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我的懷裏,或者,讓我住進你的心裏,默然相愛,寂靜歡喜。——《見與不見》

柳璿望著晨昱,露出驚訝不解的眼神:“你……還愛著他,你不恨他嗎?”

晨昱無奈地搖搖頭:“恨不是由我說了算的,同樣,愛也不由我,由心!而我卻控製不住。”

柳璿輕歎一聲:“你聽過《見與不見》嗎?”她沒有等晨昱回答,悠悠吟誦道,

你見,或者不見我,我就在那裏,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裏,不來不去;

你愛,或者不愛我,愛就在那裏,不增不減;

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裏,不舍不棄。

來我的懷裏,或者,讓我住進你的心裏,

默然相愛,寂靜歡喜。

晨昱聽得入神,半晌才輕歎道:“或者這才是世間最美的感情吧,看來這輩子,我隻能讓他永遠地住進我心裏了……”

柳璿緩緩搖頭,說:“這首詩我一次聽到,便是從你那位口中聽到的,而且,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他吟誦這首詩的時候,心裏想的也是你……”

晨昱苦澀一笑,沒有說話。

柳璿知道晨昱不相信,便解釋道:“你們分手後,他來找過我。”

對上晨昱錯愕的眼神,柳璿輕笑:“實不相瞞,我也喜歡過他。其實,咱們上高中的時候,喜歡他的女生可多了。優異的成績、聰穎的頭腦,還有那媲美偶像劇男主角的顏值和身材……我也不能免俗。不過你別多心,在高中的時候,他喜歡的女孩子隻有你一人。我曾暗暗地難過,也偷偷地羨慕嫉妒你。但是,更多的是為你高興。你是我最好的姐妹,他是我最喜歡的男生,你們兩個都很優秀,是最般配的一對,而我……隻是情竇初開的女孩對異性的一種喜歡和崇拜而已。”

晨昱心裏一酸,柳璿喜歡白惜墨,她又不是瞎子,怎麽會不知道。隻是,自己愛白惜墨太深了,所以才一直躲避這個問題。此時聽柳璿說起,晨昱有些心虛,覺得自己對不起柳璿,不由得臉一紅,喃喃地說:“對不起,璿璿,我……”

“親愛的,你對我隻有幫助和照顧,從來沒有對不起。即便在以後的日子裏,你真的對不起我了,也不用開口說,因為我們之間,不需要這個。我剛才扯遠了。白惜墨去年暑假回來的時候約過我,與其說是找我,不如說是想通過我了解你的情況……”

晨昱籲了一口氣,歎道:“去年暑假,那時候我們已經分手……說分手也許不適合,事實上,我們都算不上正式交往過,應該說是‘絕交’比較恰當。”

“別這麽說,白惜墨知道是他做錯了。”

事情已經過去一年,晨昱還是放不下,冷笑著說:“他做的時候就知道錯,卻還是做了。”

“你也知道他的家庭情況,我承認他做得不對。可是,我卻能理解他的做法。從這一點上講,我比他幸運,或者說,作為你的好友,比作為你的男友要幸福。”

晨昱不解,挑了挑眉道:“你這是什麽意思?”

“晨叔叔會因為你的請求,去幫助你的好友,卻不會去幫助他看不上眼的未來女婿。相反,他還會去幫倒忙,施加壓力。”

晨昱思索片刻,覺得柳璿的話不無道理,心裏漸漸有了種不太好的預感。

“在他和尹心顏開始之前,也就是大四那年元宵節我們在你家聚會之後,晨叔叔去他家裏找過他。”

晨昱“騰”地從**站起來,卻因為喝了些酒,床墊又軟,險些摔倒,她掙紮著站穩,居高臨下地看著柳璿,問道:“你說的是真的,我爸……我爸去他們家鬧事?”

柳璿忙將晨昱拽下來,解釋道:“鬧事倒沒有。相反,晨叔叔人很好,他還幫白惜墨的母親找了工作,就是在你父親單位食堂幫忙。說來也不錯,不用再起早貪黑地擺地攤,也不用再風裏來雨裏去。晨叔叔對白阿姨也不錯,一個月給她兩千多元,提供食宿,還給繳納五險,有個頭疼腦熱也有個保證。”

晨昱皺眉,不解地說:“我老爸為什麽沒有告訴過我呢?這麽說他幫了白惜墨一家,如果我知道了,也是會感謝他的呀,可是……老爸他為什麽要瞞著我呢?”

