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為,”另一個小個子說,“亞爾,他是嗎?”

“是個糊塗蛋,”亞爾說。他轉身向尼克。“你叫什麽名字?”

“亞當斯。”

“又是個聰明小夥子,”亞爾說,“馬克斯,這不是個聰明小夥子嗎?”

“這座城盡是些聰明小夥子。”馬克斯說。

喬治把一盤火腿蛋和一盤熏肉蛋放在櫃台上。他又放下兩小碟炸馬鈴薯,然後關上通往廚房的窗戶。

“哪一盤是你的?”他問亞爾。

“你不記得嗎?”

“是火腿蛋嗎?”

“真是個聰明小夥子,”馬克斯說,他探身向前拿了火腿蛋。兩個人都戴著手套吃飯。喬治在一旁看著他們吃。

“你在看什麽?”馬克斯瞪著喬治說。

“什麽也沒有。”

“混蛋,你在看我。”

“馬克斯,也許這小夥子是鬧著玩的。”亞爾說。

喬治笑了起來。

“你不用笑,”馬克斯對他說,“你根本就不用笑,懂不懂?”

“懂,懂。”喬治說。

“他說他懂了,”馬克斯對亞爾說,“他說他懂了。不是很好嗎?”

“真是個懂事的家夥。”亞爾說。他們繼續吃著。

“櫃台那頭那個聰明小夥子叫什麽名字?”亞爾問馬克斯。

“嗨,聰明小夥子,”馬克斯對尼克說,“你到櫃台那一邊去同你那個朋友一起。”

“你想做什麽?”尼克說。

“不想做什麽。”

“聰明小夥子,為了你好,你還是過去吧!”亞爾說。尼克走到櫃台後麵去。

“這是幹什麽?”喬治問道。

“別管閑事,”亞爾說,“誰在廚房裏頭?”

“一個黑人。”

“黑人是幹什麽的?”

“那個黑人是廚子。”

“要他進來。”

“做什麽?”

“要他進來。”

“你們以為這裏是什麽地方呀?”

“我們在哪兒,我們最清楚不過了,”那個叫做馬克斯的人說,“我們看來像傻瓜嗎?”

“別說傻話了,”亞爾對他說。“你幹嘛要同這小子爭辯?聽著,”他對喬治說,“要那個黑人出來,到這裏來。”

“你們要對他幹什麽?”

“什麽也不幹。聰明小夥子,你用用腦筋吧!我們會對一個黑人幹什麽呢?”

喬治打開通向後邊廚房的小窗。“薩姆,”他叫道,“來一下。”

廚房門一開,那個黑人進來了。“什麽事?”他問道。櫃台邊那兩個人看了他一眼。

“好,黑鬼。你就站在那兒,”亞爾說。

黑人薩姆係著圍裙站在那裏,看著坐在櫃台邊的那兩個人。“是,先生,”黑人說。亞爾從凳子上下來了。

“我同這個黑鬼和聰明小夥子一起到廚房去,”他說,“回廚房去,黑鬼。你也一起,聰明小夥子。”那個小個子走在尼克和廚子薩姆後麵,回到廚房去。他隨手關上門。那個叫做馬克斯的人則和喬治隔著櫃台麵對麵坐在那兒。他眼睛不看喬治,而是看著鑲在櫃台後麵那排鏡子。亨利飯館是一間酒吧改裝的。

“聰明小夥子,”馬克斯望著鏡子說道,“為什麽不開口?”

“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喂,亞爾,”馬克斯高聲說,“這裏的聰明小夥子要知道究竟是怎麽回事。”

“你幹嘛不告訴他?”亞爾的聲音從廚房傳來。

“你認為這是怎麽回事?”

“我不知道。”

“我問你在想什麽?”

馬克斯說話的時候,一直望著鏡子。

“我不想說。”

“喂,亞爾,這裏的聰明小夥子說他不想說自己在想什麽。”

“我知道,我聽到了,”亞爾從廚房裏說。他用一支番茄汁瓶子把那個小窗撐開,這個小窗是用來遞盤子進廚房的。“聽著,小夥子,”他從廚房裏叫喬治說。“站過去點,貼著櫃台站著。馬克斯,你往左邊移一移。”他像準備拍團體照的攝影師那樣。

“小夥子,開開口呀!”馬克斯說,“你認為就要發生什麽事情了?”

喬治一言不發。

“我來告訴你,”馬克斯說,“我們要殺一個瑞典人。你知道叫做奧利·安德魯森的大個子瑞典人嗎?”

“知道。”

“他每天晚上都到這兒來吃晚飯吧?”

“他有時候到這兒來。”

“每次都是六點到這兒來的吧?”

“要是他來的話,是這個時間。”

“我們都知道,小夥子,”馬克斯說,“談點別的吧!去看電影嗎?”

“偶爾去看一趟。”

“你應該多看看電影。像你這樣聰明的小夥子,看電影會有好處的。”

“你們幹嘛要殺奧利·安德魯森?他得罪了你們嗎?”

“要得罪我們也沒有機會。他從來沒有見過我們。”

“待會兒他隻能和我們見一次麵。”亞爾從廚房裏說。

“既然這樣,為什麽要殺他呢?”喬治問道。

“小夥子,我們是替一個夥伴殺他的。隻是受一個夥伴之托而已。”

“別說了,”亞爾從廚房裏說,“你話太多了。”

“什麽,我隻是想讓小夥子樂一樂而已。小夥子,可不是嗎?”

“你話太多了,”亞爾說,“這個黑鬼和我這個小夥子就會自得其樂。我把他們捆得像修道院的一對女朋友那樣。”

“你在修道院待過嗎?”

“你說呢?”

“你一定在真正的修道院待過,不會有錯。”

喬治抬頭看看時鍾。

“如果有什麽人進來,你就對他們說,廚子出去了,如果他們還是賴著不走,你就告訴他們,那麽進去親自做給你吃。懂嗎,聰明小夥子?”

“懂,”喬治說,“之後你打算怎麽處置我們呢?”

“那得看情形了,”馬克斯說。“這是不到那時候不能知道的。”

喬治抬頭看看時鍾。六點一刻,臨街那扇門打開了。一個電車司機走進來。

“喂,喬治,”他說,“開晚飯了嗎?”

“薩姆出去了,”喬治說,“大概要半個鍾頭才回來。”

“我看還是上別的地方去吧!”司機說。喬治看看時鍾。六點二十分。

“幹得漂亮,聰明小夥子,”馬克斯說,“真是個了不起的紳士。”

“他知道我會叫他的腦袋開花。”亞爾從廚房裏說。

“不,”馬克斯說,“不是這樣。這個小夥子了不起。他是個懂事的小夥子。我喜歡他。”

到了六點五十五分的時候,喬治說:“他不來了。”

這時候,飯館已經來過另外兩個人。其中一個人要買一個三明治便當帶回去,喬治進了廚房一趟。他在廚房裏,看到亞爾那圓頂硬氈帽搭在後腦勺,坐在窗戶旁邊的凳子上,一支鋸短了的散彈槍槍口擱在架子上。尼克和廚子背靠背捆在角落裏,嘴裏各塞著一條毛巾。喬治做好了三明治,用油紙包好,放進袋裏,拿進店來,那人付了錢後走了。

“小夥子什麽都會,”馬克斯說。“能燒能煮,樣樣都行。小夥子,做你老婆的女人一定很幸福。”

“是嗎?”喬治說,“你們那個朋友奧利·安德魯森不會來了。”

“我們再等他十分鍾。”馬克斯說。

馬克斯看看鏡子,又看看鍾。鍾麵是七點鍾,接著是七點零五分。

“出來,亞爾,”馬克斯說,“我們走吧!他不會來了。”

“再等五分鍾。”亞爾在廚房裏說。

到了五分鍾,一個人走了進來,喬治說,廚子生病了。

“那你幹嘛不另找一個廚子呢?”那人問道,“你不是在開飯館嗎?”他走了出去。

“出來,亞爾。”馬克斯說。

“這兩個小夥子和這個黑鬼怎麽處理?”

