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珥的富翁

挪亞的三個兒子分別立國,閃的後代中有一個富翁,叫他拉。他拉生活在蘇美爾的古城吾洱(遺址現稱泰勒蓋那爾)。吾珥城最初是由古代蘇美爾人於公元前4000年左右建立,1000年後,這裏成了蘇美爾國的首都。我們的故事大約就發生在這個時期的吾珥。

那時,吾珥異常繁榮。城市曲曲彎彎的大街小巷總是熙熙攘攘的,一派熱鬧景象。寬敞的街道擁擠萬分。馱驢商隊或者國王的衛隊不時地嗆喝著從人群中費力地通過。隻有當身穿白色法衣的祭司步履莊重地走過來時,人們才畢恭畢敬地閃卉道路。吾珥城中央聳立著一座遠近馳名的圓形金字塔,塔頂上是供奉月神南納辛的神殿。

當時吾珥城的郊區看起來就象是百花盛開的花園。大大小小縱橫交叉的人工渠裏緩慢地流著從幼發拉底河引來的河水。運河是本城的自動給水係統,全城人都靠飲用這水生活。一塊塊“井”字形的田地裏種的大麥和蔬菜鬱鬱蔥蔥,橄欖樹、椰棗樹、肥美的草原沐浴著溫暖的陽光。到處可以看到農民和奴隸赤著黝黑的上身,在田地裏勞動。幼發拉底河上航行著一艘艘裝滿貨物的大木船。遠行走累了的商人和放牲口的牧人三三兩兩地偎依在門旁和城牆邊歇息。

他拉就在這樣的環境中生活,到70歲時生了三個兒子:亞伯蘭、拿鶴、哈蘭。哈蘭英年早逝,留下孤兒羅得。

那個時候他拉一家信奉的不是聖經中的上帝耶和華,人際倫常也不象今天這樣,兄妹之間,叔侄之間都可以結合。亞伯蘭和拿鶴各娶了妻子,都是自己的親戚。亞伯蘭的妻子叫撒萊,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比他小10歲。拿鶴的妻子叫密迦,是哈蘭的女兒,是自己的侄女。

他拉很富有,他住在華麗的房子裏,家中奴仆成群,養了千百隻羊,還有一間盛滿金銀財寶的寶庫。他的兒子們幫助他料理家務,管理那些替他放牧的奴隸。他拉早就放棄了遊牧生涯,經營起商業來。他還是吾珥城中受人尊敬的著名族長。

他拉的家就建在城裏自由民區,緊依著城牆。那是一棟兩層樓房,用磚蓋的,刷上了白灰的外表顯得莊嚴肅穆,就象它的主人一樣。房門後的穿堂裏安有水池,客人來了可以淨手和洗腳。院子裏砌上了石頭,整潔、寬敞,空氣和陽光都很充足。有一架石梯通向樓上,樓上是幾間臥室,各臥室之間用由四根柱子支起的室外走廊相連接。室外走廊上麵覆著坡度很大的蓋,雨水順著良蓋流到院子裏,再順著院中的水渠流到大街上去。梯子欄杆後麵是陶磁盥洗問,還有廚房、倉庫和磨房,女奴們在那裏推磨碾麵。房子的第一層裏有祈禱室,裏麵供著家神雕像,祈禱室的石板下麵是家族裏死去的人的泥棺。

他拉經管整個家業,他安排人力,管理帳目,處理買賣業務。每天早晚他都向家神膜拜,每逢節日則到金字塔塔座前,虔誠地禱告月神。他已經老態龍鍾,掙來了一大筆家產,看樣子,他將在富足與寧靜中度過餘生。但忽然有一天他拉決定放棄吾珥城舒適的生活,關上家門,離開故城吾珥,遷移到遙遠的位於幼發拉底河上遊的哈蘭去。

◆遷往商城哈蘭,

古代,牧民是最早的旅行者,也是貿易的中間人(經紀人),遊牧者趕著牲畜從一個草場跋涉到另一個草場,往往走得很遠。開始時,他們不過是拿自己的產品——皮革、羊毛織品、油脂、羊奶去換取他們自己所不生產的東西。

慢慢地他們發現,他們可以從一個地方買東西,然後拿到另一地方去賣,從中獲取利潤。牧民們一年四季不斷地遷徙,城鄉居民很樂意同他們作買賣,從而促進了這種貿易的發展。

他拉的家產就是這樣掙來的。後來,他覺得他應該放棄遊牧生活,定居在吾珥城,當遊牧部族和市民之間的經紀人,這更有利可圖。遊牧人和遊牧商人閑談中對他拉講了很多關於哈蘭及其郊區的有趣故事。哈蘭是當時最熱鬧的貿易中心之一,是從波斯灣方麵來的商隊必經之地。這些商隊到了哈蘭之後,向西南方向兜一個大圈,經過卡代施和大馬色(大馬士革),順著地中海沿岸,橫越跡南,最後到達埃及邊界。這是一條漫長的彎路。。為什麽講求實效的商人不從吾珥城直接去迦南,而要繞幾百裏的大彎呢?原來他們不得不這樣,因為走直道的話,他們就得經過無水源、令人生畏的敘利亞大沙漠。隻有駱駝商隊才可以冒這種風險,但那時候人們還沒有學會馴服駱駝馱貨(駱駝被用作馱畜還是紀元前7世紀的事。大約在紀元前7、8世紀,遙遠神秘的阿拉伯國才登上曆史舞台,那裏的貝都印人首先馴服駱駝馱載東西)。