柳璿有些哭笑不得,有時候她覺得晨昱聰明絕頂,可有的時候,晨昱又想問題太過單純,隻看到表麵現象,卻懶得往深層次去考慮。也許正是這種性子,晨昱還才能保持一顆單純善良的心。

柳璿思量了一下,這才緩緩開口:“你先答應我,我說了,你不準去找叔叔算賬。”

晨昱這次倒是從善如流,忙點頭說:“放心,我不會把你出賣出去的。”

“晨叔叔這麽做,是為了讓白惜墨明白他們家不能給你幸福,或者是說白惜墨配不上你。你想啊,叔叔如果喜歡白惜墨,何不幫他安排個好工作,而是可憐同情他們的處境,幫阿姨找個工作糊口呢?”

晨昱一聽柳璿的話,一下子驚呆了。

柳璿不想看晨昱難過,看她這副樣子,心裏不忍,解釋道:“也許晨叔叔的初衷不是這麽想的,但是你也知道,‘一百個人眼裏就有一百種哈姆雷特’,可能白惜墨他們母子倆想錯了,也未可知。”

晨昱仰起頭:“他跟你也是這麽說的?”

“可能……他內心深處有些自卑吧……有很多表麵看起來桀驁自負的人,其實都是裝出來的,因為他們不願意別人看到他們的自卑和無奈。”

晨昱歎道:“是什麽已經不重要了,我們已經分手了,而且此生再無可能。不管我老爸這麽做的初衷是什麽,至少他幫助了白惜墨母子,做了好事就是美德。白惜墨曾說過‘把別人想得太壞,何嚐不是對自己的一種貶低’,嗬嗬,這句話應該說給他自己聽才是。別人幫助了他,不知道感恩也就罷了,還在心裏詆毀埋怨,甚至以此作為做錯事的借口。”

晨昱見柳璿還想說些什麽,憤憤地打斷了她,冷冷地說:“親愛的,不用再幫他說好話了。我以前總是天真地以貌取人,忽略了人的本質。經曆了這麽多,我終於看清楚了,我和他是不可能了。也許我永遠不會忘記他,但是,卻不能認同和原諒他的所作所為。”

柳璿若有所思地說:“西方有句諺語,‘人們因為不了解結合,因為了解而分手’。這也許是愛情中最令人無奈的矛盾和悲哀了吧。”

忘記是哪位大師說過,把痛苦告訴給朋友,痛苦就會減掉一半;把快樂與你的朋友分享,快樂就會一分為二。

晨昱心裏十分感謝柳璿的出現和陪伴,戀人反目、朋友離棄,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也因為突發事件而“被迫失業”,還好此時柳璿出現在她身邊,緩解了她悲傷的心情。

晨昱和柳璿報了個旅遊團,去東北玩了一圈。跟旅行團就是這樣,走馬觀花、淺嚐輒止,好在兩人就是為了散心,倒也沒有抱著多大的希望,因此,也無所謂失望,還算盡興。

兩人在趕回來的路上,接到了初中同學結婚的通知。對於飽受愛情創傷和挫折的兩人來說,最不願意聽到的怕就是“結婚”二字吧。

晨昱皺眉道:“她這麽早就結婚,到了法定年齡了嗎?”

柳璿笑了:“這都什麽時候了,還法定年齡呢?她今年二十三四歲了吧,早過了好幾年了。”

“哦,可能是我潛意識裏一直覺得自己還小,所以就覺得太早了。”

“你呀,就是生活得太幸福了,根本不知道人間疾苦。那些沒有讀大學的同學,早早地就把自己嫁出去了,有的甚至都已經有好幾個孩子了。”

晨昱被柳璿的話驚得目瞪口呆,感歎道:“我一直覺得結婚是世間最神聖的事情,怎麽經你一說,倒像是過家家一般。我現在心裏難過,最是見不得別人幸福,我們可不可以不去參加婚禮呢?”

柳璿像是看外星人一樣瞅著晨昱,後者都被她盯得不好意思了,小心翼翼地說:“我……我說錯了嗎?那好吧,我們就去觀觀禮,沾點兒喜氣也好。”

“誰告訴你婚禮一定要去的,很多時候,人家告訴你,不是為了你去祝賀,是為了讓你送禮的,隻要錢到了,巴不得你不去呢,這樣還能少些人吃飯,省些成本呢。”

晨昱小雞啄米似的點頭,感覺像是又學了一招:“哦,原來還可以這樣呀。”