“不會有問題的。”

“是嗎?”

“當然。這就行啦。”

“我有點兒不放心,”亞爾說,“叫人牽腸掛肚的。你話太多了。”

“你說什麽,”馬克斯說,“我隻不過點到為止,說了一點而已。”

“說了那些就已經太多了,”亞爾說。他從廚房裏出來。那支鋸短了槍筒的散彈槍在他那件太緊的外套腰部顯得有點鼓鼓的。他用戴著手套的手把外套拉拉平。

“再見,小夥子,”他對喬治說,“你運氣真好。”

“真的,”馬克斯說,“聰明小夥子,你應該去賭賭賽馬。”

他們倆走出門去。喬治從窗戶看著他們走過街燈,穿過大街。他們穿著繃緊的外套,戴著圓頂硬氈帽,樣子真像兩個耍雜技的。喬治回身穿過旋轉門,走進廚房,為尼克和廚子鬆綁。

“我再也不要碰到這種事情了,”廚子薩姆說。“我再也不要碰到這種事情了。”

尼克站了起來,他嘴裏從來沒有塞進毛巾過。

“噢!”他說,“這是怎麽一回事?”他虛張聲勢,想表示他不把這當一回事。

“他們打算殺死奧利·安德魯森,”喬治說,“他們打算趁他進來吃飯的時候,把他射殺。”

“奧利·安德烈森?”

“是啊!”

那個廚子用兩隻手的拇指摸摸嘴角。

“他們都走了?”他問道。

“是呀!”喬治說,“都走了。”

“我不喜歡這種事情,”那個廚子說,“我一點兒也不喜歡這種事情。”

“喂,”喬治對尼克說,“你還是去看一下奧利·安德魯森吧!”

“沒問題。”

“你最好別插手,”廚子薩姆說,“不要卷進去。”

“如果你不想去,就別去。”喬治說。

“卷進去沒有什麽好處的,”廚子說,“你別多管閑事。”

“我去看看,”尼克對喬治說,“他住在哪兒?”

廚子轉身就走。

“小孩子總是知道自己要幹什麽。”他說。

“他住在哈休的小公寓裏。”喬治對尼克說。

“我上那兒去。”

外麵的弧光燈在光禿禿的樹枝間閃耀著。尼克沿著電車軌道向街上走去,在下一支弧光燈下拐進一條小巷。前麵算起第三幢房子就是哈休的小公寓。尼克走上門前的兩級階梯,按了門鈴。一個女人出來了。

“奧利·安德魯森住在這兒嗎?”

“你要看他嗎?”

“是呀,如果他在的話。”

尼克跟著那女人上了樓梯,到了走廊盡頭。她敲敲門。

“誰呀?”

“有人要看你,安德魯森先生,”那個女人說。

“我是尼克·亞當斯。”

“進來。”

尼克打開門,走進房間裏。奧利·安德魯森穿得整整齊齊地躺在**。他以前是重量級職業拳擊手,那張床對他巨大的身軀來說太小了。頭枕著兩個枕頭。他沒有朝尼克看。

“有什麽事?”他問道。

“我剛剛在亨利飯館那兒,”尼克說,“兩個人走了進來,把我和廚子捆了起來,他們說要殺你。”

他說這話的時候,聽起來有點兒糊塗。奧利·安德魯森一言不發。

“他們把我們押到了廚房,”尼克繼續說下去。“他們打算趁你去吃飯的時候,射殺你。”

奧利·安德魯森望著牆壁,什麽也不說。

“喬治認為還是告訴你比較好。”

“我也無可奈何。”奧利·安德魯森說。

“我告訴你們是什麽樣子吧!”

“我不想知道他們是什麽樣子,”奧利·安德魯森說。他一直望著牆壁。“謝謝你來告訴我。”

“沒什麽。”

尼克望著躺在**的大漢。

“要不要我去警察局跑一趟?”

“不要,”奧利·安德魯森說,“去了也沒用。”

“沒有什麽事要找幫忙的嗎?”

“沒有,做什麽也沒有用。”

“也許隻是恐嚇罷了。”

“不,那不隻是恐嚇。”

奧利·安德魯森翻身對著牆壁。

“隻有一個問題,”他向著牆壁說,“我就是不能下定決心出去一下。我今天一整天都這樣躺著。”

“你不能離開這裏嗎?”

“不能,”奧利·安德魯森說。“這樣東躲西藏,我已經厭倦了。”

他望著牆壁。

“到了這個地步,我已經無計可施了。”

“你不能想個辦法,把這事情了結掉嗎?”

“不能,我已經把人家惹惱了。”他用同樣平板的聲音說,“沒有什麽辦法。再過一會兒,我會下定決心出去一下。”

“那麽我回去喬治那兒。”尼克說。

“再見,”奧利·安德魯森說,他眼睛並沒有朝尼克那邊看,“感謝你特意跑來一趟。”

尼克出去了。關門時,他看到奧利·安德魯森穿得整整齊齊地躺在**,眼睛望著牆壁。

“他整天關在房裏,”女房東在樓下說。“我想他身體不大舒服。我說:‘奧利·安德魯森先生,像這樣秋高氣爽的日子,你應該出去散散步。’可是,他不喜歡這樣做。”

“他不想出去。”

“他身體不舒服,真叫人難過,”那女人說,“他是個很好的人。以前是拳擊家。”

“我知道。”

“如果不看他的臉,誰也看不出來。”那個女人說。他們站在門口裏邊談話。“他真和氣。”

“再見,哈休夫人。”尼克說。

“我不是哈休夫人,”那女人說,“這地方是她的。我隻是替她管理而已。我是貝爾太太。”

“那麽,貝爾太太,再見。”尼克說。

“再見。”那女人說。

尼克從黑暗的小巷走到有弧光燈的拐角處,然後沿著電車軌道走到亨利飯館。喬治在櫃台後麵。

“你見到奧利拉?”

“見到了,”尼克說,“他關在房間裏,他不想出門。”

廚子一聽到尼克的聲音,就打開廚房的門。

“我討厭聽那種話。”說著又關上了門。

“你都告訴他了嗎?”喬治問道。

“當然。我告訴他了,可是,他好像都知道了。”

“那麽他打算怎麽辦?”

“他什麽打算也沒有。”

“但他們要殺他呀?”

