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壽光侯者,漢章帝時人也。能劾百鬼眾魅,令自縛見形。其鄉人有婦為魅所病,侯為劾之,得大蛇數丈,死於門外,婦因以安。又有大樹,樹有精,人止其下者死,鳥過之亦墜。侯劾之,樹盛夏枯落,有大蛇長七八丈,懸死樹間。章帝聞之,征問,對曰:“有之。”帝曰:“殿下有怪,夜半後常有數人,絳衣披發,持火相隨,豈能劾之?”侯曰:“此小怪,易消耳。”帝偽使三人為之。侯乃設法,三人登時仆地無氣。帝驚曰:“非魅也,朕相試耳!”即使解之。

或雲:漢武帝時,殿下有怪,常見朱衣披發相隨,持燭而走。帝謂劉憑曰:“卿可除此否?”憑曰:“可。”乃以青符擲之,見數鬼傾地。帝驚曰:“以相試耳!”解之而蘇。

二

樊英隱於壺山,嚐有暴風從西南起,英謂學者曰:“成都市火甚盛。”因含水嗽之,乃命記其時日。後有從蜀來者雲:“是日大火,有雲從東起,須臾大雨,火遂滅。”

三

閩中有徐登者,女子化為丈夫,與東陽趙昺,並善方術。時遭兵亂,相遇於溪,各矜其所能。登先禁溪水為不流,爵次禁楊柳為生梯。二人相視而笑。登年長,爵師事之。後登身故,昺東人長安,百姓未知。昺乃升茅屋,據鼎而爨。主人驚怪,爵笑而不應,屋亦不損。

四

趙昺嚐臨水求渡,船人不許。昺乃張帷蓋,坐其中,長嘯呼風,亂流而濟。於是百姓敬服,從者如歸。長安令惡其惑眾,收殺之。民為立祠於永康,至今蚊蚋不能人。

五

徐登、趙昺,貴尚清儉,祀神以東流水,削桑皮以為脯。

六

陳節訪諸衝,東海君以織成青襦一領遺之。

七

宣城邊洪為廣陽領校,母喪歸家,韓友往投之。時日已暮,出告從者:“速裝束,吾當夜去。”從者曰:“今日已暝,數十裏草行,何急複去?”友曰:“此間血覆地,寧可複住?”苦留之,不得。其夜,洪歘發狂,絞殺兩子,並殺婦;又斫父婢二人,皆被創;因走亡。數日,乃於宅前林中得之,已自經死。

八

鞠道龍善為幻術。嚐雲:“東海人黃公,善為幻,製蛇禦虎,常佩赤金刀。及衰老,飲酒過度。秦末,有白虎見於東海,詔遣黃公以赤刀往厭之。術既不行,遂為虎所殺。”

九

謝乣嚐食客,以朱書符投井中,有一雙鯉魚跳出。即命作膾,一坐皆得遍。

十

晉永嘉中,有天竺胡人來渡江南。其人有數術,能斷舌複續、吐火,所在人士聚觀。將斷時,先以舌吐示賓客。然後刀截,血流覆地。乃取置器中,傳以示人。視之,舌頭半舌猶在。既而還,取含續之。坐有頃,坐人見舌則如故,不知其實斷否。其續斷,取絹布,與人各執一頭,對剪,中斷之。已而取兩斷合視,絹布還連續,無異故體。時人多疑以為幻,陰乃試之,真斷絹也。其吐火,先有藥在器中,取火一片,與黍糖合之,再三吹呼,已而張口,火滿口中,因就燕取以炊,則火也。又取書紙及繩縷之屬投火中,眾共視之,見其燒燕了盡,乃撥灰中,舉而出之,故向物也。

十一

扶南王範尋養虎於山,有犯罪者,投於虎,不噬,乃宥之。故山名大蟲,亦名大靈。又養鱷魚十頭,若犯罪者投與鱷魚,不噬,乃赦之。無罪者皆不噬,故有鱷魚池。又嚐煮水令沸,以金指環投湯中,然後以手探湯。其直者,手不爛;有罪者,人湯即焦。

