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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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討厭他?為什麽?最多,我以後不在你麵前提他的事。” 靳辰看出他臉色不對,十分疑惑。
“我隻是為你不平。”誌皓強笑,找借口開脫。
“你幹嗎要為我不平,他又沒什麽對不起我,他隻是最後沒有同我在一起,又不曾做錯什麽。”
好偉大……誌皓直直看進他眼睛裏,一雙深褐色的眸子,倒映碧水藍天,清澈的不見一絲渣滓。他相信他是真心的,相信他不是在矯情,如果這是他第一次見到這人,一定會被這句話感動到哭。但是,同樣的原則,他以此要求自己時是偉大,推廣開來要求別人照做時,卻變成了殘忍。
是的,這世界還是普通人來得多,要求別人陪自己一起做聖人,這也是一種過分。
“我還是餓,我們去弄點東西吃吧!”天太藍,水太靜,風太緩,這麽小的船,困在這方寸之地,會覺得發瘋。
“好吧。”靳辰看著桶裏兩條不大不小的魚,頗有點不情不願。
“另外,他的事,你願意說,我就聽,畢竟是我招惹你想起來,就算被你煩得兩耳流油也要奉陪的。”誌皓的聲音裏有少見的溫柔,靳辰冷不丁聽到寒毛乍了一身,頗為懷疑的回頭看了一眼。
誌皓對花一向鈍感,有人曾與他說月季不是玫瑰,他要反應很久才轉得回神,可如今坐在玫瑰園裏,忽然明白為什麽人人都拿玫瑰做 愛情的聖物,濃烈、鬱馥、帶著微酸的幾乎要腐敗的氣息,太像愛情的癡迷沉淪。
怎麽會這樣,誌皓看自己的手指,忽然間很多事情都可以想通。他做了多年的經濟,經手的藝人有比靳辰更花的,更過份,更惡劣,他從來明哲保身,決不會犯傻到提醒勸告。可是遇上他,忽然就變成衝動新人,多年功力盡毀,隻因他想讓他變得更好。
太可笑了,蕭誌皓,你在搞什麽?
這個人不是你可以覬覦的,在他手下死掉的亡魂無數,那樣如夢如幻的美人他都可以隨便放棄,你又算什麽?
更何況他還是個男人。
你是有未婚妻的人,青梅竹馬,相識多年的好友,彼此知根知底,結了婚,生小孩,養大教大,一生不知道會過得多麽充實迅速。
“哎?餓死鬼?吃飯了……” 靳辰在房間裏高喊。
“來了!”誌皓努力微笑,撲撲身上的土,還好清醒得早,再不能這樣犯傻下去了。
生活與靳辰之前描繪的全無分別,每天早上去跑步,踩過帶著晨曦的青草地;去牧人的草場幫忙放羊,看他們擠牛奶羊奶,做成奶酪,新鮮買下,無論是煎羊排還是煮蘑菇湯都是會讓人上癮的美味。多看了幾次,發現靳辰做菜也就這麽幾招,不過是煎煎煮煮,把現成配好的調料狂撒,但是對於一個單身男人來說已經算是神技。
隻有誌皓忽然變得前所未有的乖巧,不再衝動吵鬧,靳辰的所有問句,他都會點頭稱是,搞到當老板的開始不好意思,隻得說:大不了那五成薪水還是照樣加給你好了,男子漢大丈夫怎麽好為這點小錢委曲求全。
誌皓喏喏連間,心裏卻苦笑。
這方草地像是有毒,日子過得比別的地方慢,每一分鍾都豐滿厚實,在這裏享受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沉默。靳辰果然不再提有關那個他的事,也不提及他的曆任情人,隻是交換童年的趣聞,誌皓由此知道他十四歲時就獨自去紐約求學,十八歲在時尚雜誌做助手小工,一做就是三年。果然沒有一個人的成功是不需要理由的,所謂天才也不過是有時間比普通人多喝一杯咖啡。
誌皓有時會發現,自己貪看他的側臉,往往看得出了神卻不自知,怎麽辦?要不要回去向老板請辭?孫老怪會不會殺人放火,殺了他,燒光整間傑氏。
這暖洋洋的時光讓人沉溺,不知今夕是何夕。所以當靳辰把一張飛機票放在他麵前時,他竟愣了三秒鍾才認清這是什麽東西:“走了?”誌皓茫然的抬頭。
“嗯!舍不得麽?”
“嗯!”
“但,還是要走了,再呆下去身體軟掉,但心思又活起來,進退不得。”
“嗯!”有道理:“我們在這裏呆了多久了?”
“五天!”
才五天?誌皓吃驚,還以為是半世了。
直到坐上飛機還是恍惚,用力拍拍臉,喃喃道:“可是要重回人間了嗎?”結果讓靳辰看了狂笑不已。
不過現實就是現實,現實總是帶破壞性的衝擊力,於是剛一下飛機,誌皓便覺得——他娘的,我果然又到容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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