一直保持住這種“誠”,都是不可能的;但卻可以對自己所做的事持一種客觀求真實的態度,並以此為根據來評價自己究竟“誠”到了哪一個層次,“偽”到了何種地步;而當此生尚未完結、人尚處在行動的可能性之中時,這種客觀求實的態度就也還未完結,人就還有待於他的自由行動來進一步證實自身。因此可以說,“誠”在中國人那裏是人生的起點,在西方人那裏則是人生的終點。
所以中國人曆來重視的是人的“心性之學”或“性命之學”,認為人性是生來就既定了的,隻需對它作一個適當的規定就行了;西方人所討論的重點卻總是人的自由意誌問題,至於人性本身如何規定,則由於它要以自由意誌的性質為基礎,因而始終是個未定的問題,或者說,人的本性正在於這種“未確定性”。
這就給我們考察和比較中西人格結構提供了一條基本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