“我也這麽認為。”

“他一定是在芝加哥給卷進了什麽事件裏。”

“很有可能。”尼克說。

“這真是很糟糕。”

“太可怕了。”尼克說。

他們不再說什麽。喬治伸手拿了一條毛巾,揩揩櫃台。

“我不知道他幹了些什麽?”尼克說。

“他背叛了什麽人。除掉叛徒是應該的。”

“我打算離開這裏。”尼克說。

“唔,”喬治說,“那樣做也許好些。”

“我簡直受不了。你想想看,那個人明明知道自己就要被幹掉卻還待在屋子裏等死。真是太可怕了。”

“不要,”喬治說,“你還是別想那麽多的好。”第五十一條龍

〔美國〕黑伍德·布魯恩布魯恩(Heywood Campell Broun,1888~1939)美國作家。

在這個騎士學校的所有學生當中,高維恩·李·哥哈帝被歸為那種最沒有前途的一類。他高大強健,但他的教師不久便發現他沒有膽量。每當到了馬上長槍比武的課,他就躲在森林裏,雖然他的同學及一些教授都大聲叫喊著要他出來,像一個男子漢一般頭可斷血可流,希望能借此激出他的天賦能力。即使他們告訴他長槍已經包上護墊,馬也很小,而晚秋的田野異常的柔軟,高維恩依然裹足不前。在一個春日的午後,校長和普裏思勒斯的助理教授討論到這件事,助理教授認為除了開除他外,別無他法。

“不,”校長一口拒絕了,他望向圍繞在學校四周的紫色山丘,“我想我會訓練他屠龍的。”

“他可能會遭不測,”助理教授表示反對。

“當然有此可能,”校長愉快地回答;“但是,”他嚴肅地接下去說,“我們必須往最好的方麵想。我們必須負責塑造這個少年的個性。”

“今年的龍是不是特別猖狂啊?”助理教授插斷他的話,這是他的習慣,每當校長一談及有關道德及學校理想時,他總是一副急躁的樣子。

“今年的龍最凶,”校長回答。“上星期在往南邊的山丘上,它們殺了不少農夫,二條牛,還有一隻得過獎的豬仔。而一旦幹旱季節來臨,我們根本無法預測它們的呼吸會在什麽時候引起一場森林大火。”

“如果年輕的哈帝出了意外,是不是需要退還學費呢?”

“不需要,”校長果斷地回答;“合約裏記得很清楚。但事實上,他是不會被殺的,在我送他上山之前,我會給他一個咒語。”

“那真是個好主意,”教授說道。“有時候咒語還真有奇效。”

從那一天開始,高維恩便專門研究起龍來了。他的課程是理論與實習並進的。早上是一連串有關龍的曆史、解剖分析、風俗、習慣的課。而高維恩在這些科目上的表現並不出色。他的健忘程度真是驚人。下午他的表現則較好,由於他下午都拿著一把戰斧到南邊的草地去練習。在這項課程裏,他的確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他有驚人的力道,速度很快,姿勢也很優雅,他甚至也能裝出殘暴的樣子。一些老校友說高維恩衝過田野朝向專為他練習用的模型紙龍的樣子可真是令人膽戰的一幕。他一邊跑一邊大叫“納命來!”或是其他生動的校園俚語。而他每次都是一斧砍下模型龍的頭。

他的課業愈來愈難。紙作的模型,改為混凝紙然後又改成木頭的,但就算是最堅固的模型龍也嚇不了高維恩。通常斧頭一揮便大功告成了。有人說每當練習的時間延長到傍晚,當模型龍在田野投射長而巨大的影子時,高維恩往往不會那麽猛烈的衝鋒,也不會叫得那麽大聲。無論情況如何,校長決定在六月底舉行考試。就在考期前一天的晚上,一條龍來到學校附近,從菜園中吃了一些萵苣。教授判定高維恩應該上場了。他們給他一張畢業證書及一把新的戰斧,校長並召他作私人會談。

“坐下來,”校長說道。“來根煙。”

高維恩猶豫了一下。

“哦,我知道這是違反校規的,”校長說,“但是,畢竟你已經得到初級的學位了。你不再是個孩子,你已經是個大男人了。明天你將踏入社會——?一個充滿成就的偉大世界。”

高維恩拿了一根煙,校長遞給他一盒火柴,而令校長驚訝的是,他卻自己拿出一盒來,而且開始一口口地噴起煙來了。

“你在這裏學到了有關生命的理論,”校長繼續說,“但是,生命不光是理論而已,生命是由真實事物構成的。雖然有時候現實是困難重重而且有時令人不快,無論年輕人或老年人都必須去麵對這些真實的事物。對你而言,你要麵對的現實就是去屠龍。”

“據說在南邊森林裏的那些龍有五百尺長。”高維恩鼓起勇氣發問,卻是一副膽怯的樣子。

“真是胡言亂語!”校長說。“副牧師上星期在亞瑟山丘的山頂上看到一條龍正在山穀上曬太陽。他因為覺得有責任趕緊回來向我報告,所以沒有多看那條龍一下。他說那隻怪物——或者我應該說,那條大晰蜴吧?——絕對不會超過二百尺。但是大小並無關緊要。你將會發現大龍比小龍還容易對付。他們的腳走起路來速度較慢,而且較沒有攻擊性,這些都是有人告訴我的。此外,在你走之前,我會親自替你裝備得使你不怕世界上的任何一條龍。”

“我倒希望能有一頂魔帽,”高維恩說。

“什麽是魔帽?”校長不耐地回答。

“那種可以使我隱形的帽子,”高維恩解釋道。

校長忍不住笑出來。“你不要迷信那些荒誕故事了,”他說。“世界上沒有這種東西,什麽可以使你隱形的魔帽!好了,就算你有了,你又能怎麽樣?你尚未成名,默默無聞的人跟隱形人差不了多少,這怎麽說呢?我的孩子,你可以從這裏走到倫敦,而沒有人會多看你一眼的。因為你隻不過是個無名小卒罷了。你隱形與否都沒有兩樣。”

高維恩以前那種愛哭的樣子好像又要出現了。校長安慰他說:“不要擔心,我會給你一樣比魔帽更神奇的東西。我將送你一個咒語。你要做的,隻要把這個神奇的咒語念一次,就沒有任何一條龍可以傷害到你頭上的一根毫發了。你大可從容地砍下它的腦袋。”

他從桌子後麵的架子上拿起一本厚厚的書開始翻閱。“有時候,”他說,“咒語是一段完整的片語或甚至是一個句子。例如,我可以給你‘讓你——’這個咒語,不,那可能不管用。我想,對付龍最好用一個單詞咒語。”

“一個短一點的詞就好,”高維恩建議。

“不能太短,否則就沒有效了,屠龍也用不著那麽急。這裏有一個絕妙的咒語:‘落牧普雷士尼茲’你能夠記得嗎?”

高維恩用心記著,大約一小時左右,他似乎已經能夠得心應手地運用這個咒語了。他一再打斷這個咒語課程,不停地詢問,“如果我說了‘落牧普雷士尼茲’,龍就一定不會傷到我了嗎?”而校長總是回答,“你隻要說了‘落牧普雷士尼茲’,就一定安然無險。”

第二天早晨,高維恩仿佛已認命要去屠龍了。破曉的時候,校長替他送行送到森林邊,並指著他將前進的方向說。大約西南方一裏遠的地方,有一團蒸汽雲籠罩在森林中一塊空曠的草地上。校長向高維恩保證,在那團雲下麵,他將會發現一條龍。高維恩慢吞吞地往前走。他不知道當他一路上大叫“落牧普雷士尼茲”時,是不是要像他在校園南邊草地上練習一般用跑的衝向龍,還是用走的比較好。

問題卻自然而然地解決了。不久,當他走到這塊草地的邊緣,龍馬上就發現了他,並且開始向他突擊。那真是一條大龍,而且看來絕對十分凶猛,跟校長所說的正相反。當這條龍攻擊的時候,它從鼻孔嘶嘶地噴出蒸汽大雲團,就好像是一隻大茶壺沸騰怒吼的樣子。這條龍飛快地迫近,而且高維恩又非常驚慌,所以他的時間隻夠他說一次“落牧普雷士尼茲”。當他說這咒語的時候,他同時也揮動他的戰斧,哢察一聲便砍掉龍的頭了。高維恩不得不承認隻要說出“落牧普雷士尼茲”,殺一條真龍比殺一條木頭龍容易多了。

