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篇 下
“你一點都沒變。”戴眼鏡的男人聽到這句話就知道,他要等的人已經到了。
一個俏麗的身影走了過來,戴眼鏡的男人一抬頭衝她微微一笑,做了一個“請坐”的手勢,那名男服務員在這個女孩的麵前放了一杯冰鎮的柳橙汁。
“謝謝。”那女孩微笑著輕聲道謝。
仔細看這個長發女孩,一頭烏黑及腰的秀發,一張鵝蛋形的柔美俏臉,粉麵桃腮,一雙標準的杏眼,美眸似一潭晶瑩泉水,清徹透明,秀美嬌翹的下巴,配上鮮紅柔嫩的櫻紅芳唇和那對迷人的酒窩,顯得甜美而嫵媚,時尚且高貴。一雙勻稱的藕臂,玉指纖纖的小手兒,雪腿纖滑修長,細腰盈盈一握,走起路來頗有淩波之感。她美得那麽和諧悅目,美得那麽的超凡脫俗,就像是一位從天而降的仙子。
“你倒是變了。”他摘下了其中一個耳機“變得越來越漂亮了。”
“有你的曖曖(ài)漂亮嗎?”那女孩淺淺一笑“‘時曖曖其將罷兮,結幽蘭而延佇。’這是你對她的評語。我真不明白,她名字裏又沒有‘曖’這個字,你為什麽要叫她‘曖曖’呢?”
“曖曖指昏昧貌,光線暗淡的意思……”
那女孩吃了一驚“原來你是在笑她黑呀!”
“嘿。隻是她自己還不知道罷了,其實……”
在不遠處有一棟15層高的大樓,三七和歐陽玄還在1321房間裏討論這起殺人案。
“這話怎麽說?”
歐陽玄理了理思路回答道:“凶手移動屍體的目的就是為了隱藏某件事情,但如果是入室殺人的話,凶手就沒有必要移動屍體了,因為他根本就和死者毫不相幹。而且凶手隻拿走了現金卻沒拿其他值錢的東西。別的我就不說了,單單是這個哈蘇相機,就價值不菲。如果是入室搶劫的話,為什麽要放過這樣的寶貝呢?也就是說,凶手是死者認識的人的可能性非常高。他怕將這些東西拿走會引起別人的懷疑。”
“嗬嗬。你呀,是不是想得太簡單了?”
“唉~也對,還有很多謎團沒有解開。”可能就連歐陽玄本人也覺得自己有些太過急躁了。每次和三七一同辦案的時候,歐陽玄都會有一種很不在狀態的感覺,好像自己總是慢了這個年輕人一拍。雖然在三七的幫助下案件總能圓滿的解決,但這仍然這讓爭強好勝的他感到了一種無形的壓力。
“還是那個辦法,我們描繪一下嫌疑人的特點。”三七又拿出了一張紙,拿起筆在紙上寫了起來。
1。犯罪現場的門沒有被撬開的痕跡,說明凶手可能是死者認識的人,甚至是他熟悉的人。
2。凶手是個左撇子、中等身材,體型微胖。
3。凶手行凶後逃離的速度很快,且犯罪現場沒有留下太多的證據,說明凶手是有預謀作案。
4。凶手會計劃殺死被害者,說明凶手對死者有明顯的殺人動機。
5。凶器可能為刀子之類的東西。
6。案發時間是1點20分,凶手在這段時間裏應該沒有不在場證明。
“就是這樣了。”三七將紙交給了歐陽玄。
“還要加上一條,凶手的鞋子是41碼的,現場留下了凶手的腳印。”
“這麽說凶手是個男人咯。”三七點了點頭,把這一條也加上了。
7。凶手是個男人,穿的是41碼的旅遊鞋。
“三七,我不想打擊你。但是我還是要問一句,你不覺得這個推理有什麽問題嗎?歐陽玄看著三七。
“什麽問題呀?”
“這個推理都是建立在你看到的那個人就是凶手的條件下。如果你看到的那個人並不是凶手,你的推理就不成立了。你報案的時間是2點12分,這期間有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你去哪了?”
“我畢竟也還要工作嘛。那時候曉曉姐叫我去一樓的餐廳幫忙。我又不是神仙,我怎麽會知道那個人是個殺人凶手。”三七一副後悔莫及的樣子。
“曉曉姐,是誰?”歐陽玄打量著三七“你不會是背著彤彤在外邊……”
“神馬呀!胡說八道!我可是很純潔的。她叫黃曉曉,是我初中時的一個學姐,現在是這家賓館的服務經理。”三七偶爾也會露出這種嚴肅認真的表情。
“也就是說,你被她支開了?這也太巧合了吧。”
“你不會是要說,她和這個案子有關吧?我跟你說,這絕對不可能,你可不要忘了,她是個女的,而凶手是個男人。”
“還記得荀隊長的案子嗎?”
“這……”三七聽到這句話立刻就無言以對了“可是她根本沒有動機呀!”
“看來你真的不了解死者究竟是個什麽樣的人呀。如果你把這個男人的死訊隨便告訴10個人,會有9個人興高采烈地去放鞭炮。假設是賓館的服務經理來敲門,我想沒幾個人會不開門吧?”
三七仔細思索了一段時間。“好吧,你既然用邏輯前提來反駁我,我也用同樣的方法。首先,你的前提是我看到的那個人不是凶手。這就出現了4個矛盾。第一點,死者右背部中刀傷口偏上,說明了凶手是反手握刀。通常情況下,正手握刀死者的傷口多在腹部和後腰,而且傷口多為豎直方向。凶手如果是反手握刀,死者的傷口大多在身體的上部,傷口也會出現水平和豎直兩種情況。死者的傷口在身體的右側,這樣我們就可以演示一下……”
說著三七右手反手拿起一支筆,刺向了歐陽玄。可試了很多次都無法很順利地用右手刺到歐陽玄的後背右側,因為如此拿筆十分的別扭。最後一次雖然成功了,但是三七站在了歐陽玄的右後方,結果是馬上就被歐陽玄發現了他的行動。最終三七將筆交到了左手,在歐陽玄的背後十分順利刺中了他後背右側。
“怎麽樣?這下明白了吧。也就是說凶手是一個慣用左手的左撇子。這和我看到的那個人完全一樣。第二點,剛剛法醫已經說了,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在下午1點到1點40之間。而我看到那個人的時間剛好是下午1點20分。第三點,一般人都會乘電梯直接下到一樓,但是那個人卻到了二樓就下了電梯。這是因為一樓的電梯出口正好對著賓館的前台。電梯裏的攝像頭是從上向下拍攝的,這個人戴著帽子自然就沒法看清他的臉。但如果是前台人員就可以看清這個人的長相。所以他不能直接乘電梯到一樓,而要走樓梯到一樓然後從後門溜走。第四點,我看到的這個人身材微胖,而死者賈延平的體格也相當健康,如果凶手是一個瘦弱的人或是一個女人根本不是被害者的對手。也就是說,我看到的那個人有殺死死者的能力。天下間哪有這麽巧的事?一個有作案時間,在案發現場,形跡可疑,有殺人可能的路人甲,恰好打醬油路過,你覺得可能嗎?”
“這個……似乎……也有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