他拉心想,既然人們都奔向哈蘭,那裏土地一定十分肥沃。牧人和商人們對他說,哈蘭那地方有不少果園,有許多可耕的土地和遼闊的牧場。他了解到,哈蘭那地方水量充足,幼發拉底河和納馬利河一年四季能保證農田用水。尤其重要的一點是,哈蘭成了一個繁榮的國際貿易市場,從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遠道而來的客商都到哈蘭交流商品。他拉想,在哈蘭他可以大作買賣,同時又可以兼管他們家族傳統的畜牧業。

再說,當時的吾珥城情況越來越複雜。威名赫赫的巴比倫王,偉大的立法者汗漠拉比強迫被征服的各族人民接受統一的國教,他要求整個美索不達米亞都要信奉他的部族神。凡是不聽他擺布的城邦、部族都遭受殘酷地鎮壓,人民淪為奴隸。象他拉一家這樣的月神的虔誠信奉者,隻好遷移到汗漠拉比王的鐵手尚未達到的地方,才能遂心如意。因此,很自然的,哈蘭城內聚集著許多來自美索不達米亞各地的移民。這些移民在哈蘭建起了一座雄偉的寺廟,於是哈蘭就成了僅次於吾珥城的第二個崇拜月神的中心。哈蘭城還住著他拉的許多親朋。這樣,他拉一心向往陌生的哈蘭,就毫不奇怪了。

◆哈蘭悟道

他拉一家順利地遷到哈蘭,生活仍然不錯。家長他拉照舊經營商業,他把牲畜交給兒子們在城郊草地上放牧。哈蘭真是個美麗富饒的地方.o城裏圓頂房屋柿比林立,城外綠草如茵,繁花似錦。不分白天黑夜,溪水潺潺不停。陽光下的城西,一眼望去,安梯塔布爾山隱約可見。

伯蘭經常和牧人們一起在篝火旁過夜。氣溫涼爽宜人,夜色幽雅寧靜,令人心曠神怡。亞怕蘭經常久久地觀看星空,感到宇宙無限遼闊、偉大、美麗、和諧,他越是思索,對月神就越是失去信仰。有一回他忽然悟到:一定有一位看不見但又無所不在的、威力無窮的、慈悲為懷但又嫉惡如仇的統一的神創造了宇宙,創造了太陽、月亮和星辰。這個想法最後形成為亞怕蘭的一種信仰,他公開地在哈蘭城裏宣傳起來。

這位先知、宗教發明家逐漸有了一批忠實的追隨者。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侄子羅得和他的奴仆都成了一神教的信徒。但哈蘭城內那些篤信月神的人們都和亞怕蘭斷絕了來往。小小的新宗教團體開始了自己的生活。他們有一套嚴格的、清教徒式的教規,崇尚遊牧祖先的簡樸的生活方式,奉把他們還不十分清晰、不十分明確的神靈。月神的崇奉者們對這個新教派十分敵視。連撒萊和拿鶴都漸漸對亞伯蘭不滿起來,隻有羅得對亞伯蘭宣傳的新教篤信不疑。不過古代人的家庭觀念十分強,他拉在世期間,家裏並沒有發生不和,大家依舊共同生活在一起。

他拉終於去逝了,他活了205歲,他拉死後,亞伯蘭和拿鶴分了家,這個家族分成了兩支。從此亞伯蘭沒有什麽牽扯了。上帝耶和華的聲音在他心靈深處回**: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尊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他雖然已經75歲,仍決心離開哈蘭,他厭棄舒適的城市生活,向往祖先的遊牧生涯,向往廣闊的天地,羊毛織的帳篷,新鮮的空氣。在那裏他可以全身心地奉把自己的神,向自己的人傳教布道,使他們避開城市生活的**,保持心靈的純潔。

在一個天剛蒙蒙亮的早晨,亞伯蘭帶著妻子撤萊,按照上帝的指引向迎南進發。侄子羅得還有。家奴、仆人也追隨著他。他們的驢背上載著在哈蘭辛勤積累起來的財物。

◆迦南之路

他們一隊人馬押著畜牲,攜著輜重,緩緩而行。亞伯蘭和撒萊二人騎著兩頭強壯的大驢,走在最前頭,後麵跟著大批驢於,馱著糧食、水囊、帳篷、衣服稍予及家用什物。再往後是牧人趕著一大群山羊和綿羊。殿後的是羅得帶領的衛隊——幾首名乎持弓箭的奴隸。那時候行路是不大安全的,沙漠裏常有匪盜出沒,任何一個商人或部落都不敢不帶衛隊就遠行。

從哈蘭到迎南要走1000多英裏路程,但是旅行隊並不感到寂寞枯燥。大路上很熱鬧,常常可以碰到從埃及回來的商隊,留著大胡子的商人們講述很多關於迎南和埃及王國的有趣的見聞。此外,亞伯蘭的隊伍經常穿過村莊城鎮,有一回還從當時名城卡代斯經過。

最後,經過幾星期的跋涉,亞伯蘭一行高興地看到眼前是名城大馬色(大馬士革)。亞伯蘭決定在大馬色停下來,讓人、牲畜好好休息一下。他吩咐家人在城門附近的田野裏搭帳篷,他本人則攜帶禮物進城去見國王,請求給予方便。

大馬色居民好奇地打量著亞伯蘭一行人。黑色的帳篷旁,男人和女人們忙碌著,小孩子們奔跑著,嬉戲著;他們的服飾和大馬色的貝都印人的完全不同。貝都印人披白色的帶風帽的鬥篷,而這些男人都穿紅藍兩色的花裙子。內陸沙漠地區晝夜溫差大。傍晚天涼的時候他們再穿上一件短袖襯衣,披上雜色的鬥篷。這鬥篷夜間就當被子蓋。