高維恩帶了一對耳朵及一截尾巴回去。他的同學及教授都對他刮目相看,而校長也機智地堅持要他繼續這項工作,以免他被寵壞。遇到好天氣,高維恩一大早便起床出去屠龍。若是下雨天,校長便要他待在家裏,他說由於這時候森林裏很潮濕有害健康,而且他不要這個孩子去冒這種不必要的危險,一連幾個好天氣過去了,而高維恩連一條龍都沒有逮到。後來在一個特別幸運的日子裏,他一共屠了三條龍,包括一對夫妻及一個來訪的親戚。他漸漸也訓練出一種技巧。其他學生有時候從很遠處的山頂上看他屠龍。他們說他常常等到龍離他隻有區區幾尺的時候,才說出“落牧普雷士尼茲”,而且他通常是用一種嘲弄的口氣說出來的。他偶而也要耍特技。有一次,一個從倫敦來的遊覽團在觀賞他屠龍時,他把右手綁在背後,隻以左手應戰,而龍的腦袋一樣輕而易舉地落地了。

當高維恩屠龍的數字達到更高的記錄時,校長發現再也無法完全控製他了。他養成晚上偷溜到村莊酒店耽溺於宴飲的習慣。經過了一番飲酒作樂之後,在八月一個美麗的早晨,他在黎明前便起床了,準備出發找尋他的第五十條龍。他的腦袋昏沉而意識模糊。其他方麵也一樣行動笨拙,因為他仍像以往出去屠龍前一樣,配戴了勳章、綬帶等全套行頭。原來掛在他胸前的勳章一路上就滑落到他肚皮上了,這些勳章至少有八磅重。

高維恩就在當初他殺第一條龍的那個草地上又發現了一條龍。這是一條碩大但顯然已經衰老的龍。它的臉全皺巴巴的,高維恩認為他從來沒有看過比這條龍更可怕的容貌了。更令這個少年厭惡的是這個老怪物竟然不向前攻擊,高維恩因此不得不自己走向它了,他邊向前走邊吹口哨,這條龍用絕望但狡滑的眼神注視他。它當然早耳聞高維恩的大名了,就連高維恩舉起戰斧的那一刻,這條龍仍動也不動。由於它早聽說這個獵人為一種邪術所保護,所以無論如何也逃不了腦袋要挨那迅速的一斧。它隻是等待,希望有什麽轉機。高維恩舉起戰斧,突然他又把它放下。他臉色轉為蒼白,而且顫抖得非常厲害。這條龍懷疑他是否在玩什麽花樣。“怎麽了?”它假裝關心地問道。

“我忘記咒語了,”高維恩結結巴巴地說道。

“真是可惜啊!”龍開口道。“原來這就是秘密所在,你也應該了解,使用這些神奇鬼怪的東西,對我而言,是沒有風度的,就像小時候我們常說的,那是不公平的。但,畢竟那是個人觀念問題。”

高維恩又絕望又恐懼,因此那條龍信心頓時大增,它自己也無法控製那種露一手的**。

“我能否幫你一點忙呢?”龍問。“咒語的第一個字是什麽呢?”

“它的第一個字是‘落’。”高維恩無力地回答。

“我們來想想,”龍沉思了一下,“隻知道第一個字並沒有太大用處,不是嗎?那是怎麽的一個詞呢?你想它是不是形容詞呢?”

高維恩隻有點頭的分。

“嗯,當然,”龍喊道,“一定是‘落伍的共和黨員’。”

高維恩搖搖頭。

“好了,現在,”龍說道,“我們最好言歸正傳。你投不投降?”

高維恩以為這是和解的暗示,於是鼓足勇氣開口了。

“如果我投降,你會怎麽做?”

“嗯,我會把你吃掉,”龍說。

“如果我不投降呢?”

“我也一樣把你吃掉。”

“那根本沒有兩樣,不是嗎?”高維恩嗚咽地說。

“對我可不一樣,”龍麵帶微笑地說。“我寧願你不要投降,那會好吃多了。”

接著龍等了很久,希望高維恩會問它“為什麽?”但是這個孩子已經嚇得說不出話來了。最後,龍等不及他發問隻好自己說出原因了。“你想想看,”它說,“如果你不投降,就會奮戰而死,那滋味嚐起來可好多了。”

這是這條龍常玩的老把戲,借著諸如此類的諷刺,它常以笑話來癱軟它的俘虜,然後再把他們吃掉。高維恩真的完全癱軟了,但並不是因為老龍的取笑而變得無助的。老龍開完了玩笑就往後退一步,然後開始攻擊。就在那一秒鍾,高維恩忽然想起那個咒語“落牧普雷士尼茲”,但他已經來不及說出口了,隻有立即還擊。高維恩一言未發地朝那迎麵衝來的龍全力一擊,他用盡了背及肩膀的力量,這一擊非同凡響,龍的腦袋飛落在大約一百碼遠的灌木叢裏。

在龍死了不久之後,高維恩就從驚恐中恢複過來了。他有滿心的疑惑,完全被搞糊塗了。他幾乎可以說是恍惚地割下這隻怪物的耳朵,他一次又一次地暗想,我沒有說“落牧普雷士尼茲”啊!他很肯定他沒有說,但毫無疑問地,他已經殺了那條龍。事實上,他從未如此徹底地幹掉一條龍。他也從未因為任何理由而將龍頭拋得這麽遠。二十五碼算是過去最好的記錄了。在回去騎士學校的路上,他腦子裏轆轆地打轉,想為剛才發生的事找出個解釋。他馬上去見校長,關上門後,他一五一十地把剛發生的事報告出來。“我沒有說‘落牧普雷士尼茲’。”他以極嚴肅的態度說明。

校長笑了。“我很高興你發現了,”他說。“它曾使你那麽像個英雄。難道你還不了解嗎?現在你應該知道是你自己殺了所有這些龍的,而不是那句短短的蠢話‘落牧普雷士尼茲’。”

高維恩皺起了眉頭。“那麽,它一直都不是咒語?”

“當然不是,”校長說道;“你也應該大得可以了解這種蠢事了,世上根本沒有咒語這樣的東西。”

“但是你告訴過我,它是具有魔力的,”高維恩抗議。“你曾說它是具有魔力的,而你現在又說不是了。”

“它不是真的咒語,”校長答道,“但它比咒語更神奇,這個詞給了你信心,它替你驅逐了恐懼。如果我沒有那樣告訴你,你可能在第一次的時候就被殺了。其實一直都是你自己的戰斧達成任務的。”

高維恩的態度令校長非常驚訝。聽了這些解釋,他明顯地非常痛苦。他打斷校長一段冗長的哲學及倫理的講道,說道:“如果我沒有努力用盡我所有的力量且加上飛快的速度來擊倒它們,它們其中任何一條龍早就把我捏碎了,就好比——”

他努力搜尋一個適當的字眼。

“蛋殼,”校長提出一個比喻。

“好比一個蛋殼,”高維恩同意這個比喻,並重複了好幾遍。整個晚餐當中,坐在他附近的人都可以聽到他呢喃著:“就好比一個蛋殼,就好比一個蛋殼。”

第二天的天氣晴朗,但是高維恩並沒有在一大早起床。倒是快要到中午的時候,校長才發現他蜷曲在**,用被褥蒙著頭。校長召來了普裏思勒斯的助理教授,他們一起把這個孩子往森林裏拖去。

“隻要他征服更多的龍,他就會好了。”校長解釋說道。

普裏思勒斯的助理教授同意他的說法。“如果這麽好的潛力就此作罷,那可真丟臉啊,”他說,“加上昨天那一條龍,算起來他一共幹掉五十條龍了。”

他們把這個孩子推到灌木叢裏,那樹叢上頭罩掛著小小的一團蒸汽雲。明顯地,那是一條小龍。但高維恩那晚並沒有回來,隔天依然不見蹤影。事實上,他再也不可能回來了。幾個星期以後,學校裏一些勇敢的人前往灌木叢去一探究竟,但他們並沒有發現任何高維恩的遺骸,除了他勳章上的金屬部分,甚至連緩帶都給吞掉了。

