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自由寫作者,我在北疆創作小說。最近,我想用稿費資助一些貧困兒童,但我有一個條件,在這些孩子成年後,每個人都必須種一棵樹。

本來是打算說十棵的,但不免覺得有些沉重。我將這個想法告訴我的朋友們,他們也很讚同,但問我是否要起草協議,我說我不準備起草協議,我隻是想讓他們明白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

一個簡單,且五光十色的道理。

就像當時來到這裏,便是對自然的崇尚之心,對美麗神異之地的強烈好奇,催促我為它創作。

喀納斯,水怪生活的地方。

不過我們生活在布爾津,一個距離喀納斯160公裏遠的北疆小城,也是通往它的必經之站。喀納斯因為是國家自然保護區,原始,物資匱乏,不適合長住,因此我們將這座小城發展為我們的革命根據地,老巢。

我們的這塊根據地實在是太小了,小到你橫豎怎麽走,十分鍾之內又回到原點,小到你坐上計程車橫豎怎麽開都隻要兩塊錢,這小城的環境設施也十分完備,總讓人產生麻雀雖小、五髒俱全的感歎,更重要的是,它非常幹淨,太幹淨了,我想大概是這裏生活著許多穆斯林的緣故。

這小城有一大半的哈薩克族人,哈薩克人信奉伊斯蘭教,安拉是他們唯一的真主。

我是沒有主的,和大多現代中國人一樣,我的主隻是我自己。我的朋友托克遜是個基督徒,他是職業的野外攝影師,中美混血兒,任職於紐約一家年輕的自然人文雜誌,曾為《國家地理》供過稿,自小就信耶穌。

目前負責我們飲食起居的一位北京“女子”蘇純,自稱信佛,應該是藏傳的,因為這漂亮的長發女人在來到喀納斯之前長期流竄於青海、西藏等海拔必須超過4000米絕對不能低的荒蕪地區進行一種尋找自我、洗滌內心的神秘主義活動,我對她的宣稱不置可否。

至於Ray(瑞),一個自家經營小型連鎖酒店的年輕富二代公子哥,在知道我們的信仰後堅決選擇了道教,他大概是為了彰顯自己的特立獨行、與我們劃清界限,不過即便他歸順了老子,在我們眼中,他永遠都是一個小子。

而我們在這裏的向導加納其,一個帥呆了的哈薩克族小夥子,則是一個虔誠的伊斯蘭教穆斯林,與我另一個長得像隻小鬆鼠的哈族小朋友巴灰一樣每天都會堅持規規矩矩地做五次禮拜,日出前,日出後,正午,太陽落山前,以及落山後各一次。8月的一個日子甚至要做一整天,通宵達旦。

禮拜是隆重與虔誠的,準時準點,有時甚至要進行數十分鍾,現場需安靜無聲,任何人不得打擾,且不能從他們麵前走過,否則將有災禍。

可我十分想要在他們麵前走來走去,這是對禁忌出於本能的挑釁,我問巴灰,如果我走過去,你將會有怎樣的災禍?

巴灰說,是你有災禍。

我不走了。

我時常覺得這儀式繁重,常人很難堅持下去,有一次我問巴灰這個問題,他隻是簡而言之:因為相信。

是啊,因為相信。簡單的一句話,當時卻震撼到我內心。相信多麽重要,相信什麽就會有什麽,即便現實中真的沒有存在,這相信也會為你的內心提供源源不絕的能量,讓你對生命充滿喜悅與希望,因為它已是一種信念,信念即力量,有時心靈的力量比物理上的力量更加雄壯,因為它完全不可衡量。

可一旦你不再相信什麽,你便失去了這種力量,你會脆弱迷惘喪失方向。

信仰隻是為尋求力量。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可以更強壯。其實我也同樣,我一直相信我的身體裏住著一個幸運之神,與我同寢同食,雖然不屬於這世界上的任何宗教流派,可每當我情緒低落無助需要幫助時,它便會從我的身體中飛出,湧現在我上空籠罩我給予我保護。至於它長什麽樣子,是男是女,我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是我很明確地知道它的存在,從我很小的時候我就可以感應到。