這些女人最喜歡綠色,她們穿的衣服中以綠色的居多。她們貼身穿的是色澤光潔的白色長袖襯衫,外麵披一件長披風。她們用長長的鮮豔的披中把頭包起來,那披中的兩端在背後耷拉著,和披風的下擺一般齊。這些女人戴著各種各樣的飾物,打扮得很俊俏。她們用銻染頭發,用弄成粉未的孔雀石和綠鬆石描眼圈,用紅色上來塗嘴唇和臉頰。她們的腳脖子上和手腕上帶著銀錫,脖子上掛著用各色玻璃球串成的項鏈。當黃昏降臨時,這些來自遙遠的哈蘭的人們,圍坐在篝火旁,在小小的裏拉琴的伴奏下,唱起悠揚的十分動聽的歌曲,小孩子們在優美的歌聲中,偎在母親的懷裏甜蜜地進入夢鄉。

亞伯蘭在大馬色東奔西走,拚命地做生意,購買下一旅程所必需的東西。在做生意的過程中他結交了很多朋友。有一次他結識了一個機靈的大馬色青年,這個青年叫以利以謝。他幫了亞伯蘭很多忙。亞伯蘭很欣賞這個小夥子,認他做義子,把家裏最重要的事情交給他辦。以利以謝成為忠實能幹的仆人。亞伯蘭家的事業有他的一份功勞。

◆樂土迦南

經過長時間的艱苦跋涉,他們終於到了跡南的示劍,在摩利橡樹下安營紮寨。

與熱鬧繁華的大馬色相反,迦南那時還是一個很不開化的、人煙稀少的地方。在寬闊的盆地裏偶爾可以見到一些居民點,確切他說是一些要塞,那裏住著當地的頭人和保安隊。其他居民住在要塞之外,住在帳篷和窩棚裏,講種土地或者栽培果園。隻有當外界好戰部族為掠奪財物來侵襲時他們才躲進要塞裏去。

亞怕蘭一行繞過盆地和大的居民點,選擇荒涼的高地通行,那裏雖然行進吃力,但可以自由自在地放牧。亞伯蘭一家從出發到現在,沒有遇到過什麽障礙。上著居民對於四處遷徒尋找牧場的遊牧部族早已習以為常。他們看到亞伯蘭一行並沒有歹意,便樂意地與他們做生意。何況他們知道亞伯蘭有幾百名精壯強悍的家丁,他們就更不願惹事了。

一天,上帝向亞伯蘭顯現,說: “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馬上跪下默禱,並在那裏設壇獻祭。

在示劍做了短暫的停留後,亞怕蘭又把據點遷到怕特利東邊的山上。這座山東邊是伯特利,西邊是艾。亞伯蘭照樣設壇為祭,感謝上帝的保佑之恩。直到那裏的牧草吃光了,隻好另尋他地。

不斷地跋涉,不斷地南移,最後到達了與埃及接壤的迦南南部的涅吉布。

傳說中是流著牛奶與蜜的迦南實際上沒有那麽好。在他感到自由自在的高地上,土壤貧瘠,牧草稀疏,樹木凋零,缺乏做飯的燒柴,連水都得到很遠的地方去打。迎南還常常鬧旱災。亞怕蘭在涅吉布時就遇上了饑荒,牧草全幹死了,人和牲畜都麵臨餓死的危險。

瀕於絕境的亞伯蘭,隻好進入埃及境內,請求法老的官吏收留他們。

◆以柔克剛

埃及地處尼羅河三角洲,土地肥沃,灌溉方便,一般的旱災不足以構成對農業、畜牧業的重大威脅。因此,遭受旱災的遊牧民族常常來這裏逃荒。

埃及人可以向到來的難民們提供尼羅河口附近的遼闊草原作牧場。當然他們也知道用重兵、要塞和界牆去迎接燒殺搶掠的侵略者。

對於和平的遊牧部落,埃及人通常會給予款待。當然,這得以某種方式的代價作為報酬。比如說,向客人勒索金銀財寶;有時他們還會搶走牧人家的美麗女子,送給達官顯貴甚至法老(埃及國王的稱號)本人作妻妾或嬪妃。

亞泊蘭的妻子撒萊生就一副閉月羞花之貌、沉魚落雁之容。遊牧民族以帳篷為宅,女人們總得在外拋頭露麵。在虎視眈眈的環境裏,經驗豐富的亞伯蘭知道妻子的美貌難免會招惹是非。為了自身的安全,為了族人的生存,他把愛妻叫到跟前鄭重他說: “我知道你是個容貌俊美出眾的婦人。埃及人看見你必說: ‘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會殺了我,讓你留下供他們玩樂。求你在外邊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性命也因你得保全。”

撒萊是個溫順的女人。於是到埃及後,亞伯蘭和撒萊便恢複以兄妹相稱。

到埃及沒有多少時間,撒萊的美麗便出了名。法老的臣宰(宰相)借故招見亞伯蘭兄妹,要親自考查一番。他一見撒萊就驚得話都說不清楚了J這臣宰如此這般地向法老誇耀一番,撤萊就被帶進宮去,果然深得法老寵愛。

作了國舅的亞伯蘭因為撤萊得寵,得到了許多賞賜,他失去了妻子卻增加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和仆婢。

然而埃及法老因奪人之妻受到上帝的懲罰。埃及突然遭到可怕的天災。法老招集群臣商議,才知道是他把一位部族首領的妻子納入後宮,從而激怒了希伯來人的神。他召見亞伯蘭說: “你這是玩的什麽把戲呀?你為什麽不對我說,她是你的妻子呢?”