校長跟普裏思勒斯的教授都同意不把高維恩當初如何創造屠龍記錄及他後來怎麽喪命的事告訴學生。他們堅信這件事對於學校士氣會有壞的影響。因此高維恩仍以過去那種偉大英雄的形象活在學生的記憶裏,所以每一位訪客在離開學校之前必定會去參觀掛在會客室牆上的一麵巨大的盾。五十對龍的耳朵被裝置在盾上,而下麵是鍍金的文字敘述,寫著“高維恩·李·哥哈帝,”接下來的簡單碑銘是,“他殺掉了五十條龍。”這個記錄從來沒有被打破。杜恩的傳記

〔美國〕亨利·詹姆斯亨利·詹姆斯(1843~1916)美國出生的小說作家、評論家。美國哲學家、心理學家威廉傑姆斯的弟弟,1876年遷居英國,1915年取得英國籍。作品包括The Americans(1877),Daisy Miller(1878),The Portrait of a Lady(1881),The Turn of the Screw(1898)和The Golden Bowl(1909),以微妙的性格描寫和嚴謹複雜的散文風格見長。

1

杜恩才死了三個月,喬治·魏德蒙就受托為他寫傳。由幾個魏德蒙的出版人,也是以前杜恩的出版人,直接來跟他交涉;在麵談時,他們告訴魏德蒙,要想把書順順利利寫完出版,就必須忍受一點杜恩遺孀的壓力,至於這點,魏德蒙並不感到驚訝。他早已知道杜恩與他妻子的關係非常微妙——寫這一章當然特別困難;需要小心經營;主要困難是在怎麽寫杜恩的妻子,這個可憐的女人,她對杜恩的某些感覺或想法早已熄滅了,或者根本就沒有過,而現在他們受到暗示,寫傳的人必須要能扭轉事實,要能修補,甚至要能加以渲染,目的是要把這位傑出的名人寫得更加完美。魏德蒙可以感覺到他們正在慫恿他這樣做,更出乎意料的是,他們說杜恩的妻子曾特別提起他,說如果由他執筆,她就以最快速度提供資料,完成這本書。

所有的資料——包括日記、信件、筆記、備忘錄、各種文件——現在都已經是她的財產,完全由她控製,她的繼承權沒有附帶任何條件,所以她可以自由處理——或不處理。至於杜恩本人的意思如何,那隻好自己去猜了。因為他死得太快、太突然了,所以隻知道他有整理傳記出版的願望,他自己所做的整理工作才進行到一半——這種事往往如此;所以後半部會很亂,需要好好剪裁。魏德蒙感覺到自己將多麽接近一個赫赫有名的人,也更清楚與他相比之下自己是多麽渺小。他不過是個年輕的記者,偶爾寫點評論,收入僅夠溫飽,一般人所樂道的亮相機會,真是少之又少。他寫的盡是些零星小文,人際關係也還差得遠。而杜恩的情況就大不同了,他有成名所需的足夠年齡,更有成名所需的足夠天份,他的許多朋友都是熠熠巨擘,杜恩太太總是賣力為她的閨友牽線,在這些巨人中選擇目標猛下功夫。

杜恩太太在各方麵都已有所提示,但她的提示是委婉的、拐彎抹角的,留給他相當大的自由去摸索,所以這位年輕人覺得應該跟她見一麵,反正可談的東西多得很。他立刻寫信給她,她也馬上回信約定時間。他們見麵一談之下,他就更明白杜恩太太的意思了。她是個奇怪,而且決不是好商量的女人;她講話又急又亂,但卻帶有使他動容的力量。她要求這本書能有所掩飾,她丈夫周圍的那些人,她左右得了的人——她大概有這個自信——會幫助她這樣做。她對待杜恩一直都不太認真,但書中要對每一點指責提出有力的解釋。她不太清楚這一類書究竟怎麽寫法,但她在下功夫了解。她對量的要求以前並未提起,現在談話中一直說“幾冊”,這使得魏德蒙有所警覺,但他心裏有自己的想法。

“我很直覺地就想到你,我想如果讓他自己選,他也會選你的。”杜恩太太站起來時這樣說;她穿著隆重的喪服——黑色的發罩、黑色的扇子,黑色的手套,加上大而黑的眼睛,她的尊容大致上是瘦的,醜的,哀愁的,但如果以某種角度來看,卻是動人而優雅的。“你是他最喜歡的人;他真是喜歡啊!”——這句話說得魏德蒙有點陶醉,雖然他馬上想到杜恩太太是否了解丈夫都有問題。他對自己說,這種話怎麽可以當真。不過,杜恩太太恐怕也不至於隻是說說而已;至少杜恩太太是真的有這個看法,因為像他這種人,杜恩太太不可能有興趣曲意奉承。他們立刻一起上樓,走到這位大人物的大書房裏,這間書房因為是在屋子最後麵,所以麵對一大片綠色的花園——這樣的花園在有錢人看來是稀鬆平常的事,但在窮酸的魏德蒙眼中,真是秀麗宜人極了。

杜恩太太說:“你可以在這裏安心地寫,知道嗎,這地方就像你自己的地方一樣——我把它完全交給你;無論晚上,無論什麽時候,你了解嗎?要安靜與隱私,這裏是絕對沒問題的。”

確實沒問題,這位年輕人也這樣覺得。他已看了四周的環境,說明自己每天要很晚才能來,因為他在一家晚報工作。這間書房到處都令人想起死者;他們所看到的,是死者的東西;他們所摸到的,是死者生活的一部分。這一切都令魏德蒙太感動了——感到太光榮了,反而使他有點擔心;回到腦海裏的是記憶猶新的死者音容,他的心跳加劇,他的眼睛充滿淚水,他感受到必須忠於死者的壓力,而且這壓力是多麽巨大,幾乎使他難以承受。他的眼淚觸發了杜恩太太的眼淚,刹那間,二人竟默默相視,無言以對。這幾乎是意料中的,杜恩太太終於忍不住了,她激動地說:“啊,幫助我,我知道你懂我的意思,幫助我喚起那種感覺。”又過了片刻,一個共同的意念出現在他們的心裏,而且被說了出來:“‘他’會來此與我們共處。”但這句話在魏德蒙心裏再一轉折,就成了:“我會來此與‘他們’共處。”然後他們就離開了書房。

這位年輕人很快地把私事料理完畢後便開始工作。然而,一旦進到這間書房,懾人的寂靜,重簾低垂下的爐火與燈光,頓時使他產生強烈的自覺。他走出九月的夜幕,踏進這幢屋子,他穿過鴉雀無聲的大廳,踩上鋪著紅氈的樓梯,他所遇到的,隻有默默撣塵的女仆,或是從門廊走來的杜恩太太,她穿著高貴的喪服,哀愁地向他點頭;然後就是這扇精製的房門,輕輕一碰,門鎖發出漂亮的一聲哢嗒,他就被鎖上三四小時,在裏麵與不時出現的主人的靈魂共處。他一點都不害怕,即使是第一晚,因為他的心已被眼前的一切——他享有的特權、舒適和未來的展望等——深深感動了。他尚未明確地想過書的問題,現在可以想了,即使以前想過,來到這裏仍會有更多新的東西要想;他內心的感動、內心的仰慕,再加上內心的那份驕傲,使他樂意接受杜恩太太所安排的**,在此書房迎接主人的鬼魂。