十二

戚夫人侍兒賈佩蘭,後出為扶風人段儒妻。說在宮內時,嚐以弦管歌舞相歡娛,競為妖服,以趨良時。十月十五日,共人靈女廟,以豚黍樂神,吹笛擊築,歌《上靈之曲》。既而相與連臂,踏地為節,歌《赤鳳皇來》。乃巫俗也。至七月七日,臨百子池,作於闐樂。樂畢,以五色縷相羈,謂之相連綬。八月四日,出雕房北戶竹下圍棋,勝者終年有福,負者終年疾病,取絲縷,就北辰星求長命,乃免。九月,佩茱萸,食蓬餌,飲**酒,令人長命。**舒時,並采莖葉,雜黍米饢之,至來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飲焉,故謂之**酒。正月上辰,出池邊盥濯,食蓬餌,以祓妖邪。三月上巳,張樂於流水。如此終歲焉。

十三

漢武帝時幸李夫人,夫人卒後,帝思念不已,方士齊人李少翁言能致其神。乃夜施帷帳,明燈燭,而令帝居他帳,遙望之。見美女居帳中,如李夫人之狀,還幄坐而步,又不得就視,帝愈益悲感,為作詩曰:“是耶?非耶?立而望之,偏娜娜,何冉冉其來遲!”令樂府諸音家弦歌之。

十四

漢北海營陵有道人,能令人與已死人相見。其同郡人婦死已數年,聞而往見之,曰:“願令我一見亡婦,死不恨矣!”道人曰:“卿可往見之。若聞鼓聲,即出勿留。”乃語其相見之術。俄而得見之。於是與婦言語,悲喜恩情如生。良久,聞鼓聲,(恨恨)〔恨恨〕不能得住。當出戶時,忽掩其衣裾戶間,掣絕而去。至後歲餘,此人身亡。家葬之,開塚,見婦棺蓋下有衣裾。

十五

吳孫休有疾,求覡視者,得一人,欲試之。乃殺鵝而埋於苑中,架小屋,施床幾,以婦人屐履服物著其上,使覡視之,告曰:“若能說此塚中鬼婦人形狀者,當加厚賞,而即信矣。”競目無言。帝推問之急,乃曰:“實不見有鬼,但見一白頭鵝立墓上。所以不即白之,疑是鬼神變化作此相,當候其真形,而定不複移易,不知何故。敢以實上。”

十六

吳孫峻殺朱主,埋於石子岡。歸命即位,將欲改葬之。塚墓相亞,不可識別,而宮人頗識主亡時所著衣服。乃使兩巫各住一處,以伺其靈,使察鑒之,不得相近。久時,二人俱白:“見一女人,年可三十餘,上著青錦束頭,紫白袷裳,丹綈絲履,從石子岡上。半岡而以手抑膝,長太息。小住須臾,更進一塚上便止,徘徊良久,奄然不見。”二人之言,不謀而合。於是開塚,衣服如之。

十七

夏侯弘自雲見鬼,與其言語。鎮西謝尚所乘馬忽死,憂惱甚至。謝曰:“卿若能令此馬生者,卿真為見鬼也。”弘去,良久還,曰:“廟神樂君馬,故取之。今當活。”尚對死馬坐。須臾,馬忽自門外走還,至馬屍間便滅,應時能動,起行。謝曰:“我無嗣,是我一身之罰。”弘經時無所告。曰:“頃所見,小鬼耳,必不能辨此源由。”

後忽逢一鬼,乘新車,從十許人,著青絲布袍。弘前提牛鼻,車中人謂弘曰:“何以見阻?”弘曰:“欲有所問。鎮西將軍謝尚無兒,此君風流令望,不可使之絕祀。”車中人動容曰:“君所道,正是仆兒。年少時,與家中婢通,誓約不再婚而違約。今此婢死,在天訴之,是故無兒。”弘具以告。謝曰:“吾少時誠有此事。”

弘於江陵見一大鬼,提矛戟,有隨從小鬼數人。弘畏懼,下路避之。大鬼過後,捉得一小鬼,問:“此何物?”曰:“殺人以此矛戟。若中心腹者,無不輒死。”弘曰:“治此病有方否?”鬼曰:“以烏雞薄之即差。”弘曰:“今欲何行?”鬼曰:“當至荊、揚二州。”爾時比日行心腹病,無有不死者。弘乃教人殺烏雞以薄之:十不失八九。今治中惡,輒用烏雞薄之者,弘之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