亞伯蘭竭盡所能地辯解,但不管怎麽說,這仍然是一樁欺君罪。不過法老害怕再一次得罪希伯來人的神,就放亞伯蘭全家出埃及,回迦南去了。

◆叔侄分家

亞伯蘭帶著家人和羅得回泊特利去,在伯特利和艾中間,也就是他們最早在迦南築壇的地方,又象從前那樣支起帳篷,鋪開營盤。然後向耶和華禱告。

羅得已經結婚,且有許多牛羊、奴隸和仆人。羅得和亞泊蘭都在伯特利,另外還有土著居民,所以顯得很擁擠。兩家的牧人常常因為爭水爭草發生爭執,亞伯蘭就對羅得說:

“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親骨肉。整個大地不都在你眼前嗎?你年齡不小,已經成家立業。請你離開我獨立地生活吧。你可以先選擇。你如果向左,我就向右;你如果向右,我就向左。”

羅得也不謙讓,他舉目四望,看中約但河穀平原,直到瑣珥。那裏土地肥沃滋潤,好象上帝的伊甸園。唯一讓人失望的是那裏住著臭名昭著的所多瑪人。羅得的帳篷漸漸地接近所多瑪,而此時上帝已經決定要懲罰罪大惡極的所多瑪人了。

羅得離別亞伯蘭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所有地麵,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麵,因為我要把它賜給你。”亞伯蘭就搬了帳篷,來到希伯侖附近的慢利。他在茂密的橡樹蔭下支開帳篷,給上帝築了一座新的祭壇。亞伯蘭是個虔敬謙卑的人。

◆是人創造了神

我們走進神秘的宗教王國,首先遇到的問題是:是神創造了人,還是人創造了神?

無論哪種宗教,都有教徒信仰的“神”。基督教信仰的神是“上帝”;伊斯蘭教信仰的神是“安拉” (又稱“真主”);佛教信仰的神是“佛”和“菩薩”;道教信仰的神是“玉皇大帝”、 “王母娘娘”和“太上老君”。這些神,是那樣的威嚴,那樣的高大,那樣的法力無邊。宗教信徒們認為,“神”是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它主宰著世界的萬事萬物,世界上幾乎沒有它不能夠辦到的事,就連“萬物之靈”的人類,也是由它創造出來的。

關於神造人的故事,各種宗教有不同的說法。基督教的經典《聖經》第一卷《創世紀》裏有這樣一段記述:大約在7500年以前,萬能的上帝耶和華在第一天裏創造了光;第二天創造了空氣;第三天創造了大地、海洋和各種植物;第四天創造了日月星辰;第五天創造了水中的遊魚和空中的飛鳥;第六天創造了牲畜、昆蟲、野獸,並且按照自己的樣子,用泥土捏了個男人,取名叫亞當,讓他在伊甸園裏耕作。後來,上帝看到亞當一個人太孤獨,就趁他熟睡的時候,從他的身上抽出一根肋骨,造出了女人夏娃。從此,他們就在大地上生活,生兒育女,繁衍後代。人類就這樣產生了。

人是不是神創造的,科學已經作出了正確的回答。人是由猿進化而來的,不是神創造的。在科學知識普及了的今天,這早已經不成問題了。可是,人怎樣創造了神,這恐怕就不是人人所知道的了。那就讓我們一同回到人類的童年時代,看看神是怎樣被人創造出來的吧。

人類在地球上出現,是大約300萬年前的事。那時候,到處草莽叢生,野獸橫行,原始人用棍棒、石塊作工具,同大自然進行著鬥爭。他們追打野獸,攀摘野果,弄到了食物就飽吃一頓,弄不到就挨餓。他們的大腦和現代人比起來還不發達,思維能力很低,沒有清楚的自我意識和豐富的想象力,整天為填飽肚皮奔波忙碌,至於四周的高山、大河;天上的太陽、月亮同人有什麽關係,他們根本不去理會,也理解不了。那時候,抽象的神的觀念是產生不出來的。

隨著時光的流逝,幾百萬年過去了,原始人在生產勞動中前進。他們的工具有了很大的改進,除了石斧、石刀,還發明了漁網、弓箭,有了陶器,農業、畜牧業也產生了。這時候的原始人,大腦已慢慢增大,有了抽象思維的可能。原先,原始人對身邊的自然現象習以為常,從不過問,現在可不同了,他們開始向自己發出一個又一個疑問:晴朗的天空為什麽會變得烏雲密布、電閃雷鳴?緩緩流淌的河水為什麽突然暴漲、四處泛濫?那猛烈的火山噴發和震撼大地的地震又是怎麽回事?好好的同伴為什麽突然發高燒,躺倒爬不起來?……原始人把這一切看在眼裏,既驚訝,又恐懼,更無法解釋和抗拒。要知道,一次洪水能奪去多少同伴的生命,下一場大雪也能凍壞人啊!

原始人睡覺的時候,有時做夢,夢見自己幹著各種各樣的事,可是,一覺醒來卻什麽也不見了。有時候,原始人夢見已經死去的同伴和親人,自己和他們一起生活、勞動,就像他們還活著一樣。人睡著了,身體躺在原地不動,為什麽夢中卻可以長途旅行、同仇人格鬥?死去的親人和同伴,軀體早已經腐爛,為什麽能在夢中和自己會麵交談?原始人怎麽也找不出原因,於是他們設想:人的肉體裏寄居著一個看不見的“靈魂”。做夢的時候,人的肉體睡著了,靈魂卻可以脫離肉體四處遊**,幹各種各樣的事情。死去的人,盡管軀體變成了冰冷的僵屍,腐爛了,但是靈魂卻不會死,它脫離人的軀體永存在世界上。