思潮開始在他心底湧起,他想,不知要如何寫才能符合主人的要求?他這樣親密地接近杜恩的一切,是否能得到他的同意?寫傳記是件了不起的事,但卻要麵對這樣複雜浩繁的生活細節。他回憶杜恩生前發表過的種種文字,以及他對文學的那種不屑攀附、但求表現的精神。他又想到自己現在與杜恩的關係豈不就是攀附?一切都是那麽令人費思、令人目眩,那是事實,但是事情似乎又絲毫不必擔憂,因為這樣浸**在杜恩的世界裏,死者應該會以一切方式助成他自己的傳說。生死之間的奧秘,畢竟難以用常理來推斷!在這第一個晚上,在這年輕人的感覺中,死者好像真地已來與他共處。

2

杜恩太太絕大部分時間都不來打擾他,除了偶爾進來看看他所需要的東西是否都已備妥,他趁機謝謝她的熱心和周到。因為杜恩太太已把某一範圍的資料和信件都看過了,所以她不僅把所有的抽屜和櫃子的鑰匙全交給他,還告訴他各種資料的大概位置。總之,她已盡可能把一切都交在他手中,不管她是否曾得到丈夫生前的信任,至少,現在她完全信任她丈夫這位年輕的朋友。雖然這樣,魏德蒙還是漸漸覺得,杜恩太太並不放心,盡管看來她已把一切都安排妥當,但總有一種無法平息的憂慮暗藏在她的信心裏。雖然她非常小心地不來打擾,魏德蒙卻依然可以感覺到她的存在;寂靜中,微妙的第六感穿透一切,他感覺到她的影子徘徊在門外,徘徊在樓梯口,她的衣裙發出無聲的,她在監視、她在等待。有一晚,魏德蒙坐在杜恩的書桌前,深深埋入了信堆之中,他突然覺得後麵有人,驚嚇中回頭一看,是杜恩太太,但他沒有聽到開門的聲音,當他嚇得跳起來時,杜恩太太的臉上掛著不自然的笑容說:“希望沒把你嚇到。”

“有一點,我太專心了,感覺真像是‘他’來了。”魏德蒙解釋道。

“你說杜恩?”她那驚疑的臉上蒙上了一層古怪的神情。

“他好像就緊貼在附近。”魏德蒙說。

“你也感覺到了?”

這句話自然更使他意外。“那麽你也感覺到了?”

她猶豫不答,站在原地向四周掃視,好像想要看透黑角裏究竟有什麽,她那不離手的黑扇,舉到鼻端,遮去了下半張臉,使得露出來的嚴穆眼神,顯得更為迷惘。

“有時候。”她說。

魏德蒙接著說:“他好像什麽時候都會來,所以剛才我才會跳起來,他通常不會這麽快就來——因為昨天才來過。我總是坐在他的椅子上,翻他的書,用他的筆,撥他壁爐裏的火,就好像知道他要回來看看,我心安理得地在這裏等他。那感覺真美妙,也真新奇。”

杜恩太太津津有味地聽著,黑扇子依然遮著半張臉。她說:“那不會使你煩惱嗎?”

“不會——我很喜歡。”

她又猶豫了一下說:“你真地感覺——呃——他——呃——好像在這房間裏?”

“是啊,正如我剛才所說的,聽到你在後麵,我以為是他。”他笑著說,“再說,他來與我們共處,不正是我們的希望嗎?”

“不錯,你說過他會——你第一次來這裏的時候。”她讚同地說,“他真地來了。”

實際上她的表情頗為疑懼,似乎已經預感到事情不太妙,但魏德蒙卻笑著說:“那我們就得善待他。我們隻好照他喜歡的去做。”

“哦,當然隻好那樣——當然。但如果他來,他的意思是?——”她那陰森的、帶著淡淡淒苦的眼神,越過扇子射過來。

“表示他滿意,表示他要來幫忙?對,就是這樣,我確信,一定是那個意思。”

她輕輕籲了一口氣,再向四周看了看,然後移步準備離去,她說,“好了,記住,我不過是要來幫忙而已。”說完,她就走了。魏德蒙完全相信,她進來隻是為了看看他的事情是否順利。

事情真是越來越順利了,從那次以後,他更相信杜恩會現身。他的意念裏一旦出現了這種幻覺,他就時時在盼望、在催促、在鼓勵,並珍惜他的到來。白天,他盼望晚上能再感覺到他的出現,到了晚上,他像情人約會般苦苦守候。點點滴滴的跡象加強了這件事情的可信度,三四個星期之後,他差不多已相信杜恩的鬼魂是他的功臣。本來他不知道杜恩本人的意思,現在這個問題豈不是獲得了解決?因為杜恩本人參與了他的工作,所以可以一步一步做下去,而不必疑懼。許多時候魏德蒙為了事情能這樣明確而高興,許多時候他深深探入杜恩的秘辛,覺得這是杜恩要他探入的。他洞悉了許許多多以前未曾懷疑過的事情的內幕,因此大致上了解了一切事情的真相。每次他與他的朋友杜恩相遇,雖然是那麽樣真切、那麽樣親密、那麽樣麵對麵到伸手可及,但卻都是在昏暗遊移中的驚鴻一瞥;所以他幾乎無法確定,他們的相遇究竟是在資料裏的曆史時間,還是現在的某時某地,是一八六七年,還是在桌子對麵?

令人欣慰的是,到目前為止,呈現在紙上的杜恩,各方麵都是名實相符的,他的形象比魏德蒙預期的更完美。但是,至於他的內心意識,又該如何向世人表達呢?這是難以捉摸的,且隻能感覺,而無法用言辭表達。比如當魏德蒙伏案疾書時,他可以感覺到頭頂上有死者輕柔的鼻息,如果抬頭,就會看見死者活生生地坐在桌子對麵。他若未抬頭,那是他自己不抬頭,因為他太仔細、太小心了,不敢分神,怕有一步走得太輕率、太急躁。杜恩如果來了,他不是來顯現自己,而是來幫助這位年輕的朋友。他在書籍和文件中徘徊忙碌,就像一個謹慎的資料員,默默提供協助,以討寫作人的歡心。

同時魏德蒙自己也到處走動,在含糊與確定之間打轉;不隻一次,當他從架子上拿下一本書,在裏麵找杜恩鉛筆劃線的地方,他的心神忽然被吸引而至迷失,他聽到背後桌上的文件在輕輕翻動,他走回來時就看見某封找不到的信竟然出現在眼前,或看見一張他正需要的舊報,正好用來澄清原先的茫無頭緒。若不是這神秘的助力,使他閉著眼,半閉著眼,或無論什麽方式,都能有所感覺,他如何能知道五十格外的抽屜或盒子裏有他所要的資料?——而且,不管有沒有這種時隱時現的感覺,誰如果敢定神一看,一定會看見有人站在壁爐前,有點朦朧、有點僵直,並且比活人稍微嚴肅一點地望著你。

3

他們之間的融洽關係一直存在,並持續了兩三個星期,然後魏德蒙就開始陷入愁城,現在他不僅體認到這個關係的可貴,而且也很明白,為了某種原因,從某一晚開始,他失去這個關係。開始是有一頁稿紙不見了,他覺得很奇怪,四處尋找,但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他不知所措,甚至覺得沮喪,顯然以前的保護者退走了。如果原來進行得這樣愉快,確實是杜恩的功勞,那麽現在短短的幾天,他已深深體嚐到失去他的痛苦。現在他才發現,資料是可怕的混亂和浩繁的,以前他隻覺得線索非常明顯,腳步也很輕快,他足足掙紮了五個晚上,沒有寫過一個字,隻在房裏晃來晃去,拿起資料看看,又再放下,望望窗外,撥撥爐火,東思西想,或者側耳傾聽是否有所動靜,他不是在偵察,不是在想像,他是在盼望、在祈求,最後他隻好決定暫時不再管他。

