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標
知識目標:1.理解社區臨時救助的內容。
2.把握臨時救助的流程。
能力目標:能夠把握有效的臨時救助對象的基本特征和救助流程。
工作任務描述
為認真做好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工作,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朝陽社區利用LED顯示屏、社區QQ群、公開欄等平台,廣泛宣傳臨時救助政策。並做好來訪居民登記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和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都認真接待解釋,同時收取相關的材料。
11月24日,社區工作人員根據社區居民遞交的困難申請書,對申請家庭進行了入戶調查。了解困難群眾的生活現狀,認真審查申報家庭的戶口本、身份證、低保證、人口數量和家庭收入等信息情況,確保申請救助對象的情況真實可靠。李東轉老人今年64歲,老兩口靠微薄的退休金維持生活,10月6日老人因摔了一跤造成腰椎體爆裂性骨折,入院治療花費較大。老人聽說社區要給她辦臨時救助,激動地說:“太謝謝你們了,每當我們有什麽困難時,社區總是第一時間伸出援手,解我們燃眉之急。”
主任握著老人的手說:“這是我們應該做的,希望通過我們的努力,此項民生工程全麵落實到每個可享受的居民身上。”
問題思考:
1.任務中的臨時救助屬於哪個臨時救助?
2.臨時救助是政策性質的嗎?
工作任務分解與實施
一、臨時救助的內容
什麽是臨時救助?
臨時救助是指由政府通過財政資金的安排以及社會讚助、居民捐助、有獎募捐等渠道建立臨時救助基金,依法對因患重病、子女就學、遭遇突發性意外災害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難的公民給予適當的款物援助。
臨時救助的範圍是什麽?
1.子女就學困難的;
2.因患病或遭遇突發性意外災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3.因家庭生活困難換季需要救助的;
4.重大節日需要救助的;
5.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大麵積自然災害需要救濟的災民不適用本辦法,直接由當地人民政府製定救濟方案,組織開展救災工作。
臨時救助的原則是什麽?
臨時救助實行救濟措施配套原則。臨時救助要與再就業、生產自救、社會互助和扶貧幫困行動相結合。區、縣(市)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可以通過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形式,促使其自助自立,以改善生活狀況。
臨時救助實行救濟渠道統一原則。臨時救助實行屬地化管理,由企業、慈善機構等開展的救助,均應通過社區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統一調查認定後組織實施。臨時救助對象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相關規定分類管理,依據救助對象就業情況和家庭收入變化情況,及時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救助待遇手續。
臨時救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堅持做到救助對象、條件、標準三公開,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二、臨時救助的流程
(一)救助對象
1.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專項社會救助製度覆蓋範圍之外,由於突發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低收入家庭,重點是低保邊緣家庭;
2.雖然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專項救助製度覆蓋範圍,但由於突發事件造成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家庭;
3.區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城市困難家庭。
(二)救助範圍
1.因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種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幫困救助資金後,直接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2.因遭遇車禍、溺水、礦難等人身意外傷害,在扣除各種賠償、保險、救助等資金後,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3.因火災等突發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財產重大損失,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4.高中階段貧困家庭經各種救助措施幫扶後,仍無力支付教育費用,或被國家認可的全日製院校正式錄取的應屆大學生,家庭無力支付入學報到費用的;
5.經其他救助措施幫扶後,家庭基本生活仍難以維持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三)救助標準
臨時救助標準最高不超過6000元。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原則上一年同一事由申請臨時救助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四)辦理流程
1.申請:救助範圍內的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或受委托的家庭成員、社區居委會,向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麵申請,並提供下列材料:書麵申請;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暫住證(居住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重、大病,突發事件等相關票據、照片證明材料;區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2.入戶調查、公示、評議:街道辦事處接到臨時救助申請後,會同社區居委會通過入戶調查、鄰裏走訪,組織評議小組對申請家庭進行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對申請家庭的情況及申請事由進行公示;不符合救助條件的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3.審核:公示期滿無異議後,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並將材料報區民政局審批。
4.審批:區民政局根據上報資料進行審核批複,確定救助金額。
5.救助金發放:區民政局通過街道辦事處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發放救助資金,申請人持相關證件到街道辦事處領取,如屬“三無”人員、重病、殘疾等情況本人無法領取的,可委托親屬或社區幹部持相關證件代為領取。
三、任務解決
任務中的臨時救助屬於因患病或遭遇突發性意外災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臨時救助屬於政策性質的救助,屬於社會政策範疇。
必備知識
不屬於臨時救助範圍的內容
1.屬人為事故,已得到責任人足額賠償或保險公司足額賠償的;
2.有勞動能力而不耕種,致使土地拋荒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農村居民,以及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經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就業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城市居民;
3.法定贍(扶、撫)養人未按規定履行義務的,但窮盡法律救濟手段,被贍(扶、撫)養仍出現暫時困難的除外;
4.因打架鬥毆、賭博、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造成貧困的;
5.其他按規定不應列入臨時救助範圍的。
拓展訓練
某社區服務中心開展了麵向全體居民的臨時救助相關政策說明會。其間,有一位居民提出,自己家中兩個小孩為腦癱,老婆近期臥病在床。自己又要照料小孩,又要照料老婆,非常辛苦。在聽了說明會後,覺得自己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問題思考:
該居民可以申請臨時救助嗎?如果可以,那麽申請臨時救助的內容是什麽?如果不可以,請說明理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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