原始人夢見死去的親人原始人不知道死亡是怎麽一回事,也不了解人的肌體和精神活動的關係,他們看到人流失了大量的血會死亡,就想:靈魂一定寄居在血液裏,血流幹了,靈魂沒了寄居的地方,就會到另一個活人見不到的世界去生活。有了靈魂不死的想法,原始人對於同伴、親人的屍體就不再隨便拋棄了。他們把屍體安葬在住地附近,在死者的周圍撤上一圈紅色的赤鐵礦粉。因為在原始人的眼裏,紅色是火、血、生命和溫暖的象征,撒上它等於給死者“輸血”,死者就有可能再生。為了讓死者在另一個世界裏生活得更好,更方便,他們還把死者生前常用的東西隨著一起埋葬。

有了靈魂不死的觀念,原始人就不再總停留在驚訝、恐懼上了。他們開始對原先那些神秘難解的自然現象進行反複的琢磨、類比,心想:自然界的萬物,大概和自己差不多,都有生命力吧。每個自然物裏一定也寄居著一個靈魂,不是麽?既然人有靈魂,自然界的萬物也一定會有。

人的靈魂寄居在人體裏;山的靈魂住在大山裏;太陽、月亮的靈魂住在太陽、月亮裏。山有山精,樹有樹怪,每一個自然物都有神靈主宰,整個大自然是一個充滿了精靈的世界。原始人這麽一想,自然界的種種秘密就似乎全揭開了,一個個難解的疑問都得到了圓滿的回答。當洪水咆哮泛濫的時候,他們說, “河神發脾氣了。”當樹枝隨著風兒搖曳的時候,他們告訴小孩, “瞧,樹神在跳舞呢!”當親人或同伴病倒了,他們又皺緊了眉頭,“唉!他給惡鬼纏住了。”

世界上萬物都由神支配,有的神給人類快樂和幸福,有的神卻給人類帶來痛苦和災禍。人能不能影響神,避免災禍,求得幸福?原始人想:神和人一樣,也有喜怒哀樂,隻要人對神唱讚歌,崇拜它、祈禱它、討好它,神是一定會保佑人的。於是,一個個神在人們的想象中創造了出來,一套套崇拜儀式也發明了出來,原始的宗教就這樣形成了。

原始人創造了神,可是,神手摸不著,眼看不到,總該有個形象吧!要不,怎麽讓人去頂禮膜拜呢?本來,神靈和鬼怪是現實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的,原始人的想象力再豐富,要憑空把它們描繪出來也不容易。不過,這並沒有難住原始人,他們把周圍的各種事物,分解組合起來,再加以誇張和想象,一個個形態怪異的神靈和鬼怪就創造出來了。

最初,人最熟悉、最看重的是動物,所以,那時候描繪出的神大多是動物形象的組合。後來,人類征服自然的力量逐步增強,認識到自己實際比動物高明得多,有力量得多,神的形象就開始變成一半是人,一半是獸,最後,完全按人的形象創造的神也出現了。說來也真有趣,世界上各民族的人眼裏的神卻是那麽的不一樣。歐洲的白種人皮膚是白色的,他們描繪的神,膚色也是白的,令人生厭的魔鬼膚色是黑色的。而在非洲黑人的眼裏,白皮膚的卻是魔鬼,黑皮膚的才是神。更有趣的是,無論是哪個民族創造的鬼神,都有同人一樣的心理、需求、愛好和性格。它們也要吃喝玩樂,生兒育女,也會爭權奪利,偷雞摸狗。不同的隻是,它們是永生不死的,比人更高大,更有力量,主宰著人間的禍福。

人創造的神和人自己是多麽的相像呀!難怪2500年前的古希臘哲學家塞諾芬尼要說: “如果牛、馬、獅子都有手,或能像人一樣用手繪畫和創造一切,它們就要按照自己的麵貌畫出神來:馬神像馬,牛神像牛……”

世界各種宗教教義中總是這樣說:宗教觀念是永恒存在的,信仰宗教是人類的天性。我們了解了人是怎樣創造了神,就可以明確得出這樣的結論:宗教觀念並不是人類社會一開始就有的,而是在距今約4萬至10幾萬年前,人類童年時代產生的一種社會現象。它隻是客觀世界在人們頭腦中的一種反映,而且是虛幻的、不真實的反映。

神奇的圖騰崇拜

人類自從有了靈魂不死的觀念,就開始有了對神靈的崇拜。

最初,人類隻崇拜自然的力量。在原始社會,人類的生產力水平十分低下,每天能不能獵捕到鳥獸魚蝦,采摘到野果、野菜,全都依賴大自然的恩惠。有時候,原始人會滿載而歸,飽餐一頓;有時候卻一無所獲,餓著肚皮。人類依賴著、愛戀著大自然,因為大自然是人類的衣食父母。可是,大自然有時候又使原始人感到恐懼和神秘,那日出日落的晝夜更替;一年四季的季節交換;風雨雷電、火山地震、雪崩海嘯等無窮無盡的自然現象,使原始人這樣想:大自然和自己一樣,有喜,有怒,也有哀悲,是有人格、有意誌的實體。正是這些威力無窮的神靈統治著整個世界。

在日月星辰等自然物中,太陽對人類的影響最大,是最受崇拜的。清晨,一輪紅日從東方冉冉升起,照亮了大地萬物,給人類送來了光明和溫暖。可是,當它落下去的時候,黑夜和寒冷降臨,毒蟲猛獸出沒,多麽恐怖可怕呀!當漫長的黑夜終於熬過,太陽又升起在東方的時候,原始人該是多麽高興啊!他們朝著初升的太陽跪拜、舞蹈,用最美好的語言來讚美它,歌頌它,祈求它不要再回去,因為人類是那麽地需要太陽!