更怪的是,他一旦放棄傾聽杜恩的動靜,內心不僅感到悲哀,而且還變得極端不安。因此不聽比聽更覺得怪異,他發現自己的神經頗有問題。以前他的神經曾發揮過非常奇妙的力量,現在卻不聽指揮了。有一晚,他掙紮了一兩個小時,終於無法再在房間裏待下去,他像受傷的人似的喘息穿過走廊,來到樓梯口。他看見杜恩太太正在樓梯底下抬頭看他,好像知道他會來一樣;而最奇怪的是:雖然他起先並非有意要去找她,他心裏隻有逃避與求解脫的意念,但一看到她,他立刻覺得有一種可怕的壓力同時約束在他們倆身上。那股力量奇妙地在廳堂與樓梯之間回**,在他與黑衣婦人之間,使得他看出杜恩太太認為他知道她要來找他。他踏下樓梯,跟她回到她的小房間,關上門,兩張怪異的臉沉默了一陣子,才互相對證剛才的怪事。當魏德蒙得知他失去朋友的原因之後,著實吃了一驚。

“他一直跟你在一起?”

這樣一切都明白了——明白得不必再解釋,他們彼此互問,所得的答案竟然不相上下。魏德蒙環視了一遍這間漂亮的小屋,就在這間小屋裏,杜恩太太度過許多夜晚,情形完全與他在書房裏一樣。雖然這間小屋是那麽精致、舒適和溫馨,但杜恩太太一樣曾在這裏感覺過他所感覺過的,聽過他所聽過的,隻是互相輪流罷了。

“他已離開我了,你知道嗎?”他說。

她非常希望把事情澄清。“今晚——不錯。我剛才已說過了。”

“你也知道——以前——他在我那裏?”

她又猶豫了一下。“我感覺他不在這裏。但樓梯上——”

“真的?”

“真的——他上樓,不隻一次。他在這幢房子裏,在你的門口——”

“怎麽樣?”因為她再度遲疑,他催促她。

“如果我靜下來,有時可以察覺。無論如何,今晚可以從你臉上看出來。”

“那就是你走出來的原因?”

“我以為你來找我。”

他伸出手,默默地,緊緊地,與她的手互握了一分鍾。現在,他們都失去了死者的眷顧,所以,唯有互相依靠是最重要的了。但是他們的關係瞬間又變了,魏德蒙用憂慮破壞了它。“那麽書的事要怎麽解決呢?”

“我不過是想做正確的事。”她想了想說。

“那我們不繼續寫了?”

“恐怕是吧,你看呢?”

他也有同感。“相信是要這樣,不過我們必須再考慮。”

“必須再考慮。”她同意地說。

然後他們確實開始想——用心地在一起想了一個晚上;又個別地想了許多天,至少魏德蒙一直在想。他暫時把工作停下來,留在家裏靜思,想找出自己哪裏錯了。是不是在某一重要觀點上,他看錯了?寫錯了?有沒有在不知不覺中背離了事實?最後他以為猜到了兩三個可能錯誤的地方,就回到杜恩的書房,結果又度過了一段困擾的時日,現在又在樓下遇見了依然處在憂煩中的杜恩太太。

“他在哪裏?”

“他在那裏。”

“我有感覺!”她的臉上發出古怪的勝利光芒,然後繼續說,“他沒有再來與我一起。”

“也沒再來幫助我。”魏德蒙說。

“沒有幫助你?”她懷疑地問。

“我寫不出來——我失去了向導。照自己的意思寫,又覺得不對。”

她向他擺了一下誇張的痛苦表情,然後說:

“你怎麽知道不對?”

“怎麽不知道,根據所發生的事,太奇怪了,我不知道該怎麽說——你不會相信的。”

“哦,我相信,我會相信的!”杜恩太太喃喃地說。

“呃,他在插手管這件事。”魏德蒙試著解釋,“我常發現他。”

“你發現他?”她急切地追問。

“我常碰見他。他好像在我未到前先上去過。”

杜恩太太望著他,一會兒便說:“你是說你看見他?”

“我覺得隨時都可能,我受到阻撓、受到檢查。”然後又補了一句,“我很害怕。”

“怕他?”杜恩太太問。

他想了想說:“怕——我所寫的。”

“真可怕,那你寫了什麽?”

“你建議我寫的東西,讓你進入他的生活。”

“你不喜歡那樣做?”她那嚴肅的臉上添上了一抹驚慌。

“他喜歡嗎?那才是問題。我們刻劃他、修飾他,這叫做什麽?把他呈現給世人!”

可憐的杜恩太太,好像因為意願受到了威脅,刹那間眼神更深沉了。

“為什麽不該那樣做呢?”

“因為我們不了解他,他的個性、生活都被淹沒。他可能不希望這樣。我們從來沒有問過他。”

“要怎麽問他?”

他沉默了一下說:“可以,我們現在就問。何況,起先我們都是這樣。我們把事情交給他。”

“你的意思是——他如果與我們在一起——我們就能得到答案?”

魏德蒙若有所悟地說:“他沒有與我們在一起——他是在反對我們。”

“那你起先為什麽沒想——”

“我起先想到,我起先以為他是出於同情。因為起先我太單純了,我誤會了。我那樣地興奮,那樣地入迷,所以一點都不知道。但我終於知道了,他從幽冥世界勉強走出來,是為了要跟我們溝通消息。他在我們麵前顯現他的微弱蹤影是出於他的恐懼。”

“恐懼?”杜恩太太嚇得又用扇子遮住臉。

“對於我們做的事。我現在了解到,起先——”

“起先怎樣?”

“起先大家感覺到他的存在,所以不敢隨隨便便,後來我弄錯了方向,他就成了抗議者。”

“抗議我?”杜恩太太嗚咽著。

“抗議任何人,為了救他自己。他不願意讓別人幹涉。”

“所以你就放棄了?”她幾乎尖叫著說。

他隻好遷就她。“他在警告我們。”

有一陣,他們深深地互視。她終於說:“你害怕了!”

他為這句話動了容,但依然堅持說:“他在詛咒我們!”

然後他們就分手了,但隻過了兩三天,由於“你害怕了!”這句話一直縈繞耳際,他感到需要去滿足她,感到自己還不想就此收場。於是他又照以往的時間回到那裏,並在老地方看到了杜恩太太。“不錯,我害怕。”他大聲說,好像他終於想通了這句話的意思,“但我看你並不怕。”

她愣了一下說:“你怕的是什麽?”

“我怕如果繼續寫下去的話,會親眼看見他。”

“然後?——”

“然後,哦,我就放棄!”魏德蒙說。

她以高傲而急切的神色在心裏估量這句話。

“我想,我們必須等他有明確的指示再談放棄。”

“你希望我再試?”

她猶豫了一下說:“你知道——放棄——對我來說——是什麽意思。”

“唉,但你根本犯不著。”魏德蒙說。

她好像不知該說什麽,但一會兒又說:“那意思是他不接受我的——”她絕望得吞下了語尾。

“說呀,你的什麽?”

“無論什麽。”可憐的杜恩太太說。

他又默默地望了她一陣。“我已考慮過你說的‘明確的指示’,我願再試試看。”

他離開她時,她想起來說:“恐怕今晚樓上什麽都沒準備——沒有燈,也沒有火。”

“沒關係,我自己會找。”他在樓梯腳下說。

她又說樓上的門可能是打開的,然後就回到房裏,好像是為了等他回來,她把門敞開,專心注意著,不多久,她就聽到他下樓,並且到了門口,那聲音如果不是跌倒,必定也踉蹌了幾步,至少他的臉色像鉛灰一樣慘白。

“我放棄。”

“你看見他了?”

