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顯露真麵的詭異遺囑三

“我最後重申一遍!”聽著耳邊不滿的聲音,孟嵐也漸漸失去了耐心,“遺囑的內容及形式早已確定,不可能更改,各位的選擇隻有兩個,一是主動放棄繼承,二是尊重遺囑內容,遵守遺囑規則,爭取繼承遺產的機會。若是誰再胡亂非議,抱歉,我不會再警告,而是直接免除繼承權!”

抑鬱也好,埋怨也好,可始終沒有人鼓起勇氣走出公寓,隻得將千般情緒壓在心底。

“最後,我要講明幾項遺囑繼承的規定,除去《繼承法》中所列出的被剝奪遺產繼承權的條文外,凡是違反以下幾項規定者,也將被剝奪繼承權。”對於遺囑,孟嵐做著最後的闡述,“一,阻礙或破壞遺囑執行;二,在遺作公布日無故缺席;三,在遺囑繼承期間透露遺作正文;四,阻礙或幹涉其他繼承人參與遺產繼承;五,企圖接觸、盜取或是破壞裝有答案的二號檔案袋。還有一條附加款項,如果繼承人在繼承遺產後,又有確切證據證明其違反以上規定者,將收回全部遺產,並重新選擇繼承人。關於遺囑,我已宣布完畢,在座各位若有什麽疑問,可以提出。”

“若是我們之中真的無人猜到凶手,小說被公布,是不是我們所有人都會喪失繼承權?”孟嵐話剛落音,一位快嘴的書迷問到。

“或許吧,”對這個問題,孟嵐給出了模棱兩可的答案,“對小說公布之後的繼承事宜,蘇越青女士事先沒有說明,而是封存在了二號檔案袋裏,具體該如何操作,我還不能給出答案。”

“那……那萬一不止一個人猜對,怎麽辦?”急性子的於清雅又忍不住發問了。

“如果有兩個或是兩個以上的人在同一階段猜中了真凶,那猜對者將平分蘇越青女士的遺產。”孟嵐答道。

“孟律師,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此刻,幹練的林虹又開口了,“你能否保證此項遺囑繼承的公平性?”

“林小姐,你此話何意?”對林虹的話,孟嵐一時沒有聽懂。

“雖然我尚未見到《信》這篇遺作,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蘇越青女士創作這部小說,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一定創作時間。我們怎麽確信,在小說創作期間,沒有人讀過這篇小說甚至是知曉小說的結尾?如果遺囑繼承人中存在這樣的情況,那本次繼承規則,明顯是不公平的。”林虹一針見血地說到。

“我明白林小姐的意思了,”知曉了林虹的質疑後,孟嵐淡然地解釋道,“對這一點,各位完全可以放心。在立下遺囑的當日,蘇越青女士就曾對我保證,她創作《信》這部作品的過程,完全是處於保密狀態,沒有人知道她創作過這篇小說,她也從未向任何人透露小說的情節甚至是結尾。”

“即便是這樣,也不能排除一種可能性,就是有人曾在蘇越青女士不知情的前提下接觸過作品從而知曉了答案。如果這種可能性存在,那繼承規則依舊是不公平的。”林虹再次犀利地指出了遺囑的漏洞。

“你這話什麽意思?!在暗指有人偷看過小說嗎?!”林虹話剛落音,經常整理蘇越青作品的呂冰有些沉不住氣了。

“哈!人家不過是隨口說說而已,你就坐不住了,不會是心裏有鬼吧?!”見狀,傲氣的蘇文彤不由揶揄到。

“你……你胡說什麽?!誰心裏有鬼?!《信》這部作品,我從來就沒見過!”被蘇文彤這麽一激,呂冰不由滿臉通紅。

“哼!見沒見過,隻有你自己心裏清楚!”蘇文彤繼續自己的攻勢,“熟悉我姑姑的人都知道,除了她自己,隻有你還存著一把公寓書房的鑰匙,連我姑父都沒有。也就是說,隻有你能在她不知情的前提下,進入到她的書房從而接觸到她的作品!”

“沒有!我沒有!”呂冰愈加著急了。

“不要爭論了,各位如果想繼承遺產,除了相信規則的公平外,別無選擇。”孟嵐一語中的。

“就算之前沒有人接觸過那篇小說,可答案就在你手裏,我們又怎能確信,你不會在某種利益的**下偷看答案,或是將答案透露給他人?”林虹剛剛歸於沉默,快嘴的蘇文彤又繼續發問了。

“剛才我已說過,雖然答案在我手裏,但我無權獨自拆開,必須要在樊冬冬女士的監督下進行。”懷疑直指自己,孟嵐卻依舊平靜。

“哈!若是你真想盜取答案,樊冬冬女士也不見得會知道啊!”蘇文彤愈加大膽了。

嘴角微微上翹,孟嵐露出了一個深邃的笑容,“你不信任我,這可以理解,的確,我有能力在遺囑上做手腳,但是很抱歉,蘇越青女士信任我,並賦予了我這樣的權利,所以——你,乃至所有的人,也必須相信我。”

“我……”被孟嵐的話噎住了,蘇文彤半天都說不出一個字。

“如果各位沒有疑問了,那麽我即將公布推理小說《信》的第一段正文。”說完,在樊冬冬的注視下,孟嵐從容拆開了一號檔案袋。

很快,那篇神秘的遺作——《信》,也終將展示在了大家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