除了崇拜太陽神,原始人也崇拜月神,他們認為,是月亮柔和的光線帶來了涼爽和露水,滋潤著萬物生長。每當月食發生的時候,人們就感到無比的恐懼,以為災難就要降臨,他們拚命敲打著一切可以發出聲響的東西,以為這樣做可以嚇走企圖吞吃月亮的天狗,使月亮重現光明。

夜晚的天空閃爍著點點繁星,它們常常為四處遷徙的原始人指示方向。望著高遠深邃、星光燦爛的夜空,原始人把一座座星群聯想成人、動物和器物的形狀,更覺得它是那樣的神秘莫測。他們相信,星辰的移動變化能影響地球上事物的變化,決定人的命運。不是嗎?地上每一個活著的人,天上都有一顆代表他的星,天上的星隕落,人就要死去。一代又一代,人們總是這樣傳說著。

風雨雷電、山川湖海和人類的關係也十分密切。當狂風吹倒了樹木、房屋,吹壞了莊稼的時候,原始人就把風神說成是凶神、惡神。當雷雨來臨,隆隆的巨響,伴隨著電光閃耀,使森林起火,人畜喪命的時候,原始人是那麽恐懼。可是,雷雨也為人帶來了渴望已久的雨水,所以原始人對雷神、雨神又是那麽的依賴和敬畏。河流為人類帶來了賴以生存的水源,原始人總是把它視作神明來崇拜,可是有時候它也會發生泛濫,危害人類。為了討好它,希望它不再興風作浪,原始人就把小孩子或年輕的姑娘投到河裏去,祭獻給河神。

後來,原始農業和畜牧業不斷發展,人同動物、植物的關係一天天密切,人類對動物、植物神的崇拜便興盛了起來。原始人相信森林是由樹神掌管著,所以當他們伐樹的時候,總要在被砍伐的樹旁放上一塊石頭,樹越大,放的石頭也越大,這是獻給樹神的,作為砍樹的報酬。原始人想,如果不這樣做,樹神是會發脾氣的,砍樹的人就會被大樹壓死。原始人一麵取用動物、植物,一麵又感到損傷了它們,很抱歉,所以要舉行某種儀式,給主宰的神一點報償。

時間一年又一年地過去,原始人對動物、植物神的崇拜漸漸變得複雜起來。和人類相比,動物、植物有許多優越於人的地方,有的動物有巨大的身軀、驚人的力量;有的有敏銳的視覺、嗅覺;有的能上天翱翔,有的能人水遨遊。許多植物不但有旺盛的生命力和繁殖力,而且壽命長得驚人。原始人對這一切羨慕不已,於是崇拜它們,模仿它們,希望自己也有和它們一樣超凡的能力。原始人想:既然靈魂來無蹤去無影,可以寄居於猛虎、狐狸或大樹,也可以進入美女、壯男的身體。那麽,自己的祖先一定和那些同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動物、植物同出一源,那些動物、植物就是自己的親屬。

原始人和動物、植物認了親,就把它們當做“圖騰”來崇拜。“圖騰”這個詞出自印第安語,意思是“它的親族”。澳大利亞有一個氏族,是以袋鼠為圖騰的,每當他們提到袋鼠的時候,就說, “我那兄弟如何如何”。

為了表示對圖騰的崇敬,原始人不但禁止傷害和食用圖騰動物,還把它們的名稱作為本氏族的名稱,把它們的圖形刻畫出來,立在或掛在村前或屋門口,當做氏族的標記。生活在北美原始部落的印第安人,每當重大的事件或節日來臨,便要穿起五彩斑斕的衣服,戴上模仿圖騰動物的麵具,圍繞著刻有鳥獸圖形的圖騰柱高歌狂舞。原始人和動物、植物攀親戚,甘心情願做它們的子孫,是因為原始人相信,世上沒有不愛護自己子孫的祖先,祭祀祖先,敬拜祖先,子孫們就一定會得到祖先的庇護,自己的氏族就一定會興旺發達起來。

幾百年前,當沙俄殖民者侵人西伯利亞的時候,那裏有一支還處於原始社會的埃文基人,他們靠狩獵為生,每當獵到一隻熊,不是忙著剝皮割肉,而是先要對躺在地上的死熊說, “請不要生我們的氣,打死你的是俄羅斯人,不是我們”。明明是自己殺死了熊,幹嗎要撒謊、誣賴別人呢?原來,熊是埃文基人崇拜的圖騰動物,盡管圖騰動物是禁止捕殺的,但在缺乏食物的時候,人們就顧不得許多了。不過傷害了氏族的祖先,就是犯下了罪孽,埃文基人覺得很對不起熊,自然要請求它的寬恕了。埃文基人很討厭那些入侵的沙俄殖民者,所以就把殺害熊的罪責推到了他們身上。

圖騰崇拜的遺跡在我國也有許多。在距今5000—7000多年的仰韶文化遺址出土的彩陶上,繪著許多鳥、魚、青蛙和人首蟲身的圖形,這些可能就是當時一些氏族部落崇拜的圖騰。傳說,黃帝曾經調動龍、虎、熊、貔(pí)、貅(xiū)等猛獸同炎帝作戰,取得了勝利,其實,這些傳說中的猛獸就是黃帝部落中的以各種野獸為圖騰的氏族。

在我國封建時代,龍是皇帝的象征,可是,威風凜凜、張牙舞爪的龍在現實世界中並不存在,它隻是想象中的動物。從龍的身上,我們也可以找到古代圖騰崇拜的痕跡,它集蛇身、獸腳、狗爪、鹿角、魚鱗、魚須和馬的頭、尾、長鬃於一身,實際上是許多種動物圖騰組合而成的。據曆史學家和考古學家推斷,它很可能是在部落兼並、融合的過程中,以一些崇拜蛇的氏族為主,又吸收了其他氏族的圖騰特征形成的。