“在門檻上——守衛。”

“守衛?”她瞪視扇麵,“很清楚?”

“好清楚,但很暗,很黑,很可怕。”魏德蒙心有餘悸地說。

她依然有點懷疑。“你沒有進去?”

魏德蒙轉過頭說:“他不準。”

過了一會兒她又說:“剛才你說我犯不著,現在你說我需不需要?”

“去看他?”魏德蒙問。

她靜待了幾秒鍾,然後說:“算了。”

“你必須考慮好。”魏德蒙終於跌坐在沙發上,把臉埋在手掌中。他不清楚自己那樣坐了多久,隻知道清醒時屋裏隻剩下他自己,房門敞開著。當他剛剛站起時,發現自己已經在光亮、溫暖、薔薇紅的空間中,麵對著一個芳香撲鼻的黑衣女人。他望了她一眼,而她從遮麵的扇子上端,射回一道巨大而茫然的目光。顯然她剛從上麵下來,於是他們終於麵對上一次這個奇怪的問題。魏德蒙問:“你看見他了?”

她隻是奇怪地緊閉雙眼,好像為了穩住自己,久久未曾放鬆;他後來覺得,比起杜恩太太這種難以形容的堅決樣子,自己隻能算是個逃兵。在她還未說出“我放棄了”以前,魏德蒙就已知道一切都完結了。消遣時刻

〔美國〕懷特EB懷特(1899~?)美國作家。

那名帶著一具機器的男子一走進門,我們都不由自主地放下酒杯朝他望過去,因為大家都從來沒見過他帶的那玩意兒。男子把帶來的東西往靠近啤酒機的吧台上一放,占去了好大一片位置,從酒保難看的臉色可知,他對這個長相怪異的巨物並不歡迎。

“兩杯威士忌。”男子開口點了飲料。

酒保仍然低頭調著其他客人點的雞尾酒,顯然不太願意搭理男子所說的話。

“是不是一杯雙份的?”他沉吟了一下才反問。

“不是,”男子回答道。“請給我兩杯威士忌。”他直瞪著酒保的眼光雖不是很不友善,卻也不見得多友善。

酒吧是一個龍蛇雜處的地方,客人三教九流、形形色色,多年工作經驗已使得酒保對任何事情都能見怪不怪,處之泰然了。可是對眼前這個家夥卻辦不到,尤其討厭那部機器——這點絕對肯定。他拿起放在收銀機邊上的香煙,吸了一口,再放回原處,仿佛在考慮什麽重大事情。接著才見他倒了兩杯威士忌和兩杯冰水,一齊推到那名男子的麵前。其他的人冷眼旁觀,凡是在酒吧裏有什麽風吹草動,這種氣氛很快就會感染到在場的每一個人。

那男人卻似乎一點也不覺得自己已成為注意的焦點,逕自掏出五元鈔票擱在吧台上。他先喝了一杯威士忌和冰水,而後端起另一杯威士忌,打開機器上的一個小口(像倒機油漏鬥般大小)把酒連同一杯冰水倒進去。

酒保緊繃著臉,冷冰冰地說道:“一點也不有趣,倒是你這個夥伴太占位置,你為什麽不把它放到門邊的長板凳上,好讓這裏寬敞些!”

“這裏已經很寬敞了!”男子反駁道。

“我不跟你耍嘴皮子!”酒保說。“照我的話,把這鬼玩意兒放到門邊去,你放心,沒人會去碰它的!”

男子笑嘻嘻說:“你今天下午真該去現場參觀的,實在是太精彩了!比賽進行至今已是第三天,它也一連出賽了三天,對手全是國內頂尖的高手。一開始比賽,它就搶得先機,接下來的兩小時更乘勝追擊,節節逼進,把對手的國王逼至角落,緊接著又放冷箭吃掉他的馬,終於使對手棄子投降。你知不知道,這三天的國際象棋賽,它贏了多少獎金嗎?”

“多少?”酒保問。

“五千美元!”男子說。“因此它現在需要輕鬆一下,喝杯酒消遣消遣。”

酒保瞥了他一眼,拿抹布拭掉台麵上的水漬。“那好你就帶它到別處消遣吧!”他的口氣十分僵硬。“我的麻煩事已經夠多了。”

男子笑著搖搖頭說:“抱歉,我們就是喜歡你這兒。”他指指空杯子。“請你再給我一份好嗎?”

酒保緩緩搖了搖頭,雖然他心裏也有點好奇,卻不肯妥協。“趕快把這鬼玩意兒帶走,”他命令說。“我的酒才不給這種破鐵爛銅糟蹋!”

“破銅爛鐵。”那部機器突然發出聲音說道:“這個名詞的正確說法應該是破銅爛鐵才好。”

我們全都豎起耳朵仔細聽著。

鄰座有個中年男人喝得領帶都歪了。他索性連領口一起解開,更沒有拘束感。三杯黃湯一下肚,話匣子就開了,瞧他一副準備好要發言的樣子。“既然它想喝,就再給它一杯嘛!”他衝著酒保說。“幹嘛爭來爭去的!”

帶機器來的男子偏過臉,向這個仗義直言的新朋友舉手行了個禮,以示謝意,並和他熱絡地聊了起來,故意漠視酒保的存在。

“你覺得很累的時候,會不會想喝杯酒來解解?”

“當然會,”新朋友應道。“這是最直接的反應。”

他的回答立即掀起一陣**,客人們也分成擁護酒保派,和擁護機器派。坐在我旁邊一個神情沮喪的高個子男人,在這時候現身說法。

“再給我一杯威士忌,比爾。”他說:“檸檬汁少放一點!”

“應該加苦味酸。”機器又發出聲音,而這次好像有些不高興。“一般人調威士忌卻不是加檸檬汁。”

“我就偏要加,怎麽樣!”酒保猛地一拍吧台。“你到底要不要把它搬走?否則就請你們出去!我還得招呼客人,不用這個鬼機器旁邊多嘴,也不希望你們在這裏窮攪和!”

男子根本把這些話當耳邊風,反而掉頭望望那個手握空杯的朋友。

“其實,連續三天的國際象棋賽還不會要它非得靠酒來解乏不可,”他故作神秘地說。“你知道另外的原因嗎?”

“我不知道,”對方回答。“是什麽原因呢?”

“因為他作弊。”男子說道。

這個答案使得機器發出一陣笑聲,微微揮動它的一隻手臂,指針盤上的燈也閃閃發光。

那位朋友卻皺皺眉頭,好像為自己太容易輕信別人而覺得尊嚴受損。“根本不可能!”他說:“每一顆棋子都得按照規定排在棋盤上麵,你每下一步,別人也都看得清清楚楚,所以下國際象棋根本不可能作弊!”

“以前我也是這樣認為,”男子說。“不過,還是被我研究出來了。”

“哼!我倒一點也不覺得驚訝,”酒保突然插口進來。“打從第一眼瞧見這個矮冬瓜,我就知道它不是好東西。”

“我要兩杯威士忌。”男子說。

“你們不能再喝了,”酒保說著斜睨了機器一眼。“我怎麽知道它是不是已經醉了?”

“這簡單,你考考它不就知道了?”男子說。

這一刻,大家都抬頭麵對前方的鏡子,聚精會神地等待酒保的動靜。

“考考它?考什麽?”酒保問。

“隨便什麽都可以,譬如說,講兩個大一點的數字叫它做乘法。如果是你的話,喝醉了應該就做不出答案,對不?”

機器輕微地動了一下,好像在做準備似的。

“10,862×99。”酒保賭氣般地說出兩個數字,我們都看得出來,他想故意難倒它。