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奈川約章》十二條極為簡短。未議及貿易商務,惟開下田箱館二港,而許美國人航至,使其待遇之法不如彼荷蘭人之苛酷。蓋蘭人在長崎恰如甘於禁錮也。此約章以日美兩國人之親睦交通為主旨。無貴賤高下之別。互容其平等之待遇。若有遭難之船則惠恤其船員及船客,使無礙於購求必需品之便。蓋日本主持鎖國不喜貿易,而救難恤災則固仁德之所以本,具不能拒之。柏理初捉此要點,不要求以煩錯難解決之條目而得速開港。既加一角以楔子,其餘易剖分既解理緒端亂絲亦易整齊也。《神奈川條約》以簡為旨,美將速收其功職是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