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德明和薛露媛對裴煜的教育方針是讓他在自己參加的所有比賽和考試中拿到第一。

隻有成為第一名才不會被他們無視。

於是在裴煜偶然聽到他們討論生日晚宴的賓客名單後,他高興得忘乎所以,甚至把臨近的月考當成了關乎一生的大事來對待。

他要拿到第一,必須得是第一。

然後他的爸爸媽媽就可以跟賓客這樣介紹自己:

“這是我們值得驕傲的兒子,他這次月考又是年級第一。”

他太過在意了,考試前幾天的晚上根本沒辦法入眠。

到了月考的最後一科英語,他習慣性地利用正式開考前的五分鍾閱卷時間,把整張卷子掃了一遍,越看心裏越涼。

上麵的題目根本沒有難易梯度性,全是一些連高一學生都能做出來的基礎題。

裴煜有些煩躁地向後捋著額發,他記得隔壁班有個人就是因為英語弱一點才屈居年級第二。

那個人會代替他成為年級第一嗎?

如果他不是第一的話生日晚宴會被取消嗎?

爸爸媽媽還會跟他一起過生日嗎?

……

“嗡——”

英語聽力開始了,而裴煜在接下來的十分鍾裏,隻能聽見自己耳朵裏的嗡嗡聲。

如果那時候他能認真聆聽自己生命的哀鳴而不是在意所謂的分數與排名,估計六年後他也不會下場慘淡地猝死在公司裏了。

裴煜有些唏噓,轉而拿起筆在他那篇滿分作文上麵修改了起來。

重來一生,他自己也厭倦了那些無謂的平白無故損耗自己生命的行為。

在裴煜一心兩用時,陳玲走到了他身邊。

“你在幹什麽!我是叫你好好學習別人怎麽寫的,不是讓你隨便在上麵修改的!”

高亢的女聲刺痛了裴煜的神經,他一邊煩躁一邊覺得有點好笑,她這是把自己的眼睛當擺設了吧?

“這篇作文怎麽寫的恐怕沒有人比我更清楚了,老師或許還有什麽高見?”

尚且沉浸在自己認出隔壁班周複字跡而沾沾自喜的劉博文聞言吃了一驚,連忙檢查整張A4紙,果然在右下角看到了作者的班級和姓名。

“高三(11)班 裴煜”

劉博文的臉灰白一片。

“沒人比你更清楚,你以為你是誰——”

陳玲直接從裴煜桌麵上抽出了那張作文紙。

她這才注意到底下的姓名。

的確是裴煜的作文。

不對!如果是他寫的,那修改的字跡怎麽和原文的字跡相差那麽大!

“你居然找替考!”

聞言全班嘩然。

相比於簡單的作弊手段,替考簡直罪大惡極。

被平白無故潑了一盆髒水,已經下定決心休養生息的裴煜也有了一點脾氣:

“我每次考試的座位都是第一考場的1號,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是如何瞞過監考老師和監控找的替考?”

“如果老師是覺得我前後字跡相差太大,您不妨去了解一下日常體和書寫體的區別。”

英語老師被噎得沒話說,表情也完全失控了,醜態畢露。

誠然,裴煜也是被隔壁創新班風頭壓過的“受害者”。他是年級常駐第一這個事實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因此沒人對他擔任實驗班班長提異議。

但從來沒有人把他當成真正的班長過。

老師們把他當作實驗班的精神象征,班上的同學卻從某個時刻起無視他,孤立他。

高二分班時,校長到他們班講過這麽一句話:

“這個班級的存在,到最後僅僅是為了一兩個人,這是獨屬於你們的殘酷,同時也是為你們鋪就的花路。”

講完以後,校長單獨把裴煜叫了出去,兩個人似乎聊了很久,直到晚自習結束也沒見裴煜回來。

除了兩位當事人,其他人都解讀錯了。

他們理所當然地以為校長話裏的那一兩個人是指裴煜,畢竟在那時裴煜已經次次考試年級第一,無論是分科前還是分科後。

盡管明麵上不顯,他們還是在心裏嫉妒地發狂。

其實事實正好相反。

那句話對裴煜來說,是警告。

一個正處於青春期的少年,無論是生理還是心理,還都屬於紊亂階段。

但裴煜卻硬是要把自己緊繃得像一條直線。

在那次談話中,校長極力勸說裴煜轉到創新班。

彼時創新班還是試驗田,誰也不知道將來會結出怎樣的果實。

她說創新班會給裴煜提供一種新的可能,甚至新的未來。

周末裴煜回家後把校長的話轉述給了正在書房工作的裴父。

他沒看裴煜,隻是問了一句:

“在你的認知裏,你很聰明嗎?”

裴煜沉默了。

這個插曲過後,留在了實驗班的裴煜被慣會溜須拍馬的班主任“欽點”當了班長。

裴煜原本就寡言少語,從不主動和別人交流。

拒絕無果後他默默當工具人幹些雜活,班級事務都由兩位人氣頗高的副班長主持。

後來,班級氛圍在學習的高壓和老師的打擊下變得逐漸扭曲。

大家都不肯接受自己身邊就存在一個天才的事實,他們寧願瘋狂地向隔壁班的陌生人投下信仰。

*

上了高三以後,體育課被改成了一周一次。

饒是這樣,裴煜也從沒完整地上過一節體育課。

參加完必須點名的團體活動,到了自由活動時間他就會回教室刷題。

這輩子裴煜不打算這麽拚了,體育老師一吹哨宣布解散,他慢慢悠悠也沒急著離開。

藍天白雲,綠草茵茵。

一個穿著夏季校服的清瘦少年安靜地繞著操場走了一圈又一圈。

聽說走路能鍛煉腰腹力量。

“秦哥,那人該不會是裴煜吧?”

抱著籃球的寸頭男孩卷起了短袖的袖子和褲腿,愣是把好好的校服變成了不倫不類的球衣。

因為剛剛的劇烈運動而微微汗濕的高大男孩走到寸頭身旁,順著他的視線看去,目光定住。

“是裴煜。”

王一衫眼裏閃過興奮,“秦哥,機會難得,要不要拉他一起打?”

秦昭挑眉:“我記得你今天還在英語課上罵人家是狗賊?”

被戳破的王一衫有些尷尬:“我明明是說他這次作文寫得特別狗賊,哪裏是說他這個人了……”

“噢,”秦昭把球從他手裏奪了過來,在地上拍了幾下,順手扔了一個三分球,周圍響起熱烈的歡呼聲,還夾雜著幾聲輕佻的口哨,“對對對,那些說人家假清高、外冷內黑、毫無同理心的話都不是你說的。”

王一衫破罐子破摔:

“行行行,我服了您嘞,我承認自己很欣賞裴煜還不行嗎?”

秦昭反手一個扣籃,“隻是欣賞?”

王一衫怒了:

“得得得!我那是膜拜!頂禮膜拜!”

秦·裴煜隱藏粉絲頭子·昭終於舒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