原始人崇拜圖騰,敬奉某些動物、植物,是受生產力水平製約的結果。當社會生產力進一步發展,人類支配自然的能力有很大的提高,認識到自己才是自然界中的“老大”的時候,這種以動物、植物為祖先加以崇拜的局麵,就開始發生變化,漸漸地過渡到了“祖先崇拜”。

永生的英雄們

人類社會不斷地向前發展,大約四五千年前,由母係氏族社會進入了父係氏族社會。這時候,生產更加發展了,人類掌握的生產工具和生產技術更多了,不但學會了種莊稼,還馴化了馬、牛、羊、豬、狗、雞等家畜和家禽。過去,男子在氏族的生產中分工狩獵,但是收獲往往很有限,有時甚至空手回來。婦女們分工采集植物的種子和果實,收獲比較穩定可靠,在氏族生產活動中起著主要的作用。所以那時候,氏族的首領都由婦女來擔任。可是這時不同了,畜牧業和農業發展起來了,男子們由於在體力上比婦女有許多優越的條件,逐漸成了社會生產活動的主角,他們的社會地位隨著上升,最後終於占據了統治地位。於是“女娶男嫁”的母係氏族社會,被“男娶女嫁”的父係氏族社會替代了。氏族部落不再以母係的血緣為紐帶組成,而是根據男子的血緣組成了。

氏族部落裏,一些男子身強力壯、勇敢堅強、足智多謀,在生產勞動中,在同其他氏族部落的戰爭中,表現得十分出眾,為氏族的生存和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自然成了全氏族人心目中的英雄,享有很高的威信。即使他們已經死去,人們仍然懷念他們,相信他們的靈魂依然有強大的力量,可以世世代代佑護著自己。原始人想:靈魂可以存在於血裏,那麽隻要保存著某個人的血,就能召回他的靈魂。在和其他氏族的人作戰的時候,原始人總要帶上滴有自己祖先的血液的石頭,就是希望憑借著這塊石頭,把已經死去的祖先的靈魂召喚回來,幫助自己,戰勝敵人。

過去,人類剛剛萌生靈魂不死觀念的時候,隻覺得人死後靈魂會繼續存在下去,並不認為它跟活人有多大關係。這時,他們認為靈魂不僅可以不死,還有超人的能力,而且喜歡幹預活人的生活。靈魂既會幫助人,也會報複和加害那些它們不喜歡的人。死人的靈魂隨時隨地都在暗中監視著活著的人,如果誰做了錯事,違背了祖先的意願,就將受到嚴厲的懲罰。每當原始人遇到了意外的傷害,得了病或死亡的時候,他們就想,那一定是那些變幻莫測的靈魂在作怪!

這樣一來,原始人更加懼怕靈魂,對自己的祖先更加敬畏,更加崇拜了。起初人類最崇拜動物,總覺得人不如動物,如今人不僅能獵獲動物,而且還能馴養、役使動物,人類開始意識到自己實際上比動物更聰明,更有辦法。於是,人類開始自信起來,不願再屈服於動物,也不願再崇拜它們、把它們當做自己的祖先了。他們開始崇拜自己祖先中的英雄人物,用種種崇拜儀式紀念和歌頌祖先的功績,定期地祭祀他們,用對祖先的崇拜來加強氏族的血緣觀念,鞏固部落內部的團結。

我國古代的傳說中,曾有過一位叫神農氏的神,他嚐遍了百草,教會人們耕種和采藥治病;有一位叫燧人氏的神,教會人們鑽木取火;還有一位叫伏羲氏的神教人們用繩織網漁獵。實際上,這些生產工具和技術的發明是要經過許多代人的努力才能實現的。那些傳說中的神,實際上就是氏族社會中某些英雄人物的化身。人們對他們的崇拜,也就是對自己祖先的崇拜。

人類有了動物崇拜、祖先崇拜,就相應地創造出許多崇拜的儀式。澳大利亞的原始部落,每次準備出去打獵的時候,總要先在地上畫一頭野獸,然後集體圍繞著跳起模仿那野獸動作的舞蹈,一邊跳一邊模仿著野獸的叫聲。他們用這種儀式祈求狩獵取得豐收。在幹旱的季節裏,非洲的黑人常會爬上屋頂向下灑水,以為這樣就可以使天上的雨神下起雨來。原始人的這些活動叫巫術,這在我們今天的人看來的確十分荒唐可笑,可是原始人做起來卻十分認真,因為他們把這些看作是十分神聖的事。

起初,原始人舉行崇拜儀式,氏族的成員個個動手、人人參加,大家戴起麵具,跳起舞蹈,內容不複雜,儀式也不繁瑣,不需要什麽人的幫助。後來,宗教崇拜的內容越來越複雜,崇拜的儀式也神秘起來。這時候,一些專門組織指揮崇拜儀式的人產生了。他們知道如何舉行崇拜儀式,能夠預言什麽時候適合做哪些事,什麽時候不適宜做哪些事。氏族部落裏遇到了重大的事情,也要請他來預測凶吉。這時候,人們生產的東西已經有了一些剩餘,可以使這些人脫離生產勞動,專門從事起占卜和崇拜儀式的活動來了。這些人就是巫師和僧侶。不過,早期的巫術和科學文化並不是截然分開的。巫師和僧侶既研究巫術和宗教崇拜,也研究一些自然和社會現象。這種研究,對於以後的科學藝術的發展,也提供了一些基礎,起了一定的作用。

神有了變化

在一些神話小說裏,你會看到這樣的情景:至高無上的玉皇大帝,端坐在天廷的寶座上。他主宰著天地萬物,安排著人間的一切,是那樣的威嚴、那樣的令人敬畏。在他的腳下,一群群大大小小的文武神仙頂禮膜拜,畢恭畢敬。森嚴的等級,就像人間的封建王朝一樣。

可是,原始社會的神卻和這大不相同,他們既沒有這麽大的權力,相互之間也很平等。

為什麽會這樣呢?說來也不奇怪。神既然是人創造出來的,人類社會在不斷地發展變化,反映到人的頭腦、觀念中的神的形象,自然也會隨著起變化啦!