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有這樣的感覺,我們的身體裏都會有一個神,悉聽我們的召喚,在你脆弱時,給予你安慰、幫助與保護,也許這就是最原始的宗教。

因此我也是有信仰的人。

在我所信仰的世界裏,自由自在,就是唯一的教義。

我在北疆的創作生活正是如此。起初,我隻是為寫風景遊記而來,而後認識這幫朋友,我想要寫出一本以北疆風土人情為背景的情感短篇小說集,裏麵都是一篇一篇獨立的愛情故事,主人公都是像我們一樣的年輕旅者,他們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來到這裏,遇見美好的風景,美好的人,開展一篇篇的妙趣橫生。

喀納斯極美,湖光山色,五彩繽紛,給予我不斷的靈感。

當然,我也寫發生在世界上各個角落的故事,男人和女人,糾纏延綿的愛情。我的文字為任何人服務,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在我的創作中獲得靈感與力量,創造,改變世界,就是我創作的信仰。

我在這裏的朋友們成為我新鮮出爐小說的第一批忠實聽眾。每當我完成一篇,他們看完或聽完(有時我會讀),總是會提出各式各樣的問題。

在這裏的創作之餘,我也會做一些其他的事,比如繪畫,我從小學畫,於是經常帶著稿本選一處漂亮的森林,在繁複枝杈間往岩石或巨大的樹根上一坐,伴著鳥鳴風聲開始勾勒,動情時寫一首詩。也喜歡水彩,喀納斯迷人之處之一就是絢爛色彩,因此非常適合水彩畫的創作,畫完後將它們一幅幅掛在住處的各個房間。

還有攝影,托克遜就是專業攝影師,有時跟著他一起上山下山,扛著各種笨重的攝影器材,一路上說個不停。

我也喜愛設計,我喜歡設計公益海報,包括我自己的小說封麵裝幀。我設計過一幅環保題材的海報,將它送給了托克遜,他很喜歡,說要帶到紐約去。

而我很喜歡自己設計的一套修身西裝,將它製作了出來,穿在了身上。

總之在這裏的生活也都是創作,雖然看上去似乎十分自由快活,但同時也是忙碌充實的。我的房間裏堆滿了大量書籍與稿紙,報紙也滿天飛,筆記本電腦整日開著,有朋友要來旅行,仍忍不住讓他幫帶地理雜誌,看到那一捆捆的報紙雜誌,真不知道應該怎樣處理它們,所以我非常感激電子書的到來。

從小到大,我的閱讀習慣似乎一直沒有什麽改變,依然鍾愛科普讀物與探險故事,我對這世界充滿好奇,宇宙之大,需要學習與探索的事物無窮無盡,學習,不斷地學習,才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偉大、最真實的信仰。

且我還有一幫與我氣味相投的朋友。

托克遜是我在這裏認識的第一位朋友,他有時會出現在我的小說中。那是在2009年,我第一次進入新疆,來到這裏,雖然曾寫過關於水怪的小說,但那時我從未去過新疆,那隻是一個十九歲小孩的幻想,一個奇異的探險與愛情故事,此行也為實地探訪後重新修訂這部小說。

受家庭環境的影響,我一直對這片大地充滿好感,爺爺年輕時曾在這裏從事地質工作,因屬於核工業部,工作性質非常保密,因此他在坐上火車的那一刻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將被調往哪裏。

但在這裏的生活一定是新奇的,以至於後來他經常提起那段工作與生活經曆,耳濡目染的我,也開始向往大漠胡天的波瀾壯闊,那時我想,我一定要去到這裏。

後來在北京,有一天無意在網絡上看到一張喀納斯的風景圖片,那一瞬間,許多神異與冒險的故事在腦海中湧現,我想,這就是我的湖光山色。

水怪,是的,我喜歡水怪,我要找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