回到家裏,晨昱和柳璿休息了一晚,第二天晨昱便開車載著柳璿去參加婚禮,按照當地的習俗,每個人包了一個紅包,晨昱將車停在二百米外,讓柳璿作為代表去登記。

車裏剩下晨昱一個人,有些百無聊賴,就將音樂打開。是張信哲的《白月光》,晨昱皺眉,她最近聽不得傷感的歌,免得眼淚紛紛如雨下,忙換了一個台,卻是花兒樂隊的《嘻唰唰》,這個也不行,太鬧騰了。晨昱深吸一口氣,將音樂關了。

晨昱本就不高興,現在就連歌都沒有喜歡的,頓時更加煩心了。這時手機突然響了起來,是《最初的夢想》:“最初的夢想,緊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麽能在半路就返航。最初的夢想,絕對會到達,實現了真的渴望,才能夠算到過了天堂。”

“這個還不錯。”晨昱一邊搖頭晃腦,一邊閉著眼睛,陶醉地跟著哼哼。哼了半天,才想起來這是自己的手機來電鈴聲,忙打開手機,原來李哲曦,晨昱沒有理會。

一會兒,電話又響了,這次是馮蕾。

晨昱深知馮蕾的脾氣,思量片刻,隻得接了,一句“老媽”才喊了一半,那邊便傳來震耳欲聾的獅子吼:“死丫頭,你不在家裏繡花練字,又跑到哪裏去了?”

晨昱早就見識過馮蕾七秒鍾的記憶力,怏怏地說:“回稟母後,兒臣去給朋友送大婚的賀禮,昨日已向父皇母後稟報,並爭取了二位的同意,難不成母後事務繁忙又忘記了?”

馮蕾那邊沒了聲音,過了大約十秒鍾,才傳來一聲:“哦,可能是母後最近比較忙,忘記了。不過,我要說的重點不是這個……”

晨昱從善如流,假裝謙卑地詢問:“還請母後示下。”

“你忙完了,馬上回來收拾東西,我們後天就要進京……”

晨昱不解道:“進京,不知道最近首都有什麽大事嗎?竟惹得您老人家也要去湊個熱鬧?”

馮蕾得意地笑了:“我們就是奔著大事去的。”

“老媽,你要去參加奧運會?您都五十歲了,還能跑得動?”

“我是去看奧運會開幕式,你知道票有多珍貴嗎?算了,說了你也不懂,快點兒給我滾回來,下午,我們去買衣服購物,明天就出發……”

晨昱想了想,問:“有多餘的票嗎,柳璿能不能一起去呢?”

“都說了一票難求,你是學英語學得中國話都聽不懂了嗎?柳璿最多可以在我們家裏多住幾天,但是不能帶她去。”說完,便掛了電話。

回到家,晨昱發現李哲曦也在,不過也習以為常了。晨昱沒有問他為什麽出現在她家,他卻惡人先告狀,麵沉似水地質問:“你為什麽不接我的電話,這麽沒有禮貌,那些被你外表迷惑、苦苦暗戀你的男生們知道嗎?”

晨昱也不以為意,將包包一扔,往沙發上一臥,沙發上的李哲曦被她強大的衝力衝得彈了起來,李哲曦皺了皺眉:“越來越過分了。”

晨昱笑眯眯地說:“這是我家,李總,您待不習慣,就請自便。”

李哲曦拿晨昱無可奈何,便去跟柳璿說話去了。得知晨昱一家要去首都觀看奧運會,柳璿提出要回家,晨昱連忙衝她擺擺手說:“不用,親愛的,你就在這裏好好住著,讓你的家人也好好反省反省,你想吃什麽讓劉阿姨給你做,過不了幾天我就回來陪你了。”

柳璿想了想,也就答應了。

到了首都,安排下榻的酒店,晨昱這才發現一個大問題,原來是晨李兩家一起過來的。

看到李哲曦的父母,晨昱露出安靜而溫柔的笑容:“伯父伯母好。”心裏卻叫苦不迭。

自從晨昱知道了李哲曦對自己的感情,她就一直在和稀泥,想著二人好歹也是一起長大的,不能因為這件事而鬧翻,但既然他與自己的兩個好友牽扯不清,那這渾水,無論如何,也是不能蹚的。

如果唐冰和李一諾知道了自己和李哲曦一起來看奧運會,會不會不高興呢?晚上晨昱躺在酒店的大浴缸裏,一邊練習憋氣,一邊悶悶地想。

不管了,反正我問心無愧,管她們怎麽想呢。一個花心大蘿卜,有什麽好的呢?人人都把他當個寶一樣,真是不可理喻。古話說,“易求無價寶,難得有情郎,”怎麽到了這個時候,換成了“不屑有情郎,但求無價寶”,真是本末倒置。晨昱實在是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