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劉躍新
類別: 其它
狀態: 完結
頭部:項發以下至脊骨長二寸半(自後發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按∶頭部折法,以前發際至後發際,折為一尺二寸。如發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為直寸。橫寸法以眼內角至外角,此為一寸。頭部橫直寸法,並根據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