在原始社會裏,人們生活在氏族部落中,他們一起打獵、捕魚、種地、養牲畜,得到的成果,大家共同消費。勇敢的人,有智謀的人,被大家選出來當氏族部落的首領。他們也一樣參加勞動,一樣平均分配,沒有什麽特殊的地方。那時候,生產力水平很低,人的生活相當艱苦。但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卻很平等,也很民主。在這樣的社會條件下,原始人隻能按照自己的模樣來描繪神的形象。他們認為自然界裏存在著許多神,這些神各自分管著一部分自然現象,如風神管風,花神管花,天神管天,火神管火,大家的地位是平等的,沒有誰大誰小、誰高誰低的區別。因為原始人敬拜的不是一個神,而是許許多多個神。這種崇拜多神的現象,我們就把它稱為多神崇拜。當原始社會開始解體,階級社會就要誕生的時候,在平等的氏族成員中出現了一批特殊的人物。他們掌握著氏族部落的領導權,不肯讓給別人,又利用權力侵占公共財富,成為有財有勢、不勞而獲的貴族。氏族裏的平民,受到剝削,一天天地貧困,貴族們不斷發動戰爭,把其他氏族部落的人擄掠過來做自己的奴隸。這樣一來,社會上出現了富人和窮人,有了奴隸和奴隸主的不同等級。人間的變化也反映到神的世界裏來,那些原來是平等的眾神,開始有了尊卑貴賤的分別,有的權力大、地位高,是統治者,有的地位低微,成了被統治者。古希臘神話傳說中有一個爭金蘋果的故事,就反映了這一時期的變化。

那故事說,有一次,海洋女神邀請眾神喝酒,一時大意,把爭吵女神厄立斯給忘了,這可招來了麻煩。厄立斯認為自己受了侮辱,決意要報複,要攪得大家不得安寧。在燈燭輝煌的廳堂裏,當眾神舉杯暢飲的時候,厄立斯把一隻金蘋果拋到了宴席上,蘋果上麵寫著“送給最美麗的女神”的字樣。

在座的神後希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美神阿芙羅狄看到這金蘋果,十分喜愛,立即爭奪起來,都說自己是最美麗的女神。幾位女神互不相讓,事情鬧到了天神宙斯那裏。宙斯是眾神之神,是最有權威的,眾神出現了糾紛總要他來最後裁決是非。可是這一次,宙斯也不知該怎樣裁決了,因為希拉是他的妻子,雅典娜是他的女兒。最後他決定讓人間的特洛耶王子巴裏斯去裁決。三位女神聽了,立刻飛到巴裏斯那裏,一個個甜言蜜語地討好這位王子。神後希拉說: “王子啊!把金蘋果判給我,我會使你成為天下最富有的國王。”

“不,給我吧!我能使你成為天下最聰明、最有才能的人。”智慧女神雅典娜搶著說。

美神阿芙羅狄最後開口,她說: “判給我,我會為你找一個世界上最美麗的姑娘!”

巴裏斯不稀罕財富,也不求智慧,隻希望有一個美貌的妻子。於是,他就把金蘋果判給了美神阿芙羅狄。後來,美神阿芙羅狄幫助他去了希臘,把天下最美貌的女人海倫拐騙了回來。這一來竟引起了希臘對特洛耶的大戰,把許多神和英雄都卷了進去,真是鬧得大家都不安寧。

你看,這個故事中的神,各有一份權力,她們地位平等,分不出誰高誰低。但是在眾神中間,卻出現了一個天神宙斯,他的權力比別的神大,地位也高。故事中的神,不但愛喝酒,喜歡談情說愛,也勾心鬥角,耍陰謀,玩手段。我們仔細一想,就不難發現,這些神不就是地上王國的希臘貴族在天上王國中的投影嗎!

起初,一些奴隸主貴族統治的小國,君王的權力並不大,他隻不過是一個最大的貴族。後來,各小國在兼並戰爭中互相融合,漸漸產生出統一的大帝國。帝國的頭頭是專製的君主,他把軍政大權集中在自己手裏,獨斷專行,宣揚“君權神授”,要臣民把他當神來供奉。他的權力和威風遠不是那些小國君王所能相比的了。 ,

古代的埃及,最初出現的小國有40個。公元前3000年的時候,它們統一起來,成為一個大帝國。埃及帝王獨攬大權,把自己說成是太陽神的兒子,臣民朝見他的時候,必須拜倒在地上,口吻著塵土。為了死後繼續享受人間的富貴,帝王又驅使奴隸們修起山一樣高的陵墓——金字塔。4000多年過去了,雄偉的金字塔還屹立在尼羅河兩岸,遊人們見了,不由會想起當年埃及帝王的專製權威是何等的顯赫。

人間現實發生的這種變化,免不了又要反映到神的王國裏去。平等的眾神慢慢地消失,那突出的大神地位又進一步提高,原來歸眾神所有的各種權力都集中到他的身上。最後,那唯一的、萬能的、主宰一切、叫人敬畏的大神終於出現了。從多神崇拜走向一神崇拜,宗教在自己發展的道路上,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